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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 二麻进城/残 雪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麻哥儿坐在那株年老的枣树的旁枝上头。黑暗中有成群的大鸟飞来,由远而近,他害怕得全身发抖。鸟儿们的翅膀从他身上、脸上扫过时,他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然而鸟儿们又远去了。爹爹在厨房里叫他,随着那嘶哑的声音,还传来了柴烟和爆炒辣椒的呛人的味儿。麻哥儿想,爹爹怎么半夜里起来做饭呢?
这个时候,村子里头还一点动静都没有,只有村前通往城里的大马路上有独轮车咿咿呀呀地驶过,是那些去城里卖猪的人。是两年前死去的妈妈将麻哥儿引出屋的。“夜里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当时麻哥儿觉得妈妈的影子好像说了这样一句话,但他听不到声音。麻哥儿觉得妈妈好像还说了这样一句:“二麻,你是个劳苦命。”后来不知怎么他就随妈妈的影子到了屋外。外面没有月光,麻哥儿只能摸着走。妈妈一出门就消失了。麻哥儿这才疑惑起来,屋里那么黑洞洞的,他是怎么能清楚地看见妈妈的影子的?他刚一想这件事,就摸到了枣树。枣树的树皮还有点温暖,树身似乎在呼唤着他。于是他就爬上去了。
他想回答爹爹,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多么黑呀,他知道那些鸟还没有飞得很远,他听到了。再往厨房的方向看,既没有看到火光,也没有看到烟。爹爹在干什么?麻哥儿溜下树,向厨房的门口摸去。
“只要不踩着鳝鱼骨头,就不会跌倒。”爹爹从灶口那里发出声音。
麻哥儿进了厨房 但他感觉不到爹爹近在身旁。他伸出手臂拂了几下,也没有触到爹爹,他又吓坏了,腿一软,坐到了地上。
厨房是新盖的,原先他家没有厨房,就在屋里做饭,一个地灶开在麻哥儿的床边。每当有人嘲笑说“吃饭睡觉都在一块儿啊”时,麻哥儿就怨恨爹爹。后来有了厨房他还是怨恨,因为灶打得很不好,一烧柴就满屋子浓烟。麻哥儿还小,爹爹还没让他做饭。可他每回进去都被浓烟熏得有种想要寻死的冲动。“死了就好了”,他这样想道。
今夜厨房里却一点烟都没有。麻哥儿在心里嘀咕要是爹爹再不出现,他就摸回房里去。现在没到吃早饭的时候嘛。先前闻到的柴烟味和辣椒味也闻不到了。爹爹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二麻,你这个小鬼。”
后来他就听见爹爹的脚步声进了屋。麻哥儿决定在厨房里呆下去,他想看看那只老蟋蟀会不会出来。厨房里没有浓烟的时候多么好啊,灶一烧热,老蟋蟀就会来享受灶的余温。比如现在,灶膛里就很热。那么刚才爹爹真的是在这里做了饭?麻哥儿摸到引火的松针堆,在那上面躺下了。先前厨房刚砌好时,夜里他总到这里来睡,他在灶边睡惯了。
胡思乱想了好久,蟋蟀还没有出来。虎纹的小猫在门口叫了两声,进来跳上灶台,侦察了一番又离开了。麻哥儿因为害怕而闭上了眼睛。
忽然,铁锅和铁铲发出大响,像要出事了一样。麻哥儿看见驼背的男人在捣弄他家的餐具。他是谁呢?他好像对麻哥儿家很熟悉,可是村里没有这样一个人啊。
“我是你永年舅舅,我住在城里。你妈嘱咐我来看你的。”
“我妈不是死了吗?”
“嗯。”
麻哥儿想,他也许说的是两年前的事。永年舅舅双手按着麻哥儿的肩膀,似乎在端详他,可是麻哥儿看不见他的脸。他觉得这个舅舅的手很硬。硬得像木头。他会不会是鬼?!驼背舅舅手一松,麻哥儿就倒在松针上。这个时候,他听到大马路上响起激烈的鞭炮声。
舅舅离开时说道:“我们城里啊,现在不那么好混了。”
麻哥儿这才记起,这个舅舅是实有其人。麻哥儿四岁那年他来过,他不肯来家里,站在后山的窑洞那里。麻哥儿和妈妈去看他时,他从洞里出来,一个劲地傻笑。后来他交给妈妈一布袋红红绿绿的玻璃珠,说是给麻哥儿的。妈妈称他为“驼子”。他们在砖窑边分的手。
回到家里后那些好看的玻璃珠就不见了。好久以后,麻哥儿还在家里找来找去的。问妈妈呢,妈妈板着脸,不高兴他谈起这事。驼子舅舅没再来过,麻哥儿早就将他忘记了。现在他又记起了那袋玻璃珠,那是多么好看的东西啊。他很懊悔刚才没有及时记起这事。为什么妈妈不让他得到那些宝贝?她情愿将秘密带到坟墓里去也不让他知道。麻哥儿又怨恨起来了。然而这个时候蟋蟀突然叫起来了,是两只。一只叫声短,一只声音拖得很长。蟋蟀窝是在灶脚那里,两只总是同时出来。麻哥儿觉得它们已经很老了。他倾听着、想像着这两只蟋蟀的活动,心里头静下来,一会儿就在松针上面睡着了。

早上,天大亮了麻哥儿才醒来。他揉着眼睛站起身,立刻记起夜里来过人的事。他还记得永年舅舅将两粒玻璃珠放在锅里了。他揭开锅盖一看,锅底躺着的不是玻璃珠,而是那两只老蟋蟀,已经有点烧焦了。是它们自己跳进锅里的,还是那个幽灵舅舅干的?麻哥儿不敢多看一眼,盖上锅盖就走出厨房。
村里阴沉沉的,有雾。一位妇人从小路上走过,向麻哥儿暧昧地笑着说:“你家昨夜来人了吧?”麻哥儿点点头。
麻哥儿进屋时,爹爹坐在桌边想心事,他指了指桌上的饭菜。饭菜还是热的,麻哥儿低下头吃起来。他觉得奇怪,怎么没看见爹爹做饭,饭菜就熟了?怎么不在厨房吃饭,却破天荒端到屋里来吃?也许,他睡得太熟了没听见爹爹做饭。可那两只可怜的蟋蟀又是怎么回事?他想着小蟋蟀,眼泪便滴到了碗里。
“他代表你妈妈娘家的人,他专门同我作对。”
爹爹说这话时被烟呛着了,猛烈地咳起来,脸涨得通红。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补充说:
“吃的东西放在厨房我不放心,那个人一下就溜进来了。二麻,我们以后就在屋里吃饭了。这里的人总想看我们的笑话,你要自尊自强,像你哥哥大麻一样。他出去学手艺一年都没回来。可他的心是系着家里的。”
二麻用力想,怎么也想不出爹爹这番话的意思。莫非他是要自己出走,不呆在家里吃闲饭?二麻感到脊梁骨那里凉飕飕的。妈妈死了两年了,他还是第一次有这种危机感呢。还有舅舅,他明明记得舅舅将玻璃珠放在锅里了,是不是爹爹将它们换成了蟋蟀?这些年他一直在找那些珠子,床底下啦,破衣橱里头啦,到处都找过了。可是他的爹爹比别人家的爹爹都要好,从不逼他干活,让他去玩。
麻哥儿将鸭子放到塘里后,自己就在塘边坐了下来。他面前有一个土洞,洞口长满了栀子花。麻哥儿用两块石头敲击了几下,那只老龟就出来了。龟已经认得麻哥儿了,所以一点都不害怕。龟的眼睛像往常一样,并不看着任何地方。这双眼睛对麻哥儿有种吸引力,麻哥儿总在琢磨,它到底看不看得见自己,如果看得见,它看见的自己又是什么样子。龟突然缩进去了。因为有人在麻哥儿的上方“扑哧”一笑。是那位妇人,她是住在井边的外来户。
“龟有两个家,你要走很远很远,才会找到它的另一个家。不过啊,那种地方你们小孩子是不能去的。”妇人说着话又哧哧地笑了起来。
“哪种地方啊?”麻哥儿眨巴着眼问道。
“就是它的另外那个家嘛。”
麻哥儿看着妇人离开的背影,觉得她身上有股妖气。这个外来的女人总让麻哥儿感到隐隐的不快,她对他说的话他也不太懂。
妇人一走那只老龟又出来了,那只眼睛还是哪里都不看。麻哥儿将手掌伸到它的眼前,它仍然一动不动,像一尊化石。麻哥儿想,乌龟很可能有一种特殊的视力。土洞一定是很深的,说不定是长长的隧道呢。隧道会不会通到它的另外一个家里去呢?那妇人会不会在乱说一气?
有时候,好久好久都见不到它,他都快将它忘记了。后来某一天,他看到它从远方爬回来,风尘仆仆,背壳上很干燥。他蹲下去打量它时,它也不理睬,按既定路线爬回洞里。还有的时候,麻哥儿看见它从塘边走下去,沉到水底就不见了,仿佛失踪了一样。要过好几天它才又出现,却不是从塘边爬上来,是从草丛那边的煤渣路过来的。
见过永年舅舅之后,麻哥儿很想进城去看一看。他想从家里偷一只布袋,在里面装上干粮和这只乌龟。他觉得老龟是能够帮他指路的那种动物。可是如果它不愿同自己一块走呢?虽然前途茫茫,去城里的目的也不明确,麻哥儿的心底还是跃跃欲试。如果龟的另一个家也在城里的话那该有多好啊。麻哥儿从未进过城,他听那些卖猪的人说,要走三天才能到城郊,而城郊离市里面还有一天路程。村里有两个贩猪的人,他们都说自己也没进过城,因为花费太大了。
龟爬到了外面,爬了一小圈又进洞了,像是出来散步。上岸的鸭子看见乌龟,纷纷发出惊叫。麻哥儿看不到乌龟了,鸭子们围着那个洞,叫得他心里一阵阵发慌。这些鸭子发现了什么?麻哥儿站起身,看见爹爹背着锄头出去了。真奇怪,爹爹出门连家里的大门也没关,就那么敞开着。也许他知道自己很快要回家?平时他可是很谨慎的啊。
不知怎么的,他听到家里有些杂乱的响动。他连忙跑回去。到屋里那三间房巡视了一圈之后,发现并没有人进来。他站在父亲房里,看着那张老旧的雕花木床发起呆来。从前母亲总是坐在床前纳鞋底。她似乎不需要光线,在黑暗里反而工作得更好。她用双手灵活地摸索着干活。每次麻哥儿跑进来,她总说着一句奇怪的话:“去去去,你把队伍都冲乱了,该死的!”于是麻哥儿吓得往后一退,仿佛自己真的触到了很多人的躯体一样。现在,站在这空空的、阴暗的房间里,他伸出手臂往周围扫了好几下,却并没有触到什么东西。刚才是什么东西发出响声呢?
麻哥儿跪下去,在五屉柜的最下面抽屉里找到了那只布袋。这是爹爹以前背着出门的袋子,灰色的粗布都已经发黄了,上面的铜环也生锈了。麻哥儿知道爹爹从前是手艺人,隔几天就离家一趟,有时一去半个月。但是麻哥儿始终没弄清爹爹到底做什么手艺,他也从来没见过爹爹做手艺的工具。爹爹出门时仅仅带着两三个这种布袋,难道爹爹的手艺不需要工具?那时麻哥儿总留心听,希望爹爹谈论一下自己的手艺,可到头来还是一无所获。后来呢,他就出去得少了。妈妈死后他就根本不出去了,只是将哥哥打发出去学了木工。麻哥儿觉得他已经安心于在家里务农了。他有时放下手中的烟杆,瞪着麻哥儿说:“二麻,你将来有什么打算?”麻哥儿答不出来,他就哈哈一笑,不再提这事了。到了下一次,他忘了以前的事,又向麻哥儿提同一个问题,麻哥儿又答不出。
麻哥儿将布袋藏到自己的床垫下面,然后往厨房走去,他想自己来摊些煎饼。他刚刚舀了一碗白面,就看见住在井边的妇人站在了门边。
“麻哥儿你要做贼啊,快放手。到我家去吧,我给你准备了。”
妇人说着话就拖了他向外走。到了她家门口,她独自进去拿了一个网袋出来,网袋里是草纸包着的一大堆煎饼呢。她将麻哥儿一推,说:
“我知道你要走了,就赶紧准备了煎饼,你要走就走远些。”
麻哥儿被她推到了路上。他跑回家,将煎饼放进粗布袋,挂在门背后。他不能现在就走,因为爹爹就在后面坡上的菜地里呢。他必须等到夜里再走。麻哥儿拿了镰刀和篮子出去割猪草。他走到小河边,沿着河向前走,边走边割。这时他听到那外乡妇人在哭,哭声不是从她家里,却是从野地里传来。而且那也不是一般的哭声,她一边哭一边哀怨地诉说。麻哥儿听得心烦,就另择了一条小路走开去,离那哭声远点。那妇人有丈夫,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一家人过得很和睦,她会有什么样的伤心事呢?还有,她是怎么知道自己想进城去的呢?她居然为他准备了煎饼!麻哥儿的脑子乱了,他忽然又记起自己先前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妇人。不是在村里,是在一个人来人往的热闹处所。那一次,她抚摸着他的头,对他说了一大通话,当时母亲也在场。麻哥儿努力想回忆出妇人说过些什么,但是想不出。
“麻哥儿要远走高飞了啊。”
说话的是女孩饭来。饭来细细高高的,样子很精明,她也在割猪草,而且还顺带着帮她患病的母亲采集草药。
“我也想走。可是我一走的话妈妈就会死。她要是死了,我也会后悔得死去,一定会。我可不想死,可我又想去城里,想得夜里都睡不着觉。麻哥儿你可好,一抬脚就走了。”
“你是怎么知道我要去城里的啊?”麻哥儿郁闷地问。
“哈,你还想瞒我们?大家都看出来了!”
饭来的表情一下子活泼起来,口里哼着小曲走开了。
为什么自己昨天才生出这个念头,村里人就都知道了呢?难道是爹爹先有这个想法,然后告诉村里人的?一般来说,村里人不喜欢相互走动,也不喜欢聚在一块聊天,每家人家各干各的,很少交流意见。麻哥儿觉得从昨天起,世道开始变样了,似乎这些变化都是由于他自己产生了要进城的念头。这到底是爹爹的念头还是他的念头?还有城里的舅舅永年,怎么会他一想进城他就出现了?他是在昨天上午观察那只老龟时产生进城的念头的。虽然住在潮湿的土洞里,洞里还有积水,乌龟的背壳却老是很干燥,上面还有些裂口,都是旧伤。看着它,麻哥儿的脑海里一下就出现了城里那些尘土飞扬的街道。像他往日听人说的那样,街道都很宽,街道两旁那些高耸的房屋很像山。像山的房屋里面会是什么样子?没有人告诉他,他也想不出来。他在心里叨念着:“乌龟啊乌龟,我们要进城。”

爹爹睡下了好久之后他才敢动身。他按计划溜到村后,准备从那里绕到进城的马路上去。经过塘边时,他在土洞前蹲下来,可是老乌龟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爬出来。他等了一会儿,很失望,只得离开。一眼望去,村子像一个坟墓,麻哥儿心里一阵莫名的难受。幸亏月光很好,道路看得很清楚。
一上大马路氛围就完全改变了,他万万没想到马路上在夜间会这么热闹,满眼都是人来车往的。独轮车,三轮车,马车,平板车……人们就走在马路当中,也不怕被车撞着,还大声说话,吆喝。似乎周围的人都认得他,他听见他们称他为“驼子家的外甥”,那么,这些都是城里人。麻哥儿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开始的时候他总是闪避那些车辆,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很不自在,还差点跌倒。后来他终于发现,那些路人全是昂首挺胸的,并且全是走直线,没人给车辆让路。只有他自己,给车子让路反被那些车夫辱骂、呵斥。有一位行人在他背后怒吼道:“驼子家的,你滚到一边去!”就这样别别扭扭地走了好久,他感到自己几乎要撑不下去了。这时周围的恶骂声也达到了高潮,还有人伸手来推他,要将他推到满载货物的三轮车车轮下面去。那人用力过猛,麻哥儿的身体眼看要往那边倒下。突然,他一横心,就势往那边倒过去。那一瞬间他在想:“死就死吧!”
然而三轮车猛地一拐,避开了他,他坐到了地上。他坐在那里不动,车子都绕道而行。推他的那汉子在他上面冷冷地说:“算你走运,哼,这条路上昨天还压死一个。”那人站在他身后,也不走了,好像在等他一样。麻哥儿又心一横,站起来愣头愣脑地对着那些车辆冲过去。车辆纷纷让路了。他一下子就洋洋得意起来。
“驼子家的,你可要看好你的路啊。”汉子又说话了。
麻哥儿抬眼一看,到处都是火把,马路上被照得通明透亮。有人在他背后捅了一下,催他快走。他回头一看,是住在井边的那妇人。妇人手里举着松明火把,眼里流露出渴望,她在观察自己前面的一个什么东西。麻哥儿心里想,她的前面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啊!
“梅姑,您也进城吗?”麻哥儿问她。
“不要问这样的问题,小鬼……我啊,我……”
她过于激动,说不下去了。她走了一会儿就退到路边,高举着火把,眼里还是那种渴望的表情。麻哥儿也想退到路边同她再说说话,可是她使劲推开他,要他快赶路,还说不然就来不及了。的确,举着火把的人们都在奔跑了,还有车辆,也在飞驰。麻哥儿感到眩晕,也许自己也该奔跑?他一跑起来,眩晕就消失了。“跑吧,跑吧!”麻哥儿对自己说。他将脚步抬得高高的,他有种飞翔的感觉,所有的人、车辆全给他让路!他跑着跑着就刹不住脚步了,他看到前方有一只滚动的圆球,他感到自己的两眼正在向外鼓出。他也有了那种渴望的表情。渴望什么呢?麻哥儿不知道。他只想用力跑,让前额碰到空中的那只圆球。是的,有好几次,他是碰到了,但那球“啵”地一下又弹开去了。他向两旁看了看,看见那些举火把的路人也在做同样的运动,就连那些车夫也如此。有一名三轮车的车夫过于沉醉于这个游戏,他的车不小心压着了一个小孩。那小孩在车轮下慢慢地倒下去。麻哥儿继续往前,不知道那小孩后来怎样了。
妇人在麻哥儿耳边说话:“你看这球,红得……二麻二麻,你快要回家了啊。那城里什么没有啊。你先前怎么就没想过回去看看呢?”
麻哥儿看不到妇人,但他听了她这些话全身发热,脚步抬得更高了。他一下一下地用额头顶那暗红色的球,他还用手去抓。他每次都抓了个空,真奇怪。在他的右边,一位老头捧着一只同样的球,正贪婪地用嘴去啃。
后来麻哥儿终于累了,就想退到马路边去休息一下。他发现人们手中的火把都快烧完了,四周渐渐地暗下来,而他眼前的那只球还在,黑幽幽地转动着。他要不要停下来呢?他顾不了那么多了,就退到路边去,一屁股坐在地上。他伸手到布袋里拿水拿煎饼,他饿得有点发昏了。黑暗中伸过来一只手捉住了他的手腕,那人压低了声音说:
“你不能停下来,你的驼子舅舅已经等不及了。一颗小核桃卡在他的嗓子眼里……谁料到他会去吞核桃?!”
那人用力一把将他拉起,麻哥儿又回到了大队人马里头。现在没有火把了,只看见黑压压的跳动的人影。人群的速度慢了下来,麻哥儿拿出煎饼,狼吞虎咽地咬了几口,有人用力将他的饼打在地上,仿佛是警告他现在不能吃东西。麻哥儿暗自思忖,难道要像这样走一通夜?会不会要走三天三夜?天会亮吗?他按捺住自己的心烦,调整了脚步。与此同时他听到了整齐的脚步声:“哒、哒、哒……”马路上的人们的脚步忽然变得一致了。麻哥儿合上了这脚步声,心里就没那么烦了,他对自己说:“反正死不了。”这时他想到了永年舅舅。刚才那人说的是事实吗?难道舅舅一下子又回到了家?他不是昨天还在他厨房里出现过吗?他觉得那汉子的话不可信。麻哥儿又飞快地拿出水壶喝了几口水,这回倒没人打掉他的水壶。喝水之后舒服多了,眼力也好一些了,他又可以看见空中的那些球了。他面前那一只缓缓地向他接近,还发出微弱的荧光呢。麻哥儿用前额顶了一下那只球,奇怪,完全没有一点感觉,难道是一个影子吗?可旁边那老汉还是抱着一只发光的球啃得起劲,发出“嘎嘎”的声音呢。他边走边啃,样子很滑稽。麻哥儿又用手去抓,又抓了个空。
“你在嫉妒我啊?”那老汉说。
“我没有。”
“呸?选你就是嫉妒我嘛!我偏要啃给你看,好吃极了!”
老汉发狠地用两只手掰那只球,“轰隆”一声巨响,球炸了,老汉也不见了。这时先前推麻哥儿的那汉子又过来了,麻哥儿听出了他的声音。他弯着腰在地上找那些碎片,口里不住地说:“你看,这是头盖骨,这是……鼻子,这是右肺。你站住,不要走,看看我怎么收尸。”麻哥儿也弯下腰用手在地上摸,可什么也摸不到。汉子讥笑他说:“驼子家的侄儿,你想一步登天啊!”麻哥儿脸一热,心里涌出一股自卑的情绪。他直起腰来,突然觉得去城里的路途还是那么遥远,也许永远都到不了城里了?
人群的脚步声还是很有节奏,大家都自觉地绕过他俩。“只有王老汉这种人才可以登天。”汉子又说,“他可不是一般的人,他杀过自己的儿子呢。”
麻哥儿骇然发现天上有一个黑色的庞然大物正朝他压下来,他口中发出尖叫,叫了又叫。他想躲开,两只脚却像被钉在原地了一样。他并没有死,当他又一次抬眼时,又看见那庞然大物压下来,他又尖叫。他明白了:不能抬眼看天上。汉子的声音又听得见了:“对了,使劲叫,将胸膛里的秽气都吐出来就好了。”此刻,麻哥儿感到自己真的“好了”。他想帮汉子的忙,帮他提那个装尸块的麻袋。可是哪里提得起,那里头像是装满了铁一样沉。汉子哈哈地笑起来说:“二麻,你还是赶路吧,你还是赶路。这种事不是你可以做的。我要让他回老家。”他一把推开了麻哥儿。
麻哥儿又被人群夹着往前走了,那只球还是在他的前上方浮着,那么圆,那么真实的一只球。一想到这球会将人炸成碎片,麻哥儿就不敢用头去顶它了。他垂着头赶路,他听到有人在议论他,那人反复说到“驼子家的”这几个字。“他竟敢去那种地方!”那人喊了起来。他喊了这句话之后麻哥儿的行动就不自由了。一辆载了石块的平板车居然拦在他面前不动了,麻哥儿想绕过去,又有更多的人挡着他。麻哥儿再往旁边绕,还是走不通,他发现他们已经组成了一道人墙。怎么回事呢?这些人不让他进城了吗?他等了好久,“人墙”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他朝前看,看见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和车,原来大家都停下来了。麻哥儿问那位挡着他的路的老女人为什么停下了,老女人就反问他说:“你是要到哪里去啊?”麻哥儿说要进城。老女人鼻子里哼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由于老等下去也不是个事,麻哥儿决定另找一条路进城。他想找一条同这条马路平行的小路,他离了马路,在乱草丛中摸索着往前。到处黑咕隆咚的,他用脚探路,可是这地方似乎没有路,只有荒草。他有点后悔了,又想回到马路上去。可马路在哪里呢?马路消失了,只有这些乱草和灌木。麻哥儿放慢脚步,走几步又停一停,他希望天快亮起来。
就在他几乎都要绝望了时,脚下忽然就出现了一条煤渣小路。这条路同大马路的方向不完全平行,稍微偏了那么一点。麻哥儿上了路之后才发觉煤渣路越来越偏,似乎不是通向城里,而是通向自己乡下的家。这时他想,也有可能他在这黑地里已经辨不清方向了,天亮再看吧。他靠着路边的樟树坐下,喝了水,吃了一个煎饼,立刻就感到眼皮沉重,一会儿就睡着了。

太阳将麻哥儿晒醒了。鸟儿在草丛里跳跃着,樟树叶子在风中发出熟悉的响声。麻哥儿站起来,一眼就看到了面前的马路。马路上静悄悄的,既没有车辆也没有行人。麻哥儿感到振奋,感到神清气爽,背起干粮袋就上马路。到了马路上他才发现问题:这条马路不是原来的那一条。他记得进城的那条路是柏油路,而这条路却是一条铺得很粗糙的水泥路。他想根据头上的太阳来辨别一下这条路是否通往城里。他看了老半天,觉得有点像,但又拿不准。也许这条路同柏油路是同一条路,修路修到后来就铺水泥了?如果路上有一个人就好了。麻哥儿爬到路边的树上去观察,他透过薄雾看见了远方自己的村子,看来昨夜并没有走多远。根据他们村的方位,麻哥儿推测出这条水泥路是通往西边的。从小他就听说了城市是在南边,那么这条路并不通到城里。他跳下树,正打算离开马路,突然看见一个人从乱草丛中出现,上了马路。他快步朝麻哥儿走来,喊道:“二麻,二麻!你舅舅撑不了多久了,还不快走啊!”
麻哥儿同这个人一道走着,心里不住地嘀咕:这是走到哪里去啊?他终于忍不住问他了。他回答说:“二麻,你看看这条路上有没有别人?没有吧。那么,是谁叫我来的?是你永年舅舅嘛。他让我来接你,这还不明白吗?”但麻哥儿还是不明白,因为这条路通往西边啊。他说出自己的疑惑,这个人就笑了,在他背上拍了一掌,说:
“你这个小鬼!你看有谁像你啊,上了路还去管什么东南西北!”
麻哥儿突然对这个人感到很厌恶,觉得他太专横,管得也太宽了。自己要是跟着他走,会不会沦为他的奴隶?在村里时他听人说过拐卖小孩的事,这个人有点像人贩子。他在前面走,麻哥儿跟在后面。麻哥儿紧张地打量周围,想要逃跑。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有好几种鸟儿在路边的草丛和灌木丛中叫着,那些声音在麻哥儿听来有点悲凄。他放慢脚步,于是同前面那人的距离越拉越远。后来他就离开水泥路,撒腿往村子的方向跑,可是没跑多远就被人揪住了。正是那人。
“你这个傻——瓜!”他气喘吁吁地说。
麻哥儿愤怒地挣扎着,心里想,也许自己真的是傻瓜?那人的手像铁钳一样,他根本就挣不脱。而且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气味,麻哥儿闻了就变得软绵绵了。奇怪的是他一旦放弃挣扎,心境就完全改变了。他对这个穿着皮夹克,领子竖起,面目模糊的人贩子产生了好感。乖乖地跟着他走了。于是那人松开了他,叹了口气说:
“人就是这样,明明是对他有好处的事,他还要故意作对。”
麻哥儿心里涌出羞愧的情绪,脸上发烧,这时他才看清,这个人是一个断臂人,一边衣袖里面是空的。可他那只独臂是多么有力啊,他身上的气味是什么气味?想着这事,麻哥儿不知不觉地挨近了他。随着一阵风将他的空袖子吹起来,麻哥儿被熏得打了个喷嚏。那气味是从那袖管里钻出来的,有点像柚子香,但浓郁得多,麻哥儿闻了之后骨头发稣,并且想起了许许多多的往事。他一边走一边捉住那空袖管,拿在手里去嗅。那人也不阻止他,只是说:
“二麻二麻,你可不要像你爹爹那样,好了伤疤忘了痛啊。你们村里那口井是怎么枯掉的,你还记得吗?”
“记得。是有人往里头扔鱼的肠子,还有猪粪,后来就枯了。”
麻哥儿说这话时,又记起了舅舅给他的玻璃珠。他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那一袋玻璃珠会不会在枯井里头?这念头刚一出现,脑海里就升起一幅画面,在画面上,他和住在井边的妇人都伸着头往井底看,强烈的白光将井里头照得亮堂堂的。他猛然记起,这不是什么画面,是真的发生过的事。那天夜里,他不是同那妇人坐在她家的柚子树底下谈论过城里的事吗?后来妇人说,舅舅的玻璃珠在井里头,他们才一道去那枯井的井口探望的。唉唉,这事他怎么忘得干干净净了啊。那人说话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回忆。他要麻哥儿称他为“梓叔”。
“梓叔,您的手臂是怎么断的啊?痛不痛啊?”
“不痛。是它先死了,然后我就自己将它砍掉了。它死之前,我很痛。二麻,你闻到城里的烟火味了吗?可路还远着呢,也不知我们走不走得到。”
“梓叔,您会同我一块去舅舅家吧?”
“不会。你要自己去。你舅舅有东西要交给你,他不要别人看见。”
“我怎么找得到舅舅家呢?”
“你会找得到的。你这么灵活的小孩,什么地方找不到啊。”
麻哥儿闻着那袖管,许许多多的往事在他心里拥挤着,这种感觉特别好。还有,他觉得梓叔是他的一位亲人,比爹爹还要亲。他睡一觉醒来,就遇见了梓叔,这事真有趣啊。有好些人,都是妈妈家里那边的人,城里人。井边的妇人从前大概也认得他妈妈吧。可是他记得的妈妈,一点都不像他在路上遇到的这几个城里人,他妈妈的样子同乡下人一模一样。城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一想到这里,麻哥儿心里就升起热烈的渴望。可又一想,梓叔到了城里就会扔下他,让他迷路啊,这太可怕了。这么亲切的梓叔,为什么要扔下他呢?
舅舅有东西要交给他!他希望是更大颗粒的、更好看的玻璃珠。舅舅要是不吞核桃该有多好,那样的话,他大概就会带他在城里玩耍了。他真的快死了吗?麻哥儿见过死人,那是他妈妈。虽然已经死了,爹爹还让她靠着一堆被子坐在床上,然后叫大麻和他去同妈妈告别。麻哥儿一见妈妈那种样子就晕过去了,所以他并没有将妈妈看清楚。后来爹爹指责他“不孝”时,他感到很委屈,因为他又不是有意要晕过去的。看来他见不得死人。可他现在也许又是去见死人!想到这时,麻哥儿的情绪低落下来了。他在心里说:“舅舅,你可要挺住啊。”“当然,不会有问题的。”他听到妈妈的声音在他背后说。麻哥儿吓出了冷汗,他小心翼翼地转过身。他没有看到任何人,只有一堆枯叶旋转着冲他俩而来。麻哥儿抓住梓叔的衣服,全身发抖。
“二麻,你现在不想进城了吗?”梓叔和蔼地问道。
麻哥儿鸡啄米一般点头。
“可是你应该去!”梓叔的声音忽然威严地提高了,“你是你永年舅舅的最后希望,只有你可以将那颗核桃弄出来,这事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告诉你吧,城里凡是知道这事的人都在盼着你去!你可要像个样子才行!”
梓叔说着话就一掌将麻哥儿抓住他的衣服的手打开了。麻哥儿羞愧地低着头赶路,也不害怕了。梓叔说得对,他是他舅舅,还送过他那么好看的玻璃珠,他怎么能不去救他。话虽这么说,可是他还是怕死人啊。现在怕也得去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太阳快升到头顶了,宽阔的水泥路上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
“梓叔,您身上有柚子的香味。”麻哥儿讨好地说。
“是这样。所以大家都愿意听我的话嘛。”梓叔自豪地说,“原来我也不是这样,断了这条臂之后就变成这样了。这事有多么奇怪。”
梓叔甩了几下那只空袖,若隐若现地,一只小鸟从袖子里飞出,好像是橘红色,又好像是蓝色,麻哥儿看呆了。梓叔问他看见了什么,他说是鸟,梓叔就干笑了一声说:“这里头什么东西没有啊。”麻哥儿暗想,他应该是说他身体里头什么东西都变得出来吧。麻哥儿再抬头时,赫然发现梓叔变成了一团耀眼的光挡在他前面,弄得他都没法睁眼了。麻哥儿想避开,可是无论他怎么躲,那光总是在他前面。发光物是圆形的,就像一个太阳落到了地上一样,麻哥儿只要看它一眼就变成了盲视,好久恢复不过来。麻哥儿转过身,背对它向马路旁边跑去,他跑离了马路一段路才敢回头。那团光不见了,它究竟是不是梓叔呢?现在他还要不要上马路呢?如果不上马路,显然是更加无法进城了。可是麻哥儿又怕那个发光物,他不知怎么相信,要是再多看那东西几眼,自己就会变成盲人。那不是一般的光,那种光比太阳还要厉害得多!
麻哥儿在乱草里坐下来,他打不定主意。梓叔显然是认识他舅舅的,要不他怎么会知道他的名字。可进城的大马路上怎么会一个人都没有呢?这种怪事叫人怎么能相信?梓叔还说过,正因为这条路上没人,才正好是通往城里舅舅家的路。但麻哥儿想不通他说的这种事。他胡思乱想之际,忽然感到屁股下面的草地在动,于是跳了起来。啊,是那只龟!龟一动不动地抬着脖子。麻哥儿忍不住蹲下来抚摸它。龟给他带来了希望,他感到自己的行动有了目标。麻哥儿将龟放进干粮袋里,背着它上了马路。他想,这一定是龟的愿望,它不是乖乖地呆在干粮袋里头了吗?

麻哥儿的第二夜是在乱草丛里度过的——他同龟在一起。他睡到半夜时分时,矇眬中听到梓叔在对他说话,说些什么听不清。后来梓叔又将永年舅舅拖来了。永年舅舅居然是一尊石像。麻哥儿站起来,梓叔让他对着石像的耳朵说话。麻哥儿说了几句,梓叔就批评他,说他的声音细得像蚊子叫。麻哥儿就用力喊,还拍打石像硬邦邦的肩头,将手都打疼了。梓叔还是说他没有尽心尽力。“你还不如那只龟。”他郁闷地说。
麻哥儿弯下腰,将龟从干粮袋里放出来。不料梓叔一看见龟就慌了,他口里咕噜着什么,拖着石像就到马路上去了。麻哥儿这才注意到,石像脚下有轮子,可以拖着到处走。他为什么要说它是永年舅舅呢?麻哥儿看着远方的那两个背影,有种很熟悉的感觉。这是两个熟得不能再熟的人啊,可他就是叫不出他们的真实名字。低头一看,龟自己又爬进干粮袋里去了。这只龟真乖啊。
梓叔已经走了好久,石像脚下的轮子还在麻哥儿的耳边响,轰隆隆、轰隆隆的,好像他们总也走不远。麻哥儿想,看来自己并没有走错路啊,到底为什么一个人也没有呢?麻哥儿躺在草丛里继续睡,刚要睡着,又听到永年舅舅在他的上方对他说话。
“我将那些珠子埋在山里了。我本来要给你,可你妈不让,她还说,埋在那里也等于是给了你。她是这样说的:‘你还怕他找不到啊!二麻这小子最鬼了!’二麻,你可要快点来啊,你哥哥已经来过了,他帮不了我。我就等着你来。”
麻哥儿朝上看,看见那人影像一座通天塔,很可怕,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他舅舅分明是一个矮小的驼背男子,这个其高无比的人怎么会发出舅舅的声音的呢?麻哥儿将脸贴着草地,不去看那人。那人居然蹲下来,凑到他耳边又说话了。他的话麻哥儿已经听不清了,啊,他还用手去掏干粮袋里的乌龟呢。乌龟一伸脖子,在他手掌上咬了一口。他发出一声呻吟,将乌龟摔在地上。麻哥儿在心里对自己说:“快睡着吧,睡着了就没事了。”他闭着眼不敢动,担心着这个人会不会像摔乌龟一样摔他。这是一个巨人啊。
后来那人就上了马路,麻哥儿看见他像一座塔一样向前移动。舅舅的声音顺风传来:“二麻,你要守信用啊。”
天亮之前他睡得很好,因为老乌龟爬到了他怀里。他搂着它,回想起他和它一块儿度过的那些沉默的时光。在梦里,麻哥儿成了一个老头儿,他守着一水塘的野鱼,他坐的土墩边长着很多鱼腥草,阳光照在水浮莲上,给他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在最后一个怪梦里,一条满嘴胡须的鱼用两只脚爬上岸,对他说:“你可不要醒不来了啊。”鱼的声音也是和永年舅舅一模一样。
他再次上路时,就有了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反正就是这条路,他不走到底,走到城里去,还有什么其他办法?他现在也不愿回家了,谁知道往回走是不是回家?早上他爬到一棵树上观察过了,周围全是陌生的景色,根本就不知道家在哪个方向。再说要是现在回到家里,爹爹会如何看待他的行为?想到爹爹的那种目光,麻哥儿觉得还不如死了的好。麻哥儿自己断了自己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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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 水银情感/白 林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1980年代上海,四个妙龄女孩走在一条绝妙的大街上,四张果冻般鲜红的脸,即使并不鲜丽的大围巾,亦足以引人注目。寒风中晃着一些别样的男孩:提四喇叭的,听美国之音的,看香港画报的,谈论007杰姆斯邦的,嘴里吹吹拿破仑小调的。这些男孩犹如麻雀之影,来无迹,去无踪,时而晃在某个窄小的弄堂口,时而出现在某个街角。

我只能在梦里和毛弟握握手。
五年来我一直围着丈夫儿子转,到了该回国的时候,竟是为了奔丧。
无论如何,我对母亲说,爸爸在世时,楼里那么多的孩子,他最喜欢的就是毛弟。他的葬礼我们不通知到毛弟,他会不高兴的。
他不知搬到哪去了。母亲照例躲着我的目光。毛弟他家的房子越搬越大,不说老邻居不知他的地址,就是你那些同学也都不知他搬去了哪里。
我仍在我的通讯录里翻找。即使所有的同学熟人都换了住处,总还有一两个和毛弟保持联系的吧。当夕阳渐渐爬进窗台,失望彻底占据了我,放下电话,我对着饭桌上的蓝花坛叹了口气。
以前毛弟的小书桌上也放着这样一只蓝花坛。轻盈的蓝花像飞起的蓝蝴蝶,夹在成堆的电子零件里。
那时的毛弟常常站在这书桌前,额角粘着一束汗津津的乱发,就着窗外的光亮,手捏电烙铁,在松香上戳一戳,沾一点焊锡,将昆虫般的电阻焊在印刷线路板上。多半是放学后。我在蓝花坛的另一面,看着埋头装半导体的毛弟,一面吃着炒米粉,一面挥赶飘来的松香和锡臭,有时腾出手为毛弟撩起一束头发,才不得不放下碗来。
毛弟总是把我的手一拨说,烦死了!
你敢对你妈说烦吗?我不服气顶他一句。
我妈妈,她是大人,你是小孩,烫到了你要哭的!
那年毛弟也不过只有十四岁,而我更小,才八岁。
父亲的葬礼安排在第二天上午。母亲换上皮鞋,我陪她去淮海路买烟。我家住的是祖父用五根大黄鱼置来的早期西式公寓,煤卫打蜡地板一应俱全,有昔日的贵族气派。进门一架雄赳赳的大楼梯,足有三米宽。半圆形的门厅更是大得出奇。除了有维多利亚式的雕花廊柱,通顶的天花板上还吊着一盏巨大的水晶玻璃灯。这灯因为是安在公用地盘,以至谁也不愿出那额外的电费。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它总是灌满了黑气。
这吊灯只为毛弟亮过一次。

那是1980年的除夕。这一年,毛弟已经读到了高三,半导体是早装厌了,从头年起便筹备着要装一台电视机,叫他姆妈每个礼拜替他省下一块钱。一块钱!他姆妈在医院做会计,虽然叫苦不迭,但是心里仍然疼着毛弟,买菜时算盘越打越精细,甚至不到一年,就为他把钱攒够了。
毛弟电视机装好了,年三十夜里都到门厅来看春节晚会!
自从放了寒假,毛弟妈每逢看见邻居就要把这话说上一遍。作为一个期待已久的日子,那年的除夕,各家的年菜也都散发着与往年不同的香味。其实时间还不到五点,毛弟指挥楼里的两个大男孩把他那台自己安装的电视搬下他家的饭桌,摆在门厅里播放。
在瓜子核桃和桂圆的香味里,这台没有外壳的电视,可笑地袒露着它的内脏。张牙舞爪的三极管,多脚蚜虫似的集成块,蚯蚓般的电线,以及那个慷慨高歌的变压器,所有这一切,都像是在做着团体操,以便发挥它们的神奇。
我好奇地望了望那些电子零件,对着毛弟叫起来,这台电视机真是滑稽死了!
什么叫滑稽死了?毛弟瞪我一眼,小姑娘不要瞎讲话!
两个大男孩犹如两员虎将,分别把守在电视两边,以防人们触电。楼里人早将大门关死,一家一家带着椅子,在那盏扑满灰尘,但又光芒四射的水晶吊灯下,男女老少兴致勃勃,伸着脖子。其实电视里什么也没有,那个12吋大的屏幕此刻还处在一种风旗般的状态下呢。
天很冷,毛弟穿着蚌壳棉鞋,从顶楼张家阿爸的后窗爬出去,调一下安在屋顶上的天线,然后再钻进来,随即回到门厅看一眼屏幕,再奔上去,又调一下,再钻进来。如此上上下下,一次一次,棉袄里带进的寒气全都散在了楼梯上。大家见他气喘吁吁,有些过意不去。
毛弟啊!可以了!可以了!这样蛮好了!
由浅到深排列出的黑白信号图标终于不再狂扭了。朱家爷叔往毛弟手里塞了两块大白兔奶糖,又对他说,毛弟啊,你真不晓得啊,我等着看施鸿鄂唱意大利美声足足等了十四年,双影倒不怕,只要声音不走样就好。
毛弟听到这话立刻重又往楼上跑去。
毛弟!我跟在他身后叫着,你跟我讲哪个方向,我上去帮你调!
你烦死了!毛弟不耐烦地回了回头。
就在这个当口,正往楼下走来的母亲看见毛弟跑得那么匆忙,拉了我一把说,兰儿,不要老跟着毛弟,他在忙呢。
让她跟着吧。父亲拎着两只板凳在母亲身后说,她不会妨碍毛弟的。
那年我十二岁,确切说是满十一进十二,可仍然编不好辫子,也仍然整天跟着毛弟。除夕那晚我也同样穿着蚌壳棉鞋,不是把身子探在张家阿爸的后窗上,就是等着毛弟进来时,讨好般地对他伸着手,仿佛只要扶上他一把,别人也会把我看成装电视的一份子。
也许是因为父亲的赞许使我生出一种得意,也许是母亲拉我的时候让我失去了重心,总之,我觉得脚底一滑,接着,便跌坐在楼梯上。那天我穿着厚实的新棉袄,当着众人面,在那楼梯上像只企鹅,噗噔噗噔一直滑到楼底。
你看多危险,叫你不要跟着毛弟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听见毛弟姆妈这样说,心里觉得委屈,便把脸埋进了父亲怀里。
哼!我再也不跟毛弟好了!
我对父亲发誓似地说着。当然,这没用。父亲笑着用手点了一下我的鼻子说,你这样整天迷迷糊糊的,就算发誓,也和你刷牙一样,漱一下口就算完了。
果然,等到毛弟终于坐定,把他的大白兔奶糖分给我一块时,我早把发誓的事忘光了。我甚至还和父亲换了座位,非要坐到毛弟旁边不可。
呐,这是给你的。毛弟递给我一个旧信封包着的盒子。
这是什么呀?
新年礼物。你不是老想要个半导体,好躺在被子里听么?
我现在不要半导体了,我拆开纸,看了看那个用黑白两色塑料壳装起的半导体。我现在想要电视机了。我要躺在床上看电视。
嘿嘿,毛弟笑着伸出食指,拨了一拨我那两根编反的小辫子说,小姑娘,一天一个花样!真的给你电视机你又想要别的了。
帮我做个小毛弟,天天陪我睡觉好吗?
小姑娘乱讲话!难为情吗?
当时我不明白毛弟为什么涨红了脸,只管叭唧叭唧嚼着糖,笑得也就愈发傻了。

那么多的高楼,不知毛弟住在哪一幢?在26路车站,我心里充满了落寞。阳光罩着法国梧桐深绿色的树冠,地上留着一块块支离破碎的残影。我在碎影里寻找,可是找什么呢?记忆对我就像一篇旧作,而我能找着的也尽是些碎瓷片中弹出的阴影。
我想起毛弟家的蓝花坛,其实它早不存在了。它失去了生命,就像这地上的碎影,随着残阳,被一种捉摸不定的昏暗销毁了。
车子很快来了。两位妇女同时给母亲让了座。看样子她们正在拉家常,为了说话方便,宁愿一起站着。我对她们感激地笑了一下,扶着母亲坐下后,把另一个座位让给一个小男孩,自己站到边上,只想听听久违的家常话,这在我简单的生活里已经听不到了。可她们却不知为了什么,一个脸色严肃,另一个又那么伤心。
跟他说了,要再敢这样,我就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他看!
我的身体往前冲了一下。“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他看!”这是回荡在我记忆里的话,还以为自己早把它忘了。时间把它遮盖了,就像隔音板把声音遮住一样。我盯着上下车的人群,一个愣头青急匆匆地跳上来,手里捧着个大花瓶。望着那花瓶,仿佛忽然回到了多年前的夜晚,就像有人忽然拆去了隔音板。
毛弟姆妈,你对毛弟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是聪明人,毛弟不考大学就没有前途!
他毕业分到外地怎么办?他爸爸在世时说的,宁可在上海扫马路,也不到“三线”当工程师!
这些话的含义当时我并不很懂。记得是我从学校回来,刚进门厅,汪嫂和毛弟姆妈这样说。我心里庆幸,原来毛弟不是讨厌我,他一连两个星期躲着我,是在复习功课准备考大学。我放下书包,匆匆吃了半碗炒米粉,心想,终于可以在毛弟面前得意一下了,因为他的秘密再也瞒不住我啦!
漆黑的楼廊里已经没了人影。我哼着歌疾步向毛弟家走去,原想用这歌的节奏去敲毛弟家的门,谁知还没抬手,门一下打开了。楼廊里出现了一道火灾似的光亮,毛弟姆妈抱着那只蓝花坛气势汹汹地从门里走出来,那么臃肿,那么蛮横。
毛弟!你要是敢去考大学,我就像这只坛子一样,从楼梯上翻下去,死给你看!
毛弟姆妈在楼梯口举起那只蓝花坛,哐当一声,也就在这一霎那里,仿佛一种永恒的遗憾,蓝花坛粉身碎骨了。
家家户户的门都躲在黑暗里。我靠在墙边,脸色煞白,看着反弹起的碎瓷片,心想,幸亏我穿着绒线裤,不然,我的腿不让碎片扎伤才怪呢。
我不知道毛弟和他姆妈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像壁画那样贴着墙,慢慢往那道门内的光亮挨去,探头往门里看了一眼。
毛弟跪在那里!面色那么惨白,垂着头,额角的乱发挡住了他的眼睛。他犯了什么错?
我进去拉了他一下,毛弟,快起来呀……
毛弟的膝盖就像焊在线路板上的电阻,除了对我使了使眼色,整个身体连动都不敢动。
你来做什么!回去!
起来呀,你姆妈为什么骂你?我拉着他的胳膊不放。
再不走我打你了!毛弟凶狠地瞪着眼睛。
毛弟!这时毛弟姆妈在楼梯口叫起来,拿扫帚来!
毛弟立刻去拿扫帚和簸箕,吓唬我说,这几天你不要来,不然我姆妈连你也一起打!
邻居都知道毛弟姆妈年轻守寡,靠五十五块工资母子俩相依为命,住这样的公寓,又不像别人有房贴,养大毛弟也的确不容易。闹完这次后,楼里谁也没有再出来劝过她。
要论聪明,楼里那么多孩子谁也比不过毛弟。只有我父亲,每回看见我做功课便对母亲说,我真为毛弟可惜,你想想,他连微积分都是自学的,现在居然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
我不记得是否把毛弟姆妈砸坛子的事告诉过父亲。也许是受到了父亲的影响,我也不是没跟毛弟吵过,吵架那天我也恨不能砸碎个坛子给他看看才好。
原来你是个委委琐琐的人!连自己的前途都可以不要!
我这样骂毛弟,不知是从哪部小说里学来的。对我来说,只有毛弟骂我的份,骂我嘀嘀咕咕像只跟屁虫,烦死人了。我挨了骂还要硬跟着。现在事情倒过来了,毛弟挨着我的骂,非但不生气,反而还现出讨好我的意思。
统一分配这种事你不懂的。他在我的炒米粉里加着糖芝麻说,过去我爸分在小三线,他说那里连一粒米都看不到,更不要说吃肉了。
吃肉!你猪猡啊!我凶巴巴地吼着。
谁知毛弟还是不生气,还伸手替我理着编反了的小辫子说,到你考大学的时候就不这么想了。
这一回轮到我把他的手拨开了。你看着好了,我冲他喊道,我就偏要到外地去!偏不考上海的大学!
不到一年,毛弟果真自毁前途,分在菜场里。还不是五原路上的大菜场,而是镇宁路上的小菜摊。
我沉在这碎瓷影的回忆里,忽然想到,毛弟,现在只怕孩子都很大了吧?

车窗外闪着崭新的楼宇。到处都是热闹的店铺,华丽的门廊装点着千奇百怪的霓虹。仅仅五年,在某些人看来,恐怕连拿个博士学位的时间都不够,上海这颗包罗万象的明珠,已经在这疾速裂变的年代里,让我认不出了。事实上还不止是那些新造的高楼,过去我常坐的公共汽车也都改了车号和路线。难怪我连一个同学都找不到。看来父亲的葬礼我是不可能通知到毛弟了。
过了永隆,又经淮海公寓,那老式的高楼在树阴下变得格外冷清。阳光由车后照来,穿过连接起的车厢,拾着满街的碎影,只是我再无心思去看那繁华的街景。只觉得每一站都那么长,仿佛坐在牛车里。好容易才到了陕西路,我搀扶着母亲,一步一步从车上下来。
我们在万兴食品店外,看了看里面人山人海的购物者。这家店铺大概是久享盛名才那么拥挤吧。既然只为买烟,何不找家普通小店?我们继续往前走去,穿过陕西路,走了好一会,始终没有看见卖烟的店,只得再往前走。在距一家服装店几步远的地方,母亲突然想起了什么事。
走到对面去!她说着,不顾一切地就要穿过车水马龙的淮海路。
姆妈,我抓着她的胳膊说,车子太多,走不过去,我们到前面行人交通线那儿再过马路。
就在这里过算了!母亲似乎不耐烦了。
不行的,车那么多,撞上就来不及了。
不要提什么撞车的事!母亲面色惨白地叫起来。
我没想到,不过是随口说的话,竟让母亲感到那么惊惶,心里顿时难过起来。想必她是为父亲的去世伤心得什么都乱了。
来来往往的行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母亲决意不肯往前走了。那就往回走,她说,到陕西路的交通线去过马路好了。
我并不想走回头路,但还是依了她。
小篮头!
突然听见一位妇女在身后叫着我中学里的绰号。我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竟是我中学里的同学阿芳。
小篮头!小篮头!
她站在那家服装店门前又叫了两声,随即向我跑来。
阿芳!怎么会是你?
我像一个患有不治之症的人,在无望中过了多年,突然有人告诉我是被误诊的那样,看着阿芳,惊喜万分。
阿芳兴奋得满脸通红,抓住我的肩膀说,我知道你这一两天就到上海了,等啊望啊,这会出来看看我的新橱窗摆得好不好看,一出来就看见你!走走走,她指指身后的店铺说,到我店里去坐坐!早知你到了,我就不上班了,我以为你今天晚上才到呢。
你怎么会知道我要回来?我惊讶地问。
阿芳似乎也奇怪,说:是那天伯母和陈家阿婆一起来我店里为伯父买寿衣时……
不等阿芳说完,我朝母亲望了一眼。母亲照例躲开了我的目光,只是这次躲得更加无奈。也许她仍然是因为伤心过度,以至连阿芳知道我回来的事都忘了告诉我。
我断定阿芳有毛弟的电话号码。阿芳是不会忘记毛弟的。也许再过几分钟,我就可以听见毛弟的声音了。他得知父亲去世的噩耗,说不定今天晚上会赶来看我呢。
我对着仍在发愣的阿芳大声问:你知道毛弟的电话吗?我爸爸的追悼会不通知到他,他会怪我的。
毛弟?阿芳皱起眉头看了母亲一眼,伯母,难道你没有……
我妈没有,我们楼里的人都没有,你有吗?
我,阿芳忽然支吾起来,我要回去找找看。
现在就去找!我命令她说,走,我跟你回去一起找!
阿芳更支吾了,看了母亲一眼说,现在不行……
阿芳!母亲显然也有些慌乱起来,你去忙吧!
是是是,阿芳结结巴巴地说,我现在还要去,去看货呐!对对对,我要去看货了!阿芳似乎刚刚想起还有这件事要办,立即等不急了,匆匆向店里走着,一边又好像不放心我,回过头说,小篮头,不要太难过,明天伯父追悼会上我们还会见面的!
对于父亲,我此时只有一个愿望,尽管我没能守在病床前为父亲送终,但只要通知到毛弟,父亲会对我满意的。
阿芳很快就在门内消失了。我茫然地站在原地,望着那玻璃门,心里一阵发空。如果不是母亲催促,我会在那儿等到阿芳再次出现。
淮海路上永远热闹非凡。离开阿芳店铺不远,有一家专门卖烟的铺子。
帮我挑挑看,她对那店员说,开追悼会要用的,哪个牌子好?
买了烟,母亲请店员装在塑料袋里,又说还要买些糕点。我只得再扶着她来到哈尔滨食品店。这家老字号的食品店和万兴一样,如今更是生意兴隆。母亲挑了半天,最后说,还是买豆沙卷好了。店员替她装完盒,谁知她又不要了,又说换成奶油卷,又把奶油卷看了好一会。幸亏现在的店员也只有陪笑脸的份,要是回到70年代,恐怕早不耐烦了。
最后一抹残霞渐渐往西沉去,我硬拉着母亲重新回到阿芳店里。
一位店员说,老板看完货就直接回家了。
我问母亲有没有阿芳家的地址和电话,母亲摇了摇头。
你有她家的地址么?我又转去问那店员,打算把母亲送回家就去找阿芳。
那店员为难地说,她一般是不随便给人地址的。
哎呀!你这个人真是的,我跟你老板是老同学,不是一般关系!我找她,是要问一个朋友的电话!
那店员见状,知道我和阿芳关系非同寻常,不得不把阿芳的住址和电话号码都给了我,再三关照,一定要先打个电话哦,不然她要怪我的。
不料母亲面色惨白,一到家就不能动了。我只好先替她量血压,煮了些泡饭。
我独自一人在厨房,窗外乌云压顶,马上就要下雷雨了,过低的气压使一只平日不常见到的蜻蜓突然出现在了窗户上。我看着那蜻蜓,觉得手心热起来。水和干饭在钢精锅里吃着文火,我在忙乱中打碎了一只盘子,但还是趁此时间又给阿芳打过三次电话,可是她家始终没有人。我决定吃完饭,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冲到阿芳家再说。
昏黄的灯光仿佛缩起的一团皱纸,躲在天花板上很怕泄露了什么秘密。初夏的夜晚,空气里渗着一种令人不安的霉味。我替母亲夹着福建肉松,同时在饭桌的玻璃板底下寻找毛弟的照片。
母亲放下碗,拉住我的手伤心地说,你和你爸爸通心,他生前就不停地念叨,当年,毛弟要是考了大学……
姆妈!我知道爸爸会想着毛弟。要是毛弟能去送他,就好了。
我大哭起来。说真的,自从我回来后,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我每根神经都像蝙蝠的触觉那么灵敏,只要听见母亲一哭,哪怕只是一点抽泣,我的眼泪就会立即停止。也许人的悲伤是不能受压的,压得越狠,哭得也就越伤心。
你不要哭,母亲安慰我,事到如今,哭也没有用了,早点睡吧。
母亲把我的头揽在怀里。良久,我的气息才渐渐平和起来。此刻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半。
你也睡吧。我对母亲说。
床上照例放着父亲的睡衣,就像母亲吃饭时照例要摆上他的筷子。母亲哆哆嗦嗦换着睡衣,一盏铜座小台灯下,她那双充满忧愁的眼睛使我不得不再次为她的血压担心。我放弃了去阿芳家的念头,我只是为了知道毛弟的电话,不如直接给阿芳打电话。安顿母亲睡下,关上房门,急急忙忙到前厅,总算阿芳先生接了电话。
阿芳去朋友家搓麻将了。他在那头说,毛弟?哪个毛弟?哦,好的好的,我马上帮你在阿芳的通讯录上找。找到了马上给你回电。
我在床头柜边的椅子上坐下,看着电话,希望它在下一秒就给我带来可喜的消息。尽管等待的焦虑把我的思维能力限制在零,可是阿芳支支吾吾的神情还是没法让我不犯疑。
过去,阿芳一向是从容果断雷厉风行的。记得她为黑皮打抱不平时,脸上的神情那么勇敢无畏。
那年冬天,要不是她为我指点“迷津”,我还真不知会把自己的初恋搞成什么样呢。
那就是我的初恋么?我这样想着,自己都觉得好笑。
闷热的潮气推着夜风掀起了窗帘,而我居然让这窗帘的魔力拉着,掉进了那年冬天。

那年冬天,阿芳,还有金家大妹、黑皮和我,四个人自称是“淮海路上四条大围巾”。放学后,或是吃完晚饭,四个人围上各自的大围巾,勾着手臂,沿淮海路顶热闹的中段,从万兴,经老大昌,到上海西菜社,一路下去,昂首挺胸,高谈阔论。那时黑皮的父亲是上海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要是前一晚,她去上海音乐厅听过什么交响乐的话,那么我们的话题就一定是围绕那乐曲的。
昨晚演的是什么曲目?
贝多芬第六。我爸说,小号吹错了一个音符。
大概他没加到工资吧!
80年代中期的上海,四个妙龄女孩,走在一条如此绝妙的大街上,华灯初上,蜂拥而过的人群里,四张果冻般鲜红的脸,即使没有色泽鲜丽的大围巾,没有那些高谈阔论,也足以引人注目了。
湿而冽的寒风中,晃着一些别样的男孩:提四喇叭的,听美国之音的,看香港画报的,谈论007杰姆斯邦的,嘴里吹吹拿破仑小调的。这些男孩犹如麻雀的影子,来无迹,去无踪,时而出现在某个街角,时而又晃在某个窄小的弄堂口。
一种热浪般的目光开始在我们身上荡漾起来。这是我们初次感受到的异性目光。我沉湎在这如胶似漆般的目光里,不知不觉,把我的嗓音置到了顶点。
目不斜视,永远高昂你的头。为了赢得更多男孩的目光,我们不仅牢记这条“真理”,同时还把我们的话题也扩大到了“整个世界”,常常要疯到天黑以后,月亮升起才肯回家。
毛弟在我的脑海里渐渐隐退了。我把他送我的半导体藏到了床底下。我担心那些提四喇叭的男孩,总有一天会在某个夜晚突然闯进我屋里,我相信他们在嘲笑这个老古董的同时,肯定也会把我大大嘲笑一番。
元旦后不久的一个傍晚,我们没有像往日那样去逛淮海路,只是游荡在永隆食品店门外。上海的冬天到了夕阳晚照时,没有冷霞为它裹上一层淡淡的幽红,那些街灯恐怕也会忧伤吧。
金家大妹忽然生出吃冷饮的念头。
有大雪糕吗?在那个突突作响的冰箱前,她把脖子缩在围巾里,向那营业员问道。
那么冷的天,我们谁也不愿让自己的肠子和胃冻成一条冰肉串。问题是冷归冷,四个人的手还是照样伸进了口袋里。
钱不够。黑皮数着我们放在她手里的钱说,连买小雪糕的钱都凑不齐,更不要说吃大雪糕了。
那就买棒冰好了,金家大妹建议着,又问那营业员,有赤豆棒冰么?
没有!只有柠檬棒冰!那营业员一脸不屑的样子望着我们。
我们难堪不已,犹豫要不要吃那柠檬棒冰,离去又不甘心。就在这时,冰箱上忽然扔来一张五元的票子。
八块紫雪糕!我请客!
紫雪糕最贵。八块紫雪糕的钱,当时在我们看来差不多算天文数字了。
我们回头看去,身后站着四个衣着时髦的男孩!那个请我们吃紫雪糕的男孩,外号叫“唐国强”,因为家里有外汇,出手特别大方。
如果现在有人说“泡妞”,那么它的起源对我们来说,就是“泡雪糕”。于是,我们每天都和“唐国强”的紫雪糕泡在一起。最常“泡”的地方是襄阳公园里某个幽静之处。通常由“唐国强”买门票,偶尔别的男孩也买一次。最远的去处是国泰电影院。仍然是“唐国强”请客,看的片子,不是《小花》就是《鲜花盛开的村庄》,反正是跟花有关的影片。
少女的心像春天的风,今天荡到这,明天荡到那。“唐国强”把我叫做小东西,带着我和黑皮到城隍庙去吃过一回小笼汤包,我便开始写起日记了。
“我初恋了,”我写道,“而且恋得十分轻松,不像小说里讲得那么复杂,没有葬花,没有愁闷,只需要吃喝玩乐。啊!我真幸运!”
周末,“唐国强”约我在采芝斋门口见面。多情的阳光挽着店铺的屋檐,飘着鲜肉月饼的香味。我咽下口水,以为从这天起,我就可以开始“泡”鲜肉月饼,对紫雪糕说拜拜了。
我耐心地等着“唐国强”的到来,不时踮起脚,越过买月饼人的肩膀,瞄一眼烧烤得嗞嗞作响的月饼。看了一会,发现手套不知何时丢了一只。于是又忙着在路人的各种皮鞋间寻找我的手套。
谁看见一只枣红色绒线手套?
是不是它?一个中年人指着地上的一只肮脏的手套问。
正当我弯下身去看,我的袖子被“唐国强”拉住了。
啊,你终于来了!我大声说。
我对“唐国强”傻笑了一下,他轻轻摇了下头,右手托着下巴,左手托着右手的胳膊肘说,小东西,我有点小小的要求,就一点点,可以吗?
我望着他想,他长得可真像唐国强啊!我觉得自己也该长得像电影演员那么漂亮才对,而且该流点眼泪。
什么要求?
“唐国强”笑了笑,放下手一本正经地说,从明天开始,你不要再跟着黑皮了,好吗?
好的!尽管我不承认自己跟着黑皮,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但从那以后,“唐国强”就不再带我出去玩了。第二个周末,阿芳偷偷对我说,你别傻了,“唐国强”喜欢的是黑皮,说她是“黑里俏”。他对你好,不过是当个由头。他知道黑皮胆小害羞,不好意思和他单独出去,所以才要你陪着。
经阿芳这么一点,我的初恋就结束了。不过结束得还算完整,是按照初恋中普通的公式“惊喜+甜蜜=忧愁”来完成的。时间就在阿芳告诉我的当天晚上。我学着电影里的模样,皱着眉凭窗而立,把那枚根本没露面的月亮苦苦看了好一会,随后回到床上,撑着下巴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如此“受折磨”,顶多不过半个小时,也累得打了十几个哈欠,末了只好草草收兵,倒头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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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少女故事/李 晁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据我们单位有名的大嘴肖老太说,马丽丽和方雯简直不要脸,不仅给单位丢了人,也给她们家人抹了黑。
这一时期,所有提到这两个名字的人都会紧皱眉头,善良一点的会说,多可惜啊,两个水灵灵的女孩,走了这么一条路。不怀好意或袖手旁观的人会幸灾乐祸地说,她们就是做小姐的料,你看看,马丽丽的胸部,都挺到这儿啦。说的人顺势比了一个手势,把手抬到脖子的位置。再看看方雯的屁股,翘得有这么高。说者情不自禁在身后比了一个高度,围观者纷纷咧嘴而笑。

马丽丽和方雯是我的同学,都在单位的子弟学校上初中。方雯的家就在我家对面。那时方雯家没有电视,就常跑到我家来看,我们算是朋友。马丽丽虽然也是单位上的孩子,但她爸运气好,被单位派往国外援建电站,所以他们一家并没有住在机关里,而是住在铁葫芦街最热闹的新街上。
方雯的父亲在多年前的一场塌方事故中牺牲了,随后她母亲嫁给了一个编外在家的合同工,此人外号“洋烟土”,是个酗酒成性的家伙,喝醉了便六亲不认,时常把方雯母女打得嗷嗷直叫。每当这时,方雯就会跑到我家来避难,我常看见她瘦小的胳膊上青一道紫一道的痕迹。
母亲总忍不住要念上几句,这个该死的洋烟土对小孩这么狠。一旁的邻居也纷纷附和,就是,洋烟土这个混蛋屁本事没有,打起小孩来倒是很顺手。
方雯战战兢兢地呆在我家,一边看电视一边竖起耳朵听她妈的呼唤,一旦窗外传来她母亲颤抖的呐喊,她就用手捋一下从橡皮筋中散乱出来的头发,对我说,我要回家了。
我目送她离去,这位沉默寡言的女孩匆匆穿过楼道,踏上那条令她不安的回家之路。方雯曾告诉我,她一点也不想回家,她想离家出走。这个消息把我吓了一跳,我急忙问,你要走,去哪儿?你一个女生能行吗?
方雯认真地看着我,随即又抿嘴一笑,骗你的啦,我能走到哪里去啊。方雯露出一张落寞的脸,脸上的表情羼杂了痛苦与无奈。
我对马丽丽不太熟,因为她从不和机关的孩子玩,她的朋友都是社会上的,据说在铁葫芦街很有势力,她和一个叫巴姐的女人是姐妹。我曾多次看见马丽丽身边围着一群男人,他们都穿着黑色的短褂,胸脯上、手臂上都露出让人害怕的文身来。而马丽丽在他们中间如鱼得水,她接过他们手中的香烟肆无忌惮地抽起来,还搂着一个男子的腰对他吐着烟圈。
马丽丽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了,而她的母亲显然比方雯的母亲聪明,她在单位找了一个工程师做自己的丈夫,就在这位文质彬彬受单位上妇女好评的男人娶了马丽丽的母亲后,就莫名其妙地搬出了机关,住到铁葫芦街繁华的地段了。听一些妇女闲谈说,马丽丽的母亲是个典型的狐狸精,他被她施了迷魂术啦。
马丽丽发育得比较早,但皮肤显黑,眼睛上长着一道男人般的剑眉,看人的眼神也因此变得严厉。她在班上几乎没有什么女伴,整天和男生嘻嘻哈哈,最后甚至把一头长发剪掉变成了男式头。
方雯一直是个文静的女孩,在班上极少说话,除了我找她聊上一两句外,她只会埋在课桌上发呆或者算一道几何题。她个子在当时很高,估计有一米六几,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是典型的美少女。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两个截然相反的人,日后却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而更让人诧异的事情还在后头。
方雯和马丽丽是在期中考试之后,全班调座位坐到一张桌子上的。此前,两人井水不犯河水,毫无交情。我的位置正好在她们前面,所以,我偶尔会转过头去看方雯。开始方雯和马丽丽是不说话的,方雯不会主动和人说话,而马丽丽又趾高气扬,认为没必要和这位傻姑娘说话,她们各干各的。方雯听课做笔记的时候,马丽丽就埋在课桌间看一本巴掌大的言情小说,她有很多这样的小说。那一时期,班上看言情小说的风气就是她带动的。
她们之间的友情始于那些带有色情描写的言情小说。我曾从马丽丽那里借过一本这样的小说,读得热血沸腾,而马丽丽却无动于衷,我在还书时向她结结巴巴地表示,这书也太那个了。她看了看我涨红的脸吃吃地笑了,这有什么呀,我还有更厉害的,你看不看?
方雯是什么时候接受马丽丽的小说的,没人知道。我只知道某天放学,同学们都飞快地涌出了教室,方雯却还埋着脑袋趴在课桌上,我以为她病了,推了推她,方雯,你怎么啦,都放学了。
方雯抬起脑袋来,脸上全是泪水,然后泪光闪闪地望着我,使我一阵紧张,不知所措地问,你怎么了,病了吗?
方雯用她那柔弱的声音说,我没事,只是这个女人太惨了。说着我发现方雯手里握着一本即将看完的言情小说。我又一阵惊讶,追问道,这是谁的书?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看的?
其实不用问我也知道书是谁的,至于她什么时候开始看的,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已经把那本书看完了。
方雯在回家的路上告诉我,她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凄惨的故事。
我想,这就是方雯与马丽丽友情的开始。此后,她们常在一起讨论小说,并且幻想自己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会不会避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结局。

马丽丽在课上看小说是明目张胆的,有时候她把小说平放在课桌上,用一只手环住,装做认真的样子,但这个姿势仅限于物理、化学等课程,因为理科老师从不下讲台,他们争分夺秒地在黑板上板书他们的内容,对教室里的秩序是宽容的。更多的时候,马丽丽是把小说放在抽屉,然后背往后靠,用眼睛的斜视来阅读,这个姿势适用于语文、地理等课程,一有老师走近,马丽丽迅速把小说往抽屉里一推,眼睛再回到课本上,一切便相安无事了。
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她曾两次被历史老师发现在课堂上看这类小说,范老师在学校是个厉害的角色,她的丈夫是一校之长,所以人人都怕她。在她收走了马丽丽的两本小说后,当着全班警告说,要是再发现你在我的课上读这些色情小说,你就不要再进教室了。班上的人也一样,你们才多大点啊,看这样的小说……
可马丽丽是个倔强的人,在我们都畏惧这番威胁时,她却放言说,哼,我偏要看,你们都怕她,我可不怕。
又是一堂历史课,马丽丽依然掏出一本言情小说摆在抽屉里,方雯见了惴惴不安,她悄声说,马丽丽,你别看啦,万一又被发现怎么办?你要被开除的。
马丽丽轻蔑地说,怕什么,开除就开除,反正我也不想读书了。
面对马丽丽的视死如归,方雯很无奈,她和马丽丽算是朋友了,她决心不让她再次出丑。范老师在讲课时,习惯围着教室转,她捧着历史书边走边念,不时用犀利的目光瞟着所有人。马丽丽虽然很不服气,但在她走下讲台时,依然规规矩矩地把小说推进抽屉,然后面无表情地盯着课本,有时眼神中还透出一股冰冷的怨气。
在四十五分钟之内,马丽丽顶住了前半个小时,就在范老师在讲台板书重点内容时,她松懈了,加上方雯忙着摘抄笔记,对范老师的突然袭击没有准备,就在她跨下台阶快步迎向马丽丽时,方雯才反应过来,她迅速用手臂碰了碰马丽丽,悄声说,来了,来了。
马丽丽正看得风声水起、欲罢不能,被方雯这么一戳,顿时慌了神,小说不小心被碰落在地,而且正好落在方雯的座位下,马丽丽脸都白了。
范老师站在马丽丽的课桌旁,并不急于说话,只是用威严的眼神盯着她,许久才说一句,捡起来。
马丽丽没有动,心里害怕起来,毕竟对方是出了名的厉害角色,要是她真的发怒,自己肯定倒霉。
范老师一脸得意,讥讽说,怎么了?不敢?有本事看没本事捡?
这时,方雯慢慢地垂下胳膊,把那本众目睽睽之下的小说捡了起来,递到范老师跟前。范老师大声说,不要你捡,谁看的谁捡,给我扔回去。
范老师这么一吼,把方雯弄得不知所措,她既没有把小说扔回去,也没有说话。直到范老师亲手一挥,小说便从马丽丽面前划了一个优美的弧度。
方雯被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吓着了,她颤颤巍巍地说,老师,我下次不敢了,这书是我在看。
方雯这席话使全班惊讶不已,我睁大了眼睛盯着方雯,示意她不要胡说,可方雯却把头埋了下去。
范老师对这番话毫无防备,她没想到平时胆小如鼠的方雯会替马丽丽出头。而这时,下课铃声响起,范老师便用她那压过铃声的声音大吼,方雯,跟我来一趟。
谁也不知道方雯被带进办公室后受了什么委屈,反正当她再次出现时,是泪水涟涟的样子。在之后的两节课里她都把头埋在课桌上,对我的百般询问也不理睬。而马丽丽却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她把那本小说又捡了回来,继续读上了。
放学后,我本想邀方雯一块回家,却被马丽丽阻止了,她对我说,今天的事都是我引起的,我要好好感谢方雯。
说着她便拉起方雯的手,说了一句悄悄话。方雯连忙摆摆手说,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方雯哪里拗得过马丽丽,在她连拉带拽下,跟着走了。
马丽丽把方雯带到了一家酒店,这是巴姐开的酒店,说起巴姐在铁葫芦街是很有名气的,而方雯却不知道这一点,她以为巴姐只是这家酒店的老板娘而已。
马丽丽在介绍方雯时说,巴姐,这是我的好姐妹方雯,今天要不是她,我就惨啦。
巴姐在听了马丽丽的讲述后,立即为方雯倒了一杯酒,来,姐姐和你干一杯,以后大家就是姐妹了。
方雯有点惶恐了,连忙推脱说,不,不,我不会喝酒。
巴姐没想到会被拒绝,而且还这么干脆,这让她有点挂不住了。马丽丽见状瞪着方雯说,你干什么呀,巴姐的酒都敢不喝,她可是我最好的姐姐了。
方雯无奈地回答,可我真的不会喝酒啊。
不会喝就学,来,我帮你喝一半。马丽丽端起杯子就干掉了大半杯,巴姐脸上露出了笑容,还是我妹妹爽快。
在马丽丽带动下,方雯接过了杯子,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随即皱起了眉头,这酒怎么这么苦?
巴姐微微一笑,悄悄对马丽丽说,你这姐妹够纯啊。
方雯不打算喝了,可她逃不过马丽丽的眼神,只好硬着头皮把半杯酒送进了肚子,眼泪水也跟着呛了出来。
巴姐立即叫好起来,随即又一杯酒倒进了方雯的杯子,这才是我的好妹妹,来我们一起干了它。
巴姐、马丽丽向方雯伸出了酒杯,方雯用自己的杯子和她们碰了碰,在她们一饮而尽后,方雯也把酒一股脑儿灌进了喉咙。
这顿饭吃了很久,途中巴姐来了又去,事务繁忙。方雯已经喝得脸色涨红,她问马丽丽,巴姐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很多男人来找她?
马丽丽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仍然面不改色,就你傻,巴姐是这个。马丽丽把拇指亮了出来,在方雯眼前晃了晃,在铁葫芦街没有巴姐解决不了的事,这些男人找她干什么?还不是有事求她。
方雯还想问一些什么,却发现窗外天色阴沉,于是急忙站起来,我吃饱了,该回去了。
马丽丽一把把方雯拉回到座位上,你急什么,巴姐还没来,你能走吗?巴姐已经把你当妹妹了,你这一走,她会不高兴的。
方雯开始坐立不安,她把书包搁在膝盖上,朝大厅内张望,希望发现巴姐的身影。她想,妈妈肯定着急了,平时自己回家很早,可今天……
马丽丽瞧方雯魂不守舍的样子,便说,你等着,我去找找巴姐,我没回来,你可不能走啊。
方雯感激地点点头。
马丽丽去了许久,方雯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正是酒店生意兴隆的时候,人们三三两两出现。谈笑声、酒令以及饭菜的香气在大厅内来回飘荡,方雯感到一阵陌生,自从父亲去世后,她还没有来过如此热闹的酒店呢。

马丽丽在方雯回首往事时出现了,她拉起方雯的手说,走吧。
方雯看了看马丽丽身后,并没有巴姐的身影,只有一个服务员过来收拾餐具。她好奇地问,巴姐呢?你没找到她吗?
马丽丽说,甭问了,巴姐今天忙着呢,我们先走吧。
方雯是在最后一抹阳光消失在大院时出现的,那时,我蹲在花坛边已经很久了,方雯走过来和我打招呼。我立即发觉她喝酒了,脸上红彤彤的,眼神散乱,并且吃吃地笑着。
你妈来我家找你啦,说你没回家,也不知道哪儿去了?
那你怎么说的?方雯仍哧哧地笑着,像我们院里的白痴小蹇。
我说你去同学家过生日了,要晚点才能回来。你喝醉了吗?一直傻笑。
方雯说,我才没醉呢,那点酒算什么啊。方雯朝家走去,随后又转过头来,谢谢你这么说。
第二天,方雯恢复了正常,她告诉我,昨天多亏你撒了谎,要不然就惨了。我回答她说,以后你自己多注意,我不能老是帮你撒谎的。说完方雯拍了拍我的肩膀,宽慰说,放心吧,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就在我以为方雯会下不为例时,她又跟着马丽丽走了,走之前还交代我说,你再帮我一次吧,我妈来找我就说我在学校耽误了,要晚点回来。
本来方雯是不愿意跟马丽丽走的,可马丽丽说这次请客的不是她,而是巴姐,昨天她被生意上的事缠住了,没有好好招待你,今天要来补还。
在马丽丽连哄带拉下,方雯才勉强跟着去,但她说,今天不喝酒了吧,昨天差点被我妈发现。
马丽丽连连摇头说,笨,今天我教你怎么去酒味,保证你妈闻不出来。

两个女孩又一次出现在街头,下班的人群从城北涌来,街道上挤满了各色车辆,喇叭声不绝于耳,她们穿插其间,直到看见酒店的招牌在晚风中闪烁。
巴姐热情地招待了她们,把她们带到一间豪华包间,方雯进去一看,惊呆了,包间里围坐着五六个男人,她以为进错了门,转身欲退,可后面传来巴姐的声音,快进去吧,都是朋友,不要见外。
就在方雯犹豫时,被马丽丽拉到靠门的一张椅子上,悄声说,这都是巴姐的朋友,人都不错,你不要紧张。
方雯这才数清包间内有五个男人,此刻,他们正用各种眼神打量自己,方雯感到一阵不适,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时,一个穿西服的男子首先打破沉寂,他对巴姐说,巴姐,介绍一下吧,我好像没见过这位姑娘。
巴姐说,去你的,这是我的小妹妹,为人特仗义,比你们一个个都讲义气。
西服男子和他的同伴相视一笑,点头说,我就喜欢讲义气的人,尤其是女人。说着,西服男子端起一杯酒敬方雯,请问妹妹怎么称呼?
面对男子举起的酒杯,方雯不知所措,她看看马丽丽,又瞧瞧巴姐,她们面带鼓励,异口同声地说,和坤哥喝一杯吧。
坤哥也很有绅士风度地说,这样吧,我喝两杯,妹妹喝一杯,怎么样?说完一杯酒就进了肚,他又拿过一杯,递到方雯面前,一回生,二回熟,我们干一个。
方雯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带着置死地而后生的表情伸出了自己的酒杯,轻轻碰了碰对方的杯子,随后微微抿了一口。看见对方已经把整杯酒都喝了下去,她也就豁出去了,想也没想,把酒全倒进了喉咙。
坤哥鼓起了掌,跷起大拇指夸奖道,女中豪杰啊。
方雯喝下第一杯酒后,脑袋就轻飘飘的,仿佛端坐于云彩之上。之后她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只记得那几个男人不停地敬她和马丽丽,一些从未听到过的恭维话也从他们口中源源不断地说出,她兴奋了,仿佛置身于小说里,女主角永远都是所向披靡、迷倒众生的。
酒过三巡之后,坤哥提议到自己的场子去玩,巴姐和马丽丽都是那里的常客了,所以她们并没有异议,但方雯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虽然身体有点摇晃了,但她的精神还是清醒的,她问马丽丽,我们要去哪儿?
马丽丽说,明珠啊,坤哥是明珠的老板。
方雯还是疑惑,明珠?什么明珠?又是一家酒店啊,我可吃不下了,我该回去了。
说着方雯准备站起来,可脚下不稳险些摔一跤,好在巴姐眼疾手快扶住了她,你看看你,都这样了,还回什么家啊?
方雯说,不行,我要回去,要不我妈会担心的。
巴姐给马丽丽使了一个眼色,于是马丽丽凑过来说,你还回什么家啊,大家玩得正高兴呢,你别扫兴了。再说你醉成这样,回家肯定被发现,你想想,你妈发现你醉成这样,会怎么样?
马丽丽这么一说,方雯才感到恐惧,那我该怎么办?我不回去我妈会更着急的。
马丽丽显然早有对策,她说,我打电话去你家,就说你要在我家复习功课,晚了就不回去了。
马丽丽一脸真诚,可方雯还是犹豫,能行吗?再说我家没有电话呀。
马丽丽也没想到这点,犯起愁来,但随即想到了,你家没有,其他家有啊。
于是,我接到了那个电话。
喂,谁呀。
李杭,我是马丽丽啊。
马丽丽?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方雯现在在我家呢,麻烦你去通知她妈,告诉她方雯今天不回家了,要在我家睡。
喂,李杭?听见吗?我半天没有反应,马丽丽在电话那头喊了起来。
好吧。我说。
我极不情愿地敲响了方雯家的门,开门的是“洋烟土”,他一看是我,便朝门里喊了一句,不是你女儿。
方雯母亲一看是我,显得很失望,她对我说,方雯还没回来,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我急忙回答,阿姨,方雯刚才打电话给我了,她在同学家复习功课,今晚就不回来了。
方雯的母亲放下手中的抹布,停止了收拾碗筷,她疑惑地问,同学家?哪个同学家?
我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她在学习委员罗茜茜家里。
方雯母亲无疑是知道罗茜茜的,虽然她不是我们单位上的孩子,但学习成绩是有目共睹的。阿姨有点激动了,在她家啊,我家方雯没什么朋友,难得人家对她这么好。
话到这里,我也不知该怎么编下去,道了声再见便开溜了。
此刻,方雯已经置身于坤哥的场子了。她是坐坤哥的桑塔纳来到夜总会的,当方雯走出车门时,几个迎宾小姐纷纷对她鞠躬,这让她受宠若惊,坤哥在一旁温和地说,到这里就像到家一样,不要客气。
一行人穿过大厅来到一个大包间里,方雯紧紧握着马丽丽的手,略显紧张,你以前来过这样的地方吗?
马丽丽嚼着泡泡糖,满不在乎地说,这个地方我来过无数遍了,我都玩腻了。
方雯不再问东问西了,坤哥把她安排在自己身边,拿起一只话筒递给她,要不要唱首歌?
方雯连忙摇头说,我不会。
坤哥嘿嘿地笑了,对马丽丽说,来,丽丽,给你朋友带个头。
马丽丽大方地接过话筒,选好了一首流行歌曲,驾轻就熟地唱起来。方雯在一旁听着,她没想到马丽丽的歌唱得这么好。
怎么样?丽丽唱得好吧,她可是我这里的小明星啊。坤哥说。
方雯点点头,和坤哥对视了一眼,我以前不知道丽丽唱得这么好呢。说完方雯立即把目光移开,她发现坤哥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了。
坤哥把一只胳膊伸了过来,搭在方雯的肩膀上,方雯随即打了一个寒战,脖子和肩条件反射地缩了一下,好在坤哥反应过来,把手收了回去,脸上露出一个讪讪的笑容。
这天晚上丽丽和巴姐轮流唱着歌,地上的红酒瓶已经横七竖八了,方雯醉倒在丽丽的怀里,随后被丽丽推在了沙发里,坤哥凑上去的时候,丽丽说,坤哥你手下留情啊。
坤哥笑了,你看看,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坤哥把外套脱了下来,搭在方雯的身上。
巴姐有点吃醋了,哎哟,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我还第一次见你这么好呢。
坤哥结巴了,讪笑着说,我,我,我对谁也没有对你,你巴姐好啊。
巴姐哼了一声,得了吧,早看穿你那副嘴脸了,要不是我们在,方雯早成你的菜了。
随后巴姐拍了一下马丽丽,把方雯扶起来,我们走。
马丽丽拨开方雯身上的外套,把她架了起来,方雯,醒醒,我们回家啦。
方雯睁开沉重的眼皮,奇怪地问,这是哪儿?
坤哥虽然还想挽留,可巴姐已经拧开了包间的门,她对马丽丽说,你们快点。
坤哥眼睁睁瞅着三个女人从眼前消失,心里怅然若失,立即跟上去说,我把你们送回去吧。
巴姐摆了摆手说,老娘有车。
当晚,方雯是在马丽丽家过夜的,她家空无一人,据说马丽丽的母亲很少回家,她们就睡在那张双人床上,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
方雯第一个醒来,她摸了摸昏胀的脑袋,发现这是马丽丽家,她拉开窗帘一角,街道的日常生活一如往常,她睃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时钟,大叫一声,妈呀,十点了。
她推了推马丽丽,丽丽,都十点啦,我们迟到了。
马丽丽不仅没有睁开眼睛,反而裹紧了被子,十点有什么好奇怪的,今天不去学校就行了。
那怎么行,班主任查下来怎么办?方雯还从来没有逃过课呢,她惴惴不安地想,自己没上课,老师会采取什么行动?会不会通知家长?
越想,方雯就越没有勇气,她顾不上马丽丽了,匆匆洗完脸,背上书包就走。
丽丽,我上学去了,你要不要我给你请个假?方雯拉开了门。
不用了,请什么假呀,你自己去吧。说完,马丽丽转了一个身,继续睡了。
方雯走在上学的路上,胆战心惊,她觉得路上的行人都盯着她,并且用眼神质疑,这个女孩怎么了?这时候还没去上学?
方雯路过一个农贸市场,她几乎飞奔起来,这时候市场仍集聚着许多人,人群进进出出,难保没有认识她的。就在她喘着气,跑过邮局、旧书店、游艺厅时,学校的大楼终于出现了,大门前空无一人,铁门是关闭的,方雯知道已经上到第三节课了。就在她来到大门前时,下课铃声响起,教学楼内的众多扇门像无数张嘴巴一样打开,黑压压的人群出现了,喧闹声顿时响彻校园。
方雯被眼前的阵势吓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副景象,一秒钟前还寂静无比的校园,顷刻间,人山人海。方雯倏地就躲到街边了,她怕众多同学发现她,此刻,她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走进去的。
她蹲在围墙之下,围墙内是学校的操场,那里已经阒无一人了,第四节课已经开始。方雯还是没有勇气进去,她不想面对全班同学质疑的目光,虽然也许没人在乎她的到来,但她无法克服这一点。
方雯躲在一棵行道树的后面,面对围墙发呆,直到铃声再次响起,她知道放学了。校园里正是一派喧哗与骚动,人群争先恐后涌出大门,向街道四处扩散,方雯不知不觉走在她们中间,仿佛从来没有逃过课一样。
我是快踏进大院时发现方雯的,她背着书包,一如往常朝家走去,我立即喊住了她,喂,方雯。
方雯站定了,等待我走过去。我正要告诉她今天的事,却被她捷足先登了,今天怎么样?班主任怎么说?
他没说什么。我老实回答。
没说什么?怎么可能呢?你骗我?方雯不敢置信。
是没说什么,他问你怎么没来?我就说你病了。
真的?方雯有点激动了。
骗你是这个。我把小拇指亮了出来。
听到这个消息方雯脸上的愁云顿时消散,露出舒展的神情,她感激涕零地说,太谢谢你了,李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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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耳朵环/郁 俊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辗转经过几户中上人家,小刘就出了名,被人相中去上海做住家阿姨。介绍的亲朋当然话得花好桃好,人口哪样爽清,哪样笃定,就一个台湾老太;生活何等轻松,又是场伙大,家境富贵,给的薪水是上海行情。小刘你乡俗就是家家有女人行走城里,这个差事,倘被你的乡邻听到,怕她们不眼红?你厂里夜班做得瞌   颠倒,南京城东的那户日本人又下流下作,还不如索性走得长远些,横竖小孩子大了,有你男人管教,不用再操闲心。那个台湾老太住的场伙,只怕有我们前年去拧螺丝的厂房那般大,又是闹市,上海静安寺南京路啊。小刘听了,嘱咐了家里,当夜打两个包,坐长途车一路闻着臭袜子味道进了上海。司机老鬼,掐算得分秒不差,车进站时天方亮,驾驶座上方的小电视机里《江湖情》正好给字幕,已经走调的片尾曲还没听完,周润发万梓良都只留下一个影,她已经站在了水门汀地面上,小雨滚圆,一只坑一只坑砸给人看。她拿出手机给家里打电话,推敲了一下怎么说,冲口第一句却是,钟哥,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
长途汽车站在新客站贴隔壁,过恒丰路桥已是静安区,小刘捏紧写有台湾女人地址电话的纸片,看迎面是新闸路,几栋鎏金的大门面买卖立在那里,都是多层的夜总会,写着中国和日本的字。她原本在足疗城桑拿房做过大锅菜厨子,点点头,晓得上海钞票多,流出来,这种场伙比南京的看来还要吓人。
小刘从出租车窗里张望出去,阴雨天也是人潮滚涌,仿佛大难临头,没有见一个人立停下来,她只好想自己的心事。出租车一路又堵又赶,停顿得她有些嗝酸,想摁键开窗,司机已经停了车问:刷不刷卡,到了。
闹市边,总有可以取静的所在,而小马路的门牌,好像完全错乱。小刘在奇偶数字间苦挣了好久,想还是找人打听问讯,看街边拥摊自重的皮匠,人物倒很和气,指点如此这般迭样伊样,“香特莉”糕饼隔壁派出所对过,一幢矮下去的洋房就是,号码钉在朝里的一面,看不见的,1949年以后重编,老住户只认以前的号码。小刘听了,死死记住转几个弯怎么怎么走,想上海人是笨,东南西北也问不清爽,一棵一棵数着梧桐树走过有花纹的上街沿,偶尔拿不定主意,看到两块紧靠着的方砖,是一脚踩在缝隙里呢,还是地角四方踏到砖中间。人家窗口散出腥香的蓝烟,正在油氽爆腌带鱼块;另有一户却不是厨房,一个男人哑壳喉咙在训小人,不多歇都静默了,只剩弄堂很深的所在,有人在洗牌。

待小刘碰开金宅的门,金老太迎了出来,上下看她,恰似人干样地一束,讲很急的台湾官话,只有少数字小刘要想一想,才明白。她突然觉得自己好比扮台湾苦戏,《青青河边草》或是旁的,置身其中,总要弄副拆污面孔出来才像。高抬腿轻落步,金宅的台阶不升反降,自地平挖下去半人多深,小刘想这倘是落暴雨,怕不是一层都尽淹了?金老太拍下门边的小白方块,走廊两边伸出的老灯,跳几下,纷纷模糊地给出一点亮。原来进门就横着走廊,面对面装嵌八块长方镜子,外框厚厚地砌了玫瑰葡萄西番莲之类,还有小卵天使,一旦顾盼着经过,就是百千亿万个化身形影不离地跟随,望进深处去,不免能听到影子间相互碰撞的轻微脆响和回声。
走廊尽头站着高大的另一个女人(显得金老太越发矮小得不成体统),她穿着很不体面,板起面孔来笑,又迎上来寒暄,原来是管清扫的江北严阿姨,每天早上还负责买菜顺路带过来,竖长横阔一张大脸,话听来倒还伶俐,只是不停嘴地说。小刘原本晕车就没醒,再给这两个女人瞎七搭八说到头胀,只好将就着随她们边啰嗦边引路,灯自然是随走随关。窗户窄小,上面花花绿绿敷演着西洋神仙典故,每个南房间因了这点花窗,都有几块尘扬舞蹈的彩色应和残照。
严阿姨说此地不比上海名宅枕流公寓,那边的走廊是那样弯的,这边的是这样弯的,指手画脚。账还不曾讲清爽,小刘已到自己的房间,一橱一榻,角落散堆着几袋子杂物,正对床放了台油汀,显见得是新买的。正好到了下午准点,严阿姨收好唇舌下班走了,金老太去瞌   一个半个钟点,留下小刘自己端正行李。她先空床板上坐一坐,环顾这房间还颇周旋得过来,格局也正,松了一口气,站起来,理包之前,掏出手机看短信。
住家的阿姨,每户大同小异就这点日课,有小孩子的加一层繁难。金宅的人口太少,小刘又不是新开豆腐店,轧苗头似乎应付得来。晚饭时金老太夸奖小刘很会烧菜,招呼她同桌吃。她原本想在厨房里东窜西窜找点因头假忙,有钱人都要他们自己想像的那份干净,不过看老太一个人对着大空桌子,有点不忍,磨蹭了一会儿,想想还是爽爽气气装碗饭,坐在边上陪吃。
金老太饭后,讲究啜一口滚茶,弄茶完全闽式,先细细考究小刘出身来历,末了变成了痛说家史。照金老太的说法,她守寡太早,新婚不久就怀胎做了产妇娘,生养一个男宝宝尚不满月,做电器生意的男人一场急病断送在卫生署台北医院手术台上,连医生都措手不及,小毛头名字也只好她自取。金氏娘家一脉,多少年来修桥铺路,斋僧敬佛,是个虔诚的大施主,小孩子借了这点祖荫,居然百伶百俐,卖相又好。她看看时局,学古人收拾了自家门庭,钞票暂时不缺,关门来教养这个孩子,从此指望也都在孩子身上。三姑六婆来劝她宽解一些,活动活动心思,看她崖岸高峻,渐渐生了畏惧心,不敢再攀附撩拨。孩子读书很要上进,亡夫留在上海的买卖更见发展,那两个年头,钱着实好赚,她顺理成章移居静安,寻常要好的生意圈内朋友,往往住虹桥古北,她偶尔也去名都城会会联合利华的董事太太,趟数数得过来,唯有和在坎布里奇读书的儿子天天通电话,雷打不动。小刘你问厂?厂么早就开到苏州去啦,上海郊区的地皮太贵了,不对,上海哪里还有郊区?茶罢,金老太收紧面皮说,我要休息了,小刘,没事你不必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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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哦,苏里玛/蒋丽萍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那天,我喝了很多的苏里玛酒。苏里玛在摩梭语里的意思就是“情人的眼泪”。其实,我并不善饮,可是,一听说这酒叫“情人的眼泪”,我的心就如同干旱了千百年的土地,闪电般的裂缝在呼唤着甘霖。我喝得没有章法,一杯接着一杯,全然不顾四周同伴的讥笑和围观。
天快黑了,大家要去跟摩梭人一起跳锅庄舞。从那个叫“天湖”的饭馆出来,劈头就是逶迤的泸沽湖河岸,晚风将湖水吹皱,夕阳照在湖水丝绸般的皱裥上,一凹一凸都展示着幽暗的华美。远山如黛,起伏的轮廓酷似睡着的仙女,铺张着浩浩荡荡的美丽。还有那裹着月季花香的气息……
“咳……”我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一直在旁边护着我的王婵问道。
“没有什么。因为太美了,只好叹气。”
“你没有醉呀,讲话还这么有哲理。”
“……哲理?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喝酒以后你谦虚多了。去跳舞吗?”
“我连走路都飘了,还跳舞?”
“去看看,这也是一个节目,算在我们旅游费用里的。”
王婵搀着我,走过摩梭人的小院。有绿色的藤葛攀援在土墙上,叶儿随风摆着,那藤尖尖,细长蜷曲的绿丝儿,轻轻咬住了粗砺的墙面,然后朝上抬起了头,似乎在向谁诉说着什么。
“你看那藤尖尖!”
“怎么了?”
“你看你看,它还摇头晃脑……”
“好了好了,一路上就听你一惊一乍的……”
王婵一路上忙着给大家看手相,好像她是应聘的随团算命先生一样。我不明白的是,比如看见金沙江在山底下绕成银白色的圈圈,裹着满山遍野的杜鹃花,他们居然没有反应,还把我的感叹说成一惊一乍。

篝火点燃的时候,天还有些余光。我和王婵在火堆旁的石头上坐下,等待着舞蹈开始。旁边有一个穿着摩梭服装的男人,正在嚼着树叶。
“你吃什么?”
“黄连叶子。”
“黄连?就是那个苦黄连?”
“是的。”
“给我吃一片好不好?”
他笑着扽了一片叶子给我。那叶子的边缘有些齿,稍嫌扎人。他叮嘱道:“小心,不要让它扎破你的舌头。”
王婵手快,将叶子抢了过去:“嗨!不要乱吃东西!什么树叶草根都要吃,有毒的怎么办?”
“黄连是草药,能够治病的。”小伙子说。
我把叶子夺回来:“王婵,你扫兴不扫兴?旅游就是要什么都体验体验,懂不懂?”
摩梭男人赞许地朝我点点头,还笑了笑。我发现,他长得很入眼,黝黑的皮肤,头发有些鬈,细长的眼睛镶嵌在笔挺的鼻子两边,好像一匹骏马。
“你长得像马……”我指着他说。
听见我这样说,他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如同黑夜中礼花绽放。我的心立刻一动,无论如何,这么轻易就看到如此美妙的风景,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有些受宠若惊。
王婵担心地看着我嚼树叶:“怎么样?”
我又从他手上的树枝上扽了一片树叶塞进嘴里。
“不要钱的东西你就拚命吃?也忒贪小了吧!”王婵忍无可忍的样子。我笑了。那小伙子也笑了。
“王婵,你也来一片,味道跟嚼青橄榄相似。很不错!”
王婵鄙夷地摇头道:“我才不呢!”
我看看那男人,我们俩人一起笑着摇摇头。
我似乎有些感动,那感动细细的,好比清水渗入四周的土壤里,久已干枯的泉眼开始鼓胀起来。
有人朝篝火堆里添加了柴火,篝火发出劈劈啪啪的声响,以至淹没了最初的音乐。等到我听到音乐的旋律时,那些摩梭男女已经围着篝火转起来了。
音乐很简单,舞步也很简单,也就是向前进两步,再退一步,不过,前后要接拢,所以,后面的人,手要搭在前边人的肩膀上。来旅游的汉人们已经一哄而上,学着摩梭人的样子跳舞,可是,我总觉得摩梭人跳得比汉人好看多了。特别是方才那个给我吃黄连叶子的男人,只见他每跳一步,髋部那儿就优雅地扭动一下,叫人想入非非。
“哎!你看你看——!”我指着他叫王婵看。
“看什么?”
“哎呀!你真迟钝!看那个人的髋部,扭得太漂亮了!”
“还想到什么了?”
“就这些。”
“说谎!你不想入非非就不叫陈幻了。”
我搂住了王婵的头颈,恨不得弄得她窒息。王婵语音零碎地讨着饶:“哎哟……闷死我了……好了……好了……我收回……收回……”
我放了王婵,还是不解气,又要故伎重演,那男人跳到了我面前,出列,站定,邀请我:“来跳舞吧!”
我犹豫着,并不是其他原因,而是喝下那么多的苏里玛,现在已经开始头重脚轻。我挪不动步子,可我的心跃跃欲试。
王婵挡在了前头:“不行,她喝了太多的酒。”
他说:“没有关系,喝了酒正好唱歌跳舞!”
这个时候哪里还经得起这样的蛊惑?所以,没等想好了,我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上。转身跳出去的时候,听见王婵在身后跟了一句:“你找死啊!”
我其实根本就不能跳舞了,我只是尽量跟着队伍,一点谈不上舞步。可是,我非常兴奋,兴奋得不能自抑,以至队伍转到王婵边上时,我尖着嗓子喊“来呀!来呀!”王婵没有来,只是朝我撇了撇嘴。这是她的经典表情,表示她的不高兴、不赞成、不满意,还有,不屑。可是,现在她这样表示对我没有任何意义。这个时候,我只受心中那澎湃的激情的驱使。
头愈来愈重了,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摇曳不定,酒醉的主要症状——呕吐,就在这个时候势不可挡地袭来。
我刚刚冲到队伍外面,就忍不住了,喉管里一阵堵塞,随后腹中的秽物就喷涌而出,全身立刻就被冷汗湿透了。我蹲在地上,听见身后的音乐简单地回旋着,如同绳索一圈一圈地绕着,还有,那嘈杂的笑声和踢踏的脚步声,滚锅一样地在我身后沸腾着。我感到冷,并且立刻就打起寒战来。我想回去,可是,我一站起来,人就要摔倒,双手胡乱一抓,居然抓住一双温热的大手。
“你是不是好一点了?”
我抬头一看,就是邀请我跳舞的那个男人。我朝他点点头,并且试图在人堆里寻找王婵。
“你的同伴不见了。我刚刚已经找过她,可能她不喜欢跳舞,回去了。”
我就在心里骂开了王婵。这个时候,让我举目无亲,真该千刀万剐!
“谢谢你。”我挣脱了他的手,试图自己走开。可是,我一抬脚,人就失去平衡,要不是那人一把拉住我,我就要摔在当下了。
我只得由着这个陌生人搀扶着,一脚深一脚浅地离开跳舞的地方。五月的晚上,风还很有些寒意。我下意识地收紧了身体,来抵御着小刀子似的寒气。我的情况明显地牵动着身边这个人,只觉得他用臂弯将我收拢了,顿时就有一股热气在我身边循环起来。要是在平时,这样的举动肯定为我排斥。可是,现在是在旅途中,在风景如画的泸沽湖,而且——这一点很重要——我已经处于酒醉状态,下意识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推动着我,鼓励我放纵自己。所以,我没有一点点不高兴,反而毫不设防地朝他靠拢。我们就这样情侣一般依偎着走到了湖边。
湖边的风出人意料地强劲,冷风再次诱发了一场翻江倒海般的呕吐。我蹲在地上,浑身湿透,几乎难以坚持。我们入住的宾馆离这里起码有一里多路,茫茫黑夜,除了身边这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我别无依靠。我不知道事情怎么就这样急转直下,心中凄惶之极。
“你要是不吐了,我送你回去吧。”那人问道。
我点点头,想站起来,可是,一动就摔倒,好比已经耗尽水分的枯叶,风一吹,就从树枝上掉下来了。他连忙把我扶起来:“你不能走路了,是不是到我家去休息一下?我家就在旁边。”
这个时候,我连点头答应的气力都没有了。

醒来,天色已大亮,王婵坐在了我身旁。
我有些惶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环顾四周,只见床铺是安排在地板上的,四壁是木楞子,对面墙上是巩俐龇着牙齿大力微笑的彩色照片,一个矮桌上放着一只半导体收音机。房间里除了两个白坯的箱子,再没有多余的东西。而整个房间里,弥漫着青草的香气。
“好啊,这一下不虚此行了,什么都体验过了。”王婵的口气很暧昧。
“我怎么了?”
“还好意思问!回去告诉汪明,他老婆居然睡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来,喝点水。人家原来准备了酥油茶,我说已经吐得不成样子了,肯定无法消受这东西。”王婵一边给我倒茶,一边说:“昨天晚上,我不知道你居然彻夜未归。我累死了,一下子就睡到了天亮,起来后,发现旁边床上没有人,赶紧下去,在大堂,正好看见丹珠……”
“哪个丹珠?”
“哎呀!你现在就躺在丹珠的床上,还问哪个丹珠?”
那个男人叫丹珠?
“别发傻了。我们这个团已经快要出发了。快!起来!”
我却是虚弱得坐不起来。
“你就是要做林黛玉,也得等到回到大观园吧,在这里你除了做一个女阿注——唉,昨天晚上你们走婚了么?”
我恨不得捶死她!可是,我的拳头软得跟棉花一样。“王婵,我告诉你,你不要编故事噢!汪明是没事也要闹事的,你再添油加醋,可不要天翻地覆了?”
王婵没有理会我的警告,眼睛死盯着我:“你以为我不说就没有人知道了?你彻夜未归,全团都知道了。你能保证这个消息没长翅膀?”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王婵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递给我,同时搭送了一个鬼脸。
“陈幻?是你么?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手机没带?”
“昨天晚上……”
王婵几乎是兴高采烈地看着我了。我气得对她咬牙切齿,声音却没法不温柔:“怎么了?人家才出来就这样穷追不舍?”
“陈幻,你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拐弯抹角的,你是不是有事?”
“有事?!王婵跟我形影不离,你问她!”我把手机一扔,出气都不均匀了。王婵看看我,拿过手机:“喂,汪明,你既然不放心,为什么不亲自陪她出来?……昨天晚上?我们喝了许多酒,回到宾馆蒙头大睡,失火都烧不醒,还听得到你的手机?……放心了么?告诉你,回去要给我劳务费的噢,我成了你老婆的保镖、跟班……”
放下电话,王婵一脸的坏笑:“怎么样?我替你圆谎圆得还不错吧?”
“我有什么谎要圆?”
王婵冷笑一声,站起来就往外走。我不得不用最谄媚最肉麻的语音将她喊回来。
丹珠就在这个时候进来了,看见我坐了起来,他脸上又是灿烂的笑容:“哎呀,好了,昨天晚上你睡着了,尽是哭声,把我吓坏了。”
我对王婵看了一眼,心里吓得不轻,不知道睡梦中还说了一些什么,我知道最近我老是做噩梦,还会大声说梦话。
“她有没有说,我爱你!”王婵打趣道。
“我等了一夜,没有等到这一句。”
我没有想到这个摩梭男人居然也风趣,对于他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临走,我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他:“丹珠,很不好意思,这么叨扰您,有机会到上海来的话,一定联络我。”
丹珠接过我的名片,一字一字地读了一遍,然后问道:“你是经理?你管多少人?”
“她呀,管的人不多,可是归她这个人事经理管的有美国人、比利时人、英国人,还有日本人。”
我打断王婵的话:“别听她的,没有什么,只是一个打工的。”
丹珠认真地点头:“不简单。不简单。”
下楼才发现,丹珠的房间下面就是一个堆放草料的仓库,四方的院子里,有一株月季花树,粉色的花朵瀑布一样地泻下来,一个年老的摩梭女人坐在阳光下,正在一张古老的织机上织布。我和王婵都很庄重地朝她点头致意,她还以笑容,脸色一如这小院,平静,安详。
“阿妈,她们走了。”丹珠说。
她朝我们笑笑。丹珠就倚在漆成明黄色的木头门框上跟我们告别。那门框好像是镜框,主角是丹珠,坐在织机旁的母亲成了远景,偏在一旁。这幅图画久久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当我被汪明推醒之后,只觉得浑身汗津津的。
“怎么了?又是叫唤又是喘气的,我真怀疑你在梦中跟谁在干坏事。”
“哼!”我翻过身去,把背对着他,不跟他多说。要是在前几年,这样的话题可以引出一场半嗔半怨半喜半怒的争执,最后以一场淋漓酣畅的亲热告终。可是,现在,我知道汪明的心里除了怨毒,已经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愈是多一句话,愈是有引起冲突的可能。
“你说,谁是丹珠?”汪明手上用的气力差点把我推下床去。
“你干什么??选”我大声抗议着,并且,借助这样的抗议来掩饰我心中的惶恐。
“还好意思问我?自己在梦里喊得山响,还装蒜?”汪明起床穿衣服,一举一动都充满着暴力,我只觉得耳边如同刀枪剑戟碰撞在一起,每个声响都擦出了火花。
我用薄薄的被子蒙住了头,抵挡那尖锐刺耳的动静。汪明却不放过我,一把扯开我蒙在头上的被子,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恶狠狠地重复道:“你说,谁是丹珠?”
“汪明!你想干什么?”
“我只想知道,谁是丹珠?”
“我不知道,什么丹珠不丹珠!”
汪明的瞳孔开始放大,他的眼睛就好比一个黑洞,把我整个儿吞没,恐惧如同无边的海水将我包围了。就在这个时候,家里的传真机有了动静,一会儿工夫就吐出好几页纸。汪明如同遇见新的敌人一般,朝传真机扑过去。传真机的声音一停,电话就接着响了起来。
“Holle?选 It’s me,……yes,……yes……”
汪明的英语无懈可击。这是他能够进入瓦尔提公司的最直接原因。面试的那天,好几个博士都没能通过,汪明这个本科生因为英语的优势,跟主试考官又是聊《时代》周刊最近一期的头条新闻,又是聊新英格兰地区刚刚结束的狂欢节盛况而被录取。现在,他肯定是接到了最新的指令,你看,他把传真迅速浏览了一遍,然后,间隔几十秒就一边点头一边“yes”一下,就跟那种上了发条的机器鸟一样。接完电话,汪明冲进卫生间,乒乒乓乓一阵子,然后又冲进厨房,乒乒乓乓一阵子,等到他拎着那只LV的皮包站在卧室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整装待发的成功人士形象了。
“陈幻,今天的事情没有完。”斩钉截铁地说完这句话之后,汪明迅即转身奔赴新的战场,留下一记余音绕梁的关门声。
我应该起床了。公司里还有一大堆的事情在等着我。可是,我就是打不起精神来。
我跟汪明的婚姻已经有五年,离开所谓的“七年之痒”还差两年,可是,我们之间现在除了互相猜忌、互相仇恨和互相伤害,已经没有其他东西了。
家安在市中心最豪华也是最安静的地段,这里的房价我都不好意思说,在老百姓看起来,是“天价”。进出的不是外国人就是本土的成功人士。我们的银行按揭还有两年就要付清。到时候,我们不光拥有这套价值三百多万的公寓,还拥有市值在五百万左右的金融产品,以及一辆新的帕萨特,一辆二手丰田。我们的孩子今年四岁,被我父母带着,长得聪敏伶俐,而且是个女儿——女儿现在比儿子更加受到许多家庭的追捧,因为大家都认为养个女儿,以后还可以赚个女婿回来。
可是,生活就在不知不觉当中变了味。
先是我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工作,不断读书、跳槽、读书、跳槽……折腾到今天,我拥有生化、工商管理两个硕士学位,正在带职攻读国际金融博士学位,年薪已经超过十五万。
当我为了成功而奋斗的时候,汪明沉溺于各种盗版碟片中,一天好几部地看原版碟片,每天听的英文比中文还要多。我一向主张不要硬逼着男人去干什么的,所以,对于汪明整天干些什么,基本不发表意见。
可是,那天,在公司举行的聚餐会上,我和王婵逗留在菖兰盛开的花园里,王婵很突兀地问道:“哎,你家汪明最近在干什么?”
“他么,买了不下几千张的碟片,除了干那点公事,就是看碟。”
“你不管他?”
“管他干吗?他又不是小孩。再说,我管自己的事情还管不过来呢。”
“有那么多黄片哪!又不是钢筋铁骨,肉身凡胎的,哪里经受得起?你也忒歹毒了些吧。”
我没料到王婵会这样说话,气得直翻白眼。
“怎么了?不服气?你也不替人想想,一个热血男儿,每天只能画饼充饥,不得病才怪呢!”
“你怎么知道他画饼充饥的?他对你说的?他怎么能……?!”我简直气急败坏了!
王婵看我成了这样,愈加得意:“急了,急了,急什么?他怎么会对我说这些?你也忒没有智商了,说出这种低水平的话来。这种隐私就是人家要讲给我听,我还不愿意听呢!我又不是垃圾桶!”
这叫什么话?
“脸色这么难看做什么?你自己不看看自己,一年三百六十天,家里不烧一顿饭,事无巨细,一概交给钟点工,算你有钱?是不是?告诉你,钱哪,有的时候是宝贝,有的时候就是毒药。”
“别对我乱发议论!我们这里还是第三世界,哪里轮得到我们来说钱是毒药?太矫情了吧?”
“好吧。算我白说。”
王婵虽然没有穷追猛打,可我自己觉得事情好像哪儿出了问题。这天晚上,我破例没有打开包里的文件,而是早早洗了澡,换上了那件从东京浅草买回来的和服式丝绸睡衣,粉色的荷花开了一身。我故意走到他的书房里,在他身边坐下。他朝我看看,对我新换的睡衣视而不见,眼睛只是盯着电视屏幕。
这是一部美国片子。自从有了影碟之后,我们才知道美国人除了有所谓的大片外,还有那么多的烂片。汪明什么片子都买,什么片子都看。现在,屏幕上是一堆男女在群交,叫唤的声音就跟掉在猪圈里似的。
“你烦不烦啊,天天看这样的东西!”
汪明连头也没有朝我偏一下就回答说:“嫌烦别坐在这里。我还可以把声音调轻一点。再不行,我戴耳机。”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是,听见他这么干巴巴地对我说话,心里就有气。我站起来,没有再说什么,回到书桌旁,起草一份员工培训计划,直至凌晨三点。当我在电脑上劈劈啪啪打字时,隔壁汪明那里间或会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声,近来他看的片子总是色情加打斗,愈来愈火爆了。
突然有一天,汪明对我说:“我辞职了。”
看他毫无商量的意思,我的火气就上来了:“你辞职了?!这么大的事情事先你也不跟我说一声?”
“说什么?反正是我自己的事情。”
“你怎么这么说话?”
“怎么了?你不也一样?”
他这么一说,我有一阵憋住了,很长时间喘不过气来。
“那么……辞职以后呢?”
“……以后?还没想好。你怕我靠在你身上?不会的,放心。”
说完,汪明开始把他的宝贝碟片装箱打包。我有些不解,觉得他似乎想做什么重要的决定。可是,我又不想问。既然他那么大的事情都不屑于跟我商量,再问,不是自取其辱么?
果然,汪明似乎把那些碟片忘记了,而是每天把报纸翻得稀里哗啦响。我不明白,通常他并不关心时政新闻的,怎么突然抱着报纸不放。过去在学校时,我就是喜欢他那种独往独来的劲头,现在才知道,丈夫还是随俗一点的好,至少,他还可以跟你谈谈家常。
又过了一阵子,一天晚上,临睡前,他轻描淡写地说了声:“我明天去上班。”
“上班?!”
“美国公司。中文叫瓦尔提公司。”
“经营什么的?”
“帮助中国建设核电站的。”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你?建核电站?”
他还是那种轻描淡写的口气:“我负责美方与中国方面的联络和协调。可能他们认为跟我比较好沟通。”
“就因为你看了那么多的美国烂片?”
听了这句话,汪明坐了起来:“陈幻,不要欺人太甚。你以为自己是Number one,别人都是省略号?”说完这句,他似乎觉得再讲下去很无聊,重新倒头就睡,再也不搭理我了。
那晚,我睁着眼睛,看着乳白色的亚麻布窗帘愈来愈透明,当曙色强劲到似乎要撕破窗帘了,我爬了起来,刷牙时,对着镜子里憔悴得好像一棵千年枯树一样的面庞,心中真是害怕极了。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可以这样彼此伤害。
汪明没有多久就被提升为公司的行政主管助理,月薪也迅速提升到五位数。而且,在半年里头,他到美国去了不下四五次。看着他把风雨衣搭在手臂上,提起旅行箱和公文包匆匆出门的情景,总觉得现在轮到我看美国片子了。
汪明出门的日子日渐增多。渐渐地,我感觉到寂寞起来。王婵知道了就取笑我:“你也有时间寂寞?人家汪明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呸?选他雇了你了?要你这么宝贝他,替他说话?”
“不是宝贝他,是宝贝你。旁观者清,讲点实际情况给你听听,对你有好处。”
王婵错了。听到王婵的提醒之后,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相反,心中的委屈几乎难以自抑。那天,下班后我在公司里待得很晚。大概是在将近十点左右的时候,市场推广部经理秦凯敲门走进我的办公室。
“这么忙?”
“……”
“吃过晚饭了么?”
“……”
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非常无助,要不然,秦凯不会冒失到马上上来就替我披上外衣,挽起我的臂膊,拉我下楼,上车,走进一家雅致的小餐馆。
看样子他是这里的常客,一落座,就有人招呼他“秦先生”。他也不问我,就点了一客虾肉小馄饨,一盆爊鸭,一盆咸菜豆瓣酥,他自己则要了一杯啤酒。
“吃吧。吃了饭再说。”他一边喝啤酒一边说。
我不知道对他说什么好,才低头吃了一口馄饨,眼泪就滴落在汤碗里。这一下,直到馄饨吃完了,我都不敢抬头。秦凯送过来一张餐巾纸,好像一朵白花,开在我的眼皮底下。我不好意思地接过来,擦了擦眼睛,哑着喉咙说了声:“谢谢。”
秦凯送我回家。一路上,我也没有说话。平时我们在两个部门工作,但是,我知道他的目光时常停留在我身上。说实话,我并不讨厌他的目光。当公司里那些玛丽、艾丽丝们对着镜子夸张地惊叫:“My Got?选我有皱纹了”时,我总觉得她们那样矫情并非没有资本。只有当她们中的好几个时常将目光停驻在秦凯身上,而秦凯的目光时常停驻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才会在下意识里把后脊梁往上升一升。
已经到了家门口。我说:“今天谢谢你。”
秦凯笑道:“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你知道,我等这样的机会差不多已经有半年多了。”这是他调进公司以来的时间。
我没有说话。我想,我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如果我不是现在这样的身份,或许会和他擦出火花。为什么不呢?秦凯长得一表人材——此话虽然俗套,但是,很有力,很说明问题。如果换成“酷”、“潇洒”、“英俊”等等,都不能涵盖。只有这个词,非常贴切。我们不是已经习惯把最好的东西占为己有么?可是,最后的藩篱还栽在心里,那篱笆上还有星星点点的花朵。零零落落的希望犹如那些在风中摇摆的花朵,随时有着坠落的危险,而只要那些花朵还在,我就还会等待。我想,我的性格里就是有着某种坚持,才让我走到今天。
回到被钟点工收拾得一尘不染的家里,反而有置身于旷野的感觉。我坐在了沙发上,却不知怎么突然感觉到真皮沙发的味道好像带着膻味,让人不能忍受。电视机的遥控器就在手边,随手打开,却没有一个频道的节目能够吸引我。我不是一个善于敷衍的人,立刻就把电视关了。
来到书房,我坐在了写字桌旁的印尼藤椅上。电脑是在下意识里被打开的,信箱里有好几封邮件,其中竟然有一封是秦凯的。在打开他的邮件之前,我有一阵犹豫,可没等我想明白,手里的鼠标已经将他的邮件点开了。
邮件没什么特殊的。只是关心我的脚——方才在路上,我的脚轻轻地崴了一下。自然,他也关心我的情绪。我也回了一封邮件,感谢他的关心。我们俩人后来都说,那邮件是骗自己的。很快,我们的邮件就无话不谈。同样很快的是,我们俩有了到外地宾馆双栖双宿的经历。
秦凯已婚。他没有对我说什么爱和不爱的话,我也一样。自从汪明愈来愈离我远去,我凭空感觉到自己内心的饥渴。我甚至有些纳闷,早几年,我虽然结婚,可埋头学业和工作,几乎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还有别的需求,汪明有时会曲折表示一些欲念,都被我以忙碌和疲倦作为理由挡回去了。可是,现在,我跟秦凯之间,似乎不用多说话,就明白对方需要什么。我有时会纳闷,过去我怎么了?秦凯说,过去的我太蒙昧,现在由他启蒙成功了。
我心里不是没有遗憾。遗憾的是为什么我跟汪明的觉悟为什么这么不同步?这种致命的差距害得我丧失了做人的根本——那就是坦然。看见汪明回家,我就不知道如何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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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到兴隆镇的羊/张存学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谷录站在兴隆镇街边两眼放光,这光像火一样越来越亮。谷录转动脚步将眼中的火投向不同的方向。一切都是陌生的,天空、楼房、烟囱,还有行人和不断驶过的车辆。谷录以眼中的火来打量这一切,他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在窥视着他,与他为敌。
兴隆镇的情形跟他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来的路上,谷录在车上一直睁着眼睛,他一直在想像兴隆镇的样子,他想兴隆镇有房舍,有街道——街道上行人不多,人们在太阳下打招呼,接着他想像兴隆镇旁边有一条河。河是突然在他脑子里冒出来的。河在脑子是一出现,兴隆镇的模样就齐整了。一条靠近河的镇子,河水让镇子活泛起来。流淌的河是兴隆镇的经脉,谷录这样想。
谷录在来的路上这样想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皮货商宋胖子一直呼呼大睡。一天的行程中,宋胖子除领他吃饭外,一直是呼呼大睡的样子。
宋胖子一路从不跟谷录说什么,谷录也从不向宋胖子问什么。
谷录是个哑巴。这一点,宋胖子早就知道。

哑巴谷录,白草滩的人们这样喊他。谷录是个哑巴,不会说话,但他的听力正常。白草滩的人们喊他哑巴谷录的时候,他以他的眼睛来回答。谷录的眼睛清得像水一样,白草滩的人们喊过他之后,往往面对的是谷录的两眼清水,看着这两眼清水,喊谷录的人就忘了要对谷录说什么,他们脑子里这时冒出的是一只羊的眼睛,他们随后就想:日怪,哑巴谷录越来越像羊了。
白草滩是个偏远的地方,离兴隆镇有一天的路程。谷录在他养母临终的那一天才知道他不是白草滩人,他是生在兴隆镇的,他的养母贺桂花临终前拉着谷录的手说:“谷录,你才十六岁,我死了,你去到兴隆镇找你的亲妈和亲爸。”
养母贺桂花的话让谷录摸不着头脑。待养母再把上面的话对他说了一遍时,他吓了一大跳。他从来没有想到眼前的贺桂花不是他的亲娘。他浑身颤抖着,用清水一样的眼睛看着炕上的贺桂花,随后,他奔跳起来,跳出屋门,跳出院子,奔向离村庄不远的羊群。
羊们咩咩叫着迎接谷录。它们从四处奔来将谷录紧紧围在中间。这是异常的情形,但谷录在这个时候没有在意这种情形。谷录是这群羊的羊倌。从十四岁起,他就是这群羊的羊倌了。现在,谷录以混乱的神情奔跳着跳进羊群,在羊的咩咩叫声中他躺在羊群中。羊的气息、羊的叫声仍不能使他平静下来。谷录觉得,他脑子里,心里原来最踏实的一些东西被抽去了,他成了一个飘飘忽忽的人。
有人将谷录从羊群中拽起。谷录趔趔趄趄地被拉到家里。躺在炕上的母亲已经闭上眼睛,她已停止了呼吸。谷录是个哑巴,谷录哭不出声,谷录看到死去的母亲再一次感到全身空空荡荡。谷录扑通跪下来,然后张大嘴巴——那是哭嚎的样子,而他眼睛里的清水长流不止。屋子里的人有的抹眼泪,有的低泣。他们更多地为谷录悲伤,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失去了最后的依傍,他将来要走的路可想而知。
丧事过后,谷录依然放羊。七八十只羊中属于他家的只有五六只,其余的都是村子里各家的,各家的羊并不认得各自的主人,它们只认谷录。
七八十只羊,有一个很大的羊圈。每天傍晚,谷录赶着吃饱喝足的羊进圈后就回到家里。他的母亲贺桂花总是站在门前向他张望。母亲贺桂花去世后,谷录住进了羊圈。羊圈里有一间土屋,他睡在那土屋里。谷录觉得,他在这世上只剩下了这些羊了,他空空荡荡的身子只能在这羊的气味中变得稍稍好受一些。日子就这样进行着。白天,谷录放羊的时候往往会坐在某丛草墩上一动不动,他在想他的心事。他想的最多的还是他的养母贺桂花,他想养母贺桂花每天傍晚站在大门前向他张望的样子,想她在灯下为他缝补衣裳的样子。对于养父,谷录的印象已经模糊,他只记得养父在外某一处工地上被石头砸死了,他的尸体被搬回时,他被养母突然的长嚎吓得浑身发抖。随后,他看着养母的头发一天天变得花白。谷录想到这里就将目光投向远方,远方是迷蒙的山野。
谷录就这样坐着一动不动。他面前的羊安静于吃草。谷录注意到羊群中那几只原来总是不安稳的公羊现在也变得安静起来,有时,它们中的一两只会慢慢走近谷录的身旁,它们在谷录的胳膊或脊背上蹭几下后,又慢腾腾离去。谷录想着他的心事,没有在意这些羊对他的举动。
村子里的人仍记着谷录母亲临终前对谷录所说的话。他们看着谷录一天天为他们放羊,而且又住进了羊圈,他们为此不安。一个十六岁的孤儿,这样下去总不是个事情。村子里人商量来商量去,觉得还是照谷录养母贺桂花的遗愿办好些。
一天晚上,村子里几个老人领着皮货商宋胖子走进羊圈。谷录坐在羊圈土屋的炕上看着这些人,同时他也看着宋胖子。宋胖子他已见过多次。宋胖子每年都来村上收羊皮,宋胖子总是穿着一身黑不拉叽的衣服,也总是睡眼惺忪的样子。谷录看着走进的几个老人和宋胖子,眼睛里的清水凝住不动了。他不明白这些人来要干什么。
“谷录,你还记得你妈临去世前给你说过的话?”一个老人对谷录说,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包袱里是谷录一岁时到白草滩来时穿过的衣服,那是他以前的衣服,是他在兴隆镇时穿过的小小的衣服,这些衣服现在是去兴隆镇找到生父生母的凭证,包袱里还有一个小小的铜锁,是挂在脖子上的,也是谷录一岁时从兴隆镇带来的。除了这些,包袱里还有一张纸,纸上写着谷录在兴隆镇生父生母的名字,这张纸已经发黄,它是谷录的养母贺桂花保存下来的。谷录的养母贺桂花临终前将这个包袱交给这老人时说,她之所以保存谷录的这些东西,就是等谷录长大了给谷录一个交待。谷录迟早会知道他自己的身世,“他是个灵性的娃子,”贺桂花说,“让他知道这些会让他心里安稳一些。”
谷录眼中的清水仍凝住不动。慢慢地他明白了老人们和皮货商宋胖子走进这土屋的意图。谷录从炕上下来走出土屋,他朝羊圈里的羊指了指,然后将手搭在心口上——他的意思是,他离不开这群羊。
“谷录,你这意思我们清楚,”拿包袱的老人说,“可这不是办法,你一个人这么活下去不是个事情,你将来还有好多事,不能一直这么下去。”
谷录看着老人,眼中的清水泛动起来。
“不是我们不留你,”老人继续说,“白草滩的人能帮你把将来的事情对付过去,可我们想来想去,你还是照你妈说的去做好些。”
谷录眼中的清水又不动了。大家沉默着,看着谷录。好久,谷录点了点头。几个老人松了口气,借着月光,他们看到谷录眼中的清水一滴滴往下掉。老人们的心缩了一下,接着又缩了一下。
拿包袱的老人摸着谷录的头说:“你明儿就跟宋师傅去吧,宋师傅正好要去兴隆镇。”老人说着将包袱递到谷录的手里,“这包袱里是你找你亲爸和亲妈的凭证,里面还有一张纸,纸上是你亲爸亲妈的名字,等你在那边安顿好了,我们再把你这边的家和你家的羊折算成钱给你带过去。”
谷录接过包袱神情迷茫起来,他想,他再一次被抽空,再一次被置于空茫之中。他转身朝羊们望去,月光下,白色的羊静卧不动,它们在这个时候似乎对在谷录身上发出的一切一无所知。
天亮的时候,谷录被一个老人叫醒,谷录被领到老人家。老人家的屋子里坐满了人,这些人都是村里人,他们知道谷录在这个早晨要离去,所以都来了。他们沉默地看着谷录,看着谷录走进屋子,看着谷录惊诧的神色,他这样看着,有的人就抹起了眼睛。
谷录被安顿在饭桌前,饭桌上是丰盛的吃的。老人说:“吃吧,谷录。”
谷录扭了扭身子,显得局促不安。“吃吧,谷录。”大家齐声说。
谷录吃了起来。谷录一个人吃,大家都看着。谷录夹了一两嘴菜后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吃便又放下筷子。
“吃吧,谷录。”大家又齐声说。大家说着都围到了饭桌前,大家都拿起了筷子,大家这样做是想让谷录吃得自然一些。
太阳有一丈高时,谷录和宋胖子离开村子,村子里人送谷录。黑压压的人群在村口形成一堵墙,人们看着谷录和宋胖子远去,谷录瘦小的身影越来越远时,人们突然觉得谷录就像一个灵性的影子从他们心中拔去。
多年以后,人们仍不忘谷录的身影,那是默默的身影,两眼清纯,就像上天降下的一个小小的神灵,然后,上天又让这小小的神灵离去。
谷录和宋胖子在上公路时,谷录回头朝村里张望,这个时候,他已望不见村子的房舍,只能望到隐隐的树影。他继续张望着,然后,他望见漫天的尘土从村子那边扬起,同时,他隐隐听到轰轰的声响。
谷录听着那声响觉得有些熟悉,但他又把握不住它们到底是什么声音。谷录这样望着时,班车过来了。宋胖子扬手拦住班车。谷录和宋胖子上了车,车启动向前奔驰。
村子里扬起的尘土是羊们奔腾而起的,它们在这个早上一直被关在羊圈里,终于,它们中几头强壮的公羊将羊圈门拱开,它们朝谷录离去的路上奔腾,村里的人大惊失色,没有人能拦住它们,它们顺着谷录的足迹追赶谷录,它们把大地踏得轰隆隆发响。它们追赶到公路边时,谷录早已坐着班车走了。它们又在黑色的柏油路上奔跑。来往车辆的司机们被这些奔腾的羊震呆了,他们远远就将车刹住,然后看着羊群从他们的车旁奔腾而过。司机们从来没有见过这阵势,他们自言自语地说:“老天,这些羊是不是疯了?”
羊群最终没有追赶上谷录,但它们仍在奔跑,仍朝着谷录远去的方向奔跑。
坐在班车上的谷录不知道这些,他紧紧抱住怀里的包袱。他的身旁,宋胖子已呼呼大睡。

班车到兴隆镇的时候,宋胖子将谷录送下车。宋胖子拍了拍谷录的肩膀说:“小伙子,这就是兴隆镇了,你得照顾好自己。”宋胖子说罢又返身上车。班车又开动,瞬间之后,班车消失了。谷录站着,看着班车远去,远去的班车仿佛将一根线扯断,这线本来还连着白草滩那个村的,现在,它消失了,白草滩村也就消失了。
谷录恍惚着。他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在他恍惚之际,他突然发现他手里拎的包袱不见了,他抬头望去,一个精瘦的身影拎着他的包袱在前面奔跑,一瞬间,那身影就不见了。
谷录就这样站在兴隆镇的街边,他眼中的两泓清水现在变成了两股亮光,这亮光燃烧着,慢慢变成了火焰。谷录从来没有这样愤怒过。那个包袱,现在是他的一切,是他找到生父生母的凭证,而包袱里的那张发黄的纸,他还没有来得及看,那上面有他生父生母的名字,包袱被偷去,那些名字也就消失了。
谷录觉得兴隆镇不但陌生,而且对他充满敌意。站了一会儿后,他走动起来。他眼中的两股火焰迫使他走。他一边走动,一边用两眼的火焰对着他所看到的人和物。他不停地走着。现在的他,似乎变成了一头愤怒的公羊。他直愣愣地走,不避让行人,也不避让车辆,行人从他身旁绕过去,而车辆在他面前急促地鸣喇叭,接着又是司机恶狠狠的叫骂。谷录不顾这些,他知道他无法找到那个贼,他只能这样走——他眼中的火焰让他这样走。半个小时后,他走到镇的那一头。接着,他又反转过身继续走。到太阳消失时,他还在走。这个时候,他在兴隆镇的街上已走了三个来回了。夜色降临,谷录还在走,他眼中的火焰让他看起来像个怪物。兴隆镇的人们开始注意起他了。人们注意到他的一双眼睛发亮,像在喷火。夜色越来越浓时,他的样子更奇特,两只眼睛像两团火球在燃烧。人们开始惊异起来,认为遇到灵怪而不祥的人了。
半夜时分,谷录蜷缩在一家店铺前,他走乏了,没有力气了,而且肚子空着。他蜷缩下来后就很快睡着,睡梦中他看到他的那些羊,那些羊围在他的身旁,用嘴、用硕大的盘角触摸他。在这触摸中,他睁开眼睛——梦中的羊消失,只有街上清冷的路灯光。谷录再次睡去。这一次他梦见兴隆镇的人都变成了窃贼,他们狰狞着脸朝他偷窥,一些肮脏的手伸向他,他痉挛了一下猛地醒来。他再也睡不着了。他坐起来,看到天色微明,远处,轰轰的机器在鸣响,更远的地方,一些高高的烟囱冒出灰色的烟,它们像晨曦中的云朵,飘浮着、升腾着。

谷录在兴隆镇上游荡,他已经不能像第一天那样直愣愣地走来走去了,但他的双眼依然发亮,依然在燃烧,他游荡着,毫无目标。谷录在这个时候也有过回到白草滩的念头,但他身无分文,他只好又将这念头打消掉。
在不断游荡中,谷录觉得,他什么都不剩了,只剩下了愤怒和眼中的火焰,他被丢弃了,被挖断了根,被掏空了,被抽去了一切,兴隆镇,对他来说不仅是一个与他为敌的地方,而且是一个让他变得像树叶一样轻飘的地方了。
夜晚又到来,兴隆镇上一些无聊的孩子跟随在谷录身后,他们好奇地看着谷录,看着他奇异的眼睛。
孩子们跟着谷录,谷录走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谷录站住时,他们站住,谷录眼睛对住他们时,他们轰地散去,待到谷录再往前走时,他们又跟上。他们开始感到好奇,后来慢慢地觉得谷录只是眼睛奇异外并没有什么能耐时,他们便试着向谷录投掷一些垃圾样的东西。垃圾样的东西击中谷录时,谷录便猛地站住,这个时候他的愤怒将他变得可怖起来,他的眼睛变得更像两团燃烧的火。孩子们轰地散去,然后在远处拍着手,跺着脚又招惹他,他们嘴里喊着:“火、火、火。”
兴隆镇的孩子们觉得对谷录喊“火”还不过瘾,于是,有孩子便还想出一个鬼点子,在谷录走到的地方燃起一堆火,然后再招惹谷录。这方法立刻被施行,特别到了晚上,谷录走到某一处停留下来时,便有火燃起。孩子们将燃烧的一些木屑扔向谷录。谷录躲着,或者站着不动。他已经绝望之极,火焰使他感到自己无比轻飘,他能被火焰一下子烧掉。在这个时候,他想到了他在白草滩放过的那些羊,“羊、羊、羊。”他默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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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我来自野蛮之乡/真 十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二十三岁之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在一条不大不小的河边,这条河夹在两条大河之间,河上有船只从大桥下航行而过。在我的记忆中,几乎每年都有争斗的事情发生,家乡人们的性格并不像河水那般平静,我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他们究竟为了什么而争斗,他们似乎只会用武力来解决事情。曾经有几年,发生了一些特别大的事情,参与斗殴的人的数量成百上千,他们傍晚忙完手上的事情后都聚集在河边的堤坝上,分成黑压压的两片,他们手里都拿着凶器,有刀、棍子、板砖、锹、叉扬甚至猎枪。在夕阳的余辉下他们就仿佛成群的蝗虫,他们的头颅左右转动,眼睛发出凶狠却又胆怯的光芒,仿佛冬天挂在天上的寒星,这光芒一点点地吞噬空气中仅有的安逸,让气氛变得寒冷而又静止。我总喜欢在远处观看,看得心里热血沸腾,仿佛自己也正参与其中似的,我事后总是看着地上搬运食物的一大群蚂蚁,把他们斗殴时的样子描述给它们听,可它们总不相信,它们说样子肯定比我说的要潇洒很多。
斗殴总会导致一些人受伤,受伤的人从医院出来后会有两种处境,一种是被人们供养着,快快活活地享受下半生,另一种就是去人们在小山上给他安置的新家,一座小土坟里,只有每年逢年过节才会有人去管管他们,平常放牛的孩子会把牛拴在他们的墓碑上,然后自己在坟边的草地上晒太阳,我就干过这样的事情。
事后总会有一些人谈论事情的前因后果,有当事人也有旁观者,这种谈论会一直延伸到下一次斗争开始。在我道听途说来的各种版本故事之中,没有一个解释能够让我信服。因为我看到的场面有些是很宏大的,气势逼人,我总认为那样宏伟的事情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如果真是那么简单,这些人肯定不会动那么大的气,至少不会那么多人同时生气。所以,我总会自己去幻想一些相对复杂的原因来解释这些争斗,而且自己信以为真。
在这个喜欢大动干戈的地方,却从来没有一个人欺负过我,斗殴的时候他们也从来不找我去,我一直以一个旁观者存在。我在家乡的二十三年,与人们相处得十分和谐,原因我至今也不是很清楚。我想过几种可能性,但却都不能说服我自己。
我经常在桥上骑自行车,从桥上经过的人都和我微笑地招呼着,我却从来不笑,我骑自己的车,累了就回家,走路上买几块饼,每次卖饼的杨家姑娘都会多给我一些,我母亲告诉我,别人都认为我长得很可爱,特别皱眉的时候,我照镜子看了看,似乎是那么回事儿。
在家乡,我没有几个真心朋友,这些我是很清楚地知道的,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把这些人中的少数几个人当作朋友,我喜欢这少数的几个人,我觉得和他们交流相处都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后来,这些人都成为我的好朋友,我每次在桥上骑车遇见他们时,都会用微笑和他们打招呼。
后来,我二十三岁那年,我和这几个好朋友一起去了北京,我真没想过第一次出门就跑得这么远,而且一去就没回过家。我们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火车穿过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后,到达了北京,下车的时候,我的腰都直了,我感觉两个眼睛快要从眼窝里掉了出来。在北京火车站,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比家乡聚众斗殴时的人多上成千上万倍,我当时在想,如果这么多人打起来会是一个什么场面,用来解释事情的原因会有多么复杂,肯定会让我想一辈子也想不明白。
一个好朋友的舅舅在北京,专门负责给别人装潢,我们就跟着他后面干事儿,当然他是不干事的。我当时的任务就是刷漆,每天要面对不同颜色的漆,我十分讨厌油漆的味道,那味道让我觉得头晕目眩。后来我就去商店买口罩,然后在上面倒上花露水,他们都笑话我,说我像是医生在给墙的屁股上搽酒精。用不了几天,口罩就会变得又脏又臭,油漆的臭味已经完全取代了花露水的香味,我根本没时间去洗这便宜的玩意儿,于是我又跑去那家商店买了一个。
开始我是一个一个的买,因为身上没几个钱,后来我钱挣得多了,便开始三个五个的买,再后来我就一打一打的买。时间久了,我开始注意到一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那便是每次卖给我口罩的姑娘,她胖乎乎的,长着两个小虎牙,她每次都用惊讶的眼神看我,或许在她看来,我也许是个兽医吧。终于有一次,这姑娘开口跟我说话了,她问我为什么买这么多口罩,我抬头看她,她的表情十分疑惑。我想了一下,然后告诉她,我是为了抵挡油漆味,我是一名油漆工。
这姑娘就是程丹丹,后来成为我女朋友的人,我们后来共同努力在北京开了一家小卖部。我问她为什么跟我在一起,她说一看我就是一个温和的人,以后肯定会让着她,爱护她,而且她说我长得很可爱,特别是皱眉头的时候,两个明亮的眼睛就好像躲在乌云后的太阳。而事实上,也正如她所说,在家乡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长得很可爱了。我们在一起的那两年时光里,我们没有吵过一次架,甚至连一点拌嘴儿都没有,在生活上我几乎没有任何态度,因为她会给我把饭做好,把衣服给我洗好,把椅子给我搬好让我坐在店里卖东西。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说要开一个小卖部,我就把我所有的积蓄拿了出来,她要我戴口罩给她看,我就戴了。
我们的生活十分平静,几乎没有外人来打扰。几年以来,我在北京除了认识程丹丹之外,其他一个人也没认识,我每天早晨依旧骑车,去一个相对比较远的地方买油条和稀饭,路上依旧有一些人会对我微笑,我仍然表情茫然。
那几个好朋友各自都找到了新的事业,我们经常在外面聚会,我觉得和他们在一起太开心了,我把生活中的笑容很大一部分都留给了他们,其他的留给程丹丹。有两个好朋友在一家企业给别人做保安,现在已经成负责人了;还有一个好朋友在一家拳馆给别人做教练,他家里可是武术世家;另外一个好朋友,他顶了他舅舅的位置,带了一帮人在北京搞了个装潢公司,队伍很大,干起事儿来很威风。
我原以为我这辈子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去了,可一个叫章南的人像盗贼般闯入了我的生活,他偷走了一些东西,让我看见了一些我之前一直不曾看见的东西。
程丹丹那天下午哭着跑回来,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回答我。我当时也没办法,只能不停地抚摸她的头,好让她平静下来。我早早地就把店门关上了,一边拍她的头,一边做生意实在太痛苦了。天黑以后,她不再哭了,两个眼睛红通通地凸在外面,就像墙壁上两盏红色的灯。我问她想吃什么,她说想吃面条,于是我就去厨房给她做饭去了,我拿手绝活就是做炸酱面。她吃完我做的炸酱面后又开始哭,我想问她怎么回事,可一想我下午已经问过这样的问题了,于是我又开始抚摸她的头,她的头发显得很干燥,我便从她脸上弄了一些泪水抹了上去。过了一会,她抬起头来,两眼瞪着我,怒气冲冲,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我顿时感觉不知所措,几年以来,我第一次见她用这种表情对我。
“你他妈的就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她竟然开口就骂我,我第一次听她骂人。
“我下午问过你了,可你没回答我。”我感觉到十分的委屈。
“我没听见。”
“那我现在问你,到底怎么了啊?”
“我被章南欺负了。”
“哪个章南啊?”
“就是我们进货那个批发商。”
“那我们去派出所啊。”
“去派出所?那我以后怎么见人?”
“他怎么欺负你了?连派出所都不能去?”
“他……他……他强奸我了。”
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好了,我低着头,看着她的泪水不停地砸在地上。她哭得越来越厉害了,身体不停地抽搐,头发贴在脸上,脸上布满汗水和泪水。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我原本还很正常的内心,被这突发的洪水瞬间地摧毁了。我愣在那里,一动不动,脑袋里在想一个我无法想像的事实,我脑袋里的处理器处理这事情的速度很慢,很久也没想清楚。
“章南还说他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他妈不是男人,是个懦夫,让我以后把你甩了,跟他过。”
我还是无话可说,因为以前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这人我倒是知道,因为我经常去进货,他给过我名片,还给过我烟抽,但我都没要,他说这种话也太不负责了,他了解我吗。程丹丹这话在我看来更像是在挑拨离间,因为在我的家乡,很多人都爱这么和别人说话,听了这种话的人很快就会打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听别人跟我这么说,我感觉有些事情要发生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确是很气愤的,因为我觉得这个叫章南的人太可恶了,竟然敢强奸我女朋友,而且还辱骂我。但我却没有想过我下一步要怎么做,映射到我头脑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去报警。虽然我不是怎么太相信警察,因为在我的家乡人们都说警察根本没用,警察只会安慰几句,然后让报警的人回家等,等的久了,自己也就忘了。
程丹丹持续着哭泣,她似乎已经没有了泪水,我半天没看到有泪水从上面砸到地上了。但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依然还在抽搐,我不敢抬头看她,我还没有想出解决事情的办法。
“你倒是说话啊。”她边说边擦拭着脸上的泪水,但越擦越多。
“我出去一趟。”我想起了我的那些好朋友,我准备出去找他们求救,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办法解决事情,虽然我已经很生气了。
我给他们分别打了电话,他们火速地从各个方向聚集在一家小酒店里。我低着头把事情的经过说给他们听了,他们似乎特别惊讶,惊讶的气氛持续一段时间后,他们哈哈大笑起来。
“你们倒是说说怎么办?有什么好笑的。”
“这还能怎么办?教训他呗。”一个好朋友说。
“怎么教训?”
“你说呢。你他妈的怎么这么脓包啊,以前没见你这样啊。”另外一个好朋友说。
“以前我怎么了?我本来就这样啊。”
他们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他们分别喝了点啤酒,一个好朋友又接着说话了。
“以前我们还以为你很生猛呢,在家乡可是没人敢欺负你的。谁知道你他妈的……现在能怎么办呢,我们去找那小子吧。”
“找到后怎么办?”我问。
“我们按着他,你拿板砖砸他。”
他们又喝了点酒,问了我地址,也没再说什么,带着我打了辆车就赶去了那里。
我们在一个小楼道里找到章南,章南见到我一点也不怕,他竟然还过来跟我打招呼。但当他看见我身后的人时,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撒腿就跑,就仿佛我小时候在游戏厅见到我爹一样。我们跟着后面追,追了很长的距离,可章南还是跑得很快,跑了很长一段距离后,我们实在跑不动了,虽然章南现在已经跑得非常的慢。几个好朋友拿起地上的石头砸不远处的章南,他们看我愣在那里,就给了我一块大石子,让我砸他。我拿着石子,瞄了一下,就砸了出去,石子不偏不正地砸在章南脑袋上,他顿时捂住脑袋,借着微弱的路灯,我可以看见红色的血顺着他的手往下流淌,但他还在不停地跑着。
看着章南越跑越远,我们毫无办法,我们瘫坐在路边。
“今天算这小子运气好,过几天再来教训他。”一个好朋友说。
“他妈的真能跑,累死我了。”另一个好朋友说。
“你准星还不错啊,一丢一个准。”好朋友笑呵呵地看着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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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讲坛 批评的能力/南 帆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无论多少人认为文学正在边缘化,这个时代的文学生产似乎并未减缓自己的速度。诸多老当益壮的作家还在伏案疾书的时候,“70后”或者“80后”的作家已经源源不断地尾随而来。文学圈内部似乎觉得,文学批评的落伍是一个远为严重的问题。每隔一段时间,“文学批评缺席”的抱怨就会周期性地响起。批评家似乎是一批不思进取的家伙。他们经常擅离职守,抛下一大堆如花似玉的作品逍遥自在去了。
当然,另一些批评家并没有休息。他们如同蜜蜂似的盘旋在诸多新出炉的作品背后,勤勉而忙碌。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遭到了不少非议。许多人不屑地认为,他们没有发出批评应有的独立声音。这些批评家满脸堆笑地恭维所有的新作品,甚至被讽刺地称之为“文学表扬家”。他们穿梭于众多新作品的新闻发布会或者座谈会,并且因为一席发言而领取到若干的劳务费。这无可厚非,他们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可是,如果会场上一律是赞颂的甜言蜜语,局外人就会很容易将劳务费想象为收买。人们对于批评家的怀疑来自两个方向:要么他们的专业知识不够,无法发现问题的所在;要么他们在装糊涂,不想说出真话。
许多人对于批评家的要求仅仅是说真话。这显然是一个比较低的标准。我们至今仍然徘徊在这个标准之上,的确有些可悲。现今,但凡涉及一个“评”字,公信力都在下降。无论是评项目,评教授,评选各种科学或者艺术的奖项或者评选某一方面的杰出人物,总之,质疑之声总是接踵而至。这显然是整个文化环境公正缺失的一个表征。文学批评属于这种文化环境的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不可能是一块纯洁的净土。尽管公正是文学批评的首要前提,公正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但是,我还是希望可能提高一些标准——我希望批评家有能力说出真知灼见。真话未必是真知灼见——真话也可能是愚蠢的观点;但是,真知灼见通常是真话。说真话常常是对于批评家的品德要求,真知灼见还包含了思想能力的要求。除了勇气,不惧权威,不为利诱,还得拥有发现问题的眼光、分析问题的思想能力——当然,这时还不得不提到必要的理论知识。
我们对于理论素来褒贬不一。形容某个人很有理论,满脸深刻,有时是一种敬重,有时是一种挖苦。挖苦的时候,我们就认为理论是那些“学院派”侍弄的玩意儿,多少有些吃饱了撑的意味。“学院派”批评又有什么错?我曾经联系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文学,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在80年代开始介入文学批评,至今还记得当时的一些情况。我愿意认为,80年代的文学史是作家与批评家共同创造的。他们之间也存在争论,甚至彼此攻击,但是,他们关心的问题通常是一致的。一旦他们的争论取得了共识,文学就可能迈进一步。当时的各种文学活动多半由文学杂志组织。文学杂志将作家和批评家集合到一起,让他们唇枪舌剑地辩论。许多时候,我参加的文学批评活动是由《上海文学》组织的。80年代的学院还在沉睡,文学杂志收容了我们对于文学的激情。时至90年代,情况逐渐不同了。文学杂志的衰退与学院的崛起构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文化景观。众多批评家摇身一变成了教授和博士,会议的费用由某一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开支。“思想淡出,学术登场”可能是一个不甚准确的概括,但是,多数人肯定都能感觉到,学院内部所谓的学术机制启动了,而且日复一日地显出了强大的效力。
学术机制包含了许多内容。从项目的申请到论文注释的格式,从教授的职称申报表格到经费的使用方式,如此等等。学院内部时常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硬知识”意味了更高的学术含量。所谓的“硬知识”往往指的是不受个人、环境影响的可以通约的知识。学术机制是这种知识生产的外部保障。文学研究可能是比较迟接受上述规范的学科之一,尽管如此,学院终于还是为之套上了笼头。相对于多变的当代文学,古典文献的训诂或者古典文学研究之中考据的那一部分显然更接近于“硬知识”。当代文学时常陷于“趣味无争辩”的局面。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那么,怎么将个人趣味纳入学术的框架,成为一种可以用教材的标准语言给予表述的知识?
“学院派”批评的主要策略是依赖理论模式。密集的理论语言代替了传统批评家擅长的印象式感受。印象主义批评成了一个贬义的称呼。20世纪是一个理论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学派,弗洛伊德为领袖的精神分析学派,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为主的符号学派,阐释学与接受美学学派,诸多理论派别风起云涌,纷纷提供研究文学的理论模式。那些灵感、才情或者感觉、印象支持的文学批评得不到学术机制的认可,各种深奥的术语、概念成了学院风格的标志。
我们没有理由迷恋“好读”的批评因而对理论嗤之以鼻。不同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种种分析问题的视野,指示我们从各个特殊的层面考察文学,甚至考察世界。理论并非“学院派”之短。我宁可认为,“学院派”之短常常在于,没有意识到理论与文学之间常常存在的距离。理论是一种概括,一种总结,经济学、社会学或者法学理论研究的是社会的公约数,一种众多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原则。“社会”是支持各种结论的最小单位,社会之中的每一个体往往被假定为同质的平均数。经济学家宣布今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5%,这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张三的家庭收入增长10%而李四的收入却负增长,这些问题不在他们考虑之列。一部法律的颁布或者某一个群体的社会学描述也是如此。相对地说,当今文学的内容常常是个人,是一个个具体的场面和细节。这些个人、场面、细节并非理论概括可以简单地化约的。一个马车夫身上具有众多马车夫的普遍特征,同时,他肯定又有极其特殊的地方。否则,“马车夫”这个概念足矣,作家又有什么必要耗费许多笔墨,详细地描绘他的酒糟鼻、秃头以及胳膊上的肌肉和洪亮的歌声?“典型人物”这个术语更多地关注的是个性如何体现共性这一面。然而,如果将共性无法解释的个性当作无足轻重的边角料抛弃,文学批评就会变成理论的附庸。“概念化”是许多批评家无法避免的陷阱——所有生动的文学内容仿佛都是某一种理论的例证。这时,文学批评将无法察觉,文学如何包含了理论之外的涵义和锐气——文学之中那一个独特的个性是否包含了突破既定概括的能量?这个人物是否一种超前的文化基因,一个将要发芽的叛逆种子,或者一种前所未有的历史动向?特定的理论模式代表了某种共性、某种概括对于个体或者现象的解释、规范;相反,文学之中生动而强烈的个性往往包含了对于既定解释或者规范的挑战或者突围。批评家必须充分理解二者之间的张力,并且及时地判断和描述二者的角逐或者博弈。这时的批评家不能仅仅背诵理论经典的词句,也不能仅仅细腻地体验作品的肌理,他们必须拥有开阔的理论视野,同时又擅长精致的具体分析。两种秉赋之间的跨度常常显示了批评家可能拥有多大的工作平台。
我说过,“学院派”批评的主要策略是依赖理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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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文 软座包厢/ 雷蒙德· 著 肖 铁 译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迈尔斯坐在头等火车车厢里,横穿法国,去斯特拉斯堡看望正在那里上大学的儿子,那个自己已经有八年没见过面的儿子。八年了,自从迈尔斯和孩子的妈妈分道扬镳以后,他和男孩之间没通过一次电话,甚至连张明信片都没有寄过。迈尔斯一直相信,是儿子不怀好意的干涉才使他们夫妻的关系一步步恶化,直至最后的分手。
迈尔斯最后那次见到儿子,是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当中,男孩猛地向他扑过来。他老婆一直站在餐具柜的旁边,把瓷碟子一张接一张地摔在餐厅地板上,当她把手伸向杯子的时候,迈尔斯说,“够了!”就在那时,男孩向他冲了过来。迈尔斯横着错过一步躲开了他,把他的头夹在了胳膊底下。男孩边哭,边用拳头不停地打在迈尔斯的后背和后腰上。迈尔斯制服了他,制服了他以后,迈尔斯仍不依不饶。他把他推到墙上,威胁要杀了他。当时他迈尔斯是说真格的。他还记得自己的喊叫,“我给了你这条命,我也能再把它给收回来!”
现在想起那可怕的一幕,迈尔斯摇摇头,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样。不过,说实在的,他的确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现在他自己一个人过,除了工作上的同事,他几乎谁都不接触。晚上,他听古典音乐,读关于怎样诱擒水鸟的书。
他点上香烟,继续盯着车窗外面,没注意坐在门边上的男人还在睡着,帽子拉下来盖住了眼睛。清晨,车窗掠过的绿色田野上飘着晨雾。迈尔斯不时会看见农舍和谷仓,所有的东西都被墙围起来。他突然想,就这样生活在一所老房子里,被围墙包裹起来,也许是种不错的生活方式。
刚过六点。自从昨晚七点在米兰上车以后,他一直没有睡着。火车离开米兰的时候,他因包厢里就他一个人而感到很幸运。他一直开着灯,看旅游指南之类的书,他希望自己是在去这个地方之前,而不是在去了之后,看到这些介绍。他发现了许多他本来应该去看去体验的东西。这是他第一次,而且肯定也是最后一次来意大利观光了。坐在离开意大利的火车上,才不断发现有关这个国家星星点点的信息,他不能不觉得稍稍有些遗憾。
他把旅游指南放进手提箱,又把手提箱放到头上的行李架上,脱了大衣,像毯子一样盖在身上。他关了灯,坐在昏暗的包厢里,闭上眼,盼望着睡意的降临。
好像过了很久,就在他觉得自己就要睡着的时候,火车减速驶进了巴塞尔郊外的一个小站。就在这儿,一个穿黑色西装戴帽子的中年男人走进了包厢,用一种迈尔斯不懂的语言和他说了点什么,把自己的皮包放到了行李架上。他在迈尔斯的对面坐下,舒展自己的肩膀,然后把帽子向下拉,盖住了眼睛。火车重新移动起来的时候,这个男人已经睡着了,平和的鼾声让迈尔斯羡慕。几分钟后,一位瑞士乘务员推开包厢门,开了灯,用英语和什么别的语言──迈尔斯猜是德语──向他们要护照看。那个和迈尔斯分享包厢的人把帽子推上头顶,眨着眼掏自己的外衣口袋。乘务员研究了他的护照,仔细端详他,然后把文件还给了他。迈尔斯也把自己的护照交了上去。乘务员读了上面的信息,边检查照片边看迈尔斯,然后点点头,还给他,并在出门时关上了包厢的灯。坐在迈尔斯对面的男人重新把帽子拉下来盖住眼睛,腿向外伸出来。迈尔斯估计这个男人马上就会回到睡眠当中,而这又一次让他很是欣羡。
那之后,他怎么也睡不着了,开始琢磨几个小时之后和儿子的会面。在车站上见到儿子的时候,他应该怎么做呢?该不该拥抱一下?不过,这样想想都让他有些不舒服。或许他该只是轻描淡写地伸出手,拍拍孩子的肩膀,笑一笑,就好像这八年根本不存在一样?可能男孩会说几句话──很高兴看见您,旅程还好吗?──然后迈尔斯会说……他真不知道自己会说些什么。
一个法国乘务员从包厢旁边经过,瞅了一眼迈尔斯和睡在他对面的男人。迈尔斯知道这个法国人已经给他们的车票打过孔了,便没理他,扭过头,重新望着窗外。住宅多起来,但围墙消失了。房子都很小,挤在一起。迈尔斯马上明白过来,那肯定是一个法国的村庄。薄雾正在消散。火车鸣着汽笛飞驰过一个路口。路障已经放了下来,他看见一个穿着毛衣的年轻的女人,绾着头发,推着自行车,看着火车一闪而过。
你妈妈还好吗?他们从车站走出一段后,他可能会这样问男孩。有什么你妈妈的消息吗?某一个瞬间,他甚至想到,她可能已经死了。不过他马上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他会听到些什么──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知道的。迈尔斯知道,如果自己继续想这些事情的话,他的心就会碎了。他系上衬衣领口的扣子,整理好领带,把外衣搁在旁边的座位上。他系好鞋带,站起来,迈过那个还在睡着的男人的腿,走出了包厢。
在走向车尾的过程中,迈尔斯不得不扶着走廊两旁的窗户,好让自己站稳。他关上狭窄的厕所门,上了锁,然后打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火车忽然拐了一个弯,抛出一条弧线,车速却还是那么高,迈尔斯得拽住水池才能保持平衡。
几个月前,他收到了男孩的信。信写得很简短,只是说他去年一直住在法国,在斯特拉斯堡的一所大学上学。他为什么去了法国,以及去法国之前的那几年他都在做些什么,信上一点都没写。信上没提到男孩的妈妈,迈尔斯想这也很正常,只是她现在的状况和行踪便也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令他费解的是,孩子是用“爱”这个词结束了那封信。这让迈尔斯思考了很久。最后他还是回了信。深思熟虑以后,迈尔斯在信里谈到自己一直想去欧洲作一次小小的旅行。男孩想不想在斯特拉斯堡的车站见他一面呢?他在信的结尾写上了,“爱你的爸爸”。他收到了孩子的回信,便开始了准备和安排。他很吃惊地发现,除了自己的秘书和几个商业伙伴以外,他真的再不需要通知任何人自己即将离开的事了。在那家他工作的工程公司里,他已经攒有六个星期的假期,他决定乘这次旅行把所有假期都用了。虽然现在他不打算把这些时间都在欧洲花光,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当初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他先去了罗马。几个小时独自一人的走街串巷以后,他后悔自己没有参加旅游团。他感到了孤独。他也去了威尼斯,一个他和他妻子曾经无休止地谈论过想去参观的城市。但威尼斯令他失望。他看到一个独臂的男人吃炸鱿鱼,污秽的沾满水渍的建筑,触目可及。他坐火车去了米兰,住在一家四星级旅店,整晚都在一个索尼彩色电视上看足球比赛,直到节目停播为止。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就在城市里闲逛,一直逛到又要去火车站为止。他计划,在斯特拉斯堡的短暂停留将是这次旅行的高潮,待上一两天,甚至三天──就看到那里的情况来定了。然后,去巴黎,然后,坐飞机回家,满心欢喜地回国。他已经厌烦了在旅途中想方设法让陌生人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有人敲厕所门。迈尔斯把衬衣塞进裤里,系好皮带,打开门,伴随着车厢的颠簸,摇摇晃晃着走回了他的包厢。开门的时候,他立刻注意到他的大衣被人动过了,不在他离开时放的椅子上。他感到像是有人在跟他开玩笑,但也有可能比他想像的要严重。他赶紧拿起大衣,心跳明显加快。他把手伸进里面的内兜,护照还在。钱包是放在裤子的屁股兜里的。也就是说,他还有他的护照和钱包。丢了的是他给男孩买的礼物——在罗马一家商店买的一块昂贵的日本手表。为了保险,他一直把手表放在大衣的内兜里。现在表没了。
“对不起,”他对那个身子陷在座位里,腿伸出来,帽子盖住眼睛的男人说,“对不起,打扰一下。”那个人把帽子向后推了推,睁开眼,自己把自己从座位上拽了起来,看着迈尔斯。他的眼睛很大。他可能一直在做着梦,但也可能根本没有睡着。
迈尔斯说,“您看见有什么人进来过吗?”
但很明显,那个男人听不懂迈尔斯的话。他继续盯着迈尔斯看,目光里流露出一种迈尔斯认为是莫名其妙的表情。不过迈尔斯想,那也可能有别的暗示。说不定那目光后掩藏着某种狡黠和欺骗。迈尔斯摇晃自己的大衣,把手伸进口袋翻腾起来,好引起男人的注意。他又把自己的袖子向上撸了撸,把自己的手表露出来给对方看。那个人看看迈尔斯,又看看迈尔斯的手表,脸上浮现出一种迷惑的神情。迈尔斯敲了敲自己手表的表盘,另一只手又伸进大衣兜里,做出一种摸鱼般找寻什么东西的样子。然后又指了指手表,手指摇摆着,希望能表示出那块腕表从门口飞了出去。
男人耸耸肩,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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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文 屁股下的椅子–卡佛和他的极简主义小说/肖 铁

04月 30th, 2008 by admin

我是刚来美国不久后,在一家旧书店里碰到卡佛的书的,之后的几年中,断断续续地买到了他全部的小说集。翻译时手中用的1989年版的英文本《大教堂》,是在威斯康辛州麦迪逊市的一家名叫“节俭的缪斯”的二手书店里淘到的。像卡佛中的人物一样,我是在租来的房间里,躺在捡来的床垫上,读卡佛的小说的。对卡佛的喜爱是触手可及的,因为床垫下面的地板,正在我的每一次辗转反侧时,生硬地硌在我的后背上。
1983年,就在卡佛的第四本短篇小说集《大教堂》出版的那年,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的编者按宣布“一种新的小说正在美国出现,一种罕见而慑人心魄的小说,不仅和现有的任何英国小说不同,也和我们惯常理解的美国文学不同。”两年后,美国本土的《密西西比评论》重复了英国评论家的话:一种“新的语调和文学质地”不仅浮出水面,而且声势浩大。在这种被命名为“极简主义”(Minimalism)文学或是“肮脏现实主义”(Dirty Realism)中,卡佛不仅是最重要的代表,而且被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是这种“新小说”的始创者。很快,已经有评论家不无兴奋地发现某大学竟出现了“‘模仿卡佛’小说竞赛”;很快,美国“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的资深评委已经抱怨起“卡佛式”小说过于泛滥了。而就是这位被称为海明威之后最伟大的美国短篇小说家,在1983年以前,还常常要担心自己屁股底下的椅子,时刻都会有被别人拿走的危险。
卡佛对于文学创作的执著是令人费解,甚至不可想像的。在多年的辗转漂泊中,卡佛从未间断过上学和写作,并从1961年就开始发表小说,1962年发表诗歌。但就像他在后来成名后的访谈中谈到的,写作并不能给他带来生活的改变,甚至连一点点的改善都谈不到。1967年,就在他的名篇《请你能安静些,好吗?》被选入了当年的《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那年,他被迫正式宣告了经济破产,就在这同一年,他的父亲死了。从1967年到1976年的十年中,他没有停止写作,也没有停止酗酒。196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离克拉马斯河很近》,自己却搬到好莱坞卖电影票。1970年,他出版了第二本诗集《冬季失眠》,却被一家出版公司解聘,靠失业救济金活了一年。1972年他的境况稍稍好转,得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奖学金,并在加州伯克利大学代课。那一年,卡佛一家买了自己的第一栋房子。但1974年严重的酗酒问题让他不得不辞掉工作,第二次宣布经济破产,待业了两年。1976年3月,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请你能安静些,好吗?》由纽约的一家大出版公司出版,但就在那年年底,他不得不把房子卖掉,才付清了他因酗酒造成的住院费。
如果说是巴塞尔姆在70年代彻底革新了短篇小说的形式,那么是卡佛在80年代让短篇小说作为一个可以阅读的文学形式获得了新生。《大教堂》的精装版到了1984年就已经卖出了两万册,在意大利出版时竟成了最佳畅销书。1993年,大导演罗伯特·奥特曼选了九篇卡佛的小说和一首诗歌,改编成了电影《浮世男女》,得了威尼斯电影节的金狮奖。
成名后的卡佛不无自嘲地解释,自己之所以选择写短篇小说和诗歌,主要是因为他只能写坐下来一次就能写完的东西。总是借住在别人房间里的卡佛,“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屁股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房东拿走”。在四十岁以前,卡佛几乎从没有坐稳过,一次又一次地被生活拍打得颠簸流离。但就是在这种居无定所勉强度日的状态中,就在自己每一次战战兢兢地坐下来后,卡佛创造了自己艰难生活的镜像,用自己的四本小说集创作了一个让右翼保守派咬牙切齿的世界,一个“无望之乡”(Hopeless-ville)。
似乎是为了凸显生活本身的贫瘠,卡佛在他的小说中发展了被评论家标榜为“极简主义”的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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