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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反思与展望—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研讨会专辑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2008年4月11日,由上海作协、《上海文学》杂志社共同举办的“中环”杯《上海文学》中篇小说大奖赛颁奖仪式暨“反思与展望: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研讨会在上海作协大厅举行。来自北京、南京及上海的学者、评论家、作家共七十余人参加了会议。现刊登部分与会者的发言内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与多种评价标准◎程光炜今天我想谈的主要是在评价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时的“多种标准”问题。因为我发现,在会上大家谈得好像是“同一个”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但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方法和眼光各式各样,最后告诉我们的却是“各式各样”的三十年文学。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令人惊讶的情况,是因为许多不同的文学评价标准进入了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代的历史认识。我的讨论,不是要告诉人们一个结论,而是想借这个问题来分析为什么会存在着这么多的评价标准,支持这些标准的背后是一些什么因素。
文学评价的第一个标准,是批评家开出的“经典篇目”,后来被文学史所接受,成为“理所当然”的文学史经典的现象。在80年代初期,国家文学评奖有很多因素介入,如“群众推选”、“专家投票”,最后由“有关部门”平衡等等。在我看来,它们就是当时的“文学批评”,最终确定的获奖篇目实际是它们共同挑选和决定的。但我觉得更应该注意,这个获奖篇目“如何”形成的?我的意思是,是哪些“权力”介入了评奖,并通过一种文学爱好者看不见的搏弈、协商、斗争和妥协,最终达成了这个方案的。进一步说,“群众推选”、“专家投票”只是一个表面程序,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他们挑选的获奖作品是不是与当时肯定近三十年文学的理由◎张清华讨论近“三十年文学”的状况,这是个非常有意义的题目。尽管我个人已经很长时间不用“新时期文学”这个说法——我喜欢用“80年代文学”或者“90年代文学”这样的概念,因为更客观和内部些,但是“近三十年文学”我觉得是非常好的概念,这当然也不是我个人的发现,我听到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人在谈论三十年的问题。在我的理解中,实际上新文学从诞生到现在,就是“三个三十年”,原来我们就习惯说“现代文学三十年”,从1919年到1949年,这个进程有时间上的偶然性,但是也有文化逻辑上的必然性。过去我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比如说“五四”文学是启蒙主义为主题的,它主要的话语是一种启蒙话语,它的表达方式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或者现代化的神话;然后到30年代就出现了比较带有民族主义倾向的、比较有本土色彩的文学,比如说沈从文这样的作家;再到40年代又出现钱钟书《围城》这样的作品,在《围城》里面,我们看到了“五四”式的“西方文化的神话”和沈从文式的“本土文化神话”的双重破灭,在方鸿渐们那里,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两者没有什么成功结合,中国的一切根本没有得到改造,“科学”和“民主”并未在中国扎根,“长存不灭的,只有两件东西,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这是方鸿渐的概括。这是一个简单的线条,它说明,“现代文学三十年”虽然是一个在时间概念上的偶然,但确是文化逻辑上的必然。
建国以后是一个“红色文学的三十年”,从文学批评的生态环境◎贺绍俊今天讨论的主题是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社会上也有一个关于三十年的主题,这就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新时期文学的三十年是与改革开放三十年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把三十年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来,是想强调这三十年的历史具有一致性、一贯性、延续性。但是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三十年文学,就会感觉到很难从这三十年看到历史的一体性,它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断裂痕迹。我以为大体上可以把这三十年的文学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80年代”,一个部分是“90年代”。事实上人们也注意到了这三十年之间的变化,并用不同的方式给这两个部分命名,如称之为“新时期文学”和“后新时期文学”,或者叫做“新时期文学”和“新世纪文学”。我比较认可新世纪文学的提法,这不是一个时间上的概念,它强调的是新时期文学到了90年代末期就基本上完成了历史使命,当代文学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历史阶段的更迭是因为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的转型,由过去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变为市场经济为主导,社会的变化也带来文学的深刻变化。在这里,想要将文学从社会内部抽离出来,拒绝文学的外部研究,单纯从文学内部出发,是不可能说清楚90年代以来当代文学的深刻变化的。
我这里重点谈谈文学批评的变化。90年代的文学批评看上去与80年代的文学批评发生了严重的脱节,是80年代建立起来的文学秩序的反动,并逐步建立起文学批评的新秩序,今天我们大致上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到90年代文学批评的运行轨迹,可以这样描述这个运行轨迹:它正在建构起一个崭新的中国文学批评大厦。因此90年代的文学批评并不是简单地延伸过去的批评历史,而是在新的基础上进行开创性的工作。它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学术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学院派批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90年代文学批评作为一个崭新的阶段,它的意义在哪里呢?它的意义就在于它开始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文学批评生态环境。从90年代主要是90年代中后期以来,文化语境、文学格局、知识谱系、学科体制及知识生产的方式都已经有了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深刻地影响了当代文学批评。当代文学批评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新时代一直延续至今。人们感到90年代的文学批评与80年代文学批评缺少明显的承接关系。80年代文学批评讲述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启蒙和革命的元话语,但这种元话语是脆弱的,必须依赖于适宜的政治土壤。80年代后期的文学批评已经积蕴起充分的创造力,但又受制于这种脆弱性。90年代初期文学批评的沉寂是这种脆弱性的必然结局。但随之而起的中国社会转型,为文学批评提供了新的契机。文学批评便选择了与过去断裂和错位,在市场经济提供的新地上逐步营造出比较良性的生态环境,为文学批评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多新时期三十年中的农民形象塑造◎何向阳很高兴受邀《上海文学》参加“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研讨,三十年里《上海文学》不仅推出大批好的作品,而且以推出一批优秀理论家为己任。至今,上海仍是全国深具影响的理论重镇。“新时期文学三十年”在这里首开研讨很有意义。“新时期文学三十年”,我想更多意指“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一话题给予三十年时代与文学同行的每个人,至少给精神成长最关键期的我个人提供了一个思想的梳理空间。
我想谈谈研究的困惑。十年前,我一度深切关注中国文学中的知识分子形象问题,成文《不对位的人与“人”——人物与作者对位关系考察暨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知识分子形象及类近智识者人格心理结构问题的一种文化求证》,涉及鲁迅、郁达夫、钱钟书、杨绛、王蒙等创造的知识分子。我们读《浮士德》《约翰.克利斯朵夫》长大,但在当代中国小说中较难找到这种精神文化的代表。八年前,我关注当代文学中的儿童形象和童年创伤,依据1998年一年12位作家12部作品中的12位孩子,题为《12个:1998年的孩子》,这次“一定时间内的文本抽样式”研究涉及莫言、王安忆、王小波、阎连科、迟子建作品。5年前,同样方法,我选取铁凝、王安忆、方方、池莉、蒋韵、孙惠芬、魏微等12位女作家在1999年发表的写女性形象的12部文本,《夏娃备案:1999》试图思考社会转型期中国文学中的女性我的感想◎范小青    非常高兴来到这里,大家都知道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各方面和国际接轨也是最领先的。今天我来了以后感受更深更真切了。
我认为三十年的文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们要重返80年代或者重返90年代,这是另外的话题,进入新世纪以后文学的多元化,这跟从反思开始回顾◎王鸿生从1978年—2008年,我们见证了中国当代文学所走过的道路。如何评价这三十年的变化?我曾就长篇小说的发展脉络、成就和问题做过一些初步的梳理,这里就不谈了。如果是讨论德国汉学家顾彬先生的那些否定性看法,我可举出很多论据来批评他的武断,但今天我想强调的,还是反思的必要性。
在上海大学工作的时候,钱伟长校长曾委托中文系几位教授编一套供大学本科生阅读的现当代文学作品选,新时期这段正好由我主编。当时,选来选去选了十篇,第一篇是艾青《光的赞歌》,最后一篇是陈应松的《马嘶岭血案》,由此亦可从一个侧面看出,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当代文学从“现代性想像”迅速跃动到“现代性反思”的一系列演变轨迹。
我有一个基本判断,仅就语言的质地和切身性而言,这三十年汉语小说的水平在总体上是低于汉语诗歌的。但大多数批评家包括我自己在内,很没有出息,已把最多的精力献给了研究起来相对容易一些的小说。而考虑这三十年文学,是绝对不应忽略诗歌这一重要面向的。
作为一个见证者和研究者,我对中国诗人、作家的文学劳动是充满感恩心理的。我觉得他们非常了不起,能够把现代汉语的表现力推进到今天这样一个丰富而深入的程度。尤其像史铁生先生这几年发表的作品,显然意味着一种精神的和艺术的标高。小说本来是属于日常生活的,但他却长期地、坚执地为当代汉语小说注入诗性,其意义应该相当深远。对比今天的文学成就,我们当然不能忘记,知青这代人的写作是在怎样的历史和文化条件下起步的。前年,承上海人民出版社的支持,我们完成了萌萌女士的遗愿,出版了《那一段回流——学人诗存》。她去世之前,曾希望学界的几位朋友都如实拿出自己早年的诗歌习作,合出一本诗集。我拿出了一组四十年前写的诗,附在开头说明里的最后一句话是:“回望自己的写作起点,我知道自己是从怎样的热情和贫瘠中走来。”我想,我们大家都是从这样的热情和贫瘠中走来的。
在我看来,这三十年标志性地可分为四个三十年:进化与退化◎郜元宝我的语感太差,到现在才发现今天会议的题目有些看不懂。“新时期文学三十年”,到底是1976年至1985年的“新时期”(绝对时间只有“十年”)诞生的三十年,还是1976年直到今天的三十年?不管怎样,我感到这个题目隐含着一种冲动,要对“近三十年来的文学”做一个回顾,这还是很美好的。
题目太大,我只能说一点感想。三十年过去,文学界发生了很多现在还来不及详细讨论的新现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三十年里,中国文学的“声音”始终居高不下,创作和理论批评都是如此,好像总提着一口气说话,容易疲劳。前两年我写过一本小书,出版后就被人遗忘,甚至也快被我自己遗忘了,但我仍然喜欢当时起的那个书名:《午后两点的闲谈》。现在别的“话语”很容易兴起、流行,但关于文学,二三好友,一夕闲谈,已非常难得。我们文学的公共话语是否已经不允许“闲谈”,是否已经拒绝个体的冷静思考,是否已经习惯于而且日益倚赖于集体性的漫谈和高谈阔论?恐怕是这样。仅此一点,就有足够的理由引起重视了。以前读杜波罗留波夫,记得有篇文章叫《俄国文学的谈话良伴》,内容已经淡忘,但“文学的谈话良伴”,多么令人神往!关于中国文学,“大言炎炎”多矣,而“中国文学的谈话良伴”何在?
关于过去三十年,不管尊敬的张清华先生怎么评价,同样尊敬的程光炜兄如何分析,我想都很有意思,都体现了他们对文学的钟情和期待。但有一点我要保留个人看法:如此崇高灿烂、“赶上乃至超过‘五四’的新时期文学”,落到今天,竟无热烈的、从容的、优雅的、随意的、深情的、执著的、低回的、伤感的、痴迷的、超脱的——“闲谈”,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我反对有一种说法,似乎一提到“新时期”,就必须马上要谈新时期文学所受到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引导、鼓励和限制,一提到后新时期、90年代、70后、80后,就狂欢啦、市场啦、断裂啦、意识形态终结啦。天晓得!在80年代我还能听到关于文学的闲谈和真正有文学性的闲谈,而这以后,借用张清华先生的术语,就“几乎”听不到了,却一边还要“回到80年代”,岂不滑稽得可爱?其实,文学在90年代以后未必就不受意识形态掌控——70后、80三十年来的文学走向和文学经验◎王纪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是多元杂陈的,原因就在于写作的姿态和方式各行其是。按照我的概括,主要有个人化、私人化和时尚化的写作,近来还有底层写作。当然,在此之前的新时期文学也是多样的,但从写作的姿态和方式上说,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总的说来它是为时代而写,为民众而作。作家们受时代精神的激荡和裹挟,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在自己的作品里注入了与时代和民众息息相关的激情和社会课题,在最大程度上使文学成为反思和启蒙精神的载体。到80年代中期,文学界转向“寻根”和文体实验,带有现代主义色彩的“寻根派”和“先锋派”遂成为一时的潮流。总之,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以前的文学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文学上的创新精神为基本特征,文学思潮风起云涌,在此起彼伏的思潮和共同话题的支配下,作家的写作与其说是个人的行为,倒不如说是一种集体的行动,因此他们写下的更多的是集体文本,而非个人文本。
新时期的文学精神到了90年代可以说已经荡然无存。90年代文学与新时期文学之间产生了明显的断裂感,或者说它们的区别远远大于联系。新时期是全民的政治反思期,而90年代已终止了这种反思,并很快地转向经济上全面的改革开放。文学界的政治热情被压抑到意识阈下,成为一种政治无意识。“告别革命”、“躲避崇高”成为解构过去的新口号;“五四”运动以来的激进主义受到了批判,文化保守主义得到大力提倡。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文学的写作姿态和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个人化乃至私人化写作代替了群体化和公共化的写作,而随着文学商业化的日趋发达,在90年代末,又兴起了时尚写作。
“个人化”不应该从贬义上去理解。事实上只要作家不忘自己是时代的一员,那么这种写作姿态和方式倒是更合乎文学的特性。因为它要求作家不在潮流的汹涌中随波逐流,也不以弄潮儿自居,而是保持自我的立场和视角,对人生有独特的体悟和发现,同时也有自己的话语方式;它追求的是与众不同、难以替代的个人文本,而非求大同存小异的集体文本。这种个人化的写作,在80年代后期已经初露端倪,如张承志、史铁生、贾平凹、韩少功、莫言、王安忆等人的写作,但与当时文以载道式的政治化写作相比,当然不可能引起全社会的轰动效应。当90年代文学与政治疏离之后,这种个人化的写作姿态和方式才成为普遍的现象,并在创作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文学价值也渐渐地凸现出来。由于个人视角对历史和现实的切入,消解了统一的主流话语,在艺术的公共园地里构筑起一道道独特的风景和个人的话语空间,艺术的想像力也在这种独特的创造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它们在叙述的内容和方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具有不同方向上的独创性,而对人性、生存状态和地域文化的发掘和镂刻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陈忠实和阿来的作品后来也参与其间。与80年代写作张扬人文精神相比,个人化的写作不事张扬,但也并未放弃,不过不再有统一的社会话题,而是深深地潜入文本的结构中去,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艺术的良知在作品的血脉里有力地搏动。
私人化写作与个人化写作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一种自传或半自传性质的写作,或者故意造成这样的联想;是一种封闭性的写作,私人空间是它唯一的写作空间和话语空间;性意识、性生理的写作在文本写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是从一些作品中可以观察到的写作姿态和方式,它们不仅为部分女性作家所采用,而且某些男性作家很可能是始作俑者。不过当一切发生在女性作家身上时,总是更能引起社会的好奇心和窥视欲,被评论家贴上女权主义的标签,从而成为商业上的一个卖点。这类写作由于局限于私人且极其狭小的空间,往往是一种自恋式的、陀螺般的循环往复。杜拉斯是一些女性写作者的偶像,只是没有杜拉斯的坎坷和沧桑,这就百年中国文学中的三个三十年◎杨  扬谢谢大家,谢谢《上海文学》。我想从百年中国文学的角度,谈谈最近三十年的中国文学。百年之中,中国文学经历了三个三十年。这三个三十年各有各的特点。第一个三十年,从“五四”开始,至1949年止,对现代中国文学影响最大,出现了像鲁迅这样伟大的作家。第二个三十年起于1949年,到粉碎“四人帮”止。虽没有像鲁迅这样的文学巨人出现,但也有一些作品留下来,如50年代产生的诸多红色经典等。第三个三十年起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一直延续到今天。这一时期因为离我们今天最近,评价起来难度较大,但特点还是很明显,这就是相对于第一个三十年,第三个三十年涌现了很多值得关注的作家作品,但经典性似乎还有待时间考验。与第三十年与六十年◎罗  岗新媒体与新世纪文学的四种趋向◎葛红兵我98年开始研究网络文学,那个时候我说,网络文学要取代纸面文学,成为文学主导力量。那个时候,没有多少人相信,我在上海和肇庆的会上发言,有人就反驳我,说我是网络崇拜症。现在看呢?完全实现了。
网络文学创作群体、阅读群体已经超过纸面文学。这个已经好几年了。但是,网络文学过去无法在经济上独立,作家无法收获自己的版税。许多作家在网上成名,最后要到纸面媒体上收版税。不过,这种现象,从去年开始,也不存在了。网络文学完善了自己的营销体制,起点中文网的诞生为网络文学脱离纸面文学,独立出来。前年和去年,网络文学创生了数十个百万富翁级的作家。
手机文学创生、发展,MP3、MP4文学的发展。几年前,我在文学报写过文学,指出“手机文学”创生。那年的中国文学年鉴选了那篇短文,编辑很有见地。手机也是媒介,可以成为文学媒介。我的意思是说:手机左右文学。现在有专门为手机创作的写手。比如幽默短文、小小说、散文等等。这种文体是完全和纸面文学不同的。以前手机内容提供商是向纸面作家买作品,广州电信买过我的小说《沙床》,国内一家手机商买过我的小说《财道》,他们把我的小说的“连播版”、“连载版”固化在手机里,出厂就有。华旗的一款产品(爱国者MP4)中也固化过我的小说。现在,他们一般是请人专门创作。特别是去年,电信运营商开始整顿SP,和内容提供商隔断,比如,去年中国移动发布了无线音乐品牌战略,成立无线音乐俱乐部,向用户提供音乐下载等业务,这是信号,移动运营商针对增值业务进行调整,树立数字业务战略,运营商逐渐收紧增值业务的目的越来越明显——这块非常挣钱,以后要分上一杯羹,甚至把握瓶颈。现在诞生了非常专业的手机媒体机构,比如“手机报”等等,这为手机文学的繁荣创造了条件。3G网络最近放好,这为手机文学提供了更多的技术保证。
电视媒体对文学的介入、电视成为文学载体、电视散文、电视小说等等、这个也是新现象。

以上只是枚举,不完全。其实新媒体范围很广,现在还说不清楚到底什么是新媒体。上个世纪麦克卢汉提地球村概念的时候,电视是新媒体,但是,现在电视很难说是新媒体了,更多地,我们把网络、手机等看做是新媒体。可以遇见,“新媒体”将会层出不穷。
新媒体给文学带来新的变化。总的说来,文学经历了口传文学、纸媒文学、数字媒体文学三个大时代。今天的时代,文学的质地上,因为媒介的更新而出现新的变化:
1. 精英的文学到大众的文学。以前那种以杂志、出版社为平台的文学,现在变成了大众的以大众媒介为主导的文学。参与的人扩大了,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都扩大了,文学的精神平民化了。
2. 教育的文学到娱乐的文学。去精英化之后的文学,更加倾向于是精神的抚慰,而不是精神的锻造。大众更愿意把文学看做是精神快餐,而不是圣餐。
3. 文学正逐步丧失主流人文艺术样式的地位。影视是当今最主流的艺术样式。这个我们不能不体察。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这个现象,但这是事实。很多人把纸面杂志的衰败堪称是杂志编辑思路的问题、文学观念的问题,我不这么看,这是艺术媒介发展的必然结果。今天的主流样式不是纸面文学,没有办法,谁也不能力挽狂澜。比如,如果你是一个京剧艺术家,你不能要求大家不看电影来戏院看你的京剧,反过来,你的京剧再怎么改也到不了电影那个市场量。
4. 纸面文学将越来越高端化——它成为少数文化贵族的精神圣地。文学上的雅俗二分法将越来越明显。高贵的高雅的,搞得越来越高贵高雅。而越来越多的读者和作者,可能和他们分道扬镳去新媒体上发布和接受他们的另一种“文学”。
质疑“新时期文学”◎薛  毅现在应该到了质疑“新时期文学”的时候了。所谓“新时期”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历史观念上面,人们认为1978年是文学的转折点,1978年以后的文学,“超越”了1949—1978年的文学。而且人们还一厢情愿地随意地把1978年以后的文学写作,与五四新文学接通起来,与西方19世纪文学乃至20世纪文学接通起来,偏偏绕开了它与传统社会主义文学写作的关系。
强调“新时期文学”超越性,把1949—1978年的文学看成是同质的、一元的、无个性的,把前者看成是多元的、独创的、个性的,但是,这种所谓的多元状况,又需要与同质的、一元的状况不断对比,似乎才能显示出其“历史意义”。但是,这种对比的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对比强调的是断裂和超越,而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对话关系。人们也知道,1980年代的人道主义思潮,不是天外之物,在1950年代就出现过,文学是人学这样的判断是在那时候产生的。人们也应该知道,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方略——承包制早在1960年代就存在。但是,这都不足以让人们看到历史的连续性。
这让我想起1980年代由钱理群、黄子平等学者提出的“20世纪中国文学”的概念。我觉得应该重提这个概念,并赋予它更开放的含义,我所希望的开放性,是指,应该把以前被这个概念指称为负面的、压抑性的文学写作方式,还原为与其他诸种写作方式构成对话关系的需要重新辨认其历史意义的研究对象,而“新时期文学”是内在于“20世纪中国文学”里面的。
重返80年代及其他◎毛时安这不是我的标题,这是会议向我提的问题。今天这个会议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主角,这个主角就是沉默地躲在幕后的时间。三十年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是很长的时间,有着一种沉甸甸的生命质感。但是对于历史来说是很短的时间,那么多的风云变幻最后只是历史中薄薄的几页纸。时间确实扮演了主角。三十年前我就三十来岁。时间创造着我们,时间改变着我们,时间操纵着我们,时间又毁灭着它创造和改变的一切。虽然如此,时间依然让我们留恋。20世纪80年代本身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对我们这代人来说80年代实际上是对自己业已流逝的青春所作的一次努力的挽回,因为我们一代人全部在动乱中耽误了十年。耽误了十年,80年代我们在大学的教室里如饥似渴读书,吴亮程德培们在工厂里也在死命地看书。实际上这是我们对自己迟到青春的一次挽回。今天谁在为80年代编制花环和神话?事实上还是我们这一些人在缅怀。其实重返是绝无可能的,充其量只是在缅怀自己消失的青春,在想像我们的80年代。80年代我们很年轻而且精力很充沛,那个时候文学也很“繁荣”,我们像候鸟一样今天飞到这儿,明天飞到那儿,在所有地方都招待得非常好,大家也非常高兴,有吃有喝有住,愿意的话还可以有点小小的浪漫。文学处在时代万众瞩目的中心。文学为我们编织着光荣和梦想。在80年代的条件下,这是最好的享受了。今天文学的寂寞和80年代文学的风光,推手就80年代文学可与30年代相媲美◎刘绪源我谈三个观点:第一,我不同意回到80年代;第二,80年代确实是这三十年里最好的文学时期;第三,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超越80年代——正、反、合。
回过头来看,80年代留下的好作品非常多。因为我编过一部《百年中国小说精华》(浙江文艺版),把大量小说重新看一遍,我觉得唯一能够和30年代文学相比的,就是80年代。这是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两个非常突出的时期。这是靠作品,靠作家,靠文学气氛,使它们优于各个文学时期的。30年代文学,是早已有公论的;80年代,只是由于时间离得近,一时还看不太清。
当然,从整体看,80年代的文学政治性很强,文学观念还没有解放,很多作品都很幼稚,这都是事实。其实30年代同样是这个情况,大部分作家非常幼稚,政治和文学联系得很紧,粗陋的不成熟的作品大量存在。但我们看最后的结果,产生好作品最多的,恰恰是这两个时期,这是为什么呢?沈从文、老舍、施蛰存最好的短篇小说,都是在30年代出现的,鲁迅、周作人、郁达夫、林语堂、茅盾、巴金、丁玲……都处于活跃时期,这不是偶然的。而在80年代,涌现了史铁生、阿城、王安忆、张承志等一大批第一流的作家,他们最好的作品都产生在这一时期,像《棋王》、《黑骏马》,韩少功的《爸爸爸》,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等,都可以说是难得的、不朽的创作。何况还有高晓声、汪曾祺、林斤澜等,都写出了自己的杰作。为什么在一个非常幼稚非常动荡非常政治化的时期,会一下子涌现出这么多好作品?我以为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些作家非常了不起,他们能超越自己时代的弱点,包括思想的弱点和文学观念的弱点;二是那时的文学植被非常好,凡是充满生气充满活力的文学时代,必然是新人不断涌现,幼稚的作品比比皆是,这是不奇怪的(如果只有一些成熟的不幼稚的作家,外加几位评论家在那里自拉自唱,则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文学时期)。只有在充满生气的文学兴奋的时代,才会有更多的创作奇才脱颖而出,也才会留下更多的杰作。所谓文学史研究,正应该着重研究这种规律性的而又未能真正破解的难题。
如果从文学气氛上比一比,与30年代、80年代的充满生气相反,从90年代以后一直到最近,作家普遍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疲惫,另一个就是高产。既非常疲惫又极端高产,我以为这是不正常的。80年代的文学留下了那么多有血有肉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自90年代以后,我们想一想,还有多少人物留下来?如果一个时期的文学留不下人物,留不下让人丢不开的杰作,这样的文学成功在哪里呢?
我记得,就在阿城发表《棋王》,刘索拉发表《你别无选择》的时候,李泽厚先生到上海龙柏饭店开会,我们和他聊天,他说我现在有一个忧虑,就是大家都希望文学摆脱社会的束缚,但是文学如果真的远离了现实,文学就要衰落,我研究过这个问题,六朝文学就是教训。我们当时很崇拜他,但听了这话又觉得他老了,跟不上文学的新发展了。但是现在再想想他的话,他说得非常对!
90年代以后文学向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是私人化写作,第二个是形式的探索。文学写作当然要私人化,但如果私人化到看不见周遭的现实人生,只有自己个人的生物性的内容,那就很可悲了。事实正是如此,一开始大家觉得作家的笔放开了,胆子非常大,文学内容非常多样,但很快就出现了雷同,私人化到一条非常狭窄的路上去了,因为人的原生态的生物本能总是差不多的,都往这个胡同里钻,还有多少可看的东西?形式的探索也一样,文学形式当然要个性化,要不断发展,但不能为创新而创新。我想拿我们报纸副刊作比喻,现在报纸的副刊越来越少,为什么?都创新创掉了。各个报纸的领导都说要创新,不能按原先那么办,于是都把自己的特色丢掉,去组织一些最时髦的白领爱情故事。面对多元选择,我们该怎样◎吴  炫去年11月份我们浙江工商大学“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开了一个“儒学当代创新”的高层思想讨论会,我在会上提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之所以对在中国实行西方式的民主自由体制持某种保留看法,除了因为中国缺乏“个体至上”这一在《新约全书》中就提出来的文化传统外,更重要的是中国当代文化语境中有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是:如果现在问一个人你怎么理解和设计自己的生活?你想过一种什么样的人生?我们多半说不出来什么。大多数人可能会说:别人怎么过我就怎么过。我想这就是我们在“个体素质”和“个体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即我们缺乏自己对生活和世界的属于自己的理解,这使得我们想给自己做主也说不出多少属于自己的想法。在这样一种个体贫困的土壤里,给你多种选择的权利,大家还是会过同一种选择、同一种性质的生活。于是,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中说不出他想过怎样的生活,在文学中他能说出自己对小说的理解么?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小说去建立自己对世界的理解?然后根据这样的理解去诞生自己的创作方法与小说形式?并通过这些独特的理解和形式给人以启示?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问题非常关键,是因为新时期文学在今天多元选择背后,存在着一个如何提高个体选择的原创品格的问题。因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对新时期文学三十年的看法,那就是新时期文学是逐渐走向“正常”的文学。所谓“正常”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有多种选择了,在创作上你可以网络的,也可以印刷的;你可以宏大叙事,也可以只是写个人经验;你可以不对生活进行判断,也可以进行矛盾的判断或单一的判断;你可以选择老百姓的立场,也可以继续持精英立场。三十年前我们的文学还只能作单一的选择,这当然是不正常的,所以新时期文学批评的功绩就是恢复多元选择的创作状况,通俗点说就是创作自由。但是如果我们今天建立相对正常的文学创作世界后,文学批评还该干什么?我想这就牵涉到我刚才所说的问题,如果一个作家只会选择一种创作,但却不会建立自己对生活和小说的独特理解,这样的作品再多,也不会产生真正的好文学,因为你的创作不会对人们有启示,更不会有助于人们建立起对世界的新的理解。
我这就想到当代画家黄永玉先生在《我画水浒》的一次讲演中说:文学批评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好”,除此没有任何其他标准。就是说文学批评只有用“好的文学”作为标准来谈我们的文学创作还缺什么?这才是文学批评最有意义的工作。当然对什么是“好文学”我们可以讨论,可以有不同看法。比如你可能说符合现代性的文学是好文学,道德高尚的作品是好文学,语言和技巧娴熟的是好文学,有文体感的作品是好文学,但我想说的是:这些都不一定是“好文学”的定义。这里牵涉到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什么是独创性我们可能并不一定清楚。苏轼大家共认是有独创性的作家吧,但对苏轼的独创性,文学研究界至今也没有说清楚。比如苏轼在宫廷做官和流放民间就没有什么差别,他在黄州流放看到溺死婴儿的风俗与在宫中看到王安石新法造成的危害时挺身而出完全是一样的,所以“官场”与“民间”在苏轼这儿形成不了对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也解释不了他,儒家的“介入”与道家的“超脱”也很难概括他。因为他在“穷”的时候还是干预天下事的,他在哪儿都是一样的。所以他和陶渊明比较起来,虽然都受道家影响,但陶渊明是惧怕官场,而苏轼是不惧怕官场的。如果我们文学研究的各种二元对立的思维说明不了苏轼,那么苏轼的独特性是什么?把这个问题上升到对世界的理解上,我认为奥妙就在苏轼是有独特的对世界理解的作家,这种独特理解才是造成苏轼从容大气的根本原因。他的《念奴娇·大江东去》在世界观上既不是“天人合一”的和谐,也不是“天人对立”的人对世界的征服与掌握,从我的否定主义思维方式去看,我认为苏轼提供了一种“天人对等”的思维,是天人分离又对等。“有多少人间的豪杰”是人类历史的性质,而淘尽所有风流人物是自然的性质,两者之间的对等的张力才形成苏轼的从容、平和、自潮和大气。这样的从容大气不仅使他区别于陶渊明,也使他区别于辛弃疾和李白。古代文学研究界在说到苏轼的大气时都说苏轼是集儒、道、释之大成,但我认为这没有说到苏轼的独创性究竟是什么。因为陶渊明、李白都具有儒道合一的特点,所以集大成思维说明不了苏轼和他们的区别。在这一点上,苏轼是一个让人尴尬的人。而如果我们的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连苏轼的独创性是什么都说不清楚,只能用类型化的豪放风格来说事,只能说苏轼或儒或道,我认为我们是不具备说“什么是好文学”的资格的,也不具备说“什么是真正的经典”的资格的。因为在文学上,“独创性”与“好文学”基本上是一回事。
所以我并不认为“新潮文学”在“反常规写作”,而是“正常写作”的一部分。只不过“新潮文学”选择了西方纯粹形式的文学来作为参照。“正常写作”都是离不开参照的写作,而“不正常的反常规写作”则是任何现成的作品和观念都很难概括的。所以用现有的观点和作品很难概括的东西才是有真正独创性的好作品。这样的作品肯定会给人独特的启示。当代画家黄永玉的既不像西洋又不像传统、同时又能给人以启示的绘画,我认为才是真正的先锋,真正的反常规写作,也是具有独创性的写作。这种独创性甚至从“猫从五楼掉下来丝毫无损,是因为它真的放松”这样的句子中就可以体验到。而当代文学研究和评论界三十年来的话题过多地纠缠在“传统/现代”、“大众/精英”、“中心/边缘”、“东方/西方”这类二元对立性的范畴中讨论问题,就把用“西方”与“东方”根本说明不了的像鲁迅、张爱玲这样的作家的独创性问题放逐了,自然也说明不了黄永玉究竟独创在哪里。反过来,我们在文学评论中经常说这是好作品,那是好作家,也常常根据的是自己的模糊的经验,根本经不起理性的追问。这自然会造成什么是好作品莫衷一是的现实。因为经验是不可讨论出所以然的。
因此,21世纪的中国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走到今天,应该有一个“我们应该突破选择性创作”的思维方式上的重大转换。如果说中国作家和文学批评家能够为唯西方和传统是从的现代中国人增加一些自豪感的话,除了多一点苏轼、黄永玉这样的作家,别无他途。这样,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只有关注“什么是好文学”的问题,才可以使满足于各种参照性选择的中国当代文学,从各种观念性和作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每个人朝着能单独设计自己生活和理解世界的方向去努力,如此才能为中国文化现代化和中国建立自己现代民主自由体制奠定基石,也才能产生一些和卡夫卡、昆德拉、村上春树能媲美的中国作家和作品。那个时候,海外像顾彬这样的汉学家将无话可说。

(整理 郑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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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中篇小说 见爸爸去/陈家桥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下雪了,从黄山出来就下雪了,车子经过太平时,她才发现雪比预想的要大,这是她十几年以来第一次离开黄山往省城去。当大巴停靠在太平湖风景区大门口时,她下意识地捂紧了自己有些单薄的外套。看着山弯下的太平湖,那里曾经有三个县城,有几十万人生活在那个河汊里,是60年代兴修水利,永远淹没了它们。而她自己,那时就住在这如今的太平湖湖底的秧塘庄。雪落到湖面之上,也看不清这湖面那白色的客轮是否披上了雪的新衣,只感觉到雪在眼前密如鹅毛,柔软,寒冷,层层叠叠。司机摁喇叭催客人们上车,她最后望一眼那湖面开阔之处时,有了一种久违的少年时的冲动,这对于像她这样一个乡村中年妇女来说,简直有一种难以言状的惊诧,被自己这突如其来内心的刺激给鼓动了,她是十分忐忑的,不知道自己这一次去省城到底会是个什么样子,然而她又明白她必须往省城去,她要到那里照顾她的两个儿子,她甚至有一种要把那两个男孩都在城里给真正立住的心愿,只是她要克服她的一小点卑微,克服她头脑里总有的田地、茶叶、河埂和山林,她不想被乡村的这些东西给困住,只有往自己曾经读初中时的那一点点想像去靠拢,她才意识到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四十五岁才往城市去,实在是太迟了,但不要紧,她终归是出发了,况且她还有两个二十左右的孩子正在省城里。
车子从黄山山区开出来,过了青阳、青溪,过池州交汇口,再经过皖南大门户,之后,车子进了铜陵境内。雪在铜陵就更大了,她十几年前也曾到铜陵去过,这是个金属之都,她发现自己对于外边的世界虽然所知甚少,却有着不少的亲切。车上的人大都在熟睡,只有少数几个人盯着电视机看那无聊的港片。她虽然也睁眼看看,可心思都在窗外,她知道她的时间跟别人的不一样,她是要到省城去的。车子过了铜陵渡江大桥,然后上了新高速,车速猛地提了起来,车上的人还在熟睡,她的精神是更加的激奋了,有好几次,她甚至站了起来,因为她想看清楚,从车头的位置往前,高速公路黝黑的路面是怎样被迅速地掠过,她喜欢这速度。她的脸有些烫,她觉得自己并不老,也许还是很年轻呢,假如可能她甚至能哼起歌,她在心里想,我这一辈子还没被耽误,我现在还来得及。她终究是漂亮的,这她是有底的,虽然在乡村这么多年,但她明白自己是个漂亮女人,是个漂亮的本分人。不过,她见过的城里人,只是很陌生,相信如果面对面比一比,也许自己并不见得差多少。她这就有些急躁了,恨不得立刻就到了省城。已经四十五岁了,上一次进省城还是三十岁出头,现在都中年了,在乡村,到五十岁,就成了奶奶了,而现在,她还有力,她浑身还有劲。外边还在下雪,高速公路的路面上却没有一点积雪,这世界看起来像个童话,高速奔动的童话,一个伟大平静而又冰冷的童话。她坐下来,捂住脸,眼里涌出了泪水,她真想把初中时代背诵的最美的课文轻声地朗诵出来,但她不能,她顺着自己的指缝看到车顶上有一只细小的风孔,是墨绿色的,像一只田螺悬在那儿。

黄淑红坐的大巴终于驶进了汽车南站。在出站口的小店那儿她用公用电话给大儿子刘云打了个电话,大儿子在电话中就抱怨妈妈为什么不用他给她汇的钱买部手机。黄淑红说我这不是来了么,没有手机一样能出门。不过大儿子还是很生气,似乎用公用电话给他打电话是件非常不对劲的事,他让妈妈就站在大门那儿不动,他的车子大概二三十分钟就到。放下电话,她买了包餐巾纸,其实人只要一进城,那感觉就是不同,她买的是小包的餐巾纸,五毛钱一包,这跟乡下很不同,虽然自己穿的衣服并不是太土,但她还是有个比较,就跟这卖东西的营业员一比,自己也确实是不怎么能超出她。黄淑红决定给小儿子打电话,小儿子有座机,她打过去,是别人给代叫的,好一会才来,黄淑红都有些着急了,问他在干什么。老二刘涛从小就是个听话的孩子,他也是从哥哥那儿知道妈妈今个要到省城来的,他问妈妈黄山下雪了没有。她说出黄山时雪下得不大,到太平才下得大。二儿子说话不像大儿子那么气粗,两个儿子不同。她一时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跟二儿子说,只好让二儿子继续等她电话,她要见了老大刘云,问清楚情况再跟老二说她的行程计划。老二有老二的心思,他说那我等你电话,下班了就打我手机。跟老二一讲就忘了时间,黄淑红赶忙放了电话,在小商店那儿又磨蹭了几分钟,这时大儿子已经来到面前了。
大儿子在妈妈肩膀上拍了一下,然后一个很高挑的穿着靴子墨镜卡在头顶上的女子就扑面而来了,她是他女朋友,这个她知道,但她不敢相信这么好看的女孩,居然会是自己儿子的女朋友。这令人心惊肉跳,儿子才从黄山出来几年,就成了这样了。儿子手里握着个什么东西,一晃一晃的,帮妈妈拎包。那女孩意思一下,搀了她一下之后,便很干练地说,阿姨,你也是的,我们开车下黄山去接你就是了,还坐长途汽车,她边说边往右手的车站里瞄了一眼,好像大客车都是非法的一般。上了那辆黑色的轿车,大儿子跟妈妈说,妈妈你坐的是奥迪。黄淑红不晓得奥迪是什么车子,她只知道黄山那儿有不少进口的大汽车,奔驰也有,她对外边的世界也知道些,像她这样的性格,儿子说什么,她还是都有自己的脑子的。老大坐在前边,他女朋友叫小焕,坐在她旁边,小焕除了说话之外,就一直斜着头向着她,对她说,现在刘云很忙,他很能干。当着妈妈的面,表扬儿子,这在黄淑红听来很别扭,当然她也知道儿子也就是跟这小焕相好了以后,他才在这个城中有了新日子的。
小焕让司机把车子直接往一家饭店开,说是要让妈妈先住下来再说。妈妈是敏感的,她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问他,刘云,你们把我往哪拉。儿子说,还能往哪?住店啊,让你住星级饭店。黄淑红本想否定这个做法,可她到底上过初中,不是个没有文化的人,世上的事情自己知道个四分之三,她摇了摇头,这给小焕看到了。她问,阿姨,你不满意?其实妈妈能想到,妈妈知道儿子住的是女朋友的地方,自己能怎样?虽然小焕穿的是那种软的长靴子,这在黄山她也见过类似的,但没有小焕的这么轻松、平软。她的腿挨着黄淑红,她试着往边上让了让,她咳嗽,儿子从前边递过来一瓶矿泉水。她说,妈妈不喝冻的。儿子在前边扭过头说,妈妈,你看,下雪天,城里人都不当回事,该干什么干什么,喝凉水对身体也不坏,喝热水不好。黄淑红发现这老大很不对她的思路了,她想还是先歇下来再说。小焕的手机响了,听她很严厉地在旁边说,叫你们赶快把酒席订好,要好的包间,我跟刘云都要来,这些事情能马虎吗?刘云在前边不吭声,只等小焕收了线,才轻声地问,他们就不能长点脑子吗?大儿子也不大,今年才二十四岁,这么虎虎生风的,在车子里控制外边的大世界。妈妈不相信,她有些难过,把脸扭向窗外。小焕往后边仰了仰,她忽然又温柔起来,挽住了黄淑红的胳膊,把脸也靠过来,很娇柔地说,阿姨,你看,我这毛衣,是法国的呢。法国?她问了句,她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她长这么大,记忆中除了在初中上地理课时好像谈到过法国这个词之外,三十年了,没有讲过这个词,法国,什么法国。但她分明是刚才念叨了法国,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拍了拍刘云的椅背,跟他大声地说,你们还没问我吃没吃饭。刘云让小焕别跟妈妈讲什么衣服了,小焕松开她的手,吁了一口,然后两人问起她想吃点什么。她说,那还是先歇下来吧。

黄淑红被大儿子刘云和他的女友小焕领到了徽商集团所属的齐云山庄酒店,酒店楼层不高,但绝对是省城最好的酒店,房间早已经开好了,进了房间,儿子为妈妈开矿泉水,黄淑红把包放好,就要从里边拿咸菜瓶出来。刘云一把摁住,说妈妈你别急,你先喝点水。黄淑红有一分钟的冷静,环顾房子四周,觉着房间也不大,但价格一定不便宜,小焕帮她把一些东西归置一下就出去了,她一边打电话,一边跟黄淑红做手势,意思是她在大堂等他们,房间只剩下刘云跟妈妈了。刘云这才坐下来,深深地喘了口气,他对妈妈说,你到这里来一切都听我的,你别还像在农村那样。从小时候开始,刘云倒一直是个直性子,知子莫若娘,她晓得刘云的脾气,就是要个面子,可是既然要面子,总不能不要我这个妈不出现吧。儿子跟她讲不通,就说你不放心我,完全没有必要,我把女朋友也带来给你看了,你应该相信了吧,我活得不错,我跟城市不像你们那一代。他还没有说完,妈妈就不想听下去了,妈妈毕竟是个初中生,她不是没有知识,况且在房子里只要待上十多分钟,也还是很快搞得清楚的。刘云到卫生间去了一趟,妈妈还是把咸菜瓶掏出来,儿子再从卫生间出来时,拧开瓶盖,用手指抠了一团出来,塞进嘴里,然后一边嚼一边朝妈妈笑。妈妈笑不起来,妈妈让他先下楼,自己待会儿下去。大儿子一转身,却又不放心,问妈妈会不会坐电梯。黄淑红愣了一下,这确实是个问题,这酒店的电梯会不会卡人?但她很固执地跟儿子说,我会坐,我掉不下去。
刘云下楼去了,黄淑红一个人在房间细细地打量了一番,严格来说,她是给自己定了个调子,她想我到城里来不是要饭的,我是来看儿子的,再说儿子就是儿子。她没有再收拾东西,只是把纱窗撩开,看到楼下的芜湖路,还有路那边的包河公园、清风阁、包公祠、包公墓,还有环城马路。她退出房卡,她有些吃惊,自己从来没住过这种酒店,但只凭感觉就抽出房卡,拉上门,好像自己跟这酒店和房间似曾熟悉似的,这种感觉很好,自从在太平湖那边下车看湖上雪景,她就从思绪里飞回了自己的学生时代,那时她也想过她会是个远方的人,到很远的异地去,远嫁他乡,甚至出国,但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原来生活就是原地不动,她宁愿自己不会比那个时候笨。她到底没有坐电梯,而是步行下了楼,在大堂,儿子很焦急地说,妈妈,一定要配一部手机。儿子边上还有个拎包的年轻人,那人不做声,只是陪在旁边。小焕已经坐在奥迪车里了。
晚上儿子是把他拉到海潮酒店吃海鲜,黄淑红知道海鲜贵,因为来省城前,儿子有时跟她通电话时讲起过吃海鲜。她不爱吃虾,觉得还没有新安江里的虾子好吃,但是有一种蚌,深海里的,肉很紧,吃在嘴里有一种韧劲,这一下子把她拉回到她十多岁时吃肉的情景,历历在目的过往印象,还有刘云外公那时的眼光,她有些晕,但更多的是一种陶醉。小焕一直盯着她,小焕说阿姨你的衣服虽然样式旧点,但现在仔细看看好像还很不错呢。天啊,小焕态度改变了,黄淑红有点难为情,她想是不是我不像先前那么僵硬了,儿子虽然是儿子,可毕竟他有女朋友在场,再说谁不想过上好日子呢。很细心地吃下那只蚌,当然在吃的时候,她很注意这个包厢的情况,还有上菜的服务员的举止,她很快弄明白了,其实城里也没有什么,至少在吃上面也没什么。小焕还要给她吃一种贝,她只是把壳子里的粉丝吃了一点,然后她垂下手,身子往桌沿上倾了倾,对刘云说,你有多久没有去看你弟弟了。刘云说,不是我不去看他,只是他每次不给我好脸色。他叹气,妈妈见儿子这样来讲她的另一个儿子,心里很不是味道,她把筷子拿起来,然后对小焕看了看说,刘涛跟刘云不一样,他脑子笨。刘云不想听妈妈这个时候谈到刘涛,他岔开话对妈妈说,小焕本事大,你别看她是个女孩,她可是个企业家呢。企业家?这个词在黄淑红脑子里转了一下,给了她很深的印象。她看见小焕眼神晃了一下,这一个眼神便让她看出小焕的怯,还不是那种最能顶得住的,毕竟是个女孩子啊。虽然说是来看刘云的,但看见小焕,想必比儿子要更加值得评判。这在小焕看来是十分荒唐的,一个乡村农妇,你能看见我的什么呢。
那晚,其实她一直有点陶醉,这是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但她知道必须要保持这种陶醉,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想得起三十年前,那时她很漂亮,本有机会走出黄山的。吃过饭,他们开车把她送回了酒店,她没让刘云上楼,因为他还有事,中间接到不少催他的电话,小焕也没上楼。她自己上的楼,在五楼过道里,她看到了一个英语单词Toilet。她一下子记起来那是盥洗间的意思,这个单词使她吓了一跳,整整三十年了,她居然还记得起那个单词。

在齐云山庄的标准间住了三晚,她每晚都睡得出奇的香。这三天每晚都有梦,每个早晨起来都能记得住那些梦,但到中午时就忘了,这些梦多半都是跟黄山有关的,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那高大的山峰,以及散布在四周苍翠连绵的大山和山林,那每一个河汊,那平静的新安江,都是她做梦时反复出现的。直到第四天,刘云才把妈妈接到他住的地方,是在文昌小区的一套住房,儿子平时很少住那的,他现在忙,为了离公司近,他一般都住小焕那里。黄淑红听儿子跟她讲,让她只管住在这。黄淑红着急的是来了好几天还没跟小儿子刘涛见上面,小儿子在蜡像馆那边住,离大蜀山近,离这远,刘云说要派车送她去,但一直没兑现,她自己也就耽搁下了。
第四天在文昌小区住下来后,黄淑红开始做饭,刘云本来要回来吃,但中午打电话过来说事情太多,还是要应酬,必须在外边吃。下午刘云坐车过来了,司机上来敲门让黄淑红下去坐车,黄淑红还以为刘云是带她到小儿子那里去,上车才发现刘云是要带妈妈到翡翠湖去,小焕开的公司就是主管那个翡翠湖度假区的,翡翠湖现在承包给小焕她家经营,刘云是这个度假区的经理。她终于弄清楚了这层关系。小焕今天没和刘云一起来,据刘云讲,小焕在市妇联搞一个女企业家联欢,好大的口气,联欢!黄淑红不那么信。车到翡翠湖公园大门口,好几个人围过来跟刘云说这说那的,黄淑红走到不锈钢栅栏门那儿,好开阔,翡翠湖原来是水库,最近几年因为大房郢水库启用,翡翠湖就主要用作观光了,所以小焕她家才把它拿过来改成了风景区。进了大门,刘云很神气,对妈妈说,我们坐船,是快艇,到湖中间的岛上去,湖中间一共有九个岛呢。
她是硬着头皮坐快艇,前边那几个岛却不怎么好,仿欧洲风情,建小宾馆,还有各地建筑小景观的,直至第五、第六个岛,因为往里边绿了许多,岛也更加小些,所以好像跟太平湖那儿有一丁点像,这让黄淑红心情有些沉重了。太平湖是后来筑坝修起来的,这跟翡翠湖是不一样的。也就在第七个岛,她有些不快,因为这个岛让人感到很阴森,从水中淹掉一半的台阶往上,有一条水泥路,那儿通向一个小木屋,售票牌上写着美女蛇身怪物。黄淑红有些害怕,儿子在边上对她说,妈,别怕,就是个讲法,你看看,儿子让她看怪物,这在她听来有些奇怪。她终归还是进到小木屋,原来有一个大轿子样的东西,顶上吊着一只灯泡,一个女孩的头摆在一个箱式的纸灯笼外边,下边是一个纸糊的台子,那儿放着一圈盘起来的蛇身,灯光暗,纸是大红的,她看不清楚,倒是那个女孩的脸吓了她一大跳,黄淑红不是笨人啦,到城里也不少天了,她头脑出奇地转得快,对儿子她也不那么一竿子信到底的,总觉着那女孩有勾起她什么的地方。她从小木屋出来,儿子跟在后边问妈妈,不可怕吧。妈妈说没什么,但她脑子里面的都是那个女孩。
儿子和她又坐上快艇,这一次开得很快,像箭一样的在水上面往远处拐弯的芙蓉岛冲去,她不想上岛了,她说,我不上去了,这里边没有意思啊。在从水路上回码头的时候,刘云向妈妈承认这度假区经营得不错,他自己也是不大喜欢的,但人家小焕和她的父母指这个做生意呢。来了这些天,黄淑红还没跟小焕父母他们见过面,她知道自己毕竟是个农妇,才从农村上来,人家哪肯轻易地跟她见面呢,他相信儿子有儿子的难处。在翡翠湖转了一下午,太阳快落山了,奥迪车又往文昌小区那儿送,这时儿子接了手机,他对妈妈说,不行,我得往湖那儿返一趟,有事办。儿子叮嘱司机把妈妈送回文昌小区,他自己下车说打的回湖那儿。黄淑红让刘云还是坐车去,自己下来坐公交回小区,反正也没事,刘云送妈妈打了的士,然后他往翡翠湖那儿去。她坐出租车上,猛然想起来,这个女孩她在哪儿见过,那张脸,怎么可能是个美女蛇身怪物呢,她绞尽脑汁,想起应该是刘云在三四年前带去过黄山玩的,她记得这张脸,虽然说是蛇身美女,但那眼神,她绝不会看错,这一点,使她大为吃惊,儿子都在搞什么名堂啊。

小儿子刘涛的脾气怪,他在上小学时成绩比他哥哥刘云要好,但一上了初中,他迷上了打台球,成绩下来了,人很闷,很少说话,那时妈妈就注意到这点,但没有办法改得掉他这个毛病。刘云一直对刘涛很好,刘云先来到省城,两年后,才把他弟弟也弄到了省城。刘涛先是在一家工地做保安,人年龄不大,但看起来很沉稳,厚实,所以算是在工地干得不错,但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工地上的人也不再给刘云的面子,硬是把刘涛给赶走了。刘云很少在妈妈面前讲刘涛的事,黄淑红晓得刘云跟刘涛恐怕也合不来。她这次到省城来,两个儿子她都要看清楚,所以在文昌小区住了几天之后,虽然刘涛还是劝妈妈过几天再见面,但她自己忍不住,坐公交车绕了好几个钟头,到了大蜀山那一带。她找到了那家名人蜡像馆,他听刘云讲刘涛跟蜡像馆的人都熟,那些人晓得他的事情。妈妈问蜡像馆的一个扫地的,那个妇女比黄淑红要大上十多岁,她望着黄淑红,问,你是他什么人。黄淑红说,我是他妈妈啊。那妇女放下扫帚,把她拉到门边上说,你们家刘涛人真不错,我们这以前从外省请师傅修蜡像,但刘涛来修过一次之后,这两年都是他在修蜡像,他手真巧。她夸完了刘涛,妈妈听出她还另外有话,果然,这时又围过来一个中年人,看来那人是管些事情的,听说来人是刘涛的妈妈,那男人赶忙问候她,并也赞扬了一番刘涛,但很快男人和妇女都很小心地问黄淑红,你家刘涛不是个怪人吧。怪人?妈妈很疑惑地问,他们也不说了,黄淑红说自己也已经好几年没跟刘涛见上面了。男人说,你来了就好,你倒问问他,他到底哪不舒服,看谁都不顺眼,要是他脾气好点,又有修蜡像的手艺,凭什么也不会落个那么冷清,年纪小小的,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她几乎没往蜡像馆里瞅,她感到那些破东西很晦气似的。刘涛就住在蜡像馆后门,她穿过林学院侧门,往梦园小区方向的那个城中村去。她在村口打刘涛手机,刘涛说自己正在睡觉呢。妈妈说,那也不行,我已经到文明村村口了。刘涛沉闷了半晌,才说,那好吧,我到村口来接你。儿子从一个屋角拐出来时,妈妈吓了一跳,他变化很大,个子比之前高多了,胡子也浓了,好像还是刻意梳了个发型,比起刘云来,小儿子倒更像是个在外边做事情的人了。小儿子来到妈妈面前,竟然有些害羞,妈妈从柜台那儿走过来,在他肩上捏了捏,忽然她忍不住,抱着小儿子就哭了起来,她心情好复杂,她知道小儿子有胡子也不算什么,只要凑到跟前,她就晓得小儿子心好深,想的事情多。三年了,她能不想么。她在小儿子肩上哭,儿子动了几下,但甩不脱妈妈。他倒着急了,招手让柜台里的人拿包烟出来。她才抬起头来,把泪水擦掉了,她把儿子往前一推,让儿子走在前边。儿子在文明村租了两间房子,一间是摆沙发,烧饭,一间是卧室,比起老大刘云,小儿子好像更细心。
在房中坐下不久,来了个人,原来是小儿子的一个朋友,个子不高,人很机灵,跟刘涛交待了一件事情,好像是他们合伙的什么事,然后跟黄淑红告别。妈妈跟小儿子一五一十地讲起来,小儿子问妈妈要不要喝茶,妈妈说我喝开水吧,儿子就端水来,她问儿子,听讲你蜡像修得好。小儿子说,那不算手艺,我在读书。妈妈说,那好,读什么书。刘涛说,自考。考什么?妈妈问。儿子说,考美院。妈妈这就不太明白了,这个以后再问,她想。
小儿子把妈妈带到文明村里走走,这一走,妈妈不那么担心了,儿子就是话少点,谁让他是个有性格的孩子呢。她问他,你为什么不着急见妈妈。儿子说,我又没什么。她想儿子讲的也对,但儿子你没事,可是你们想过妈妈没有?妈妈在乡村,那么远,妈妈想你们啊。她又想哭了,但她止住了,文明村里的人都是从农村来的,看起来亲切了许多,她不必哭了,她儿子都长这么高了,而且会修蜡像,还要自考,她哭个什么啊。

黄淑红本来是不爱翻小孩东西的,但住在文昌小区,刘云很少回来,小儿子在蜡像馆那边,过去看他也不方便,从上次到大蜀山文明村跟刘涛见过之后,对小儿子的事情,她晓得自己懂得的更少,但至于他要自考美院,她还是明白刘涛走在他那条道上,他还是个上进的人。倒是刘云,他很少能见到不说,住在文昌小区,有时会有生意场上的人打电话来,从语气上听得出来,别人并不真正对他客气,偶尔也有公司的人打电话来,听出刘云妈妈住在这里,多半反应很冷淡。终于一天下午,她不是故意要去翻刘云的抽屉,实在是要帮他收拾衣物,连着衣柜的里层有一档三个一组的抽屉,里边放着打火机还有一些小饰品,这一次她竟有些细心地一一捡起来,这实在是她到城里后,自己有了些主张,因为她知道儿子永远是儿子,儿子不会超过妈妈吧,妈妈有什么不懂的呢。就是在这次翻抽屉时,她忽然记起原来那个翡翠湖里蛇身美女的怪物就是以前儿子在高中时跟她谈过恋爱的。为这事,她还追他们到太平湖去过,她想自己真是太糊涂了,那女孩那时还跟她说过话,因为女孩跟刘云好时,她是反对的,那女孩还送过刘云袜子,那是刘云第一次谈恋爱呢,这一发现和绝对的肯定,把她给激灵得有点难以平静,她马上反应过来必须要到翡翠湖去,怎么会这样呢,那个女孩怎么会变成一个蛇身怪物呢。
她是中午往翡翠湖去的,她先坐的公交,然后打了的士,她想节约时间,要尽快见到那个怪物。在翡翠湖门口,居然被保安认出来了,知道是刘经理的妈妈,她让保安不要管她,自己只是到里边随便走走,保安说要打刘经理电话,她让保安不要跟任何人讲。卖票室有个女孩陪她进去,往船那边走,她让女孩给她弄条快艇,自己想到岛上走走。女孩说,阿姨你一个人到岛上去,行不行啊,我给你叫个导游吧。她心想有个导游也好,湖这么大,她都记不得是哪个岛了。一个个子很高的女孩子陪黄淑红上了快艇,她说她是要去看那个怪物的,瘦高个女孩抿着嘴笑,说阿姨你喜欢看那怪物啊。她真是解释不清。很快绕过这几个岛,快艇就驶到那个岛边,这次比上次的水要升了些,台阶也淹了几层,那个写着蛇身美女怪物的指示牌已经插到水里了。她下了船,瘦高个导游也下来了,这里边也要卖小票的,瘦高个跟那个人说了,然后黄淑红便要往小木屋那边走。瘦高个跟在她后边,她让导游别跟在她后边,她自己往里边去就行。导游于是在那个卖小票的木头栅栏前坐下,她还往里,这时导游喊起来,说阿姨你别往小木屋去,后边还有一排平房,今天下午她不上班,下午她休息,在后边平房呢。
黄淑红听讲蛇身美女怪物下午不上班,心里就更不踏实了,当然那是她的工作啊。于是她就往小木屋后边的平房去,导游在木栅栏那儿跟几个人打起牌来,她是在小木屋那里站了一两分钟,理了理思路,然后她往后边去,平房有四五间,平房后边是不高的悬崖,从顶头那间房的侧墙边上,她往里走,看那里虚虚的悬崖,虽然不高,但她修过太平湖,她知道翡翠湖也是水库改的度假区,这些岛是水淹出来的,以前它们是山头,这排平房以及平房后边的悬崖,实际上就是曾经的山峰呢。在悬崖下边还拴着一只红色的快艇,摩托艇,比自己刚才来坐的要小,但很漂亮。她挨着房门往西头走,终于在第二个房间,听到里边有动静,原来是一个男人在大声地讲着什么,她有些害怕,这样来找这个怪物是不是有什么不好。她一听,才发现讲话的正是刘云,原来刘云在这里,这让她一下子缩回身子,回到东头那个侧墙,然后跳过一个垃圾桶,沿着悬崖上的后墙,慢慢走到第二间平房后边,在这窗下边,她清楚地听到刘云的声音,至于刘云在讲什么,她听不太懂,大概是让她不要急,这事急不成,他不能办得那么快,有些事他自己说了不算。那女孩当然就是那个怪物,很少说连续的话。后墙有些阴冷,向悬崖下的湖面以及远处看去,阳光明媚。她贴着窗户,看到了那个怪物,那是什么怪物呢,她穿着一件傣式筒裙样的下衣,裹得很紧,从后窗能看见她侧着的脸,她长得真不丑。这下看清楚了,确实就是那个女孩,她甚至想起来了,她应该叫什么永玲,张永玲,杜永玲,陈永玲?她使劲地想,他们那时明明是在高一早恋!她全都记起来了。
儿子的身影看不到,知道他在那个木头房里走来走去的,女孩放下头发,细心地梳了起来,这时她看见儿子刘云走过来,把她抱住。她说,别,别再,刚才你那样,我怕怀孕。这下黄淑红知道了,儿子跟她没断,他们刚才在睡觉,这一发现并不吃惊,儿子不再是以前在黄山时的小伙儿了,他现在有本事了,但是那小焕呢,她王小焕怎么办?她很想在后窗就喊刘云一声,但她没法张口,她往西头走,那边也是悬崖,只是长了树封了道,直接朝向西边,湖面更开阔一直向太阳伸去。她呆呆地望着太阳,没有发现身后站着那个瘦高个导游,那个女孩听得很仔细,然后那个女孩退了出去。她在西头站了很久,她已经有些木然了,慢慢退出来。她退出来时,看见女孩褪掉了傣式长裙,就靠在隔门那儿,长长的腿,乖巧的脸,对,她就是张永玲,儿子以前读高中时的小女孩!

儿子从平房拐角出来,沿着后墙悬崖旁边的石梯往下走时,他看到儿子带着一副很黑的墨镜,卡着鸭舌帽,他向那红色的快艇去时,她感到儿子像一片墨黑的树叶,她为这个意识感到了更大的压力,什么墨色的树叶啊,可是刘云这孩子就这样,他聪明,但他哪像个正道孩子,一个经理,却要从后边偷偷进去。她站着的位置只能看见悬崖下边拴快艇的石嘴子,至于平房另一头高起的石顶,她看不到,然而就在她观察儿子的同时,那个瘦高个导游恰巧就在她不远处,她看不到那个导游所站的位置,况且儿子发动快艇的马达声那么紧密,那么冲,使得她整个人被这个午后的场景给震撼了,心里有一种复杂的冲动,她想儿子才二十四五岁,他有他的一套办法,但是这样做到底何时是个了结呢。其实她也想冲下去,跳上儿子的快艇,她也喜欢这翡翠湖,这也是水库,像故乡黄山的太平湖,幽净、黑蓝,隔着山岭,挡着阳光,喜欢这水面被汽艇划开一道长长的白色的口子,再在波浪中敛合。
她迟迟没有转身,这在那个瘦高个女孩看来却有些急躁了,她站在那干吗?当她转身时,那个瘦高个女孩已经从漫水插牌的台阶那儿坐另一艘快艇驶向出口处,她要把这个惊人的消息告诉公司真正的主人,这对于她来说是个不小的发现,多亏了这个妈妈,不然一个导游又如何能发现那个怪物还跟这个卡墨镜的男人幽会,而这个男人竟是经理刘云。导游是密报去了,而黄淑红却不急着走,她心情不一般啊,她静不下来,她感到自己进城,不干别的,大概总是要找点个不同凡响的东西,她是不愿意看到这一点的,但它发生了,况且她已经把那个女孩儿给回忆出来了,不就是张永玲吗。她敲了敲木门,木门里张永玲正在把傣式筒裙往衣柜里放,她的双腿修长美丽,听见敲门,她很怪异地应了一声,极不自然。她大约不会想到还会有人来。里边的人来到门边,不忘从窗台那儿向外看。这时张永玲的脸傻白了,她问,是你,阿姨?她有些愤怒了,但她没有应声,隔着窗子斜着的角度,她又重重地敲了门。不过,她开门时,她反倒有些吃惊了,因为这女孩儿只穿着内裤,一股特殊的气息使她有些晕眩,这气息是床上的,可能还有儿子刚和她躺一块儿的味道。她对她说,你快把衣服穿上。她声音小,她意识到也许自己对女孩这么凶,不好。她还是退到里边半间,把刚才放筒裙的柜门打开,拽了一条牛仔裙过来,只到膝盖那儿,她转了个方向,拉了拉链,然后,她坐在床上,对她说,昨天我在笼子里就看见你了。在笼子里?她问她。是啊,张永玲说她装怪物时的那个东西叫笼子,她说得倒很干脆,也确实不错,因为女孩子说的是笼子,她便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眼泪在眼里打转,一个以前跟刘云在高中谈对象的女孩儿在城市风景区笼子里装怪物,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黄淑红看看床上的被子,发现被子是儿子以前从农村上来时从家里带出来的,她走过去在被面上捏了一把,她眼泪又收回来了,这样也不对,她要把情绪调整好。张永玲说,那天我在笼子里还以为你把我认出来了。她往柜子那边去,忽然在柜子和墙之间,在一把椅子上,她发现了一条盘起来的蛇,这使她大吃一惊。蛇?她惊叫道。张永玲走过去,拍了拍那蛇,对黄淑红说,没事,它又不咬人。黄淑红冷静了一些,因为真是有了蛇,她便对女孩子不像先前那般简单地看了,她终归是有蛇的。她问张永玲,你不怕蛇?张永玲说,我在笼子里怕蛇干什么?黄淑红想起来那天进小屋第一次看怪物时,没发现她脸从上边伸出来,下边是一条真蛇啊,明明是用塑料扎出来的一条蛇身啊。张永玲把蛇往木墙里边推了推,对黄淑红说,这是一条家蛇,又不咬人,刘云都试过很多次,即使你用木棒捶它,它也不动一下,最多卷起来,蛇头都不昂,它真老实。黄淑红又问她,那天为什么放塑料蛇在你前边。啊?张永玲想了一会儿,那天是不知道有你来,那天它到湖里洗澡去了。家蛇也要到湖里洗澡?她问。张永玲说,是啊,那天它洗澡,早上九点就放出去了,好像晚上十点多,它才游回来,回到这椅子上时,我看了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黄淑红往外边半间走,张永玲也站起来,她忽然很严厉地问她,你打算怎么办?就跟刘云这样?张永玲说,我都听他的,他叫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啊。她实在是不想再在平房里多待,倒不是那个盘着不动的家蛇让她害怕,好像还是那气息,那特有的浓郁的床上的气息,使她局促不安,这么多年,她很少能闻到这样的气息,这使她有些不自然起来。她对她说,你也不小了,你不能总是个怪物吧,再讲你以前在我们黄山农村,你又不是天生就是一个怪物。

带着对那个怪物以及平房里那盘家蛇的迷惑不解的心情回到了文昌小区没有两天,儿子刘云便在一个早上妈妈刚买菜回来时对她大声地嚷起来,你不能再在这住了,妈妈,你得搬走。妈妈心想怎么说变就变这么快呢。儿子坐到沙发上点烟抽,脚一直在茶几上蹬着,他不仅不耐烦,而且有了从农村上城之前那种火急火燎的神态,她想自己还没有问那怪物女孩的事,儿子倒自己找来发火了。儿子知道妈妈到那个翡翠湖岛上去过,所以他说你倒是好,搞起侦探来了,到城里才几天,你倒是在后边搞小动作了,你知道你这一个小动作,对我可就是大动作了,你只知道去盯梢,去看张永玲,你晓不晓得有人在后边盯梢你啊。妈妈给儿子倒杯水,她想反正儿子比自己先张口讲张永玲,那不如把那小怪物讲讲,你倒是在城里过上了新生活,还让那女孩当怪物。儿子不跟她啰嗦,他再次催促妈妈搬走,你不能住在这。妈妈想发火,可又张不开口。儿子火了,他有他自己做事情的一套方式,再说即使自己人到中年可毕竟对城里人这一套不熟啊,她问儿子,是不是小焕在盯梢我啊,我又不是那么明摆着要去找你的碴,我到你当经理的风景区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刘云掐掉烟头,喝了一口水说,不是小焕去的,小焕哪有时间,她忙得很,她要引资金,她在市里谈项目还忙不过来呢。盯你的人,你不用管,但你不能住在这,小焕的意思我还不明白呢。妈妈问,那小焕是知道你跟张永玲的事情了?儿子极其厌恶妈妈的样子,妈妈能看出来这种情绪,她尽量压制怒火,她发现自己也是有脾气的,儿子不让住在这也好,那就在外边找个招待所住下,反正事情已经出了,纸又包不住火。她说着就要收拾东西,刘云接了个电话,他说话很少,好像一直在听对方说。她没有什么东西,儿子这次来没开车子,神色慌张,她没跟他多谈。
她顺着肥西路就往周谷堆农贸市场后门那儿走,儿子在路口跟她分手,他跟妈妈说,叫你办个手机,你不办手机,怎么找你。妈妈说,你都能撵妈妈走,还要找我干什么?刘云说,妈,不是那个意思,这房子不是我的,是小焕发火了,不让你住呢。外人不让她住,关键房子不是儿子自己的,她一下子明白了,儿子也有儿子的难处。她还是劝了一下儿子说,那我住到安纺厂那边去,儿子要陪他往那边去,她挡住了儿子,她说你去忙你的吧,还有老二呢,我找不到住的地方,我就到大蜀山文明村老二那边去。儿子转身打的走了,剩下她一个人在肥西路上,心情复杂起来,如果不是自己心里边有一种奇怪的念头,她都想直接到车站坐车走了,可是她又心不甘,因为她知道儿子们在城里边都还没有过好。既然儿子们没过好,自己还没老,自己恐怕不能畏缩。她在公交车站看线路图。
她三个多小时以后才赶到大蜀山下林学院边上的一家私人小招待所住下来,房间还不错,她数了数口袋里的钱,有大儿子给的,自己从农村带上了那一千块还没派上用场。她在房间洗了脸,梳了头,然后她决定去找小儿子。赶到小儿子修蜡像的地方时才听说小儿子有好几天都没来了,原来小儿子也不是在蜡像馆长期上班的,他不过是有活才来,平时他在搞他的事情。还像以前一样,给小儿子打电话,小儿子说我在外边忙,在城东呢,这两天都回不来。妈妈在电话中确实是一下子就灰心了,他跟小儿子说,刘云把我从他那边撵出来了,我住到大蜀山这边来了。小儿子说,那你在那等我,我晚上回来。她于是回到小招待所,等小儿子从城东那一带回来。小儿子赶到招待所已经晚上九点钟了,他还背着一只工具包呢。儿子这次把胡子刮掉了,显得很清瘦,穿着深绿色的棉T恤,脚上穿的鞋子跟上次也不同,见到小儿子让她放心多了。小儿子说,妈妈,别住在这,你还是回黄山去吧。小儿子这句话一下子把她给刺痛了,好像她不属于城市。这让她比任何时候都清楚,自己总还要有自己的生活吧,为什么就要在黄山那里待一辈子呢。我才四十五岁啊,她知道自己有的同学在省城,有的在上海,还有的到现在还没生孩子呢。她对刘涛说,我跟你哥哥讲不到一块,再过几天,我看跟你也讲不到一块了。
她和小儿子来到文明村窄路上,外边人多,也热闹,她心情好了些,她问刘涛,你哥哥现在是不是变坏了啊?小儿子说,我跟他好多天没见,他是他,我不晓得的。妈妈小心地问,那你还记得以前刘云读高中时跟一个姓张的女孩子谈恋爱吧?刘涛说,记得啊。妈妈说,她现在变成蛇了。啊?小儿子吃了一惊,因为妈妈以前从来都不这样讲话的。妈妈又说,她变成怪物了。小儿子追问妈妈,什么怪物,人不能变成蛇吧。妈妈不好讲,但妈妈把意思讲出来了,她说,刘云还在跟她好呢。小儿子不想听妈妈讲哥哥的事情。到了小儿子住的地方,小儿子要为妈妈煮面条,妈妈说她在旅馆那边已经吃过了,儿子于是自己煮面条吃。刘涛从缸子里抽出筷子,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对妈妈说,刘云他很浮。很浮?妈妈重复了一遍,这还用说吗?刘云他能不浮吗?小儿子还没吃完面条,上次她碰到的那个小个儿年轻人又来了,见阿姨在,他急匆匆地把刘涛喊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小儿子回来说,妈妈,我要出去修东西。妈妈说,这么晚了,还修蜡像。小儿子说,不是,是接胳膊,那个人在路口等着呢。他的摩托车甚至还没有熄火。小儿子往那边走去,妈妈追在后边问,你什么时候会接骨头了,是会医了啊,你?小儿子坐在摩托车上回过头来说,妈妈你快回招待所去吧,我要忙好久,你打我手机,有事的话。小儿子坐的摩托车拐过一道弯消失了。妈妈一人在街上,虽然人还是不少,但她面临的景况仍然不那么乐观,她都不知道怎么了,心里面热腾腾的,可是什么也抓不住。

刘云把妈妈从文昌小区撵了出来,妈妈是有脾气的,妈妈很生气。可是妈妈还有刘涛啊,她来省城就是因为有两个儿子,待了这么老长一段时间,她发现要想在城里做点事情其实并不容易,当然这是很明摆着的,刘涛去给别人接骨头,一接就是三天,不知道是接了好几个人呢,还是哪一个人接了好几次,刘涛都没跟她讲清楚,那个小个子每次都是用摩托车把他接走,或者又把他送回来,儿子到招待所看她,也劝她别总待在房间里,可以出去走走啊。但是出门要坐公交,那也是花钱,住在这文明村里还好些,反正都是外地人多,有做小生意的,卖菜的,有开小馆子的,还有开小店、裁缝铺、贩肉的、贩水果的,还有瓦匠、木匠,还有烤饼的、捡电线的、开澡堂的,她都看了个遍,有时她也想让小儿子到大儿子那里走一趟,毕竟自己去偷看张永玲给大儿子添了不少麻烦,自己没有手机,打电话不方便,不然真想跟大儿子谈谈。但小儿子一提及哥哥,也很冷淡,好像没必要再那么细心。小儿子这几天为人接骨头,自己在文明村走来走去,都有些烦了,好在黄淑红她是明白人,她也知道除了一腔热心,自己对孩子真没用处,她也晓得即使孩子就在身边,自己还是不能像以前那样把握住他们。
终于她决定要走了,要离开省城,或许回黄山去住一阵,自己再做决定。假如还像年轻时那样有一种渺茫的冲动,也许以后自己也可以出去做工,但这一趟真正是把自己弄复杂了,因为搞不懂自己了,好像想干点什么,但又没法起头,什么也都弄不明白。当然主要是弄不明白自己待在城里是个怎么回事,她是灰心了。现在决定要离开,反正要走,反而放松了。那个晚上,天有点发红,城里的晚上不管有没有月亮,反正天空都是带色的,这跟那么多路灯有关,她不喜欢黑夜没有了遮挡,不像在农村,有月亮就亮,没月亮就不亮,伸手不见五指才好呢。第二天要走了,跟小儿子是当面讲好的,小儿子说你回去也好,反正农村比城里好,我要不是为了考试我也住回农村去。妈妈这个可不答应,你住回农村去,那你这些年在城里干什么。给大儿子打电话,大儿子推说自己太忙,没有时间过来看妈妈,既然要回黄山去了,那也好,反正在城里边你也适应不下来。妈妈想套一点大儿子跟小焕他们关系的话,大儿子嘴都有点支吾,说小焕还没转过神来,她多气啊!妈妈有点难为情,可是人家还有个张永玲呢,刘云啊刘云,你也该弄清楚你自己是谁吧。妈妈要走,儿子们也不留,看来到了城里,都还是各人归各人的事。第二天要走,想起孩子们的表现也没什么错,自己放不放心对儿子们也都不那么重要了。
那晚她从林学院那边出来沿着蜀山湖东岸向着梦园小区和大溪地隔界的那块长树的空地去,她想那儿好像有一个能通琥珀山庄的车站,琥珀山庄,这是什么地方?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来省城前在电视上听说过,现在到了省城,也应该经常听说,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但人家都提,大概不会是个差地方,于是她就到那个长树的拐角,那儿有一大块未垦的荒地,天气不错,人也多,来来往往的。她只顾找车站,其实这个地方很奇怪,车站不在水泥路上,硬是拐到里边辟开新土的坎子里。她站到公交站牌下,这才发现站牌上有很多路公车的线路标识,有六七条线,况且还只是一个大牌子上的,这样的大牌子有六七座。她向那边看,一下子就转到了一条街,她这才明白,原来这是个转角,真正的出口是在那条街上,而那条街正是林学院的东门,她恍惚了一下,意识到自己是转了一个大圈,不然从林学院隔墙那边五分钟就能走到这个终点站。
人在发现新情况时容易激动,但自己却意识不到。黄淑红便是这样的,她是一个劲地往一辆公交车上挤去,跟她挤一起的什么人她也不知道,反正是上去了,还找到了位子,其实她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车子要经过琥珀山庄。啊,车子开得不慢,从大溪地、云谷封、甲道、炮院、电院、博物馆、合作化路、三里街、八岗、三店,这就经过一个叫四季春天的小区,再至环城路,报站提示到了琥珀山庄。一下车,她就有点晕,什么琥珀山庄?哪有琥珀?那种黄不黄、灰不灰的团团的琥珀在哪?山庄又是什么?哪有山庄。倒是有一处深水,在环城路边,哦,她回忆起来了,儿子有次用奥迪车送她时跟她讲过,那水叫黑池坝,看来琥珀山庄就在黑池坝边,她向那水走去,这样她就到了一个广场,广场不像市中心的那一座,这儿的广场不平,有好几层,因为傍着水所以你不清楚人们在上边到底是溜达呢,讲话呢,还是散心,或者在谈事?她没有这个经验,但她看到不少人,你一句我一句,搭点话,或者点头,摇头,后来她有点不明白,好像人跟人不认识啊。因为第二天要走了,她就想到底要长点见识吧,要是按她刚来省城时的心境,自己能搞清楚的,但这几天她不那么自信了,她总想应该长点阅历吧至少,所以自己也往中间走,往一块大石头刻着字的背面那儿走去,那儿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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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短篇小说 跑 广/石方能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啃不进石头,土也要啃三口。

——乡谚

我挑着个担子往回走,希望马上回到我的木屋,看到我自己的女人。我的担子是一担木炭,木炭上搁一把锄头,脚边跟着一只狗,心情是快乐的心情。我是一个挖土佬,一年四季喜欢挥锄头挖土,可挖土不赚钱,就上山来烧炭。烧炭刚几天,就想我的老婆了。我老婆并不老,正是鲜藕一般嫩,是我挖好多年土烧几百窑炭才娶来的堂客,一个有眉有眼有屁股的可爱女人。我在山尖上砍炭柴的时候,望向下面我家的屋顶就感到亲切,因为屋顶下不是空的了,下面住着我的堂客,还有与我堂客做伴的鸡啊狗啊们。我心里说:好啦,岩宝,我岩宝也有一个家了,熬到三十好几,终于有一个家了,可以给祖宗继香火啦。其实在山尖上我看不到我家的屋顶,我家屋顶被发拐子家的新楼顶挡住了,况且都小得像指甲壳。但我望得见村中升上来的炊烟,中午时分,黄昏时分,各家的炊烟升上来,像各家屋顶上长出的一棵棵蓝影子树,这些影子树的树梢合成一片斜飘到山顶时,我就嗅到了饭菜香。我念叨:好啦,如今这蓝影子树和饭菜香,都有我家的一份了;只要我回去,我就可以吃到热饭热菜了,想睡觉就随时可以搂着老婆睡,只要我进屋前先洗净了身和手,不让丽朵嫌我脏,就可以做快活神仙。
白狗上山来了,扑向我尾巴乱摇,嘴里唧唔着,还用牙拖咬我的裤脚边,好像是要拖我回去。好啦,狗也想我了,要我回家,一定是我堂客想我回家了,派它来喊我,我不等烧完这窑炭就回家去,小别胜新婚哪。我便从以前的冷窑里取出一担已烧好了的炭挑起就走,临行不忘带上我的“尾巴”——那一把长柄锄头。人都说我是个怪人,有锄头癖,前辈子一定是个挖土的大王,所以这辈子出门做客也要扛着把锄头赴宴席,就不用说上山烧炭时带它了。可能是真的,他们说我夜里发梦游症都有一把锄头搁肩上,在村里转悠来转悠去,月光下的影子也总是肩膀上加一横,横后面有一勾——可这有什么好笑的?挖土不好吗?我们的祖宗世世代代挖土,饭是土里挖出来的,不挖哪有饭吃啊?可见锄头是丢不得的。狗还是牙疼似的在我脚边哼哼,我想是我的白狗希望我摸摸它了,自从娶老婆后我就很少摸它了。我就一摸,白狗就很快活,可它的白狗头马上变成黑狗头了,我才记起我的手有多脏,尽是炭灰,我身上脸上也尽是炭灰,我一定像电视里的非洲黑人了,进屋前得洗洗。
快进村了,我在村前的溪沟边放下担子洗了一通,洗了一通再照水镜子看自己的脸,水纹荡荡的仍映出张三花脸。抬头望家门,家门上了锁。
“丽朵——”
我跳起来去开锁,堂屋没有人;出到菜园子里看看,菜园里也没人;猪栏屋看看,猪栏里也没有。进到里房一看,我的心都凉了……
其实下山前就有预兆,我左眼皮很凶地跳了几下①,当时只以为是炭灰弄的。进村前遇上我们村爱捡狗屎的先启伯,人称他“捡粪佬”,和我“挖土佬”有得一比的,总是挑着副箢箕在大路小路上转悠看有不有狗屎,说话也三句话不离狗屎,说是狗屎最肥田,狗屎肥种出的粮食最养人,狗屎其实有一股香味……但今天他看到我开口说的竟然与狗屎无关:“发拐子的婆娘今早又跑了哩……”好像还有话,又嘴里含果仁,不肯吐出来;我还遇到背着背包到广东去打工的友云友开两兄弟,我说你两弟兄一起走哎,他们就回答我:“有伴哎,你屋里的也有伴哎。”也是话里有话。随后我看见发拐子,正在叼着根烟和几个他那样的闲人打牌,他家堂屋门大开着,他老婆带回的彩色电视机放得狼哭鬼叫,特意让过路人看出他家的排场。他一甩牌时见到了下边过路的我,脸上就现出怪笑,说:“哦嚯,回的回来了,出的出去了,再慢一步就抓不到一片鸡毛了。”我当时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也懒得理他,我走我的。他虽富,住新屋,可在我心目中并不光彩,摆阔的钱是他堂客“跑广”跑来的②。他有一个长脚杆堂客,往日里就好吃懒做,涂脂抹粉,生了崽还爱装出未出阁的娇女儿样,听说广东富起来了她就往广东跑,说是去打工。她打的什么工?她打的“贝壳工”,张开两腿像贝壳那样夹野男人的钱,村里人后来都晓得了,只有发拐子自己戴了绿帽子反而装作不晓得。前些天他的这个堂客回来了,带回来一台大彩电,一开就是让人眼花的五彩七色洋世界,把我家新婚置起的黑白电视机比成了黑渣白纸,我堂客丽朵还被她邀去看了大半晚上,回来后就眼羡得要我也买一台。我说乖乖,这黑白壳子都是我苦烧十窑炭换来的,是不是……不过我还是胸脯一拍:“朵,好的,我要给你挣回来一台大彩电!”“你挖土挖得出大彩电?”“那我去烧炭,如今木炭卖得好价钱!”
是的,我挖土佬还会烧炭,烧炭也能挣不少的票子;“辛苦钱,万万年”,沾汗水的票子用起来心安;这还是个高技术活哩,棍柴变成炭,需要太上老君用八卦炉炼丹的功夫,讲究恰到好处,我恰好会。不过这一回,那窑棍柴看来要变成灰了……
其实我早有隐忧,知道更多的预兆,现在不讲了。板上钉钉,是这么回事,也就不在近处找了。我蹦出屋外,癫子似地冲屋后父母的坟山喊一声:
——跑广了!我的堂客跑广了!

我的堂客跑广了,我其实早有隐忧。但隐忧有什么用?我不能不上山干活去,干活时我只好自己保持好心情,只往好处想。不想发拐子堂客这样歹恶,刚回来时宣称说不再去“打工”了,没想到她趁我上山几天就完全俘住了丽朵,就拴上她马上跑。现在看来,邀丽朵去看她的彩电就是个圈套,让电视里的花花世界进一步套住她,让她自己钻套!如今这世界啊,电视鬼视,电脑鬼脑,这些鬼把戏、西洋景总是在帮拐子们的忙。
我晓得我的地位危险,那电视匣子里藏着的魅惑人的五彩精灵,只要一放出来就比我的力量大得多。我有的是蛮力气,要是比力气,譬如拔河抵力什么的,我一个人比得过它城里人洋人十百个;可它施的是法术,什么海滩啊,比甲壳虫还油亮的轿子车啊,男的女的光着身子嘴对嘴啊,再穿上漂亮服装在豪华饭店吃吃喝喝……一下子就把我丽朵的心吸走了,两眼发直,再看身边我这个一身土的挖土佬、一身炭灰的烧炭佬,就叹一口气,一千个不顺眼,一万个不如意了。记得上山前我与她有过这样的夫妻对话:
“我也要到那边去。”
“去干什么?”
“打工。”
“打工?做好事。像老娣那样老老实实在工厂打工的,还比不上我烧炭挣的钱多,你没听老娣讲?我不让你打工!”
“那我就不那样死打工,发开嫂讲可以给我介绍好工作。”
“啊,发拐子堂客给你介绍?她那种好工作啊?千万千万莫上当,祖宗哎!”
还有一次是半夜醒来,她在我下面贴了很久,忽然讲:“假如我跑了呢?”
“跑了?那我就追回来,你跑到天边我追到天边!”
我说着,又抵紧她,问:“你舍得离开我?”她说:“舍不得。”又叹一口气。
我相信丽朵本来是舍不得我,舍不得这个家的,但她的几套当家衣服不见了,一个能背起走的袋子不见了。看看灶,灶台抹得干干净净,锅里温着给我留的饭菜。我捧起饭菜扒一口,泪就下来了。探探灶底的柴灰,柴灰还是热的——她走得还不久,还容易追!
追!
我拔脚出门就追起来。不用说那把锄头又扛在我肩上了。我的身手就是这么副惯性,总是自动操起这家伙,带着它跑路也比不带它要跑得快。至于木炭没挑进屋,屋门锁了没有,都不管了;黑白电视机会不会被贼偷去——偷去吧,偷去了也好!假如是彩电那魔盒子,偷去了更好!“饭归你吃,你在家看屋!”我对白狗一声喝令。就这样,我来不及脱换烧炭人的脏汗衣,分文未带,乌颈花脸,肩扛一柄锄,开始了我追妻的路程。
“丽朵!丽朵!”我吐出一口堵喉的痰液,射出的却是一团乌黑的炭灰末。
沿着的是一条土公路,一条往下走、接通山外世界又接不通的路。土公路是前年修的,父母官收了修路钱,由我们村人来修,按人头和家庭摊,一家包一段,大家就都像我似的用这样的锄头出过力。不过既然主要是由你当官的得钱而由老百姓出力,谁肯真的出死力,无非来个高挖低填,弄成个“公路”样子哄哄拨款的上级、来检查“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大官。大官走了,塌路事故来了,刚修成的公路就走不成车了。走不成也好,那些想跑广的女人就不能跑得那么顺溜了。我挖土佬才有追上的可能了。
穿过与我们村相邻又相邻的几个村时,总有几个无聊人望见我就笑。他们老远就晓得是那个扛着锄头的挖土佬来了。“挖土佬!”他们喊,都这么喊。因为他们自己不愿意再挖土了,就嘲笑还愿挖土的我跟不上时代。他们还自问自答:“你晓得挖土佬这样跑是想挖到什么?” “我晓得,他是想挖回他的堂客!”他们这话证实了我对丽朵的判断,他们却只当笑话说出来。这些人啊,其实他们中也有跑了堂客的,也有走了媳妇的,但大约是住在大路边,见多识广了,见怪不怪了,只要有成叠的钱寄回来,就不管钱的畜牲骚气,起洋楼买家电,发拐子一样摆阔,地方风气已不觉得这可耻,羞宗辱祖啊。余家溪村的七癫子还指使一班儿童冲我念歌谣:“挖土佬,快快跑,踢烂脚趾头,跑慢了就追不到了!”
这话一想还算句人话,是真的,不过我也只当成耳边风,一下就过去了。我要赶紧追!我的丽朵啊,我的亲亲,我心里喊着,脑子里回想与她亲热的光景,新婚的夜里闹房的人散去,你叹一口气不还是倒在我的怀里么?你嫌我摸过狗的手脏,我洗干净后不还是让你感到快活么?你后来说要哩,要,这边这个要,那边那个也要,要着要着你就肯了。我的亲亲啊,我三十好几第一回,圆了十几岁起就做的好梦。大半年来我们夫妻间有过多少回恩爱?一夜夫妻百日恩,可你这回竟怎么舍得,招呼都不打,想跑就跑了?我怪只怪发拐子家的堂客!追,追,追回我的妻,打断那拐子堂客的腿,让她腿再长也跑不成广,也代那不争气的发拐子出一口恶气!
我这么恶气地思想时,自己就栽了霉头了,过公路的被洪水冲断的断口时一不小心跌了一跤。我也是太猛了,想一步跃过去,却没跃过,跌到沟泥里,一个黑人又有半边身成了泥人。我爬起来时身边没人,却发现了你,我的白狗,原来白狗一直跟着我,却怕我骂它,不敢跟得太紧。它发现我跌倒了,才扑上来,焦急地叫起来,不知道怎么帮我才好,见我能爬起来了,高兴得来舔我的泥。好吧,不守家就不守家吧,没有她这个家反正已不成个家了,就跟我一起跑吧。白狗见我允许它跟着跑了,便弹着四条腿窜到了我前面,欢势地摇尾巴,并时而挨近擦擦我跑动的腿——我的腿有些跛了,跌下时岔了气!白狗的嘴上就沾了泥,可是它愿意!我仿佛听到它一跳一跳地在说话:我愿意!我愿意!我跟你在一起就愿意!我知道自我娶来女人后,白狗被我冷落了好些,我不常摸它了;我又不让它跟着我外出跑了,老要它陪守丽朵。于是它看我常常有一种落寞的眼神,可这时候它的眼神恢复了久违的欢乐,这不懂事的狗儿呀!不过它又是懂事的,它晓得丽朵逃跑了,就上山报信给我。我想抚摸它又想打它一下,口里念:狗啊狗啊,你到底只是一只狗;你的主人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可他娶到了的女人又背着他跑了,为了几个钱准备把本来属他的身子卖给别人享用,他能不追吗?他的列祖列宗都要他追!

不讲那样多道理了,我就只晓得要追。
我越来越相信,丽朵自己是不太想走的,舍不得我走的,这都是发拐子堂客下了迷药。听外边回来的人说过如今大城市里有这种迷药,坏人拿一个小瓶子从你面前挤过,故意一失手,将瓶子里的水洒在你身上,然后连说对不起对不起,拿出一块卫生纸要给你擦——那卫生纸有一股怪香气,这一洒一擦就不得了了,就使你中了蛊、入了邪、丢了魂了,只晓得听他的,要你把钱就把钱,要你交存折就交存折,要你跟他走就跟他走,迷迷瞪瞪的。挖土佬我一身正气,才不会中这种蛊,遇到了下蛊的妖怪一锄头挖死他!发拐子堂客真对我丽朵下了蛊,就一锄头挖死她!
前面一辆拖拉机在烟尘中突突地往前跑,这是我追出家乡十里后看到的第一台车子,我追这辆拖拉机,要看上面有没有我的丽朵,看她的手被发拐子堂客捆住了没有。
人啊,只感到自己的亲人亲。那车上有好几个女人,也带着大包细包,看来也是跑广的去打工的。我只看里边有不有丽朵,没有,就不看其他的。拖拉机突突地前进。
跑!我和拖拉机赛跑。
哈,我跑过拖拉机了!
我挖土佬又是山里的健脚佬,走发了一气不停走百里,敢和汽车比。要不是没好好吃一顿饭,我真的汽车都走得过。你看我这一双脚板,这么大,穿一双草鞋,走得起飞!
哦嚯,我超过这辆屁拖拉机了!
追前边那一辆,看前边更快的那一辆上有不有丽朵。
丽朵!丽朵!
我追丽朵是越来越有把握的。过白龙口的桥时白狗的鼻子凑近桥边石凳子摇尾巴,证明上面还留着丽朵的屁股的热气,我想在她坐过的地方坐一坐,枕着我的锄头柄歇一歇,可一想耽搁时间,就不坐歇了,就起身追。开始精力还不太够,可我是挖土佬,祖祖辈辈挖土,土地的气和我相亲,充进我身体我就有了力气,就像篮球打了气就有力气,在学校的操场蹦得比那个投篮的架子还高,我望见过的。我也是这样的越蹦越有力气了。累得白狗跟着我跑一路垂出舌子。
天灰灰的,冲上一个坡,冲上坡顶,翻过去,在一段长坡路的低处,停着又一辆手扶拖拉机,机身后面几个人在推它,它突突地啸叫几声,又卡住声,又再啸叫,原来它出了故障。司机在用摇手柄一圈一圈摇着来发动它。细看人群中,有丽朵和长脚婆娘!好,我的劲头来了,撒开腿朝它冲去。这真是天助我啊。但就在这时,这机又能发动了,机头又像狼狗一样啸叫起来了。推车的人一声欢呼,全爬上了敞着的、已铺了一层货物的车厢。我疾呼“慢点慢点等等我”,相隔也就几十步,司机也回头望了我一眼,那样子是在思忖是不是等我,因为多搭一个客他可以多收起码一块钱。但我望见发拐子堂客对司机指手画脚说了句什么,又递给他什么,司机便一踩油门,跑了起来,一窜,“吼吼”地冲坡了。
“慢点慢点!”我喊那车,却喊不应。
“快点快点!”我喊自己,喊我的狗,这没有问题,喊得应。
透过排烟管排出来的黑烟,我望见了车上人堆里我的堂客。我一边猛追一边大叫起来;
“朵,朵,下来,你下来!”
车身猛一摇,我的朵几乎被摇下来,长脚婆的手也长,一手拦住了她。我后来推想丽朵当时应当是想跳车,却被拦住了。不过我的朵,我愿你回来又不要你跳车,心儿归向我皮也不要破。我要的是你完完整整地和我在一起,要的是完完整整的你。你摔破一层皮,就疼到我的骨;你眼里进粒砂,就会硌得我流泪。我这样想着,就真泪流满面了。泪水把我脸上脖上的炭灰洗出几道白沟,我想像得到的。我加速,加速,在这一道长坡上与那个机器狗展开一场加速比赛,它喷出的浓烟是臭的,可我这时愿意闻臭,越臭就说明我离她越近了,快追上了。那是怎样一段不要命的奔跑啊,我肺部鼓胀得像要爆裂一样,想呼喊哪里还能分得出力来呼喊,只是随吭哧吭哧的出气喷出一个心底的音:
朵!朵!朵!
可车上在爆发出大笑。他们在笑我!他们不用费力还跑在我前面,当然能分出精力来嘲笑我。他们大都不是我的邻村人,互相不算认识,却也晓得我是“挖土佬”——一定是长脚婆子告诉他们的,一定是从我的身背锄头的样子猜出来的。有一个穿破胸口洋装衣戴狗领带的男人揽住发拐子堂客的腰,他们就搞到一起了哇,他在往后喊风凉话:
“这真是癞蛤蟆追天鹅啊!”
司机把头歪向后面说的一句话也飘过来:“追啊,追啊,看哪个跑得赢哪个!”
我追得眼珠都快鼓爆出来了,口里溅出了白沫,我扬起了我的长柄锄头,这是我挖土的习惯姿势,用锄头勾住它!我心里一个声音喊!这时车上的讪笑就变成惊恐的嚎叫了:“快呀,他一锄头挖下来会死人的!”“这个丑癫子要打人了!”“他眼睛都快喷出血来了!”
我不晓得自己眼睛喷没喷血,我举起的锄头快要勾住车厢的后挡板了,这车跑得慢,又是上坡,勾住了我就能借它力跑了,就可以爬上去的了。这时发拐子的婆娘发话了,那个男人揽住她的腰,她又揽住丽朵的腰,用一种装出来的大姐姐一般的腔调朝后面的我喊话:
“不要追了,岩宝哥,你追得回丽朵的身,追不回丽朵的心了!”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朵妹长得好,衣服一换就是个城里妹,你要真对她好,就不要拦她,让她到城里享享新生活,强捆住没意思的!”
“停步喽,岩宝哥,穷日子你过得惯,她过不惯,我们女人的心一样的……”
“她会给你寄钱回来的……”
我不听她的这些鬼话,我只注目我的丽朵。我的在掩面侧过脸去的丽朵,我的亲亲,她是真也舍不得我的呀,亲亲,回我们的小木屋去吧,一把锄头也活人,吃饱了饭我们睡觉,本来已经是神仙的日子呀。你做我的好婆娘,我做你的好老公!
但就在这一刻,坡到顶了,拖拉机转向下坡路,速度忽然加快了许多,一溜烟前去好远了。
就在这一刻我看见丽朵朝我转过了脸,我看见她脸上有水样的反光,她的手像白狗摇尾那样向我摇动了一两下,又收回去捂住了自己的脸……
黄尘卷起,黄尘加泪水也挡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她了,我也就要累死了,要倒了。“去,白,追上!”我只能以心来命令我的狗,我以为狗还可以追得上,狗跑得快嘛。但不想狗到底是狗,它害怕那突突叫的机器大铁狗,比我还跑得慢哩。
我恼怒,锄头举起来,要打断它的腿,砸到它的刹那,我的手偏了一下,猛地砸到自己的腿……
它和我同时发出一声悲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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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短篇小说 木 马/鲁 敏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1. 八分钟。八分钟可以说些什么?刘小木一边打领带一边暗忖。弄完了照照镜子,又把西装扒了,换上套头毛衫——在“八分钟约会”里,他不应当以一个西装男的形象出现,那会约等于中介从业者、保险推销员与新郎官,小木可不愿意,特别是新郎官,那终结自由的可怕身份,最好离他远点儿。现在这样儿多好,约会、性、情感、物质、浪漫、独立,什么也不缺。
出门之前,小木再次翻了翻手机短信加以确认,“自由人部落”对会员的联络都是采用短信通知:常府街十六号冷酷天堂西餐厅,晚九点。八分钟约会,费用:男会员八十,女会员五十。新会员免单。
八十元,如果在那里逗留一小时的话,从理论上讲,刘小木可以先后与六七个姑娘进行光明正大的调情,多么经济而富有效率的模式,真该向所有缺乏耐心、渴望新鲜的家伙们吐血推荐!不过,效率与效果无关,姑娘,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动物,小木了如指掌却又迷惑不解。也许……嗯……他今天该表现得务虚一点,从而在一群以相亲为潜在目的的家伙当中显得与众不同。
好吧,小木打定主意,今晚要跟她们谈谈玉生。

2. 其实,刘小木至今还没有见过玉生本人呢。那孩子在遥远的东坝,地图上找不到的穷乡僻壤。但他每半个月给小木写一封信,歪歪斜斜的字迹,写在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信里,他总这样叫小木:老大。奇怪,他从哪儿学来这么一个江湖气的称呼?小木在回信中问他,玉生说:我看电视里,一个人想死心塌地帮另一个人做事,都是这样叫的。
他要帮我做什么事呢。小木想不通,自己怎么就需要他的帮了?难道仅仅因为那些“漂流瓶”纸条?
从小时候就开始了,小木爱玩“漂流瓶”。怎么办呢,家里,父母们总忙事业与家务;学校里,全是跟自己同样娇惯的独生子女,各样毛病一应俱全,自私而讨厌,根本成不了朋友。他只能每天缩在单人床上幻想,这么大的一个世界,在陌生地域的某个角落,必定有那么一个人,或男或女,与他同样孤单,正等待他的呼唤与寻找……正是为了那个人,他开始写纸条,装进瓶子,等有机会遇到江,遇到河,遇到海,就盲目而热切地丢进去,让它随水而去……不久,为了增加概率,他自作主张地扩大了“漂流瓶”的外延,矿泉水瓶儿、可乐瓶儿、啤酒瓶儿——只要手边有纸与笔,他都会写一张纸条放到瓶子里,内容大同小异,一连串以我开头的陈述句:我叫刘小木,我是男的,我生于1980年,我很孤单,我在寻找一个朋友,或许就是你,请给我写信,我的地址是……
工作之后,为了减少麻烦,他会利用星期天一口气写上许多纸条,放在随身的衣服口袋里备用,每走到一个地方,本城或外地,酒吧里或马路上,只要手里有瓶子,趁旁人不注意,他都抽出一张小纸条儿塞进去……总之,这么些年,真不记得他到底丢出过多少张纸条了。当然,从来都是黄鹤不返,或许就算有人看到,也不会当真相信,这是个防卫过当的时代,任何一件事情,人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玩笑或欺骗,他们宁可相信那纸条是个恶作剧!
所以吧,小木其实也知道,什么漂流瓶,这游戏太过笨拙,本世纪不宜,现在,就是贴身肉搏过的男女,都未必有真情真义,何况不可知的陌生人?但是,那又怎样,他就愿意在这件小事上放纵一下自己,将近三十年的人生,精明冷静到了头,亦无聊无趣到了头,就这样蠢一回吧,谁说不能呢。

然而,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去年底的某一天,碰上单位组织“送温暖、捐棉衣”,在他捡出来交差的那件旧棉夹克中,不知何时写下的一迭“漂流瓶”纸条,放在口袋里忘记取出了。这旧夹克,与别的旧衣服们,一路颠簸辗转,经过一些富有政治作秀意味的交接仪式之后,到了东坝小学。六年级的玉生与别的孩子站在一起,排成弯弯扭扭的小队伍,接过了那些过时且陈旧的城里垃圾。
不过,小木的那件棉夹克,可是“苹果”牌的,不管买衣服还是喝咖啡,他一向喜欢大牌。他知道,社会学家总在说,所有生于80年代的家伙,一出娘胎就淹进了市场之潮,是物质一代、享乐一代——这说法对吗?小木无意追究,但他想问问,而今,除了品牌上面的LOGO,现在还能相信什么呢?假模假式败人胃口的玩意儿太多了,随时都会浇得人一头沮丧,他得对自己的心情负责。并且,当玉生成为自己的兄弟后,他多么高兴自己的“品牌迷信”呀,最起码对得起玉生吧,当他穿上自己那件购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苹果”夹克,那孩子一定也会体味到正牌货的好处,拉链、帽子、袖口等这些细节上的妥贴与舒服……

3. 第一个八分钟,在刘小木说到“漂流瓶”的时候,结束了。那姑娘恋恋不舍的眼光停在他的鼻尖,她准以为小木纯情而浪漫:“天,别人都在搞网络,你还在玩漂流瓶?够酷!那些纸条,你现在也带了吗?给我一张?”
“不,不能面交。这得靠机缘,说不定它会在‘农夫山泉’里与你相遇。”小木冷淡而俏皮地应付她,一边站起身,开始移向下一个“八分钟”对象。
这是一个戴着齐眉假发的姑娘,假发上别着流行的人造水晶发夹,黑白色高领毛衣,她把自己装扮成了“效颦版”的奥黛丽·赫本,但效果实在太糟。没关系,刘小木继续往下讲,从单位里的送温暖活动到他做工考究的夹克,一直到他某日突然收到一封信。
“……陌生笔迹、陌生地址、一封信,现在还有人能收到手写信吗?这有多稀罕!我一下子想到了我的漂流瓶!我的那些纸条儿们!天哪,无数张纸条,无数只各种各样的瓶子,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的回应!”
冒牌赫本做个坚决的手势打断小木,她指指手表,表情是“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意思:“对不起!让我说两句。我的职业是助理会计师,爱好烹饪和K歌;我身高159,体重54,三围26、23、29;我大学里谈过一次男朋友,但没有那种关系;我老家是山东莱城的,父母都已退休……”
悦耳的铃声幸灾乐祸地响起,时间在她父母这里终止了。再见了,赫本小姐,小木想,他是否应当抓紧最后一秒钟提醒她:好的推销员都不是急性子。

4. 玉生的第一封信,夹在银行对账单与大众证券报之间,像是只呆板莽撞的小鸟,中途折断翅膀,落到刘小木的桌上。
捏着信封,像握住小鸟温热柔软的尸体,小木克制着让自己猜想了一会儿,如同实习记者列采访提纲:来自何处?性别?年龄?会写些什么?热忱的回应还是无情的恶搞?手中的剪刀早等不及了,自作主张地亲吻上信封的边缘,一张有着淡绿色条纹线的作业本练习纸飘了出来。

老大:
你好!小弟我看到你夹克衫口袋里的那一叠纸条了!那样言真意切,真叫我心潮澎湃、彻夜难眠。你是专门放在衣服口袋里给小弟我的吗?你真聪明!走了那么远的地方都没有丢。不过,你何必一下子写那么多一模一样的?看上去,多可怜呀!
现在,小弟我要响彻云霄地回答你:我愿意!愿意跟你交朋友、做兄弟。
自我介绍一下,小弟我叫张玉生,十三岁,东坝小学六年级。我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从来不打小报告。我语文比数学好,特别是成语,老师总夸我是活学活用。我貌端体健,玉树临风,但从不给女生递纸条,因为我要等到长大了好好谈恋爱,这方面,小弟我其实很有研究。
言归正传,按照年龄算下来,我应当拜你为大哥。从今往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会发现,小弟我是个热心肠的人,只要我认了你做兄长,你就一定不再会孤单了。
你放心,只要搞到钱买邮票信封,小弟我会经常给你写信的。
再见!敬礼!
小弟:玉生

这信完全出乎意外——是个乡下孩子,稚气而假装老练。而且,只是缘自那些尚未来得及丢出的纸条!以一件搁置了十多年的旧棉衣为媒介!多么解构,多么嘲讽。但恰恰是这份阴差阳错,包括那孩子的热肠热肚,让小木一阵怔忡,好像有什么小东西轻轻地拍打着他的心脏,又疼又舒服。
小木可以想像到那一幕:当玉生回到家,喜滋滋地再次穿上那件“苹果”夹克,调整松紧带,收好帽子,把手伸进每一个明袋,再伸进每一个暗袋……一定就是这个时候,他的指尖摸到了一迭窄窄的纸头,一阵喜悦与好奇,他不动声色,躲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打开来,看到了小木不知写于何时的陈旧笔迹:我叫刘小木,我是男的,我生于1980年,我很孤单……
纸条有一小叠,十几张呢,张张一模一样,像个真诚而急迫的结巴。并且,一定发黄了,笔迹都洇开了吧。但没关系,死去的某一瞬间,旧时光里的小木,小木的无聊与焦灼,在玉生的手里,又复活过来。
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刘小木啊,他对自己说,你开始有了一个乡下的小兄弟了。也好,有聊胜于无。这手掌向上、乞讨情感的孤独生活,多点什么,总不是坏事。

5. 小木把头向前伸去,这第三位姑娘以为他要讲个人隐私,也体贴地把头往他这边靠近。她耳朵上挂着蓝色耳环,灯光下非常璀璨。对着这璀璨的光圈,小木对她复述了玉生的第一封信。
从“老大”的抬头开始,她就笑起来,耳环颤抖,刘海垂下。此后的几次大笑,均笑得恰到好处,这说明她至少有点幽默感:“我说,这真可以入选年度最无厘头事件了!不过,你得拿出老大的样子呀,给人家寄点邮票与信封!别让那孩子还倒贴钱来抚慰你!”
谢天谢地,总算有这么个姑娘,能听进去小木的话了,而不是急着推销。也许他该向她伸出手,邀请她退出车轮战般的“八分钟约会”,然后他们就可以坐到另一边,光线稍暗的地方。
你叫什么?刘小木今晚第一次询问姑娘的芳名,他相信他的眼神应当足够诚意。
龙猫。随口报了个宫崎峻动画片主角名,一边微笑着站起来,她丢下小木,走向下一个八分钟。
不是我负人,就是人负我。永恒的交往定律。罢了,这无聊的夜晚。小木索然无味地迎来下一个洒了过浓香水的姑娘。

1. 算是因为龙猫的提醒吧,刘小木给玉生又寄了一批邮票与信封,同时,在信里,他跟玉生提了提那糟糕的约会,因为玉生一直很关心他的终身大事,总以为这便是小木孤独痛苦的唯一原因。有一封信里,玉生还专门谈到这个问题,满口的老成与世故:老大,替我找到嫂夫人了吗?你快三十了,不小了,要只争朝夕呀。我堂叔跟你一样大,今年都生二胎了,老大,你知道吗,现在的计划生育,是计划生二胎,只要弄到二胎的指标,就可以生了……等你找到嫂夫人了,如果想生两个,小弟我来想办法,替你搞二胎指标。此后,几乎在每封信的结尾,他都会向并不存在的“未来嫂夫人”问好,像是故意给小木压力似的——他准以为自己这一招用得非常巧妙。
小木给他弄得烦,索性跟他实话实说,怕他不懂,就打比方:玉生小弟,烧开水你晓得吧,烧到一百度,就滚开了。如果,拿结婚来比作烧水,我这样儿的——我不是水,而是另一种液体,沸点高,三百度、五百度,都滚开不了,总之,不管喜欢谁,真真假假的,总糊涂不到头脑一热就沸腾就结婚成家的地步,现在你明白了吗。不要管我,我是活该,也挺好……
这下倒好,玉生见刘小木默认“活该”,自以为抓到症结所在,信一封一封地来了,不知从哪儿找来些半通不通的陈辞烂调。
不是不报,缘分未到。你一定要坚定信念。电视里有句广告词说得好呀:我能、我可以!老大,要沉住气啊!
世上,只有剩饭剩菜,没有剩男剩女。老大,不用灰心,你肯定不会剩下来的。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老大,不如想想办法,让女人主动追你嘛。
最滑稽的是在最近的一封信里,玉生给小木寄来了用红纸包着的一小撮草灰,信里,他这样解释。
老大,这红纸包里的灰,可不是普通的灰,是小弟我问“灰娘娘”请的。昨天,我的几个堂姐在家里做法事,请“灰娘娘”,灰娘娘是谁,是土神仙呢,你听说过吗,可能是有点迷信,但迷信这个事情,我爹总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我们就信一回吧。关于你找对象的事,小弟我替你烧了几把香、磕了三个响头,才讨到这灰。
老大,听我一回,这灰,你一定要随身带着,它就是替你保佑缘分的。有了这灰,你就不要再放纸条了。我不要你再那样可怜巴巴,我希望你早点成双成对过热闹日子。真的,我就是这么跟“灰娘娘”许愿的。
请你一定要放在贴身的口袋里,不出半年,事情肯定就笃定了。咱们就拭目以待吧。
玉生,真是难为你替我磕的那三个响头呀,这世界上,哪里还会有人能对我这样子呢。小木当真把那红纸包儿给放到身上了,想想这也挺荒诞的,他从来什么都不信的,偶尔这么信一回,倒也是乐趣呢。
更荒诞的是:就在小木把玉生“请”的草灰放在身上的第二天,他再次碰到了龙猫——上次拒绝他的那姑娘。说实话,也仅仅是因为她的拒绝,他记住了她。

2. “嗨,第二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小木故意弄得自来熟,老远就冲她热络。
她冲他敷衍地笑笑,显然,她完全忘了。还是那对蓝色的耀眼耳环,阳光下刺人耳目。
“老大!纸条!年度最无厘头候选事件!龙猫!”小木找出那天八分钟谈话的主题词,周围有人停下来看小木。可能他的声音大了些,她离他足有六七米远。
“哦……捐棉衣……那个写信的乡下孩子……”她终于向小木走过来,耳环越来越清晰。
谢谢玉生,这次真是帮了个忙,缩短了小木尴尬的时间。毕竟,这次的见面场合不是相亲,而是纯粹的网络活动,西祠胡同老游戏版的版聚。参与者都是些三十岁左右的孤家寡人,四不靠六不着之中,由着怀旧情绪泛滥,网上有贴子怀念童时游戏,没想到一呼百应,一帮人就拾掇着组织大家凑堆儿了。其实呢,也就是跟陌生人一起杀时间,好歹比一个人对着显示屏稍强些。
场子上玩得十分热闹,斗鸡儿,滚铁环呀,拍洋片儿,丢沙包,跳橡皮筋,抓石子,跳房子,基本上男的归男的玩,女的归女的玩,真跟小时候差不多。这会儿,组织者正准备把男女们纠集到一起,分成两组玩贴烧饼与丢手绢。一时间,这里举手那里拍掌的,个个脸上都是返老还童的表情,并且还会为了技术性的细节或游戏规则而争执不下,气氛热烈极了。一看就是些闷坏了的可怜虫,晋升呀、婚姻呀、按揭呀、股票呀,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忘却掉一分一秒,个个儿的立马撒泼打滚、放浪形骸。
其情其景,算是喜剧,可亦有悲意,小木一时竟大有触动:为何人人皆觉得旧日时光最为美好?而现时现世又总让人凄惶不安?故而,主要也是为了分散注意力,想找人说说话,他才会在人群中搜寻面孔,这才会发现了龙猫。
见龙猫恢复了记忆,小木也有心情跟她逗嘴了:“就怪你,上次给我一个假名儿,要不然,咱们连孩子都该有了,都三口之家天伦之乐了,多可惜!你怎么样,还一个人单飞哪?”
“一人总比两人强,除了在床上。”龙猫笑笑。“你也差不多吧,还跟那小男孩通着信?你跟我,五十步一百步呀。”
“是啊。不过,跟那小兄弟说说话,反倒还有些意思。”
场子上的人这时开始丢手绢了,有些发胖的家伙蹲下来都已经很困难了,他们惊讶地用手揉揉肚皮,好像第一次发现自己已不再年轻。有个装扮清淡的短发女子,好好的正玩着呢,不知想到什么伤心事,撑不下去了,突然痛哭起来,失态地捶着地面,全然不顾身上的一套浅色运动装。她这一哭,像爆仗引子似的,好几个人都溃下来,退到一边去,神情萎顿。是啊,游戏总归是游戏,再怎么装无邪装活泼,还是救不了如影随形的冷漠与冷清。
龙猫脸上也有些萧瑟之意,似是兔死狐悲。小木伸出手去,轻轻揽住她的肩。她没有反应,但也没有抗拒。小木于是跟她耳语:“怎么样,不如到我那里,去看看我小兄弟的信?”
这是很明显的邀请辞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不足为怪。

这几年,小木总爱混迹于各种不同的小群体,驴友俱乐部、美食饕餮坊、步行者、最爱琉璃、二手加工厂等等,有报社搞的,有网上扎堆的,有商业组织的,大部分情况他是似懂非懂,并非真的出于特别的爱好——包括上次的“八分钟约会”和今天的这个“老游戏”版聚——说到底,他只是想找一堆人暖和暖和而已:就算是个临时搭建的小客栈,也是好的,会有短暂而仿真的归宿感。并且,就是在那里面,偶尔也会碰上一两个相宜的女伴,交好一两个晚上,完了一拍两散,好像从未认识。
也许在上一辈看来,他们这样,真是太糟糕太随便了吧,但又怎么样呢,小木懒得替这时势所趋进行深刻的剖白或辩解,事情并不复杂,完全是自觉自愿,各取所需,甚至,也不失自然与美好。
在一家自带小乐队的简餐厅,他与龙猫吃了一顿样子漂亮但不足果腹的韩餐,然后依偎着走上周末的街头,还拍了双人大头贴,弄出些心心相印的造型;碰上卖玫瑰的小女孩,他应景地买了,她亦应景地低下头闻闻……这一切,他们相互配合得多好呀,可以说是尽心尽力了,因为彼此都十分明白:事关风月,事情只关风月。其他的呢,没了。所谓的满足感与幸福感,谁会信呀?活该要失传了吧。
香气氤氲的夜色中,不时有神态亲昵的年轻男女擦身而过,刘小木不知道,那里面有多少对,是像他和龙猫这样的,灵魂无着无落,只听凭沉重的肉身拖拽着与偶然共赴寂寥长夜。

3. 秋季的时候,小木收到玉生从东坝小村寄来的包裹,是地瓜干、玉米粉、花生和大枣。包裹里夹着信,被大枣与地瓜干压得皱皱巴巴。

老大:
我看到你寄来的照片(你说叫“大头贴”的)了,就是人太小了,上面那个跟你脸贴脸的,一定是未来的嫂夫人了,长得很流行呀,你这下再也不会孤单了吧,小弟我真替你高兴。从我们成为兄弟起,我就一直盼着这一天,这下好了,不瞒你说,小弟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算是放下了。
不过,你别把功劳归在我身上呀,得谢“灰娘娘”。等下一次堂姐她们请灰,我一定替你还愿,我答应过灰娘娘,如果愿灵了,我要磕她九个响头。
老大,说起处对象,这种事小弟我也是懂的,没吃过猪还没见过猪跑吗?在我们东坝,成双成对的多着呢,他们总像捡到什么大便宜似的,没人处偷偷一个人发笑……所以,我一看你们照片上那笑,就猜出来,是不是刚闹过别扭?可不能这样,好不容易谈上一个,你一定要把握好机遇,实在不行,你就多让着她一点,谁让咱是男人呢;再说,我爹常说:你敬人一尺,人就会还你一丈。你只要对她好了,放心,她会一百倍地对你好,然后你们就一定会越来越好、白头到老,就像我爷爷我奶奶,我姥爷我姥姥。
向嫂夫人问好!
小弟:玉生

小木是故意把他跟龙猫的大头贴寄给玉生的,虽然的确拍得不好,没有恋人之感——就像伪币,假的就是假的,真不了——他主要是想堵住玉生的嘴,生怕他在劳驾过“灰娘娘”之后,再弄出什么别的花样。
但玉生的这封回信,更让他笑也不是、骂也不是:玉生,我未曾谋面的小兄弟,你真是乡下人了!那些“敬一尺还一丈”的道理,做老大的何尝不懂?但关乎情感,哪能轻易主动,示好就等于示弱,就等于甘拜下风,那哪儿行呢,从小到大,我们都是专门等别人敬自己一大丈,再见机行事小心翼翼地还上一小尺的……“越来越好、白头到老”?哈,怎么可能!
小木小心地把这封快要破烂了的信用熨斗低温烫平,又看了一遍才收起。但那些乡下土产,超市都有打理好卖的,他并不稀奇,也懒得蒸煮,想了一大圈,因为别的朋友都不知道他与玉生的故事,要从头讲起多麻烦,只有龙猫知道一二,不如打电话看她要不要。
自“老游戏”版聚巧遇那夜之后,小木与她联系很少,只在周末偶尔发个短信,如果彼此方便,就一起过夜;但相互的交谈,也是些不痛不痒的话题,健身心得、新款笔记本、当红纪录片之类,反正大家都明白,第一次见面就上床的男女,绝对不可能是恋爱对象,故而谈什么都可以,只要不谈情说爱,以避免发生该死的感情事故,就像并道行驶的车辆,可以飙速,但不可碰擦,切记前方就是分岔口,各有各的路要赶。
龙猫一听,是乡下的原生态产品,果然想要,当即就来了。她崇尚健康饮食,对无公害、维E维C、杂粮、粗纤维等的追求,到了成癖上瘾的地步。看着玉生的包裹,她似乎突然想到回报,建议小木给玉生寄钱、寄学习用品、寄衣物。“你白领你精英呀,一月挣得个万儿八千的,这点儿算什么呀。”
“不寄。”小木拒绝她。至今,除了信封与邮票,他没给玉生寄过任何东西,虽然他知道玉生的条件并不好。事实上,这是刻意为之——他与主流的东西一向不对脾气,不愿意把自己与玉生的关系搞成那种“结对子”式的希望工程,太他妈政治正确了,会让他彻底反胃的。
“那么,我们把他接到南京来玩玩好了!所有的费用,我们AA?”龙猫又另发奇想。
嗯,龙猫的这个提议倒也未尝不可,反正生活里没什么新鲜事儿,不如见见玉生。再说,这样,对他与玉生来说,也更加自然些——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捐助与被捐助的关系,或许,在玉生看来,倒是他刘小木,是个乱写纸条乞求友谊的可怜虫呢。
“那得等两个月,他放假再说。”小木算是应下了。

4. 就在等待玉生放假的两个月间,他与龙猫之间,又发生了一件巧合得非常不堪的事情。
事情的缘起,说来有些难以启齿,小木一直对SM游戏心存好奇,想想现在反正不必对任何人负责,感兴趣的事情去扒着门缝瞅一眼也无妨。他到专门的版面上去看了看,哈哈,着实好玩,从发贴需求来看,不管男女,全是求别人虐待的S,而愿意施虐的M却少得多,有人从心理学家处转贴来解释:现在大家都活得太体面、太成功了,特别是高管阶层,总在做决策、在批评人、在颐指气使,心理反而失衡,故而需要犯贱,要找人来对自己施以肉体及精神的双重虐待,所以,S总会多过M……
小木想想,自己也算不上什么高管,最多算个空调间里的软囚徒,还真搞不清楚到底更倾向于S还是M呢,但他喜欢有竞争性的游戏,于是,便加入男S的队伍,像雄孔雀开屏一样,用尽各种花招试图吸引中意的女M青睐于他。
他主攻的那个女M,网名叫“镜中花”,有些土气,但她反应很快,也足够敏感,有理解力和怜悯心,与她网聊,小木真绝对是掏心掏肺了,把一些拐七拐八的心事全都倒出来给她看——小木发现自己最近总是这样,越是陌生的人,越会无条件的信任,什么话都想说;但对熟人,同事,同学,性伙伴,包括父母,反倒不行,客气而生分,虚伪极了,怎么也贴不到热心窝,真不知这算是什么毛病,难道也算是都市并发症?只爱陌生人?
聊到一定程度,按照通常的规则,他们是可以见面了,小木这时倒有些不情愿了,因为一见面,必定会玩SM,而一上床,这种惬意而深入的谈话,显然就要宣告结束了,总之,灵与肉,在他这里,总有些水火不容之意,他实在不敢想像,跟一个女子,交了心又交了身,那不等于全军覆没吗,他不敢下那么大的注,怕输,怕玩不起。
况且,氛围不对,在这种版里,谈心事谈感情简直就是自取其辱,就是南辕北辙,想了想,刘小木最终还是决定随俗,跟“镜中花”把事情给办掉算了,无论如何,就算是冲着SM吧。

“镜中花”的装扮像电影里常见的那样,穿着长皮靴和紧身小背心,还戴着半截羽毛假面,完全看不清真正面目。她对刘小木点点头,露出的嘴唇似笑非笑。这倒也好,更陌生了,刘小木非常满意,他放松地趴到床上,他倒真心想知道,这声名狼藉的SM,到底有没有劲儿。
啪,应当是软皮鞭吧,不轻不重地打上来,一边,他听到“镜中花”开始辱骂。
啪。你个大傻B,真以为你是成功白领呀!狗屁,瞧你那哈巴狗样儿,为了块没肉的骨头,跑得屁滚尿流!到处彬彬有礼,搞文化,搞气质!你他妈的其实还不就是装儿子装孙子,简直就是死不要脸,简直就是天生一个贱胚子,为了吃一口饱饭,你在卖身!你就是个要饭花子,就是个死奴才!啪。我打死你这不值钱的鸭子!打死你这没骨头的面首!
啪。你穿手工西装就牛B啦,你吃法国蜗牛就牛B啦,你看英文原著就牛B啦,你到埃及钻金字塔到巴厘岛度假就牛B啦,狗屁!你其实就是酒囊饭袋,就是行尸走肉,就是苟且偷生,你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你凭什么拿那么多昧心钱,你凭什么踩着人家的脑袋出人头地、人模人样,你他妈的不就是生在大城市、不就是摊上个好爸爸、不就是混进垄断行业吗?看我打不死你,你到底算个什么东西!
啪。你他妈的,让你生在乡下看看,让你小学不毕业就回家种地看看,让你进城打工看看,让你一个月洗不上澡看看,让你到年底拿不到工钱看看。你他妈的,凭什么呀,你他妈的,你到底花的是谁的钱?享的是谁的福?啊呸!整个一寄生虫,看我打不死你!看我不打死你!
啪。你他妈的,我可怜死你了,你吃得再好,穿得再贵,睡得再高潮,可你懂个屁,你以为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目标,这就是人生?你真是舍本求末、买椟还珠,你他妈的,你知道人生应当是什么?你为什么总也高兴不起来,总也燃烧不起来,为什么总也孤独得满世界找人!不是你所说的沸点太低,不是什么道德败坏,不是什么物质害人,不是的!一切都怪你生的时候不对,什么狗屁80后啊!你本就不该出生,你生下来就是个恶作剧,是个悲剧,是出闹剧!是出丑剧!你就是最大最丢人的那个丑角!
啪。就是因为你活得太舒服了,生下来就掉在蜜缸里,你没下过乡,没下过岗,没失过学,没失过业,你他妈的什么苦都没吃过,所以你不知什么是甜!你没有挨过饿,所有你不知什么叫饱!你没有痛与恨,所以不知什么叫情与爱!你是个弱智、低能儿,你不知餍足,你不知感恩,你不知惜福!你个大傻B,你个浪荡子,你个墙头草,你个水中月,你他妈的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你不如让我揍死你算了,怎么样?你要不要死?你该不该死?你现在死不死?啪!啪!
……
刘小木背上及臀部都火烧火燎的,后脖子及左边的侧脸上也挨了好几个耳光,大概早就红得起了印子了,不过没关系,反正SM网站上说过的,痛感神经与快感神经是挨一块儿的,要玩SM,这是必经之路。再说,跟身上的疼痛比起来,是心里头那份奇异的舒坦!不知道“镜中花”这半通不通、排山倒海的施虐辞到底是有所指呢,还是统一的“台词”,但,真的,好像句句都说到心坎上,给骂得畅快极了……从小到大,在家在学校在单位,都没有人这样骂过他,特别是工作之后,大家都是一个赛一个地客气,就是总裁要开人,也是笑成一朵花的,哦太好了,终于有人这样骂到脸上骂到眼里,骂得针针见血,骂得唾面自干了!
真太舒服了!
小木伸手摸脸,忽然惊觉自己满脸泪痕,是疼的还是舒服的?“镜中花”也终于停下来,挨着小木躺下,慢慢摘下她的羽毛面具。
她是龙猫呢。
小木忽然想起,自己并没有面具,她一开始就认出是他的。她咬牙切齿所骂出的那些话,难道是发自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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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短篇小说 五塔寺/钱二小楼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正开启山门的老和尚揉眼细瞧,眼前的这座石塔摇摇晃晃走过来……
“石塔”向他双手合十。
哦,原来是一个穿灰色僧袍的小和尚。
小师父你来干啥?
挂单。
多长时间?
一辈子。
天这么冷,没把你冻死?
不冷。
不冷?
这,有座火炉金塔。
小和尚一指心口窝,语声切切。说着便向大雄宝殿走去,拜佛,拜菩萨。

三天单过后,方丈和尚还是忍痛把小和尚请出了山门外。五塔寺是十方丛林,一不收徒弟,二不留沙弥的单。让小和尚住了三天,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就是将来的佛门龙象,也不能坏了规矩。那个老和尚很不满方丈和尚的做法,跑到方丈殿去求情,“啥规矩,分明是没有慈悲心嘛。你让他出去历练历练,吃点苦头,是五塔寺的和尚终究会归单的。处处伽蓝都是僧的家。”老和尚跺脚就走,偷偷地往小和尚香袋子里放了点路费,把人送出山门外。心想,受了大戒,成了比丘,谁还稀罕你这深山老林里的五塔寺。

三年过后,那个曾睡在石塔旁的小和尚又回来了。
人长开了,有些相貌堂堂。喜得开门的老和尚,跑到方丈殿去报信。方丈和尚说,你慌慌忙忙地干什么?回来了,回来了!谁回来了?同参几十年,这点毛病,你始终改不了。十指有莲花的那个小和尚,他回来啦……
方丈和尚这回没理由不留小和尚的单了。具足戒的比丘,就是天人师。五塔寺的僧众,每吃一碗饭,便应有小和尚的一碗。
小和尚重新见了这场面:方丈和尚坐在前端的中间,高高在上,各执事和僧众坐在长条桌子后面两厢,众僧个个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动作也那么相似,不疾不迟。只听得方丈把一双筷子“啪”地一声,放在桌案上,于是,众僧双手合十于胸前,独唱之后又是合唱,声浪震得窗户纸响成一片。
小和尚一步不差,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让方丈和尚喝出斋堂门外。他当年出家的庙是小庵堂,三五个和尚,规矩少,比较随便。

这一天,方丈月西大和尚午间巡寮。叫板响时,他站在窗外向云水寮里张望,见通祥睡卧穿衣还算得上规矩,转身离去。刚走出不远,听到背后有咳嗽声,他站住了,说,圣仁师,你别躲。我知道是你。开门的老和尚嬉笑着,从他身后走出来。
怎么样?还上规矩?
可以吧。我就知道你在考察他。
考察谁?
通祥呀。
你是我肚子里的虫?
八九不离十。
你忙你的去吧。
那个啥。
还有事?
通祥的挑担事,能不能告……告一段落……
为啥?
别把孩子给累坏了。
等等再说吧。当年,六祖惠能大师……
你要培养他?
我啥也没说。

话从头里说,这个叫通祥的小和尚按现在的说法算个人物。在石塔旁醒来时,才十五岁零三个月。今年满十八。月西大和尚所以要考察他,皆怪老和尚圣仁当年的描述。什么他先像石塔,又向上伸出双臂,手过头顶,十指上各绽出一朵莲花等等,如是举止行为,那不是野孩子吗?!和尚就要站有站相,睡有睡相。举手投足,皆要讲究个威仪。
通祥中午闻叫响起床,随众洗了一把脸,就到斋堂附近的厨房去了。大和尚分派他帮厨做饭?错。到磨房磨米?他没六祖惠能那个福气。通祥小和尚现在是五塔寺唯一的挑夫。别看他随舅舅出家,跟殿一个星期,便把《楞严咒》、《大悲咒》和《十小咒》背得滚瓜烂熟,一个月后,各种法器拿得,也敲得,无师自通了。舅舅和尚断言,他上几辈子皆为和尚。这是什么?命!挑担,他可不在行,笨,笨得要死。虽生在乡村,家境小时候算是不错的,商人之家。无奈命苦,十二岁上死了爹,十四岁时妈妈得了那种病,小小的年纪遍尝生老病死苦,否则哪会出家当和尚,还埋首在糖罐里呐。
当挑夫是月西的决定。这五塔寺,是高山起平地。据传说,三国赤乌年间,五百罗汉之一那罗延看好了这块地方,不再云游行脚,于此结芦修禅。现在看,这梵僧很有眼光。你想呀,荷叶是浮着水面而生的,而莲花却突兀地上挺,悬于半空,五塔寺就建在高耸入云黄灿灿的花蕊上面。其花瓣为五座山峰,名字也奇,象王峰、天峙峰、笔架峰、牛角峰、夏凉峰,五峰簇拥着花蕊,磊磊相护。这么个好去处,对于现代游客当然是最理想的佳地。特别是在夏季。可对居于此地的和尚,却有诸多的不方便,想像是想像不出的。小和尚通祥,两次选择五塔寺这块绝妙的高山盆地,缘于他的一个梦。那还是在出家三个月后的夜里,他清醒地梦见自己来到一个山峰,其山形地势,林深水长,仿佛仙境一般。特别是那五座佛塔,更是奇绝。同样的梦境,一连做了三天。小通祥便和舅舅讲了。和尚舅舅说,那可能是你将来终生落单的地方。他信了,待千辛万苦挣扎着来到五塔寺,梦境中的深山古寺,竟和这里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梦里的是仙境,现实中的是苦痛。他得每天挑上百担的东西,供给全寺百十多号人用。虽然这挑担已不是当年从山脚下挑到山顶,但这从山门挑到斋堂里的厨房,距离也够远的。等于从寺头挑到庙尾。五塔寺可是依山而筑的七进殿呐。
说白了,这苦是他自找的。就像出家为僧。大难临头时,他去找在临县当和尚的舅舅。舅舅说,你出家了,说不定你母亲还有救。他问,就没有别的办法?和尚回答,没有!他找月西大和尚挂长单,月西说,去挑担吧。我去坐禅,不行吗?通祥讨价还价。不可以,如果你想久住。在这件事上,月西宁作恶人。
那就挑吧!
“把性命交给龙天,把骨头交给常住”,何况挑担也累不死人。通祥一跺脚,拿着副空担向山门外走去。先是送米的车上来了,然后是煤车,圣仁老和尚点了货,给了收条,两辆车便扬尘而去,通祥不看圣仁,前后各一袋米,压得一条扁担嘎吱吱山响。担物,他已有些上路了,不像一个月前物荡秋千,站立不稳,出尽了洋相。圣仁站在远处,手拿念珠,念佛。不是他不肯帮忙,而是月西大和尚有令,谁也不能去分担,一斤一两,也不行。圣仁心想,通祥你千万别觉得苦哇,想当年我们比你苦多了。月西不舍得花三角钱雇工,我和他每天下山挑几个来回,每担百十来斤啊。话说回来,过去,他和月西不烧煤,青山无处不是柴嘛,捡一捡就够了。后来人越聚越多,香火也旺了,再把树当柴烧,子孙会骂的……
一年半后,通祥不挑柴了。被收服的那颗心,被重物压壮实了,他到丈室,给月西大和尚当侍者。
通祥小和尚开始是不愿意干这个差使的。挑夫,已让他尝到了禅悦,还赢得了僧众的尊敬。何乐而不为呢。后来圣仁老和尚告诉他,这个活,以前不是专人干的。杂物、吃食,卸到了山门前,在斋堂劳务的僧人和在家居士是齐上阵的。东西多了,全寺,包括方丈,都得动手。没有一个人例外。话没过几天,就得到了验证,天雨来了,不是一根扁担,而是几十根扁担在穿梭忙碌。通祥见了,心想平时这些扁担放置在哪里,怎么跟变戏法似的。他宁当挑夫,不当侍者。什么侍者?不就是秘书吗?可月西还是上回那句话:不可以。如果你想久住?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干。通祥的预感没有错,月西大和尚不是一个好侍候的和尚。何况动脑子跟动身子板,是两股劲儿。想当年,月西是编辑《民国日报》专栏的行家,玩文字比“放蒙山”、“打水陆”还溜。通祥啥水平,初中没毕业。端茶倒水,送件寒衣还行。记录、写文章,比他当初挑担“物荡秋千,站立不稳”时更惨不忍睹。挑担不出汗了,可一让他捏笔杆便汗流浃背。没办法,要赶鸭子上架从头学。半年后,他就有些熟门熟路。
见他用功,月西大和尚让他一边忙丈室里的杂事,一边参加全国自学考试的复习。半年过三科,一年过七科,虽然在他考上中国佛学院,还没把红皮的大专证书拿到手,但他已有能力把侍者的工作样样干得出色了。时年,他二十一岁。他的样子犹如朗月,开始讨居士们的喜欢,但背后的议论也多了。月西在征得他的同意后,在方丈殿由圣仁老和尚主持,正式收通祥为法子。成为临济宗第四十七代子嗣。圣仁告诉他月西大和尚传的法卷,仅此一份。

时光荏苒,通祥在佛学院读书的第三个年头上,月西大和尚病危。师徒相见于医院,月西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徒儿呀,你把我弄回五塔寺。通祥不明就里,愣在那里,只叫了一声师父。圣仁这东西怕担责任,对政府没法交待,硬让我住这儿。通祥把这件事办成了。躺在自己的丈室里,月西笑了,说,和尚不死在庙里,算什么事儿。通祥面对病容密布的一张脸,他哭了,三个月前,你还好好的。这就是成住坏空啊!月西指着自己的身体,大声说。佛住世八十年,我今年已八十有四了,该走喽。圣仁上前去阻止他,大夫让你静养,少说话。你这个人,胆小怕事,成不了大事。你呀,不如通祥!所以,你不传法卷给我。圣仁笑着,话说半句走开了。
三天后,月西坐着走了。和尚管这叫圆寂,也有说往生的。趺跏而坐,寂然长逝,是和尚追求最好的死法。通祥办完师父的丧事,就回北京读书去了。没过两个月,圣仁老和尚追来了。通祥不理他。师父的死,对他打击很大,犹如天崩地裂,他的天塌了一半。灰心丧气地回到学院,整天躺在床上,除了上课,啥事也不想做。觉得没意思,没意思透了!见了圣仁老和尚,一句话也不想说。
书读不进去,还不如跟我回去。圣仁说。
……
五塔寺,等着你呢。
我决定不回去了。毕了业考研究生,然后留校教书……
你要把老僧,气死!
万事皆空。
都空了,你留这能干啥?
老和尚啊,我现在觉得干啥都没劲,看啥都灰秃秃的。
那老东西走了,把你的魂也勾走了吗?
你不要背后骂我师父!
不是空了嘛?
……
一把灰,值得你……
……
家里都乱成一锅粥啦。
不是还有你……
我掌不了这个舵。
……
我只能看个家,护个院。
……

五个月后,通祥法师参加完最后一科毕业考试,没拿到红皮证书,就匆忙回五塔寺。在火车站,他给老和尚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女孩接的,他问她你是谁?我凭什么告诉你,你是谁?对方比他还硬。求你啦,我找圣仁师父。他不得已把口气软下来。这还差不多,我给你找去。过了好长时间,圣仁才来接听电话。他告诉圣仁,你来接我。但,我有一个条件,只你来,不用五塔寺的车,不带任何人,你装作没事似的悄悄地来。
五塔寺一老一小两个和尚见面后,在一个小旅馆谈了一晚上。圣仁先回五塔寺,第三天通祥才一个人爬到山上。

到了山上,圣仁紧绷着一张老脸先让通祥到斋堂吃饭。人们奔走相告通祥法师学成归来的消息。圣仁于晚课后,从西单走出,对全寺僧众开言道:通祥回来了。可他不是载誉而归,他给我们五塔寺丢了脸,是受了佛学院处分的。可佛门以宽大为怀,他毕竟是五塔寺的人,赶出山门于心不忍,留单吧,又违月西老和尚定下的规矩,这让老衲我左右为难。为严肃山规,我做主他暂留单五塔寺,行挑夫事,住广单云水寮。整个大雄宝殿内一点声息都没有,众僧面面相觑。这时,通祥从东单而出,来到圣仁面前,说感谢圣仁师父和大众师父慈悲!然后,俯身于地上礼佛三拜。拜毕,侧立一旁。两序大众鱼贯而出,圣仁也拂袖而去。通祥低着头,排在队尾。
犯了错误的通祥,在五塔寺重新做人。他从头开始,日复一日,像他第二次回山时一样当挑夫。早殿、晚殿,晚上到禅堂去坐禅,他都乐得其事。和尚嘛,上殿、过堂,本分事呀。只是这睡广单,开始他还真有点不适应,一时缓不过劲来。给月西和尚当侍者后,他便一个人睡一个屋,到了佛学院也是二人一个房间。冷不丁,十几个和尚睡在一块,肩挨肩,鼾声如雷,一时让他六神无主。仿佛一下子从山林来到了车水马龙的闹市区。可时间长了,也睡得安稳了。开始,全寺僧众还议论纷纷,各种说法纷至沓来:这是老圣仁给通祥下马威啦;明明月西大和尚选中的接班人是通祥,反倒圣仁坐在其位,死活不让啦;通祥法师,你衣钵在手法卷在握,跟他干,告他去……通祥则不理不睬,一笑置之,坦然地行他的挑夫事。其实,五塔寺除了每天的菜,其他东西隔三差五才进一次货。闲下来的时间,他就躲在无人的地方思谋着什么。
正像老和尚圣仁说的那样,五塔寺真成了烧糊了千百次做成的一锅粥。通祥却好像充满了闲心,手里拿着一串念珠,到处游玩。五塔寺是夏天的福地。一天,晌午,他无心卧床,从云水寮溜了出来。大片的建筑空地上,暑热难挡,即使站在古老的沙朴树下,热得他也直吐舌头。他只好出山门,钻进了一片竹海,沿着象眼泉,前往藏云溪。当随着九曲溪流来到一处开阔的阴凉地时,他站住了。那溪水一头跌入虎跑坑,但见奔流跳跃清冽的溪水中,有一红衣女孩于缓流处正在埋首捉鱼。通祥环顾左右,再无他人,便不敢造次贸然向前。心想,真会选地方,五塔寺的热地凉处,她占了正着。他坐在远处的树下,顺手拔了一根草茎,刁在嘴里吸它的凉意。再往溪流中瞧去,那女孩捕鱼的器皿实在不敢恭维。一个罐头瓶大小的玻璃杯子,在水里和一群一簇的小鱼周旋。渐渐地,他站起,靠近前去……鱼为红色,绕着她的裙摆,就是不肯入瓮。她好像无意捉到它们,只不过借个由头纳凉戏水自得其乐而已。她似乎觉得周围有了异样,正要抬起头,两条小鱼不请自进……
在通祥眼里,一时间它们已经不是鱼了,犹如海里软体的藻类,呈两朵花状,盛开了。把个玻璃器皿撑得满满的。且五彩缤纷。通祥心想不好,可能着魔了。欲跑开,两条腿却迈不动半步。眼见着器皿被胀得愈来愈大,成了一个大号的圆体鱼缸。鱼却变了回来,只是大了,由红而青,而蓝,而绿……女孩子双手捧着鱼缸,银铃一般开心地笑起来。
她发现了他,一点也没有惊惧。
你在偷看我?
我?
是吧。
……
偷看就偷看了。我不怪你。
你是人,还是……
青天白日,我当然是人喽。
这时大大的玻璃鱼缸,变回成了小小的玻璃器皿。鱼,还是两条,只是小巧了,也细了。通祥不由得抬腕,揉了揉眼睛。他不知,哪个更真实。
……
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连这个都不懂?
你是谁?
你这个和尚,已经是第二次问我这个问题了。
我不认识你,我怎么会问你?
你别问我,最好去问我的爷爷。
你爷爷是谁?
圣仁呀。
什么?
五塔寺的。
不会吧?我没听他说起过你。
我爸爸哥五个,我在孙子辈排行老九,她们叫我九妹……
九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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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短篇小说 生日贺卡/朱芸山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已过了下班时间,办公室里的大多数人都回家了。窗外的东方明珠电视塔发出五颜六色的华光,默默耸立在黄浦江边。路边的霓虹灯彩下,车辆不停地来回穿梭。江水静静地躺在那儿,细细的波浪一个个缓慢地推向岸边。一艘点缀着蓝宝石灯彩的游船在江面上慢慢地行驶着,李静看着它从一片明亮中慢慢地驶进黑暗的水面,灯光也逐渐变得更加湛蓝。“赵强是谁呢?为什么要寄贺卡给我?连续两年他都这样……”桌上有两张一模一样的卡片都是题为“秋菊”的画:一朵朵咖啡色花芯黄色叶瓣的菊花盛开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画的下面用黑色墨水写着:“李静:祝你生日快乐!一切顺利!赵强。”
下班时李静看见办公桌上有信,以为是客户寄来的,拆开一看,是一张生日贺卡。再过一个月是她的生日,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到过生日贺卡了。以前在学校里,同学之间会相互寄卡,以后,这些就被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代替了。寄卡人是赵强,她记不起这人是谁,信封上只写着“本市”两个字。忽然她想起抽屉里好像也有一张相同画面的卡片,不久前她在整理书桌时看见,当时没有在意。她迅速地拉开抽屉,在前些年一堆客户寄来的新年卡片里,找到了那张画有一大片菊花的贺卡,上面写着同样的话,同一个寄信人。“我怎么会没有注意到呢?”她有点责怪自己。“一年过去了,他又寄来一张。”她把两张卡片并排放在桌上,注视起窗外。
李静做银行的信贷业务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她工作热心踏实,得到了客户的信任,和他们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她中等个子,白白的皮肤,待人随和,在一般人眼里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三十岁了,还是单身一个人。
那艘游船向远处驶去,消失在一片黑色的水面上。江对面幢幢高楼住宅的窗口透出灯光,密密麻麻的,像银河系的星星一样静静地亮着。万家灯火里,有人在她生日之前寄来了贺卡,虽然不知道他是谁,可是收到祝福,总是让人高兴的。
李静把两张贺卡放进自己的手提包里,穿上深蓝色风衣,坐电梯来到底楼。大厅里那棵高大的圣诞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礼物盒和红色的花朵,树上一连串的小灯泡发出蓝宝石的灯光,一闪一闪的,很蓝,很亮,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再过一个月,圣诞节要来了。李静走出大门,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渡船的鸣叫声在夜色中回响着,仿佛在催促人们快点回家,对面红色信号灯里变动着数字,“时间就这样在变化中流逝了。一年即将过去,明年将会怎样呢?”她这样想的时候,信号灯变绿色了,她穿过马路,向着地铁口方向走去。

收到贺卡后的日子和以往一样,工作时间她出去拜访客户,傍晚回到银行写白天的工作报告,处理事务方面的事和书写贷款额度的一些申请报告。年底,各个公司要清算一年的账款,她也变得忙忙碌碌。那两张贺卡一直在她的包里。
有时从客户的工厂接待室出来,沿着种有花草和树木的小路向外走去时,她偶尔会转过身去,向刚走出来的厂房望去,那个赵强会不会也在这样的地方上班。他为什么不写地址呢?他又是怎么知道我的生日?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这些问题常常出现在她的头脑里。有时她在路上,看着树枝上深黄色的树叶在风里来回摇晃,她的心也随着树叶在轻轻地向上翻起。如果能遇上一个喜欢的人,一起走路,一起说话,该有多好呢。

圣诞节过去了,大厅里圣诞树上的电灯还亮着。一天,李静收到署名赵强的一个短信,约下周要来拜访她,赵强注明他在A制造厂的财务部工作。李静在名片夹里找到了A制造厂的名片,几年前,她曾经负责过这个单位,但她想不起有赵强这个人。她回复:“请问有什么事?”赵强答:“是关于贺卡的事,我想解释一下。”这让李静感到震动,想到包里那两张贺卡,黄色的画面总给她带来一种温馨。这几年,A制造厂附近又成立了一些新的工厂,其中有一家是她负责的,近期要去拜访,于是她回复说,不必专门过来了,还是她去,顺便见个面。赵强答:“谢谢你,劳你走一趟了,真是过意不去。”她回复:“没关系的,顺便路过。”
几天后一个晴朗的下午,她来到了A制造厂,在厂警卫室办完登记手续,沿着草地的一条小径,先来到了厂房底楼的接待室。
室内放着一只长桌和几把椅子,门对面一排玻璃窗。窗外是刚才经过的修剪得很整齐的草地,草地的尽头,用铁栏杆做的围墙边,种着一排樟树,茂盛的树叶连成一条长长的绿色林带,透过栏杆的空隙,可以看见马路上来回的车辆。她记得几年前的一个春天,来这里参加过这个厂的开业典礼,那时周围盛开着鲜艳的油菜花,现在已被一个个工厂代替了。时间过得真快啊,她感叹着。一阵敲门声,李静转过身来,门口站着一位高个,穿藏青色工作制服的男性。他看见李静,忙进来,笑着说:
“让你等了,我是赵强。”
李静愣了一下,这个人清瘦的脸庞,嘴角周围长满胡子,头发一根根向上竖着,很像以前电影中出现的那些知识分子,笑起来带着憨厚感。她好像见过他,又好像没见过,她想不起来。李静看见他看着自己,习惯地拿出名片递过去:
“我是李静。”
“我没带名片。”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接过名片。
“没关系。”
“你坐。”赵强请李静坐下,自己也拉开椅子坐在了李静的对面。
接待室里一片安静,两人都似乎不知说什么好。这时,一个穿同样制服的年轻女性端来两杯茶,放在他们各自的面前。热气从杯口向上飘去,消失在空气中。赵强双手交叉地放在桌上,对李静说:
“麻烦你特地跑一趟,本该由我去你们银行的。”
“不客气,你们是我们的客户,”李静笑着说,“我们以前见过面吗?我记不起来了。”
“我负责成本预算,平日里不和银行来往。在一次聚会上你给了我名片。
李静想起来了,当时为了答谢他们公司的银行业务,她请他们财务科的人员一起吃了饭。
“好几年前的事了。”
“我没带名片,所以你不记得我。”赵强说。
“谢谢你寄贺卡给我。”
“生日贺卡,是的。今天请你来,是想解释这件事情。我很冒失地把生日贺卡寄给了你。你肯定会奇怪,怎么会连续两年收到一个不认识的人寄来的贺卡。我想请你原谅。”赵强诚恳地说。
“为什么要原谅呢?我应该谢谢你。”
“这些卡片是寄给我妻子的。”
当听到“妻子”这两个字时,李静把目光从赵强身上移到他身后的墙上。墙上一片白色,空荡荡的。他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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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短篇小说 春日天涯/章 缘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春寒料峭,薄薄的日光从云后透出,空旷的公园草坡上,一个女人带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在玩。
“这已经是最后一个球了,不要再弄丢。”女人这样说着,把手中的羽毛球轻轻一抛,球拍往前一击,球飞高了,来到男孩的面前突然失去动力,往下坠落。男孩两手握住过长的球拍赶紧来接,却还是慢了半拍,球拍在空中虚晃一招,球跌落草丛。
男孩捡起球,仔细端详。他生着一张像女人一样的圆脸,饱满天庭上一个美人尖,密密长睫毛下一双圆眼睛,高鼻子和外翘的下巴则像爸爸。这是一张综合了父母双方特点的脸,如果他跟妈妈上街,店员说他像妈妈,如果他跟爸爸散步,路人说他像爸爸。
女人没有催他,只是望着远方出神。难得的春日太阳,终于把她从终日掩着窗帘的房里引出来了。她也不能不出来,儿子吵着要玩球。“妈妈头痛呢。”她微弱地说,但禁不住儿子热切的眼光。从外婆家回来后,还没有带他出过门。她从衣柜里拿出男人留下的羽毛球拍套,里头有三只穿羊肠线的上好球拍,握手处缠的胶布已经磨损,上头一定浸足了男人的汗渍。男人从小就打羽球,曾是校队明星球员,儿子出生时兴奋地说后继有人了。她轻抚拍柄,有点担心儿子的反应,向来是爸爸陪他打球。但是儿子什么也没问。是的,她最怕儿子问起爸爸。丧礼后,让他回乡下外婆家住了两星期,她自己像只地鼠冬眠,躲在黑洞洞的房子里,不怎么吃和动,只是昏睡。
她握紧球拍,想到男人在球场挥汗打球,球衣湿透粘在身上,贴出健壮的背肌。每一次,她想到,每一次他总是用力抽送,直到大汗淋漓。新婚时,他们每个周末都结伴去打球,她的球技普通,仗着男人护持,双打所向无敌。怀孕时,她还是到场边加油,辛苦地蹲坐在阶梯上。儿子出生后,男人仍维持每周一次的打球时光,她跟儿子待在家里。男人说过,今年开始,全家又可以回到球场了……一股怒火突然烧上。单靠我,是没法把儿子调教成羽球高手啊!
球筒里只剩三个球,她全带上了。才玩了一会儿,已经掉了两个。如果认真去草丛里翻找,可能也找得到。算了,丢了就丢了。过去那种用不完的精力和对事物的热情,不知道从哪里全流掉了,连对儿子的爱好像也消失了。儿子从外婆手中挣脱,冲进她怀里时,她只是反射性地抱住他。
荒谬啊荒谬,她突然咧开嘴角,似哭似笑。一个月,男人死了一个月,春天还是来了,她跟儿子在这里打羽球。男孩盯着手中的球,女人的眼光穿过男孩不知落在何处,时间冻结,接下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至少女人这样觉得。有时感到痛,好像有人拿刀戳她心口,刀背在她头壳上使劲敲,有时却什么都感觉不到,进入了一种无声无感的空白。连结这两种极端感受的是巨大可怖的惶然,把她重重网住,她像蜘蛛网里的小虫,越挣扎就越被缠绑。
“你在干什么?”女人突然怒斥,叫声划破冻结的时间。男孩怯怯地往她这里过来。
“妈咪,你看。”他把球举高了。
“看什么?”女人极不耐烦,球拍在她手中蠢蠢欲动,想挣脱她的手往男孩头上抽过去。
“你看嘛……”
白色羽球里一只黑蚂蚁,火烧屁股似钻来钻去,找不到路。
“有什么好看?”
“我可不可带回去养?”男孩问。
“不可以。”
“可是爸爸说我可以养宠物。”
女人愣了一下,放软声音,“我们养一只小狗,小狗可以陪你玩,你把蚂蚁放掉,它的妈妈在找它哦。”
男孩顺从地把蚂蚁放回草上。
“还要不要玩?”女人莫名的怒火消失时就像来时那么突然。
“不玩了,”男孩把球拍和球交给她,“只剩下这个球了。”
“没关系的,”她蹲下来抚摸儿子的脸蛋,“妈妈可以再买。”
“我们去看鱼!”男孩指着公园边上的池塘。池塘再过去,一边是荒地,另一边用来停放报废的旧车。从高速公路上往这里看,可以看到数百辆五颜六色的旧车排得密密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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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人间走笔 死亡的栅栏/林渊液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死亡像一道栅栏,把什么圈住了,把什么释放出来。

一、 局外人

说起来不知是我的幸抑或不幸。我一直与死亡背向而立。纳博科夫曾经说过:“我们的存在只是一道短暂的光缝,介于两片黑暗的永恒之间。”因为伫立在短暂的光缝里,使得我在永恒的黑暗的面前表现出非同寻常的镇静。
太爷爷和太婆婆的相继去世,为我撩开了死亡的神秘面纱。从春末跨过夏天,潮汕这片土地好像都是湿润而溽热的。我分辨不出两个季节的区别。相信死亡是一直存在的。只是不知道它是否等待着像我一样的冒失者的造访,或者,根本不屑一顾。不管怎么样,我们在此相遇。
太爷爷太婆婆这两个称谓是我杜撰出来的。他们是我儿子的曾祖父曾祖母,潮汕方言叫做“老公”、“老妈”(四声)。潮汕女子又传统又贤惠又低调,在夫家的辈分是低一等的,一般随儿女叫。我嫌别扭,从嫁过去的那天便耍赖。有道是将在外军命有所不受,这个不曾驻家的孙媳妇的赖账倒是被婆家宽容了。
从接到太爷爷仙逝的电话起,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归置自己的情绪。这使我有点尴尬。老胡杨的伤心是在所难免的。他与自己的阿公有感情。农村人家孩子多,父母大都顾不过来的。老胡杨排行第二,小时候基本都是随阿公阿妈过。阿公阿妈有几个小钱,还经常因为他给捶背而奖励了去买书。阿公喜欢会读书的孩子,给老胡杨的赏赐向来最优厚。可我不一样,我在老家的院子里呆着的时间加起来超不出十天,我与太爷爷的感情是间接的。这使我面对这场死亡的时候感觉自己更像一个“局外人”。这太容易让人想起加缪的同名小说,我怀疑自己像默而索一样得了情感冷漠症。人类既然为了一起生活而建立了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那么为了在这个社会里生活得正常一些,我是应该履行这种契约的。或许我必须比我原来看起来的更加悲哀。可是,我竟然犟得像默而索一样,不愿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

二、 喜  丧

在我们的潮汕平原,丧葬礼俗的繁复是早就知道的。然而如果没有亲历,我还是难以想像。乾隆周硕勋《潮州府志》载:“有吊唁者,则盛筵款,谓之食炊饭。送葬辄至数百人,澄海尤甚。葬所鼓乐优觞,同宵聚乐,谓之闹夜。至旦,复设酒肴,丧家力不给,则亲朋代设,凡遇父母丧,无不罄囊鬻产,仿效成风……”二百多年过去了,这样的风俗似乎还没有变。
我们接到凶讯急急赶回的时候,院子里人已不少了。农村的老式大家庭都这样,放一个风声出去,轰地一下,整个村子顺藤摸瓜地都知道了。
太爷爷已经去了,人被移到了厅堂里。民间有一个说法,人要断气之前是不得留在睡房里的,怕魂灵出不去。太爷爷脚尾放置着一盏长明灯,守灵人时不时挑一下灯火,添上灯油。丧服是早就置办的。九十岁的老人了,什么样的准备都不过分。事实上,在太爷爷做完七七四十九天的道场之后不久,太婆婆也随着太爷爷骑鹤西归了。两人同庚同寿。
按照乡里的惯例,这样高龄的老人,守孝是至少需要七七四十九天的。这四十九天里,厅堂里要设灵堂,每天早请安晚请安,斋菜供拜。全家人是合在一起吃饭的。光是自家人,凑起来就是四桌。头七、三七、七七必须请各方亲戚、乡里亲人。这几个重要日子,还得请师傅请戏班诵经做道场。出殡的场面就更宏大了,像一出大制作的戏。
“老大”是这场戏的导演,他本身已经代表了一种权威。丝毫顶撞不得的。但他也人情练达,该通融时即通融。潮汕的乡镇农村,有着很多这样的专职人材,地位也相当高。他负责太爷爷的装殓、联系火葬、联系道场、采办出殡的服饰,甚至指挥众人什么时候该哭什么时候该拜什么时候该停。
出殡的日子,所有的人都来了。我数了数披麻戴孝的人,一共四十二。这四十二人聚在一个院子里,杂沓而壅塞,大家不得不疏散到各个小房间里,因此三五成群,原来比较合得来的在这个时候还是凑在一起。还有已经嫁出的两个外孙女,多年与众亲人不曾谋面了,免不了更多的寒暄。孩子都读哪一年级了?是不是像妈妈小时候那样淘?表兄表弟们开始拿她们取笑,忆起小时候谁与谁同一帮派的,专门欺负谁谁谁。话闸门拉开了,竟然有了笑声。不过,这笑声并不是肆无忌惮的,很快地,谁就有了顾忌,说话声压低了,慌忙去寻找自己的孝服和合脚的白鞋子。
坦白说,对这种排场我是有着抵触情绪的。潮剧里有一句戏文,“一派哀容生人看,死者有何知”,一语道破。但我并没有让情绪表露出来,抵抗出来。这种感觉却难以一言蔽之。其一,我的亲人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老胡杨也一副返乡随俗的样子;其二,我其实还怀揣着自己的好奇。是的。我很像一名蹩脚的演员,开始穿上了孙媳妇的孝服。上衣是合襟的白麻,下装是一件白麻裤子,外罩一件黑麻双披长裙。腰间是一个蓝色的提花巾折叠起来的袱,麻皮条绑住了,这麻皮条上还拴着三个小布兜,两个蓝色一个白色,装着硬币、谷粒和黄豆。头上还有麻帽,袖上套着麻袖圈。古代用“五服制”来规范丧礼的穿着,五种不同的衣着代表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也不知这孙媳妇的孝服算是三等的还是四等的?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因了这“五服”,一个血缘亲族的大小重叠、交叉、外延的圈子,每个人都有了合适的位置。一个家族因此显得上下有序,内外有别,尊卑有度。
严妆之后,天气似乎变热了。夏天快到了啊,时近中午,庭外的知了已经开始了稚稚的试叫。等待出殡的人群,因为间歇性的表演和长时间的等待,似乎有了一点点的倦怠。只有孩子们,像一群没人管束的野鸭子,大声地讲话,挑那些下了案的供品去吃,还因为太热了,时不时扯下了头上的麻帽子……
终于,老大正式叫我们过去院子里排队。幺老叔是太爷爷的孝子,在这场丧戏中是主角,披麻执杖站在队列的最前头。孝子一般是由长子担当的,长子不在了就是幺子。太爷爷的长子,在十岁的时候因为家贫被太爷爷的妈妈卖掉了,老胡杨的爸爸我的公公,算起来只是二房,所以反而站在幺老叔的后面。在这里不得不提我的婆婆了。婆婆往日是一个很家常的女人,听老胡杨说,她年轻的时候干农活很有能耐的,瘦瘦的身胚,能顶一彪形大汉。但现在的农村已经远离农活了,婆婆没有了用武之地。可是,忽然地,因了这场变故,婆婆在这个家族中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人物。我发现老大吩咐事情都是从婆婆开始的,她是老大的代言人和最早的实施者。
我怀疑,这种源自古代的丧礼其实是家族管理模式的一枚化石。
下棺了,送葬了……
送葬的路途走了很长,几乎穿过了半个村子。除了披麻戴孝的“五服”亲人,还有乡里的老人组和太爷爷生前的故交旧朋。前面旌旗飘飘,后面人群迢迢。场面很是壮观。乡里人都觉得太爷爷真是死得其所,好福气。还有不相识的,远远指点着我这个不曾谋面的孙媳妇窃窃私语。
我的儿子,这个不足六岁的小男孩,一直被我牵系在身边。因为长途的跋涉他脸颊红润,汗珠从鬓角渗了下来。他挥手擦了擦,大声问道:妈妈,我们这是做什么?
我低声回答:送太爷爷去天上啊。
儿子不禁有了疑问:真好笑。我们又没办法拿到一朵云,如何送他上天呢?

三、 太婆婆的爱

太爷爷过世的那夜,我其实关心的是太婆婆。
我们回到老家的时候,众人还在交头接耳,商量着该不该把事情告诉太婆婆。太婆婆的窗向着院子,窗玻璃有花纹的,若隐若现。透过窗户看过去,太婆婆一个人正在里面看潮剧。电视屏幕里的那个闺门旦穿着大红的袍子呀呀唱着,那热闹是刺眼的,我的亲人们,已经开始穿上了孝衣。瞒是瞒不住。墙根儿浅,死亡的盛况和繁文缛节却是空前的。一干人等鼓足了劲进去了。虽然太爷爷过世之前已经病了一个多月,虽然所有的人都对这场死亡有了预期,听妯娌们说,今天早上,太爷爷还专门要儿孙们把住在隔壁的太婆婆抬了过去自己的房间,两人对谈了一回,对哭了一回。可是,骤闻噩耗,太婆婆还是禁不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热闹的戏文开始被掩盖了。我这个“局外人”的泪,顿时就像被引出洞的花蛇,再也逼不回去了。在一场丧事来临的时候,我的第一次颜容大恸,竟然不是因为死者,而是因为生者,因为他们之间穿越了七十多年的亲情和爱。
不料,太婆婆突然就止住了哭泣,蹦出一句话:“赶快讨米去吧。你们阿公把三餐都吃完了啊。”众人皆暗下慨叹:太婆婆太镇定了!这个也是民间的说法,太爷爷是晚上过世的,已经把这家里的一天三餐都吃完了,为儿孙计,得赶紧去向乡里乡亲讨米来,以充家粮。一个家族的事情开始演变为一个乡里的事情了。
太爷爷做七的日子里,太婆婆有时会出来“寻”哭。她本来很少走出房门的,但师傅们的诵经声经常诱惑着她,便叫人扶她出来房门口坐。坐着坐着,泪就流出来,哭声也大了,仿佛九十年的委屈都积聚在这个顷刻。儿孙们受了吓,赶紧把她架了进去。眼不见,心倒静了。
如果说,太爷爷走的时候还有所牵挂,那么太婆婆的相随而去,似乎是功德圆满的事情了。临终的时候,太婆婆还转过脸来朝子孙们一笑。
老大很懂行规,在送太婆婆出葬的那天,叮嘱大家去采了桑葚叶子放在棺木里。桑葚在我们潮汕方言恰好与“相随”谐音。
对于太爷爷和太婆婆的感情生活,我有了很浓重的好奇。一天,悄悄问过婆婆,婆婆的回答令人失望。在她眼里,太爷爷和太婆婆的关系非常地一般。心下不甘,又去问老胡杨,答案一致的,太爷爷太婆婆真的就是乡里很普通的一对夫妇。他还补充了一句,他们还没有很老的时候就分房居住了,农村都这样的。
农村里的男欢女爱似乎都是藏着掖着,记得刚刚跟老胡杨进入这个家庭的时候老大地不习惯。踏入老家的这个院子以后,老胡杨似乎就很少正眼瞅过我。男人们永远聚在一间里,喝茶,谈男人的事情。女人永远只跟婆婆、妯娌在一起,干活,嚼舌头。回到了乡里,夫妻之间的私人空间狭小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太爷爷太婆婆这样过,公公婆婆这样过,我的妯娌和伯伯叔叔们也这样过。我好像也慢慢领会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这些日子,我从妯娌的口里听到了多少这个家族的陈年往事:太婆婆当年因为大儿子被卖掉,与自己的婆婆斗多少气,听说这大房儿子早过世了,这次为太爷爷烧纸钱烧葬品的时候太婆婆千叮万嘱一定要为他捎上一份;老胡杨少年的时候烧过饭的,农忙了,大家都在地里忙,他书生气质,镰刀总没有笔墨拿得顺手,就退回后方去烧饭,大嫂说了,那饭真叫水平的,一半儿糯一半儿粳,老人小孩各取所需;还有啊,我竟然看到了当年追求大哥的那个腼腆女子,刚好送什么东西过来,大嫂用嘴巴努了努,我当即明白了她的示意……我因为知道这些小小的秘密而心生得意,似乎与老胡杨的过去靠得更近。想像着太婆婆当年以及婆婆和妯娌们的平常每一天,就是这样交流着一些女人间的秘密,等到晚上的时候再给那个人抖出来。这种爱,虽然面目模糊,却因为牵系着一个家族和亲近的人群而别样温馨吧。当然了,男人们依然是聚在他们的房间里的,依然是不拿正眼瞅他的女人的。
老胡杨倒是从这个家族异化出来了。这点平常倒是没有觉察,直到太婆婆出殡的那天。太婆婆仙逝的时候,已是炎夏了。那天太阳出奇地毒,暑气逼人。老胡杨手里拿着一瓶驱风油在涂抹脚踝。民间中医都这样认为,用驱风油涂抹脚踝可以防中暑。毫无预见的,我看到老胡杨在人群中径直朝我走来,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掀起我的脚踝,倒出了驱风油……婆家的很多双眼睛在。我的心也在。
吃完晚饭,男人们都聊天去了。我们妯娌三个蹲在院子里洗盘子和碗筷。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油腻的带着人气的碗筷啊,四张桌子的人吃过的,装了满满的一个竹筐。我把飘飘的长发束起来,开始洗刷。
我想,我该去我朋友面前为自己平反一下。这朋友曾经把我判归女性主义者。这个可以洗刷一整筐碗筷的女子,还可能是女性主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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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人间走笔 太爷的拐杖/张承志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本来无意,但我的散文总是沾碰大小的地理。
这一篇也一样。它触及了一块黄河穿过的土地;河两岸,这一半是青海,河对岸是甘肃。它被一些大山围困,自身也被雨水流蚀,满是深沟险壑。它虽然以旱渴著名,又到处有阴湿的角落。交通干线远远在外面绕,百姓们走的是另一些路——黄河上的摆渡,咽喉间的小径。
——换一个办法解释吧:黄河从循化劈开了这块土地,若是在循化离河上岸,向左手的贫瘠深处走去,进的便是卡力岗的大山;若接着顺河走,河水东流,出了积石关到了大河家,人们上岸,几步便是官亭。河与陆地终于分家了——黄河拐弯北去,被河水抛弃背后的,是西马营的一连串村。
——那根枣木拐杖,先是在西马营,二次在卡力岗,与我相遇了两回。

一、 西马营

那一次,还正在离散的岁月。我徘徊不定,转呀转,不知怎地,就转到了西马营的境内。
西马营,指的是青海民和与甘肃永靖相交的一片山区。它好像刚刚跑出青藏高原的一头牛犊,蹲在一个角落,浑身牧区的潮凉阴湿。它不太像老实的农村,残存一股强悍的民风。那些庄子多是冷阴山区,夏季里终日雨飘飘,炕头上被子潮乎乎。登上山顶远眺,乌云滚走的远山腰麓,一望是遍野的黄灿灿油菜花。哎,怎么看也不像黄土高原!
这些静悄悄坐落藏民牧区边缘的村子,被喜欢编外号的宁夏农民唤做西马营。地理学家是不知道这个地名的,也不知它们为什么“西”。据说是为了和东边另一个马营相区别,但那东马营位置暧昧。
西马营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人称曼苏尔老阿爷。由于他,我在那儿度过了美滋滋的几天。

人住进了西马营以后,就会慢慢习惯把邻近的村子看做一家。我没正事,一天跟着曼苏尔阿爷,在这片土地上打转。远近庄子里的学者净是阿爷的徒弟,阿爷陪我走,好像我就成了他们的师叔,走到哪里都殷勤招待。
在一个庄子的寺里正在闲聊,小教长突然说:
“我们这儿有一根花寺太爷的呼图白拐杖,枣木的,想看不?”
他说的花寺太爷并非一般,那是苏菲史上留下大名的马来迟老人家。只不过和这个哲合忍耶小寺不是一个炉灶,小小闹过些是非,如两兄弟分家争米,起过些常说的“家务”。
我饶有兴趣地问:“花寺太爷的拐杖,怎么到了你家的手里?”
他说:听说是花寺太爷留下了话,说拐杖只有留给咱们,还能守得住。就这么个,东西到了咱的手里。
——你守得住?你们小心着守呢么?
——那是自然。平日藏起来,只主麻日拿出来,念呼图白时用。
——不藏不行么?
——人家就偷上走了!
我忙说快给我看看。小教长转身离去。不多时,一根古色古香的手杖,就拿在了我的手里。刚触到手掌时,只觉它如一根铜棒,沉甸甸的。
这是一根坚硬的枣木拐杖。黑红的杖身,被清漆油汗打磨得通体锃亮。从第一个枣木的弯节开始,一首古兰开端章随着杖身的扭转,刻得字字疏朗均匀,笔笔编织细密,凹凸缠绕,畅流而下。而且雕刻分节,花草圆环隔开段落,一点不急促拥堵。一章分成的几个大节,又与枣木疤节错落有致,且行且止,抑扬顿挫,一直流动,直到拐杖的腰部。
可真是一件宝物!……我暗暗称奇。
掂量着它我想入非非。这事奇!……何止它只算上一件艺术品!在也门国同窗求学的两兄弟,后来半路龃龉,分道扬镳,给后人留下了无尽的烦恼。我心里不知为什么浮起宽慰和快意,好像碰上了一个暗示。既然是哲合忍耶看守着花寺太爷的拐杖,那就意味着两百年前的“家务”,快到了完满的团圆。
喉头一阵哽咽。我不好意思,忙说,你看这枣木的龙丝凤纹!你看这雕刻的金刀铁笔!……就这么,一边心疼着抚摸着,一边和学生们一道,顺着拐杖上缠绕的经文,把个《法蒂哈》一路摸着读了一遍。
赏玩够了,才顾上问个究竟。
花寺太爷的事业,主要是在河州和循化。他的拐杖,怎么没有传在他起家的循化,也没有辗转流入河州,这么一件紧要的物品,怎么最后没留在街子工或花寺街,而偏偏不嫌远地一头跑到你们西马营来了呢?
学生娃和小教长都答不上言。
这时,一边一直静静听着的曼苏尔阿爷开口了。
——花寺太爷,原先就在咱西马营开学。明后天,你不上去浪耍一个?去看看他住过的老地方。
我突然感到:百姓们其实永远主张皆大欢喜。纠纷家务,在百姓的心里,都是些令人惋惜的事。西马营其实一直把花寺太爷当成自己一家,守着他的物品,记着他的地方。
“听说过卡力岗么?”
“嗯。说是花寺太爷最大的干办,是劝化卡力岗的藏民当了穆斯林?”
他们异口同声,使出青海话赞同道:“啊来呀!——”
曼苏尔阿爷高兴了:“咱们西马营,正是卡力岗的东大门。从卡力岗到这儿不远,斜斜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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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6期 视野 美国老杜/孙晶岩

05月 27th, 2008 by admin

老杜某次去看京剧《美猴王》。孙悟空腾云驾雾出场时,英文字幕把孙悟空驾着“祥云”(clouds)翻译成驾着“土疙瘩”(clods),在场老外大笑,中国观众莫名其妙。老杜知道clods比clouds少了一个字母u,这对中国人来说是很容易犯的错误,汉字少一横一竖仍然能猜到字意,英文少一个字母意思就会满拧。误会就此产生。
老杜连带想到不少中国酒店的菜单,把“麻婆豆腐”译成“满脸雀斑的女人制作的豆腐”(Bean curd made by a pockmarked woman);把“驴打滚”翻译成“打滚的驴”(Rolling donkey)……令人啼笑皆非。“螃蟹”(crab)翻译成“大便”(crap);“妓女”翻译成“女孩儿”(little girl),前者错一个字母造成了意思大相径庭,后者则别有用心地营造暧昧,令人瞠目。
老杜给文化部写信,愿意无偿帮助北京纠正错误的英语标识,为北京名胜古迹撰写高水平的英文导读。希望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是好人。
信写得正是时候,北京申办奥运成功,公共场所需要规范英语标识。有关人员到第二外国语大学找到老杜,请他修改地铁里的不规范英语标识。
老杜说何止是地铁,他志愿做北京所有旅游景点和博物馆、画廊等文化景点英语标识的义务纠错员。
来人说:杜教授,感谢您对北京、对2008年奥运会的支持。但是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您先把北京市地铁里的不规范英语标识给消灭了吧。

眼前的老杜,黑底黄花短袖唐装,黑缎子衬着黄色铜钱纹,古朴扎眼;沏茶的动作敏捷麻利;盘腿坐在太师椅上,细数如何在潘家园淘古董,同小贩讨价还价……
若不是狭长的脸庞、深邃的眼睛和花白的络腮胡存有明显的异域特征,这位喜欢自称“老杜”的外国人,实在与四合院闲话前朝的北京老头儿并无二致。
老杜炫耀刚在潘家园淘到的墨绿色瓷瓶,我问多少钱买的,他眨着眼睛说:“你猜。”
我脱口而出:“三百元。”
他惊讶地瞪圆了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我喜欢陶瓷。老杜大为欢喜,说他的儿子威廉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力分校陶瓷艺术专业讲师,儿媳是陶瓷艺术家,小两口给儿子起名为ARGIL,意大利语“陶土”的意思。
他谈到中国古董、民俗,包括琉璃厂古玩街、湖广会馆、梨园、长安大戏院……如数家珍,好京剧,有时候花一百多元钱打车去听戏。
有人问:“老杜,听得懂吗?”
他说:“看懂了,京剧里懂得音乐、服饰、脸谱、生旦净丑角色、唱腔,每一出讲的都是历史故事。这是中国最好的艺术形式。”

二外门口有个地铁站,老杜每天从公寓走到地铁站,乘地铁四处转悠,或坐出租到二环、三环、四环、五环、六环的文化景点。每到一处,迅速捕捉目标,端着照相机,逐字逐句,把不规范的英语标识牌拍摄下来,回家修改好,寄给市外事办公室。
他的书柜里摆着《英汉艺术词典》、《紫禁城宫殿建筑装饰翻译词典》等书籍,有空就拿出来翻阅。在维护英语标识的纯正性方面,老杜绝对是个完美主义者。给故宫博物院的英语标识挑刺儿,不顾旅途劳累,一遍遍地来到故宫,反复校正各景点的英语说明。时值故宫大修,有些英语解说需要镌刻在大理石上。他一丝不苟地校译。如果对方有电子信箱,他就把自己改好的文字用电子邮件寄给人家,或用传真机,或直接送到对方手里。就这样,几年来老杜每周要用六十个小时给北京不规范英文标识找茬儿。包括博物馆等文化景点、五星级酒店、交通路牌,他已经纠正了六万多个不规范的英语错误。
他举例:中国人习惯把“Toilet”(卫生间)翻译成“W·C”。为弄懂这两个英文的词性,杜大卫甚至去英国驻华使馆,研究这两个单词的缘由。结论是,美国人不讲“W·C”,这是英国本土俚语。就像某些中国人将卫生间俗称“1号”。Toilet源于拉丁语,无论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还是讲拉丁语系的西班牙、葡萄牙、巴西、阿根廷人;无论是讲美式英语的美国人,还是其他讲英式英语的人,都能够理解意思。世界通用的商务英语是美式英语而不是英式英语,在中国的商务活动中应用最广泛的也是美式英语。老杜说,既然是英语标识,就应该是应用最广泛的谁都能懂的规范英语。
他为此找到北京市外办,经过不懈的努力,如今北京公共场所的“W·C”统统变成了“Toilet”;“Way Out”(出口)也被更为常见的“Exit”所取代。
为避免不规范的英文菜名在奥运会期间闹笑话,北京市最近形成了最新的《中文菜单英文译法》讨论稿,对两千七百五十三道中国菜和酒水进行了相对规范的命名。其规律是:对于以主料开头的中国菜名,比如“西兰花扣海参”,就直接写西兰花和海参,中间用连词连接。
对于以烹饪方法开头的中国菜名,比如熘肝尖、水煮鱼、炖猪蹄,采用烹饪方法的相应动词,加上菜肴的主料来表示。比如水煮鱼不译为“鱼在开水里翻滚”,而译为“热辣油里的鱼片”(Fish Filets in Hot Chili Oil),使外国朋友一目了然。
对于以人名、地名命名的菜肴,直接以菜肴的创始人或发源地的拼音加主料来表示。比如“宫保鸡丁”里的宫保怎么翻译?以前是一串冗长的译文老外还不知所云,现直接以汉语拼音组合成英文菜名“Kung Po Chicken”,Kung Po是汉语拼音的发音,Chicken在英文里是“鸡”的意思,这种中西合璧的英文菜名既简捷又好记。
具有中国特色又被外国人普遍接受的中国传统食品,英语不能确切表达含义的,全部使用汉语拼音。比如:饺子、汤圆、油条、粽子、元宵、馄饨等。老杜很赞成这种音译法,他觉得这种译法在其他国家屡见不鲜,日本寿司(SUSHI)、日本清酒(SAKE)、朝鲜泡菜(KIMCHI)都是直接用的音译。汉语也引进了不少外来词汇,正如中国人目前对沙发、咖啡、吉他、吉普、坦克、雷达、的士、维他命这些印欧语的外来词耳熟能详一样,老外也将对饺子、粽子、元宵、汤圆、油条这些汉语词汇了如指掌。这些词汇本身渗透着中国底蕴。饺子、粽子、元宵、月饼和中国的传统节日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记住这些食品名称的过程,也是熟悉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过程。

老杜近乎偏执地喜爱中国式的传统装束,在地铁里当“啄木鸟”,依然身穿唐装脚蹬布鞋。担任中央电视台英语演讲大赛评委。他一身唐装与其他十九个评委等候在休息室,主持人倪萍笑着说:“在场二十个人,只有一个老外穿唐装。”
老杜说:“老杜穿唐装好看。”
导演说:“是唐装好看,不是你老杜好看。”
想起第一次见老杜,是在北京的21世纪饭店,“十佳志愿者颁奖晚会”上,这唯一的外国获奖者穿黑地红花唐装,格外引人注目。
老杜是个性情中人,酒逢知己千杯少,聊天聊到高兴处,他会笑眯眯地眨一只眼睛扮个鬼脸,表情极为生动。我问起他公寓门口挂着的三个颇有中国味的面具,尤其一个面具的胡子长长地耷拉下来,神态之滑稽和老杜竟颇有几分神似。杜大卫笑起来:那三个面具,代表着他们家祖孙三代,至于那个长胡子老头,正是杜大卫本人。
我端详着客厅北墙上的一组黑白照片问他:“这是您的祖先吗?”
他说:“对,左边这一组是我父亲家族的人,这是我的爷爷,这是我的奶奶,这是我的父亲;右边这一组是我母亲家族的人,这是我的外公,这是我的外婆,这是我的母亲。”
她的奶奶很美,模样有点像英格丽·褒曼,气质高贵。我突然问:“您的奶奶是移民吧,我怎么觉得她有日耳曼血统?”
他惊讶地说:“对啊,你怎么知道?”
我说:“一种直觉。”
他说:“你的感觉很准,我的太爷爷家是爱尔兰人,太奶奶家是德国人。1703年,我太爷爷从爱尔兰乘船来到了美国的宾西法尼亚州,认识了侨居在这里的太奶奶一家。太奶奶是德国后裔,有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刚好和太爷爷家的三个儿子一一相配。其中一个女儿就是我的奶奶。”
他的父系家族是爱尔兰人和德国人联姻,是欧洲混血儿。我的目光定格在客厅东墙上的一幅陶瓷画上,上面画着几朵黄玫瑰,画的意境有一种淡淡的忧伤。他说:“我的太奶奶喜欢黄玫瑰。”我凝视这静谧的黄玫瑰,忽然想到,不知是否祖先一脉相承的漂泊因子,促成了老杜向东方的求索。

我的目光在客厅里睃巡,突然,我发现北面的桌子上摆着几个镜框,里面镶着杜大卫身穿军装的旧照片。其中的一张是他穿着美式军装坐在台阶上,身后是高大的棕榈树。他的怀中抱着一个两岁的衣衫褴褛的越南孩子,孩子骨瘦如柴,像埃塞俄比亚难民。另一张照片上,一群越南孩子正在美军的帐篷边玩耍。我的眼睛一亮——老杜留给我的第一印象,腰杆笔挺,站姿像白杨树一样挺拔,就给我一种军人的感觉:“您参加过越战?”
他说:“是的。”
我仔细端详着那张照片,发现老杜紧紧搂着那个越南孩子,好像生怕他受委屈似的。我问:“您为什么把他抱得这么紧?”
他说:“这个孩子很可怜,瘦得皮包骨头。这该死的战争!”
“您也反战?”
“当然,战争是灾难。”
老杜的经历堪称传奇。美国法律规定:只要不是病人、残疾人或在校大学生,就必须服兵役。1965年,老杜大学本科毕业,本想接着读硕士,将来当教授,可老师对他说:“大卫,最好的教授不是像书呆子似的老读书,而是趁年轻先去世界各地看一看。等有了生活阅历后再回来读书,你能理解很多以前不懂的东西。”
他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1965年8月,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老杜投笔从戎,经过一年多的军事训练,被提拔为美国陆军步兵军官。
1966年,他被派到越南作战。入伍时他考虑到有可能上战场,但既然选择当兵就意味着不能拒绝上战场。因为你是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服从,不想去越南也得去。他从军衔最低的尉官干起,管理着四十五个士兵。他在越南待了两年,亲眼看到了越南百姓和美国士兵被战火夺去了生命,从此特别厌恶战争。
1967年7月,他随部队离开越南回国。本打算从步兵军官转为人力管理军官,但上司说:“装甲兵军官少,你还是当装甲兵军官吧。”
装甲兵军官就要整天同坦克打交道,他个头儿高,坦克里太狭窄,盛下他这个大块头有点勉强。他拒绝了上司的建议,调到了陆军后备役部队。后来上司说坦克狭窄,潜艇宽敞,你到潜艇上工作吧。于是,他奉命调到了海军补给中心,担任潜艇补给主任助理。
桌子上那张他身穿军服的照片是1967年在南越西贡拍摄的,他没有去过北越,整天在南越的丛林中作战。越南孩子不怕他们,经常到美军军营来玩。说来可笑,他在那儿没有受过枪炮伤,却受过金属杆伤。在美国长大的人,谁受得了热带雨林气候的折磨?他和一群美国士兵住在闷热的帐篷里,天气太热,他索性在树上拴了张吊床露宿热带雨林。越南老下雨,他就用雨布苫在吊床上方遮雨。有一次,他在吊床上酣睡,突然刮起大风,把支撑帐篷的金属杆吹倒了,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他的头上,头部受了伤,出了不少血。
华盛顿有一座越战纪念碑,花岗岩的石头碑体上面镌刻着美国参加越战阵亡者的名字。其中就有老杜的战友。他说,每次摸着那些战友的名字,就觉得活着真好!
也许是在越战中见到了太多的伤兵,老杜对残疾人充满了同情,他同样也将这颗仁爱之心带来了中国。徜徉在北海团城、故宫、天坛等风景名胜,他发现有的景点缺少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就做了一个研究课题:评估北京市各个文化景点残疾人通道的便利性。他撰写了《博物馆和文化景点应当为国内外残疾游客提供便利》的论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上,热心建议北京市的旅游景点要为残疾人考虑,他也因此被聘为北京市残联专家顾问。

老杜无限感慨地对我说,他和中国的不解之缘,似乎在冥冥中早已注定。他从小就特别喜欢吃中餐,对洋快餐反而不适应。
在越南服役期间,他见过一些越南工艺品,打心眼儿里喜欢。回国前,他曾去过一次香港,买了四幅中国画。他意识到自己对东方文化有一种特殊的着迷,就要求回大学继续攻读越南文化硕士。美国法律规定,军官上大学,政府掏学费。原福州大学陈校长是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亚洲研究系主任,他对老杜说:“你要是想研究越南文化、日本文化、韩国文化,首先就要弄懂中国文化。因为中国文化是亚洲文化的核心,日本、韩国、越南的很多文化都是从中国传去的。”
老杜采纳了陈主任的建议,到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东亚文化地理系学习中国文化地理。他的文化地理研究课题是黄河。
1990年,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在兰州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和大学管理顾问。黄河在兰州的怀抱中穿过,兰州黄河大桥旁有一尊黄河母亲的雕像,充满了母爱的温馨。从见到黄河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自己与这条河流有一种前世的约会。
有一天,他在兰州街头逛悠,一个算命先生看过他的手相后说:“你的前世是个中国高僧,你到中国来是回家了。”
敦煌离兰州很近,杜大卫利用假期到敦煌采风,研究敦煌的历史文化。他了解了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1992年,首届丝绸之路节在甘肃举行。甘肃省政府印了很多介绍丝绸之路的小册子散发给中外来宾。前来参观的老杜发现甘肃省博物馆的英文解说词有很多翻译上的错误,就志愿当义务纠错员。甘肃省政府知道后,索性把小册子寄给他,让他纠正小册子里不规范的英文内容。于是,他一边纠正错误一边编辑《甘肃丝绸之路——英汉旅游手册》,这本书对中外游客了解丝绸之路提供了指南针。
当时很多中国人想出国访问,可又不会写英文个人简历,老杜就撰写了《学者个人简历书写指南》的文章,刊登在《教学与研究》杂志上,有的放矢地指导中国学者。
看到中国人在大班英语课上口语能力差,不敢张嘴说英语,他又撰写了《没有媒体设备,如何教好大班会话课?》的文章,由美国政府印刷出版社出版。他的论文深入浅出,很对中国人的胃口,为此,他被甘肃省政府授予“优秀外国专家”的称号,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授予外国教授的奖项。
老杜酷爱游学,曾利用暑假来到甘肃拉卜楞寺,在那里待了一个月,对佛教产生了浓厚兴趣。后来,他的妻子舍仁遇到一位信奉小乘佛教的斯里兰卡高僧,这位高僧是伦敦大学的宗教学博士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宗教学硕士,在洛杉矶开办佛学院。高僧让老杜到斯里兰卡佛学院学习教育管理学,他欣然前往斯里兰卡,学成归来后义务帮助高僧管理洛杉矶佛学院。
2001年,高僧圆寂。妻子舍仁希望老杜和自己一道在洛杉矶安度晚年,可他却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中国,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教授分析思维。

正因为东西方文化存在差异,作为一个热爱东方文化的美国人,老杜对中国人习以为常的弊病更为敏感。我发现老杜的可爱一是敏锐,二是直言。孔子说:“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老杜觉得正因为热爱中国,所以对她的不足才应该直言不讳。他发觉北京市的旅游景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讲解员文化水平低,博物馆没有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启蒙的作用,出售的纪念品文化含量不高。在美国,博物馆讲解员文化水平很高,展览厅中的讲解牌都具有极深的文化韵味。北美和欧洲人特别喜欢博物馆,美国的中小学生如果在假期买到了好的旅游纪念品,就会在开学时带到学校向同学们炫耀。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每年光纪念品就能卖5亿美元。
他滔滔不绝地向我诉说着,我接过了话茬儿:“杜教授,您说的有道理,博物馆应当卖一些最具文化品位的纪念品。比如,敦煌是中国人的骄傲,每年有大量的中外游客来参观。敦煌壁画里的菩萨造型很美,可以研发一些青铜材质的敦煌艺术品定点销售,其纯正的敦煌艺术风格与优美的造型、精良的工艺,都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这样一来,游人既买了你的旅游工艺品,也记住了敦煌的历史。”
老杜眉毛一扬,兴奋地打断了我的话:“你说得太对了,我觉得故宫博物院的纪念品商店应该赚更多的钱,不要总是卖塑料项链木头珠子玉粉首饰等廉价纪念品,更不要让比萨饼咖啡屋等西方餐饮在故宫驻足。《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大观园是仿照《红楼梦》的描写修建的,就要有高雅的文化品位,不要在这样的地方弄些套圈儿、射箭、电动玩具来煞风景。”
近年来,杜大卫在学术刊物上接二连三地抛出了《中国博物馆和文化景点如何增大自给能力和最大化体现其教育价值》、《充分发挥博物馆和文化景点的文化资源》、《如何使博物馆和文化景点自给自足》、《大观园——一项实例研究》、《从不恰当的商业化中挽救大观园的重要文化财产》等文章,对博物馆和文化景点的文化资源进行了认真的文化学思考。这些“重磅炸弹”抛出后引起了高度重视,大家觉得老杜这个美国“鬼子”对中国文化挚爱有加,把他聘请为北京市政府旅游局专家顾问。

阅读全文请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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