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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知名作家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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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书刊杂志销售受到严重冲击

12月 31st, 2009 by admin

网络技术日趋发达 民众兴趣更加多样    被称为出版业大国的日本目前正面临书刊杂志销售额大幅下降的局面。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以及人们兴趣的多样化,日本民众开始远离书籍,特别是杂志。

自1989年以来,日本新书和杂志的销售额一直维持在2万亿日元以上,因此出版业也被称为“2万亿日元产业”。然而,自从新书和杂志的销售额在1996年达到最高值的26563

 

亿日元之后便持续下滑。2008年,日本新书和杂志的销售额为20177亿日元。但到今年 10月底,该销售额只有16196亿日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预计今年全年的销售额将首次跌破2万亿日元。据日本出版科学研究所介绍,除了著名作家村 上春树的畅销作《1Q84》卖出了224万册的惊人成绩之外,今年日本书籍的销售额比去年下降明显。去年日本共有5部销售量达100万册以上的畅销书,但 今年仅有2部。1989年,日本共出版了38000册新书,今年这一数字达到76000册。出版社为了提高销售额拼命地发行新书,但很多书店却又将滞销的 新书退还给出版社。今年10月,日本的新书退还率已高达40.7%。有分析人士认为,日本要求新书必须按定价销售的“再贩卖价格维持制度”使书店难以打折 促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书店的销售自由。

杂志的销售状况比书籍更为严峻。到今年10月底,日本杂志的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1%。2008年,日本共卖出24亿 3800万本杂志,比前一年减少了6.7%。而到今年10月底,日本杂志的销售量比2008年又减少了7.3%。尽管由于多数杂志都通过提价减轻了销售额 的下滑程度,但业内人士担心在当前通货紧缩的背景下提价将进一步导致杂志销售量的下降。事实上,最近日本已有很多老牌的知名杂志停刊。今年10月,日本大 型出版社小学馆宣布,创刊于1922年的《小学五年生》和《小学六年生》将停刊。其中,以小学五年级学生为对象的《小学五年生》曾在1973年创下每月 63万本的销量,但最近只剩下6至7万本。原因主要是小学生的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像当年机器猫那样广受欢迎的动画形象如今也难得一见。

日本出版科学研究所的佐佐木利春主任研究员在接受《朝日新闻》采访时担忧地表示,当前的情况非常严峻,人们远离杂志的状况正在加速。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严圣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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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乃珊追忆一代名媛郑念女士上海生死劫

12月 25th, 2009 by admin

核心提示: 一位真正的贵族不在他生来就是个贵族,而在他直到去世仍保持着贵族的风采和尊严。她与周小燕十分神似,一样是瘦削挺拔,只是郑女士更显高挑。她是那样漂 亮,特别那双眼睛,虽历经风侵霜蚀,目光仍明亮敏锐,只是眼袋很沉幽,那是负载着往事悲情的遗痕吧!与张爱玲的避世和孤僻不同,郑念十分热烈地回应她的读 者,她四处演讲与读者沟通交流,广交中西朋友。她将著书所得的优厚稿酬设立“梅平基金会”,专门资助大陆留美学生

    “1980年9月20日,我告别了上海……大雨迷茫中,隐隐望得见远远耸立的外滩1号亚细亚大楼乃至楼内我办公室的窗口……我要与生我育我的祖国永别了,这是个粉碎性的断裂,上帝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祖国……”    ——摘自郑念《上海生死劫》


  

     郑念的作品《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 

外滩1号亚细亚大楼曾是郑念夫妇工作的地方

    《上海生死劫》(《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的作者郑念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她的作品只有一部,虽然此书的问世比内地文坛伤痕文学奠基人卢新华的《伤 痕》要迟,但因为作者是直接用英文写作,再加上她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直白不矫情的行文,故而更具真情和世界共性,甫问世即引起轰动。要说伤痕文学的经典,笔 者首推此书。    1988年9月,我与母亲潘佐君女士合译的《上海生死劫》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首版发行5万册,立时销售一空,更有个体书贩必要硬搭几本过期期刊与此书 一起出售。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此书没有再版。当时还有另一中文版本,或者因为同样的原因吧,此书后来也不见再版。

1996年,在香港,徐枫女士曾约请我写《上海生死劫》电影剧本,她已买下此书改编权,并将亲任女主角,以告别自己水银灯下的生涯。笔者交出初稿,但总也不见电影开机。

  籍贯不是上海的“上海名媛”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一直以来,中国人的“根”的界定,是以其籍贯为依据的,然近百年来随着交通资讯的开拓和个人居住选择权的开放,我们更以文化认知及人文价值的归宿来认定我们的“根”,所谓“上海人”就是一个最典型的实例。

郑念女士,原名姚念媛,原籍湖北,1915年出生于北京,父亲为留日海归,在北洋政府任高官。郑念先后在天津中西女中和燕京大学受教育,后赴伦敦留学获硕 士学位。丈夫郑康祺原籍济南,为留英博士,双双学成回国后,丈夫出任民国时期驻澳大利亚外交官。上海一解放,郑康祺博士就受聘任市政府外交顾问,不久出任 英资壳牌石油公司(即亚细亚石油公司,此为唯一与红色中国保留贸易关系的西方公司)上海办事处总经理。1957年郑康祺博士去世,英方以甘词厚币恳请郑念 担任总经理助理直至1966年壳牌结束在中国的业务。“郑念”这个笔名就是为纪念1957年去世的亡夫而起。

从1949年4月起直至1980年9月,郑念一家一直生活在上海,虽然她一口京片子,从不讲上海话,但她的所有亲友,喜爱她的读者包括她本人,都认定她就 是一个上海人。直至去美国后,她几乎所有的衣服,都是量了尺寸寄回上海请她相熟的上海裁缝做,再托人从上海带去。1980年她离开上海前夕,婉拒了上海博 物馆收购她收藏的极其珍贵的文物的要求,而是按她“文革”前已立下的遗嘱,将文物无偿捐献给上海博物馆。她的青春、她的事业、她满腔的中华热血、她对未来 的殷切期望都无私地献给她生活了37年的这座城市。她为书起名《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是因为她早已认定自己的生命已与上海结成一段血缘共同体。1980年她的痛别上海,令她心中从此裂开一个很深的创口,永不会封口。她 已预知不会再回来了,当时是因为特定的历史条件,后来是因为年事已高,经不起长途飞行的折腾。

以郑念女士的家世、经历和教育,笔者幡然悟到,她才是真正的一代上海名媛。眼下在各种标榜为上层女子时尚杂志中介绍的所谓新名媛,无非是美女加有钱丈夫或父亲及名牌堆身,充斥着暴发户的奢华,看在眼里很为那曾经掠过时间回廊并投下高贵倩影的名媛叫屈。

名媛就是女中贵族,她们的崛起和出现,为中国女界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文明和生活风格。贵族的“贵”,不在锦衣玉食、奴仆成群、前呼后拥,而在不用其一贯遵循 的人文价值原则作交易,竭力维护自己在平民中的表率风范。犹如《桂河大桥》中那位英国军官,虽然沦为俘虏、虽然已衣衫褴褛,但面对敌战国军方的淫威所表现 出的傲气和贵气,令人肃然!好像是福楼拜说过:一位真正的贵族不在他生来就是个贵族,而在他直到去世仍保持着贵族的风采和尊严。

郑念,就是这样一位名媛。

郑念与张爱玲

写到这里,忽然忆起另外一位家世显赫同样以母语以外的英文写作、同样早年离开上海在美国孤独终老的名媛——张爱玲。她们相差5岁。

张爱玲祖籍也不是上海,但她对上海的爱和思恋之情,我们从她后来去美国后写的或改写的几部小说中,仍强烈地感受到。与郑念一样,她的旗袍,也是托好友宋淇 夫妇从香港找上海裁缝做的。两位名媛都十分西化,高傲执著,重视私人空间,但总觉得张爱玲的世界,还未走出白流苏那个连钟摆都比外面慢一个时辰的幽黯的老 公馆。尽管一样喝红茶、讲流利英文、对色彩搭配都有敏锐独到的见解,但郑念比张爱玲要大气得多。张爱玲是一位末路名媛,郑念则是少数勇于走出悠闲沙龙、置 身于大时代舞台聚光灯下翩然起舞的一代新名媛!

张爱玲最终与胡兰成诀别,最关键的是因为他的不忠,此外什么国土沦丧、民族气节,她都不予关心。去美国大半辈子,嫁了个美国丈夫,但张爱玲却似从来没融入 其主流社会,按说以她的英文程度应该完全不成问题的。而郑念虽然去美时已六十有五,但她很快使自己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诸如高速公路上的驾驶、超市购 物及银行自动提存款机……当然,她不否认“……当落日渐渐西沉,一种惆怅有失及阵阵乡愁会袭上心头”,但她仍“次日清晨准时起床,乐观又精力充沛地迎接上 帝赐给我的新一天”。虽然身在异邦,她也从不将自己与中国隔绝,“我还是关注着中国的一切,来自中国的种种消息令我十分鼓舞,中国实行新经济政策后的空前 繁荣,我感到欣慰”(《上海生死劫》跋)……

对热爱自己的读者,哪怕“张迷”,张爱玲的反应也是十分冷淡的。与张爱玲的避世和孤僻不同,郑念十分热烈地回应她的读者,她四处演讲与读者沟通交流,广交 中西朋友。她将著书所得的优厚稿酬设立“梅平基金会”,专门资助大陆留美学生。离开故国后,她们两人都无比思念上海,却又从此再也没回过上海,哪怕已人到 香港了。或者这就是“近乡情怯”吧!张爱玲在中国文坛上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而郑念行文中别具国际视野的对上海城市精神的剖析,在今天众多写上海的作家 中,是罕见的。

与张爱玲的孤凄晚景相比,郑念的晚年要优渥充实得多。她在华盛顿高尚住宅区购有二房二厅四个浴室的180平方米公寓,布置得十分有品位,满屋是书。但她与 张爱玲都逃脱不了异乡终老的无奈孤独和落寞!数月前,她在浴缸里摔倒起不来,因一人独住,无人知晓。好在次日上午,她约好的一个朋友来访,按铃无人答应, 特地叫来大厦管理员打开房门,郑念才被及时送入医院,但已元气大伤,医生告知她的寿命最多只有一年——这大约就是美国文化吧!她听了平静地回答:“我已经 活够了,我要准备回家了!”

“文革”中郑念身陷囹圄,长时双手被反铐在背后以至勒得血肉模糊,令她每一次如厕后欲拉上裤侧的拉链都痛如刀割,她宁愿忍受这钻心的疼痛也不愿敞开裤链以 至有可能闪露出里面的内裤……在牢狱中受尽非人的折磨,有人好心劝她放声嚎哭来引起恶势力发善心,她坚决不从:“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才可以发出那种嚎哭的 声音,这实在太不文明了……”

   核心提示: 一位真正的贵族不在他生来就是个贵族,而在他直到去世仍保持着贵族的风采和尊严。她与周小燕十分神似,一样是瘦削挺拔,只是郑女士更显高挑。她是那样漂 亮,特别那双眼睛,虽历经风侵霜蚀,目光仍明亮敏锐,只是眼袋很沉幽,那是负载着往事悲情的遗痕吧!与张爱玲的避世和孤僻不同,郑念十分热烈地回应她的读 者,她四处演讲与读者沟通交流,广交中西朋友。她将著书所得的优厚稿酬设立“梅平基金会”,专门资助大陆留美学生

 

    梅平之死



     郑念与女儿梅平

 

    老友Y君,与郑念的独生女儿梅平青梅竹马,后终因其太高的门户,在“文革”前就理性地割舍了这段情愫。翩翩美少年现在也已七十来岁了。曾问过Y君有否后悔当年太理智斩断此情?Y君沉吟了半天,缓缓说:“如果那时我还是和她在一起,至少,我一定不会让梅平死!”    Y君记得最后一次见到梅平,是在上影厂门房里,虽然母亲被关押家产查抄,但毕竟青春总会给人希望。那时梅平手里拿着一杯水灵灵的嫣红的草莓,边吃边与人聊 天,神情还可以。看这样子不像数日后会从体委大楼跳楼自杀,因此Y君从来不相信梅平是自杀的定案。她告诉Y君,家里钱财全部抄光(当时她仍是电影学校学 生,没有收入),但她知道在香港汇丰银行还有户头,问Y君如何可以与银行联系,汇点钱来。这个生于海外,在暖房长大的漂亮女孩子就是这样不设防,Y君立时 制止她:“你铜钿没有我帮你,但一定不可以擅自与香港联系……”梅平有无听他劝告不轻率妄动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即使没有妄动,也注定她是逃不脱这场厄运 的!

上海电视台翻译周灵女士告诉过我,“文革”打砸抢高峰时,郑梅平在朋友都本珍陪同下曾擅自来敲周灵家门。其实她们素不相识,只是看到周灵家门口贴的大字报 ——周灵是在俄罗斯基辅出生,父亲是民国时代驻苏大使,母亲曾任前国家主席刘少奇俄语教师。“文革”中母亲被关押,天真的梅平因此认定,“同是天涯沦落 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找上门来:“我一个人实在太害怕了,我们两人住在一起作伴好吗?”

周灵毕竟成熟多了,虽然“同是天涯沦落人”,只好硬着心肠回绝了她。由此可见,梅平当时是多么无助!事后周灵多次自责,如果当时将郑梅平“收留”下来,大家互相有个伴,或者梅平就可以逃过一劫吧?谁知道呢?在那人妖颠倒的时段,任何推测忖度都无济于事!

澳大利亚出生的梅平自小英文流利,在少年宫就开始接待外宾,还是市女子划艇队队长,弹得一手好钢琴,还被选拔进上海电影学校表演系。当她青春的身躯从市体 委大楼坠下,孤凄无助犹如一片落叶,迎着对面人民公园绿丛中一抹残阳,拥抱的是她从小就走熟的人来人往的南京路。她在高空中下坠时,会不会痛呼一声“妈妈 ”?

汇聚浦江

1989年,笔者在华盛顿首次与郑念女士零距离接触。那时她应已七十好几了,开着一辆白色的日本车,穿着一身藕色胸前有飘带的真丝衬衫和灰色丝质长裤,黑 平跟尖头皮鞋,一头银发,很上海,与周小燕十分神似,一样是瘦削挺拔,只是郑女士更显高挑。她是那样漂亮,特别那双眼睛,虽历经风侵霜蚀,目光仍明亮敏 锐,只是眼袋很沉幽,那是负载着往事悲情的遗痕吧!

她请我在一家讲究的中餐馆吃饭。有趣的是,她带我走的是后门,从厨房穿进去,在一僻静的角落里,有张似是她专用的台子。她诙谐地说:“中国人就是会走后 门,但美国的后门只是通厨房。”后来我才明白,这家中餐厅在当地颇出名,且客人多为华人,从前门进来怕太注目吧。当我惴惴不安向她道歉未经她同意就与母亲 合作将她书译成中文并在内地出版时,她爽朗地笑起来:“这不是很好吗,让内地人也能读到我的书,我要谢谢你和你的母亲。”她在餐桌边翻看起来,马上很认真 地说:“这本书就是要上海人译,比台湾人好。”我得到鼓励,老实不客气地说:“只有我们才翻得出‘一打三反’,‘深挖洞,广积粮’这些富‘文革’时代特色 的名词……”她深表同意。

她十分健谈,讲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常利用她在各地演讲的机会,撺弄她讲一些不利于中国的言语。比如,一次,有人递纸条问她:“如果你有机会见到邓小平,但只允许你与他提一个忠告,以你的亲历,你会说什么?”

说到这里,郑念如小女孩样眨眨眼睛调皮地反问我:“你猜我怎么回答他?”不等我回答,她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我对他说,我会给邓小平一个忠告,那就是:No more smoking!(不要再吸烟了!)”

她告诉我,上海亲人已将梅平的骨灰带出来了,她要携她去夏威夷海葬。她微笑着说:“是因为太平洋通中国,海水会将她带回上海。”说到这里,她有点哽咽,她 又说,她已在遗嘱中交待,自己身后骨灰同样撒入太平洋。 现今,母女终可在黄浦江汇合了。上海张开温暖的怀抱等着远行女儿的还乡。

选稿:芦村  来源:解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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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曾培评论文集研讨会举行

12月 22nd, 2009 by admin

江曾培评论文集《话说官场》近日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作品研讨会昨天在上海文艺会堂举行,本市评论界、出版界有关人士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话说官场》是江曾培对于官场各种现象进行评论的杂文合集。书中既有对时下官场腐败弊端的揭露,亦不乏对秉公无私者的热烈颂扬,不仅为读者描绘 出一幅幅官场众生相,更以辛辣之笔一针见血地戳中要害。与会者认为,江曾培先生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社会现实,以生活中的时事作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缕析透 彻。江曾培行文老辣,常借精彩的比喻和典故给那些不配为官者以当头棒喝,既重视结构的步步为营,也讲求文采和气韵,可谓一部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在温 情软语中显现出铿锵本色。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姜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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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与温情——读《迟子健散文》

12月 22nd, 2009 by admin

    虽然大量的小说如《额尔古纳河右岸》、《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越过云层的晴朗》、《北极村童话》等作品,给迟子建带来了诸多美誉,但是,当我读完《迟子 建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那种温馨、恬静,还有里尔克式的“还乡”,都放射出穿透时空的光辉,带着精神的圣洁照亮了我的心田。迟子建的散文毫不 逊色于她的小说,它同样让我们感受到立体、丰厚、富有生命实感的审美品格。

无论小说还是散文,迟子建的创作都执著于一个主题——诗意和温情。作家一次次带着初生牛犊的勇气,用她那只充满灵性的笔拨开阴霾,在生活的边界 和存在的缝隙中,捕捉着温情而诗意的光亮。她的散文很大一部分是对童年生活的追忆和对人间亲情的眷恋。《灯祭》、《我的世界下雪了》、《伐木小调》、《两 个人的电影》、《龙眼与伞》、《年画和蟋蟀》等作品,推开了我们那扇早已被世俗尘封的记忆之门,让我们在山间林谷的茅屋中聆听夜晚的溪水潺潺,在月光如水 的倒影中品味清幽的夜色,在暮色的余晖中感受亲情的温暖。这些曾经离我们近在咫尺的温馨,如今却如童话般遥不可及。迟子建正是在这些大自然无处不在的生命 灵性中构建着人生的意义,追寻灵魂的安顿、精神的寓所和情感的寄托。

迟子建的文字并不总是徘徊在记忆的长廊中,对于现实她也始终未曾忘怀。那些叙述游览各地见闻的游记,不仅让我们领略到了自然风光、民情风俗,而 且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道出了生命的箴言。她对形而上的构建,并不是故弄玄虚地刻意去增添厚重,也不是自我才情的浅薄卖弄。这使她的散文明显有别于小资做 派,大气豁达,在柔肠中透出坚硬的质感。她以文学的方式将个人的经验融化到大千世界之中,超越了冰冷的道德判断,让我们在光明和温暖中获得了对自然、对人 生、对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迟子建散文最打动人心的是那种面对命运不屈的顽强,她带着一种温暖的鼓舞人心的力量,在光明与黑暗的无间之隙寻找灵魂的安居之所。在一只向着高 处的佛龛不断攀登又不断失败的虫子的身上,作家感受到了“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在故乡失眠的长夜中,大自然抚慰了她失去爱人 的痛苦,“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 灭在光明中。”在与母亲旅游的途中,她体会到“其实风雨也是上苍赐予我们的甘霖,它可以升华苦难、化解悲伤,教人以慈悲心对待尘世的荣辱。人生哪有一路的 晴朗?波折起伏,最能修习心性;动荡颠簸,才会大彻大悟。”的确,生活总是以残缺的形式表现出与理想状态的距离。正是从这些不尽如人意的乖违中,作家以温 情的笔触,让我们在晦暗之中读出了对人性的悲悯和对神性的渴望,以及那种永远以不屈的勇气构筑起的希望和信念。

我想,迟子建笔下的温情和诗意,并不意味着温情主义的浅薄和局限,它恰恰表现了作家的责任感和写作伦理。在我们这个时代,温情和关爱这些闪烁着 诗意光芒的东西,比批判和针砭更能够给予人们挣脱阴郁的希望。苏童说,迟子建关注人性温暖的主题如此强大,直至成为一种叙述的信仰。我认为,正是在人性温 暖的理想支撑下,迟子建让我们看到了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精神的光辉。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梁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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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笔会代表团访问上海

12月 19th, 2009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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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们合影留念

  应中国作家协会邀请,以日本笔会常务理事、国际委员会委员长、小说家铃木正昭(SUZUKI MASAAKI,笔名:西木正明)为团长的日本笔会代表团一行6人,在访问北京和内蒙古后,于11月14日16日访问了上海。

    代表团团员为:岩崎雅典(IWASAKI MASANORI,日本笔会环境委员会委员,纪录片编导;茅野裕城子(CHINO YUKIKO,女,日本笔会国际委员会委员,小说家;斋藤纯(SAITO JUN,日本笔会国际委员会委员,小说家;宍仓志穗(SHISHIKURA SHIHO,笔名:谷村志穗),女,小说家;宫川庆子(MIYAKAWA KEIKO),女,日本笔会事务局干部。

    中日两国笔会的关系非常友好,双方曾多次组派作家代表团互访。中国作协以中国笔会中心的名义派遣以韩少功同志为团长的中国作家代表团一行6人于去年访问了日本。访问期间,代表团受到日本笔会会长阿刀田高、前任会长井上厦等的热情接待,分别与日本的作家、翻译家等进行了较深入的文学交流。

11月15日下午,上海作协副主席、文艺理论家王纪人教授,小说家王小鹰、孙甘露、苏德,上海外国语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日本文学研究会会长谭晶华教授等与来访的日本作家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作家们一一介绍了自己的创作情况,然后围绕“环境与文学”的主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

    此次来访的几位日本作家的创作题材涉猎广泛,包括环境、人和自然、战争、爱情、生活等诸多方面。

    团长铃木正昭先生和岩崎雅典先生是早稻田大学探险队的朋友,他们曾多次到阿拉斯加、白令海峡、爱斯基摩人居住的地方和撒哈拉沙漠探险,非常关注由环境破坏而造成的贫困问题;他们也为在阿拉斯加和西伯利亚猎熊盗取的熊胆大部分流入到日本表示非常惭愧。

王纪人教授检讨了中国以往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忽略了环境保护的做法,同时向客人们介绍了中国目前注重绿色GDP的发展情况,介绍了崇明岛的生态工程,介绍了中国一些关注环境的文学作品;王小鹰表示,人类对经济的过分追求破坏了环境,由此觉得文学的责任很大,只有通过全球人类的共同努力,人类和地球、环境会越来越和谐。

    (上海作协  陈贤迪 文字/摄影)

来源:上海作协  作者:陈贤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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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中国文学缺少反讽式的尖锐喜剧

12月 19th, 2009 by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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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宴者》,严歌苓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一版,20.00元裹挟着卷着落叶狂舞的冷风步入紫玉山庄,一时有些季节错位的感觉。身着淡花粉裙的严歌苓正在拍照,足上一双淡粉的高筒皮靴让她更显得妩媚婀娜。

 

她还是那么迷人。她的好友毫不客气地说写作使更多“褶子”爬上严歌苓的脸时,严歌苓开 心地哈哈大笑。这几年,不可扼制的创作欲望使她处于井喷的状态,一部又一部叫好叫座的作品,使她有点应不接暇,以至于没有时间翻译自己用英文创作的The  Banquet Bug(中文译作《赴宴者》)。因为翻译不能令人刺激,不能达到“High”的状态。

在这部小说中,严歌苓通过一个荒诞的故事,讲述了冒充媒体记者的“宴会虫”骗吃骗喝的怪诞生活,并透过他们的视线,反观充斥人性堕 落与腐化的欲望盛宴;在她黑色幽默的映衬下,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食色性也、人欲横流”的夹缝气息。所以,她接受记者采访,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了,多有 得罪”。

读书报:您写作《赴宴者》初衷是什么?

  严歌苓:有一次和陈冲为《扶桑》选角色,她在《焦点访谈》看到一个节目,说很好看,像喜剧电影。我 当时没来得及看,回去看了带子,觉得是很好的故事,它的横断面特别能说明中国的现状,我想把它写成小说。我的美国梦的最后一部分,就是用英文写作,这部小 说很适合用英文写作。这部作品2006年在美国出版,2007年在英国出版,中文版在台湾出版过,现在已经被华纳买了版权,可见中国文学缺少反讽式的尖锐 喜剧。

 读书报:您觉得什么样的小说适合用英文写作?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严歌苓:其实我第一部用英文写的小说是《第九个寡妇》,用英文写史诗性的作品,感觉有点自不量力,选择用英文写《赴宴者》,是因为人物比较单纯、集中。我写它有玩的心理,想写着玩,在玩的过程中写出来,成不成没关系。

读书报:听说您为了写《赴宴者》真的去体验了?但是也有声音说,写的不尽真实。

  严歌苓:我做了两次“宴会虫”进行体验。它是一本英文小说,像果戈理的《钦差大臣》,得允许夸张。我这里很多内容是经过夸张的,不能在字面上理解,要进入喜剧情景。

读书报:既是从《焦点访谈》受到的启发,这部作品有原型么?

  严歌苓:有。这个故事40%是真实的。小说的人物原型在接受采访时说,在一个大型会议上,像他这样的“宴会虫”有三四十个,他的眼睛能认出同类。我觉得他的话有喜剧色彩。

 读书报:那么他是在什么地方打动了您?您对书中主角董丹,是一种怎么样的心理?

  严歌苓:最打动我的是爱情。对于董丹我很同情,他身上有着小人物的卑微,但毕竟他爱他的妻子,如果不是为了硬要把妻子塞进宴会,他也许会太太平平地吃下去,现在很多人有钱了,就对妻子很淡漠,而董丹最耿耿于怀的,就是想让妻子也享受到宴会。

 读书报:英文写作和中文写作,有什么不同的感受?

  严歌苓:用英文写作不像用中文写那么容易。中文写一遍就可以了,英文得反复地决定哪个句子最好。前 一天写完,第二天一早再从头到尾地改,四五次才能决定哪个更好。英文不是我的母语,我不是很自信。其实用中文写作也不自信。我不是自信的作家。英文写作更 苦,每个神经都绷得很紧,很刺激。总之用英文写作还是愉悦的经验。

 读书报:您的创作应该说很顺利,为什么还会“不自信”?

  严歌苓:其实我的写作还是很幸运的,从第一次写作,就没有退过稿子。写完《小姨多鹤》,我觉得拿不 出手,用铅笔写完后,让打字员录好存在电脑里,7个月的时间没动,希望能改头换面。最终拿出来是因为出版社在催。我总在想可能砸了。在台湾我得了9个文学 奖,每次寄出作品我就想我死了……我做任何事都不自信,做饭也是,做出来总不停地道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自信。我不是畅销书作家,只是尽力去写,希望写 完了以后不愧对自己,不愧对文学。

读书报:您很少写散文、随笔。

  严歌苓:我希望通过小说表达藏着的东西,我喜欢躲在众多人物后面说我想说的东西,这样写起来更痛快,不会考虑被谁攻击,而一写随笔就忍不住撒谎。

 读书报:当时没考虑自己改写么?为什么交给别人翻译?

  严歌苓:拿出两三个月的时间翻译自己的作品是乏味的事情,未知是创作最刺激的状态。翻译就是个技术 活,不会让我high,没有刺激,而我手里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作为原作者,我没有一行行地去对比,但我还是发现了语法错误,而且还不少。英文作品翻译成中 文,通常篇幅会变短,我想不通这本十来万字的小说,为何翻成中文后反而长了。

  读书报:接下来会写什么作品?

  严歌苓:要写一部跨度很大,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需要到艰苦的地方去体验生活,还有很多开了头的作品要写下去。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舒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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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期 中篇小说 山 洞/张惠雯

12月 8th, 2009 by admin

第一章

1 走进山洞的四个人

一开始,人并不居住在土地之上。人没有自己的屋舍,栖居在山洞里。后来,人们在平缓的地方搭建屋舍,生活在“屋檐”之下,某种程度上,这是对最初的遮蔽处——山洞的模仿。而当灾难降临,当人建于平原之上、城市之中、围墙之内的居所被摧毁,又有人想到了山洞,希望像其他动物那样藏匿于深深的洞穴中,躲避危险和动荡。于是,有四个人来到一个山洞。
洞口略为倾斜地朝上敞开,像一面小窗,阳光饱含尘埃,从那里射进洞中。他们向洞中走,光线逐渐晦暗。到了某个地方,有人建议大家停下来,他说在这一处,稍稍有一点残余的亮光,可让他们约略看见对方和周围潮湿的岩石。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山洞,内部宽敞,有光线,而且岩壁光滑,没有太多杂生的蕨类植物,从某处幽深的地方传来滴水的声音。
他们一致同意这是个好遮蔽处,然后摊开各自携带的毡毯,坐在上面。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是谁,从哪里来,准备来这里躲避多久。但从他们的谈话里,我们知道灾难发生了,蘑菇云在不同国度的天空中升起,这四个人因为躲避核战争而走进了荒凉之处的洞穴。他们匆忙中只带了一包植物的种子,一筐干硬的面包,一个盛水的罐子,还有几张破旧的毡毯。
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而且看不清他们隐没在昏暗光线中的脸,只能由说话的声音来区分他们。一个人声音沙哑,我们叫他“沙”;一个人说话如此低沉,充满沉重的倦意,仿佛天空中的光线被乌云遮盖起来了,我们叫他“乌云”吧;有一个人,他似乎年纪较小,话语声响亮清脆,我们给他的名字是“铃”;而最后一个人,他说话时羞怯柔软,就像容易飘散的气息,我们叫他“微风”。现在,当一切都有了用以区别的名字,这个遥远地方的景象才在我们脑海里稍微清晰地浮现出来。
四个人显然非常劳累,他们坐在毡毯上,发出沉重的喘息声,我们还听见更深处传来的水滴敲击岩石的声音。他们休息了很久,什么话也没有说,不难想像他们走过一条多远的路才找到这个山洞。
终于,水滴的声音使他们意识到干渴,于是沙和微风一起拿着水罐去找水,他们摸索着走进更黑暗无光的深处。当水滴在石壁上的声音变成水滴入罐中的声音,铃和乌云几乎同时说:“他们找到水了。”在光线微弱的昏暗之中,水落入瓮中的声音使时间也成了一种反复、一个循环!因此,当沙和微风回来的时候,他们发现另外两个昏昏入睡了。他们唤醒铃和乌云喝水,水的滋润使每个人昏沉的意识都稍有醒转。
铃对微风说:“我几乎看不见你递过来的水罐在哪里,我是摸到它的。”
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本停留在洞里的一点光线逐渐退缩,直至消失,每个人的影子彻底地融进周围的漆黑中。
微风说:“难道太阳被什么遮住了吗?”
没有人回答他。
他们靠声音辨别各自所在的位置,在黑暗中默默地传递水罐。当眼睛完全地适应了黑暗以后,他们才又开始交谈。
乌云说:“不能否定一种可能性,就是原子弹已经在咱们家的上空开花了,烟尘遮住了太阳。”
微风的声音更加颤抖了,他说:“如果这是真的……我的那些牲口……”
“你们猜真的会那样吗,在爆炸的高温中心,人和一切东西一瞬间都蒸发了,在某些残留的固体上印上一个闪亮的影子?”铃问道。
“那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烟尘会随着风四处蔓延,射线将穿透一切,不管是石头还是血肉之躯。想想看吧,射线正钻进我们的细胞里,改变着它的结构和功能。我明天会不会长出第三只手臂来?”乌云说。
只有沙没有说话,其他人都沉默了,好像在等着他开口。
过了很久,他才哑着嗓子说:“咱们为什么来到这里呢?不要再提那些让人恐惧和忧虑的事儿啦。这里很安静,让我们先吃点儿东西吧,我相信只是太阳落下去了,天黑了。来吧,我们吃点儿东西,面包筐放在哪里了?”
其他人暂时接受了他的意见,他们也确实感到饥饿。他们开始寻找筐子,在漆黑中向前伸手摸索,有人不小心碰倒了水罐,有人抓到了对方的脸和头发,他们低声抱怨着,显然还不习惯这个新环境。
突然,一根细线一样的白色光线出现在头顶斜上方的石壁上。他们首先模糊地看到彼此凝固一般的影子,然后,看到了模糊的脸和身体轮廓。
“又有光了。”铃兴奋地喊道。
“是的,是的。”其他人也附和他。
“看一看,面包筐在哪里。”有人说。
每个人都借助着新照进来的微弱光亮,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寻找。终于,乌云不经意地发现面包筐就在铃的身后。他把这个发现大声地说出来,每个人都笑了。
乌云叹了口气,说:“当我们找东西的时候,通常只会往前面看。”
沙接道:“有价值的东西散落身后,而我们只顾着朝前跑。”
没有人再说什么,大家在沉默中分享了山洞里的第一餐。

2 山洞里的第一个夜晚

他们用力撕掉一块干硬的面包,将剩余部分传到相邻的人手里。在静寂昏黑的山洞里,咀嚼的声音特别响亮。微弱的、青白色的光线正往下移动,照在他们灰扑扑的头发上。
“这光线的颜色和阳光不一样,”热爱观察和交谈的铃说,出神地看着照在对面微风头发上的光,“这不是阳光。”他断定说。
其他咀嚼的声音也陆续停下。
微风说:“它是白色的,惨白色的。”
“这根本不是阳光,怎么回事?而且越来越亮。”铃警觉地说。
乌云缓慢地说:“单凭看,我什么也不能确定,但这种光可能和爆炸有关。”
“你们怎么知道这不是月光呢?”沙继续啃着面包,“月光不也是这个颜色吗?太阳落下去了,月亮升起来了,这不是很自然的事儿吗?”
乌云反驳他说:“可现在,谁还敢说什么‘自然’呢?战争能把一切都毁了,我甚至忘记了月亮这回事儿。你怎么确定,月亮不会被烟尘遮住呢?”
铃和微风对乌云的话表示赞同。显然,沙一个人嚼食物的声音令他们不太愉快。这时,沙站了起来,他说:“谁也说服不了你们,咱们往洞口走走,让眼睛说话吧。”
于是,他们沿着微光往洞口的方向走去,走得很慢,因为除了沙,其他几个人都有点儿迟疑不决。走出洞口,他们看见空中挂着一轮月亮,几朵巨大的黑云正在追赶着它。有时候,它被吞没了,但总是不断挣脱出来,涌出白色的、梦一般的光亮。
微风轻声说:“真的是月光。”
他们凝望着月亮,目光追随它在天空中奔跑,在心底诅咒纠缠它的、大块的黑云。
乌云突然说:“战争就像是争夺月亮的荒谬游戏。”
沙笑了一声,说:“但谁也夺不走月亮。”
他们站在月光照临的万籁俱寂中。突然,仿佛沉闷的雷声在远处滚动,他们感到脚下的山岩、周遭的树林、草丛都猛烈地震动起来。震动强烈而深沉,仿佛从大地的心脏处传来。
他们焦虑地看看彼此,可谁脸上也没有答案。“躲起来!”沙喊了一声,于是他们匆匆躲进了洞口的大石头后面。震动越来越强烈,伴随着轰然的巨响,在远处的山谷里,他们看见尘埃像云雾一样升腾。
“爆炸!”铃叫出来,而沙紧紧握了一下他的手,抚慰他的惊慌。
尘埃往他们所在的方向移动,渐渐遮没了山下那道峡谷。
微风第一个看清了尘埃中的移动之物,他激动地从石头后面跳出来,连声喊着:“马,是马群,看呀,是马群!”
现在,他们都看清楚了,上百匹马正从峡谷中疾驰而过。这是野马群,是真正的骏马,没有人曾驯服过它们,它们英挺的脖子没有受过缰绳的牵制。它们正在大规模地迁徙。微风的眼里闪动着泪光,他对同伴们说:“是马群,它们也要迁徙、逃到别的地方。它们也懂得灾难来了。”
他们被马群卷起的烟尘和雷声惊呆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马群消失在远处。震动仍在继续,但越来越微弱,仿佛水波向大地的边缘处退去、消散。一切重又归于沉寂,月光重又照亮长长的峡谷,他们才开始惊叹马群的神奇壮丽。随后,他们在山洞口坐了一会儿,直到月亮升至中天,才又钻进黑暗的洞中。
他们回到铺着毡毯的地方,在各自的毯子上躺下来。由于第一次睡在陌生、潮湿的洞穴中,谁也不能马上入睡。除了沙这个因年长而有些漠然的人,其他人都调动起灵敏的各种感觉,捕捉每一个细微的声音、光线的游移、温度的变化。恐惧感使他们忍不住把一切动静都和灾难联系起来。他们窃窃私语,交换着猜测、忧虑和异常活跃的想像。他们甚至讲到,自己可能会在睡梦中,和山石、树木一起化为蒸汽。
最后,沙忍不住打断了他们。他说:“要是你还这么害怕的话,这山洞根本保护不了你。与其躲在这里被恐惧折磨死,不如直接到外面去等待死亡或是别的什么可能。”
因此,另外三个人不再私语了。他们安静地躺着,瞪视着头顶莫测的黑暗。恐惧仍然在他们的心中嘈杂不安,但他们再也没有说什么。死亡一般的沉寂中传来单调、迟缓的滴水声,微风和铃不约而同地开始计算水滴落的次数,而乌云则想像这是死神的计时器,想像它停顿的一刻。
这是他们在山洞里度过的第一个夜晚。

3 谈论之一:铃和微风所讲的故事

渐渐地,他们都接受了沙的教导,相信既然来到这里躲避灾祸,就不该时刻生活在恐惧中,他们最好相信这里即是真正的安全之地,是神的赐福和庇护之地,因此不应该捕风捉影地去想蠢事儿。
带着这样的信念,他们稍感平静地生活在山洞里,通过判断光线来确定白日和夜晚的来临,并能根据光线投影的高度准确预测月亮和太阳的高度。有时候,他们也走到洞口去,望一望外面的天空和峡谷,还有更远处隐约在光亮的云雾之中的平野大地。时间缓慢下来,乃至最终在他们的感觉中停了下来,而这感觉也几乎处于沉睡之中。在极为空虚的时候,他们开始回忆过去的生活,讲述自己所记起的、发生在故乡的一些奇闻轶事。
有一天,铃讲到在他们的故乡,对于黑胡子、黄胡子和白胡子三种神灵的崇拜,以及彼此间发生的争辩。
他说:“我听说,一开始黑胡子、黄胡子、白胡子的信徒们是和平相处的,他们信仰着各自的神,遵从极为近似的教导和戒律。他们混杂居住在同样的街区、同一栋房子里,和睦相处,并无纷争。直到有一天,一位思考极为活跃的信徒突然质问:‘如果我们允许白胡子的神存在,如果我们允许他住在天国,那我们的神居于何处呢?是居于他之前还是之后,天使们更听谁的话?可见,像国王一样,天国只能有一个神。’由于这种质问迷惑了大家,信徒之间开始诋毁对方的神根本就不是神。好像只有对方的神垮掉,自己的神才能占据那唯一的宝座。怨恨开始在不同派别之间滋长、积累。但这并没有导致直接的冲突,引起冲突的是后来发生的一件小事儿,它彻底改变了事情原来的样子。所以,到我们长大的时候,他们已经是死敌了。
“我母亲曾经告诉我,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崇拜黄胡子神的群众和崇拜白胡子神的群众碰巧撞在同一个时间集会。那时,混居在第三街区的双方信徒都很多,他们朝着各自预定的地点进发,相遇在一条街上。双方人数都很多,由于街道拥挤而出现了谁该为谁让道的问题。不知道谁最先把这个问题严重化,认为哪一帮教徒先过,就证明他们的神才是真正的神。由于这样的解释,两帮教徒互不相让,站在街上相持不下。最后,他们决定派各自的代表站在街心的讲坛上辩论,以辩论结果来决定谁应该让路。
“在辩论中,白胡子的代表打趣说:‘你们崇拜黄胡子的神,你们难道认为神的胡子被烧焦了吗?’”
乌云和微风笑得歪倒在毯子上,连沙也嘶哑着嗓子笑起来。他们都依稀记起了这场发生在小时候的、关于神的胡子颜色的著名辩论。
铃继续讲:“这句笑话把黄胡子的信徒惹恼了,他们从台下向台上扔鞋子、烂菜叶,还有顺手从地上捡起的瓜皮。白胡子信徒的主讲人被逼到了讲坛的一角,但没有人想到他是个恐高症病人。他一向讲话时只看着天空就是这个原因,因为他一往下看就眩晕,而信徒还以为这是他与神对话的姿态,是高尚的象征。话归正题,主讲人被下面扔上来的东西逼到讲坛的一角,一个鸡蛋又朝他飞过来,几乎砸到他的眼睛,他急忙低头,这一低头他突然看见了下面,看见黑压压的人群冲着他喊叫,而且他和他们之间相隔那么高的一段距离。他控制不住眩晕的感觉,一下子跌落下来。结果他没有摔死,砸死了两个下面的人。
“后来,白胡子神的信徒认定这是黄胡子神的信徒刻意加害他们患有恐高症的代言人,而黄胡子神的信徒认定讲演人是故意跳下来,砸死他们两个同教兄弟的,于是,两派大动干戈,展开了长达好几个星期的、断断续续的斗殴。他们不仅殴打对方,还纵火焚烧对方的房子和牲畜棚,混战中不断有人死去,使仇恨越积越深。最后,愚蠢的城市统治者竟然草率通过决议,按照教徒在每个街区的人数多少实行隔离分治。于是,在消息宣布的当晚,各区占多数的信徒开始驱赶屠杀少数派信徒住户,各方之间驱赶、追杀,情况混乱狂暴得像世界末日。而最悲惨的是人数较少的黑胡子信徒,他们在每个区都是少数,都遭到驱赶和屠杀,积怨也最深。这场暴乱持续了七天,竟然和上帝创造万物一样漫长,直到黄、白双方都意识到这样恶斗下去会两败俱伤。于是,双方又派代表谈和,并且联合起来对付黑胡子神的信徒。最终,白胡子神、黄胡子神的信徒们以多数人的投票权判决黑胡子神信徒的流放,所以,并未参与斗殴的黑胡子神一派反而遭受了驱逐的命运。
“被驱逐的黑胡子神信徒如此不满,以至于信徒们从此坚信‘枪炮就是力量’,于是,他们在荒山僻岭借了人家一块地方安顿下来以后,不但把借给他们地的人赶得远远的,还不断用战争骚扰周边民众。这就是那场无聊纷争的最终结果。”
铃说完,抱起水罐喝了一口水。
微风说:“那些黑胡子神的信徒,是该同情还是该痛恨呢?昔日的流放者,今日残暴的霸主。”
乌云说:“都是相信神的人,却不顾及教义,只重视胡子的颜色,因为这样的问题而相互屠杀,不是愚蠢吗?”
沙说:“如果因为争夺月亮而去打仗,也会因为胡子的颜色去杀人。”
那天夜里,微风说:“我也记得一个故事,讲给你们听听。”
大家正枯坐在黑暗中,听微风这样说都很高兴。于是,微风讲起一个关于噩梦的故事。
有一个村庄,栖居着寥寥几十户人家,他们并不亲昵但也没有敌意。有一天,一个贩卖人经过这个古老、荒凉的村庄,向人们兜售他从外面世界带来的货物。这里面有美丽的发卡,用以遮盖面容的轻纱,还有医治腹泻的药丸儿,他还带来了自动弹出的刀子,专门喷人眼睛、用以防身的烟雾器等等。他的防身工具卖得不好,因为村里人从来没有感到防身的必要。于是,这个无所不能的贩卖人催眠了他们,使他们做了一个同样的梦。
在这个梦里,每一个人都梦见他的邻居变得富有而强壮,并因此傲慢无理,总是无故挑衅,不仅欺辱他和他的家人,还抢占他的土地、偷盗他的家产。这个梦是如此漫长、逼真,每个醒来的人都相信梦中的事情曾真的发生过。他们迫不及待地去买贩子的武器(在没有别人在场的时候偷偷购买),把它藏在家里最隐秘的地方。
贩卖者走了,但噩梦却留了下来。整个村庄浸泡在恶意和猜疑的阴影之中,人们变得鬼鬼祟祟、不相信人。每家人都密切关注着所有的邻居,担心他变得更富有、强大,因为那个梦已使他们深信:邻居一有机会就会变成强盗。同时,每一家人又想自己变得强大,以免沦为被抢劫、被欺辱者。他们疯狂地抢占公用土地,把刻上自家姓名的破棍插在某块土地的边缘,他们还过分在意领地的边界划分,故意把不经意的越界看作是别有用心的挑衅和掠夺的前兆。争执、小冲突不断发生,在这个被噩梦折磨得歇斯底里的村庄里,每户人家都开始自制用以防卫的武器。为了应用这些破烂武器,他们不得不积蓄更多的敌意。
那些努力抵制噩梦侵袭的两三户人家沦为牺牲品,他们被抛出竞争,最终不得不屈服,寻求强大的保护者。后来,这成为一些弱小家庭的普遍命运。于是,村子里出现了一个新的保护者阶层,他们是那些财力人力都比较强大的家族。很快,他们为了争夺被保护者开始了新的竞争和对抗。终于有一天,无休无止的噩梦演变成真正的冲突。村子里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斗争,人们动用了所有残暴的手段争夺土地、伤害他们的邻居以及邻居的牲畜。两败俱伤以后,保护者们最终坐下来谈判,重新分配了土地和被保护群体。
但噩梦已成为这村庄的传统,成为敌意和每个家庭扩充力量的养料,它反过来决定了村里人在现实中的生活。每一个人都不能摆脱噩梦,不管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他不是强盗就将是被抢劫者。他必须一如既往地强大、制造防护工程、发明精密绝伦的武器,丝毫不敢懈怠。斗争和冲突仍不断发生,因为你不可能让被噩梦的恐惧纠缠的人们获得真正的平静。
而那些沦为附庸的小家庭呢,他们成为保护者手中的棋子,被不断侵扰、身不由己地重新分配。这会是公平的吗?这全看大家族的喜好!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小家庭中的某些人难免被怨气导向罪恶,他们成了偷偷摸摸的破坏者,不断给大家制造麻烦。有时候,某家的谷仓被纵火了,还有一回,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被偷袭而失去了一截手指。这种暗地里的破坏当然不能容忍,大家族进行了反扑,铲平恶劣分子在荒野上的据点,清洗他们的家庭。但万事都循环往复,这些斗争所产生的恶果反而成为下一场恶斗的理由,报复和反扑无穷尽地延续下去,好像谁都不再去想,这场演变得疯狂恶毒的斗争,它开始时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如今,所有的正派人都想消灭这群小家庭中的孽子,这些专搞破坏的恶魔。但谁知道呢?也许关于恶魔,也有太多被掩盖的真相、被扭曲的传闻。
可是那个噩梦呢,那个导致疑虑、恐惧和强盗逻辑的怪物呢?究竟是我们人类身上的什么罪恶特质,使得这怪物能生根发芽,侵占我们的理智、摧毁我们的怜悯?
微风有些激动地结束了他所讲的故事。
“恶斗不停地循环下去,没有根源的仇恨也越积越深。”乌云叹了一口气。
沙说:“仇恨的结果已成了仇恨的根源。”
过一会儿,铃去打水了。他抱着水罐,躬着身子向山洞的深处走去,他仍在回想那个故事,自言自语地说:“我们为何走到这绝境?”
这时外面传来一种低沉的轰鸣,连石壁也仿佛放出嗡嗡的回声。这不是大地的震动,而是天空的震动,这种响声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回响,起初,他们几乎都暗自把它和爆炸的想像联系起来,但没有人说出来。相反,乌云以笃定的语气说:“这是雷声。”
微风说:“要下雨了。”
沙说:“那样空气会新鲜一点儿。”他这样说,好像他们还生活在“外面”,坐在裸露的天空下,另外两个人忍不住轻轻笑了。
铃抱着水罐回来了。四个人又开始分食干硬的粮食和饮水。在他们吃饭的过程中,声音消失了,山洞里又恢复了静寂。

4 灰色的斑点

那种太阳落下、月亮升起、偶尔听见雷声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的干粮只剩下一小半了。有一天,他们从躺卧的那个昏暗地方向前挪动了一点儿,在那里,照进来的光线稍微充沛一些,还可以看见洞口——一团模糊的、摇晃不定的白光。
铃是个善于观看的人,他第一个说:“你们看,那团亮光中有一个灰色的斑点。”
其他人照他的指引也朝洞口仔细张望,果然在那里看见一点儿灰色的阴影。那个阴影凝止在那里,没有随洞口的白光而摇晃闪动。
“你们猜,那会是一个人吗?”多愁善感、富有想像力的微风说。
“不会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他会把洞口挡住一大部分。”乌云说。
“也许那是一个蹲着的人。”微风又说。
众人又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灰色的影子始终没有动。
“去看一看吧,会不会是一个受伤的人呢?”沙说。
于是,年轻的铃和微风去了。他们小心翼翼地朝洞口走去,尽量不让脚步发出响声。越靠近洞口,那个阴影的轮廓越清晰。那是一只动物,不是倒地的人!走得更近一些,他们看见眼前是一条蜷卧着的狗。这就像来自人类社会的一个温暖、亲切的信号,让他们异常兴奋。他们毫不犹豫地抚摸它,与它说话,并且问它一些让它茫然的问题。这条狗起初在洞口睡着了,现在它半睁着眼睛温驯地看着他们,等他们安静下来。
“我猜想它走了很远的路。”微风压低声音说。
“我看也是,你看它身上都是尘土,而且,它非常疲倦。”铃关切地说。
“没有想到在这里能看见狗,我很喜欢狗,我们应该把它留下来。”微风说。
“这要看它的意愿。”铃仍然轻轻抚摸着睡眠中的狗。
然后,他们两个回到山洞里,把这个消息告诉沙和乌云。他们两个也兴奋地走到洞口去看那只狗,并且带着水和面包。他们全都坐在一段距离之外观看那只休息着的狗,直到它走过来在他们脚边蹲下。
“我的朋友,”沙说,“我们只能给你这么一点儿水和吃的,你一定也看到了,我们也在逃难中。”
狗又看了他们一会儿,突然站起来,好像恢复了精神,向这几个人摇了摇尾巴,然后接受了他们的馈赠。狗儿吃饱了以后,自己跑开了。他们看着它顺着山径快活地跑,并且钻进路边的草丛中撒了一泡尿。狗儿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
“看看它,它好像不知道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儿,它也不在乎。”铃说。
“但它只身跑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它不知道会去哪里。”微风忧郁地说。
而沙说:“可它碰巧在我们所在的山洞口休息,这才是奇迹。”
他们又回到原来所在的地方,一束柔和的光投射在身后的石壁上,岩石上渗出的泉水发出缓慢而有韵律的“嘀嗒”声。山洞里的空气相当温暖,而气氛刚好寂静,这样的时候,适合听一个故事。

5 谈论之二  猫和它的座架:沙所讲的故事

沙清了清喉咙,他说:“看到那只狗,使我想起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在我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我祖母曾将这故事讲给我听。后来,我把它淡忘了,但当我在这世上走了更长的路以后,我又清楚地把它回忆起来。这是猫和它的座架的故事。
“有一只公猫,聪明矫健,各方面都丝毫不逊于一个人。有一天,他偶尔拆开了一个装满精密器械的盒子,从此成为一只狂热地追求机巧的猫。
“当别的猫睡觉时,他在钻研有关机巧的知识,当别的猫玩耍嬉闹的时候,他在重复做了一百遍的实验,当别的猫在抓老鼠的时候,他正在纠正装置上出现的漏误。其余时间,他陷入沉思冥想中,在极为饥饿的时候,才从别的猫那里讨来一点儿剩余的腐肉。
“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他终于设计了一个精密的捕鼠器。利用这个捕鼠器,猫儿们从此不需要亲自去捉老鼠,而只需把它放在老鼠时常经过的地方,让这个东西去追捕老鼠。
“很多猫,可以说大部分的猫,都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说,为什么呢,我们捕捉老鼠既是游戏又可以锻炼身体。但是,猫国王对此觉得新鲜好玩儿,对聪明猫异常赏识。猫国王让小猫们在聪明猫的带领下制造大批的捕鼠器,不仅供自己的王国使用,还运送给其他的猫王国。从此以后,猫们的生活不是捕鼠、嬉闹、睡懒觉了,猫国王看到自己的领地上一片兴旺勤奋的景象,每只猫都猫不停蹄地搬运零件、组装机械、运送新货到别的王国、随时破解新出现的技术问题。有的猫则要密切注意捕鼠器的运作,不断取走被卡死的老鼠,还有些猫负责管理老鼠的储存事务,因为他们获得的老鼠已远远超过所需要的,所以另一些猫负责研究防止腐烂的新方法。聪明猫不失时机地发明了制造鼠肉罐头的机器,将鼠肉密封储藏并且远销到国外。猫们发现,在捕鼠器发明以后,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忙碌。
“起初,猫国王对此欣喜万分。但渐渐地,他又对捕鼠器、罐头生产流水线都失去了兴趣,他要聪明猫发明一种新的玩意儿,更宏大的玩意儿,聪明猫说:‘陛下,我也正有此打算。’
“聪明猫确实在构想一种新东西,他给这个东西起的名字叫‘座架’,他心里因为这伟大的构想而寝食难安,他已经预感到这项发明将使整个猫王国改观。得到国王的全力支持以后,聪明猫全副身心地投入到新事业中去。他几乎不睡觉,到了发情期也不去追逐母猫,甚至对母猫发出的‘喵喵’叫声完全无动于衷。”
沙讲到这里,突然用沙哑的嗓子模仿母猫发情的叫声,逗得另外三个人哈哈大笑。笑声平息以后,沙才继续讲他的故事。
“这只猫把什么都忘记了,他唯一知道的便是座架的设计。在某一天,他终于完成了缜密的构图,开始召集大批的猫机械师、建筑工来制造这个巨大的、足以把整个猫王国置于其上的座架。你不能不佩服这只猫的聪明,他把每一只猫、捕鼠器、罐头厂、冷藏仓库、国王的宫殿和花园、货运装卸码头,所有的一切全部置于这一个复杂庞大的座架之上,无一遗漏。他利用杠杆平衡和轨道原理,把每一点都完美地固定于空间之中。然后,利用钟摆原理使一种荡索一样的机械匀速地来往于各相邻点之间。兄弟们,你们可以想像吗?这个东西把捕鼠器摆荡到负责取下老鼠尸体的猫工作间,老鼠被取下后,另一个同样摆动的东西把捕鼠器运送到清洗工作间进行清洗,清洗间再把捕鼠器运往负责装置摆放的部分,同时,在处理老鼠尸体的工作间和肉处理操作间也有摆索机械连接。平均每一个点都和另外上百个点连接起来,这真是个千头万绪,根本无法详尽描述的复杂装置。总之,罐头厂把一部分罐头运往航务大楼,大楼在清点各类文件后把货运往码头发出去,而另一部分罐头则在各点之间循环,工作饿了的猫可以随时从循环带上自取。
“聪明猫在中心位置操作着这个巨大无朋的座架。
“有一天,一只猫发出呼喊:‘我想下去,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地面了。’
“许多猫发出哄笑声,然后,有另一只猫附和着:‘我也要下去,这终究不是咱们爱呆的地方。’
“聪明猫宣布:‘不,谁也不能下去,你们知道,整个座架都是依照完美的平衡原理制造出来的,如果一点上所受的力发生变化,哪怕是一点点变化,其他的点就失去了平衡。’
“‘你说什么?’一只老猫生气地说,‘下去散一会儿步也不行吗?以往,我天天在草丛里跑来跑去,这有什么关系。’
“聪明猫非常生气,他说:‘要是你随便下去,系统因此失衡,我们可能都会被摔死或砸死。’
“猫们都沉默不语了。他们明白了,从此只有那一点是属于他们的。所有的猫都被他们自己建造起来的座架固定在上面了,固定于一点,包括尊敬的国王,还有聪明绝顶的猫。”
“那只猫真是聪明绝顶啊。”铃嘲讽地说。
“一点儿也不亚于我们人。”乌云接着说,“不对,应该说我们也不亚于它。”
“我相信对于猫儿们来说,鼠肉罐头根本比不上真正的老鼠。坐在流水线前一点儿也比不上在草丛里散步。”微风说。
“而这一点,是到你已经下不来的时候才领悟到的。那个哲人不是说过吗:人连自己造的魔鬼也认不出。”沙说。
这时候,照在他们身后的光线迅速朝洞口挪去,洞里黯淡下来。远处又传来雷声。
铃凝神听着外面传来的哗哗雨声。
“这会是什么颜色的雨呢?”他转向沙,问道。
“一场阵雨。”沙不以为然地说,“这样的雨砸在头上,人应该会清醒一点儿。”
吃过饭以后,他们把毯子往洞穴的深处拉了一点儿,决定休息。这时,洞里几乎没有光了。他们在雨声中安然或不安地入睡了。到所有人都陆续醒来的时候,洞穴里仍然一片漆黑,没有一丝亮光。时间已无从判断。而雨还在下,一片无休无止的哗然,使人相信整个世界都已笼罩在雨里。

6 谈论之三  猴子表姐的故事

雨声笼罩了世界。
微风说:“乌云,你给我们讲个有趣的故事吧。”于是,乌云讲述了猴子表姐的故事。
在一个猴子的家族中,有一个猴子表姐非常聪明漂亮。她的聪明已到了刻薄挑剔的程度,漂亮已到了让人心驰神荡的程度。所有亲戚中的年轻男性几乎都曾迷恋过她,发疯一般地追求过她,给她献上炙热的情书,悲痛善感的诗歌,还有最精致的礼物。
但猴子表姐并不因此而陶醉迷失。心细如发的她不厌其烦地列举了一百个标准,根据各项标准给追求者打分。谁也不知道这些标准是什么,但根据这些标准,她推翻了所有的追求者。追求者像走马灯一样在她面前快速走过,因此她根本不可能了解任何一个追求者。而猴子表姐必定认为,只有分数才是他们的真面目。她冷静地把他们的名字和对应的各项分数一一存档。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一个人拿得到高分。
而另一方面,她一直忙着使自己更美丽迷人。这一项事业是极为狂热的,她每天用牛奶和泡着干花瓣的水洗澡十次,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各种奇怪动作以使体型更完美,还要跑进花园,拚命背诵那些自己永远也不理解的诗。其余时间,她严格训练自己的眼神、歌喉、仪态以及精心缝制华美的衣裙。这使她的生活紧张而充实,几乎忘记了时间之水的流淌。
有一天,猴子王国出现了一个理财天才,这个年轻人成了贸易首领。随后,他派人向猴子表姐求婚。得到猴子表姐的赞同之后,他向人们宣布:爱情根本不用去追求,你若富有,美人儿自然会投入你的怀抱。
“可他怀中的不是爱情,是美人儿。”铃笑起来。
“是的。”乌云接着讲他的故事:
猴子表姐和最富有的人生活在一起了。可她发现那个骄傲的人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只是被当成了夸口的资本和装饰住宅的水晶灯。而这个男人呢,他虽然自己娶了家族中最美的猴子表姐,但他几乎没有时间看她。这不是他的错,他的业务一直在增长,他实在太繁忙了。所以,这两个互不爱慕、又极为高傲的人就像陌生人一样生活在一起,互不打扰。当他们都有些厌倦对方的时候,马上迫不及待地分开了。
这时,有人来表姐家求婚,求婚者是新任的国王——最有权势的人。他的得分比前一个更高,所以猴子表姐嫁给了他,而他之前并没有见过她,因为他一直为夺得政权而殚精竭虑。当他听说了这个大美人的存在,马上决定娶她。只有最著名的美人才能和他的权势相配。
猴子表姐欣然前往新的住宅,这个住宅为她的到来准备了数万盆鲜花,难以计数的绸缎纱幔,最精美的纯银餐具,散发着檀香气味的崭新大床,数千件薄如蝉翼、金丝挑缀的衣裙。
但没想到,年少得志的国王很快对这个忙碌而矫情的“完美”女人厌倦了,他除了沉溺于与异己之间的斗争之外,其余时间反而去找一个脸蛋打扮都不算上乘的女人,最后因为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几乎成了政敌对付他的武器,他才不得不抛弃那个女人。而猴子表姐,她十分坚韧不拔,依然维持着自己的完美,甚至在各方面都更加努力。但是,这并不能挽回丈夫的心,因为他根本不爱她。这在别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对她却是永远不可能理解的。最后,她成了这种风流韵事的受害者,在后宫里过着完全抓狂的生活。她的家人无奈地把她从王宫里接走了。
这女人此后认定自己不可能再寻找一个完美的搭配了,因为最富有和最高贵的人都离开了她。时间之水从此流淌起来,她感觉日子过得飞快。她生活在极度孤独和困惑之中,于是,她找出过去那些热情的年轻人写给她的书信和诗歌,反复地阅读,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感到这样的快乐。这个时候,当她不再年轻时,她突然发现,爱情原来就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那些曾经热切地爱过她的人呢,他们早已成了别人的丈夫和父亲。
她捣毁所有那些被她存档的计分系统,销毁那一百条严苛的标准。她整天吟诵着那些昔日爱情的诗,连脸颊也被诗中的爱意烫得发红。当她从这些语言的漩涡里掉下来,她就陷入可怕的感伤和悔恨。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天,她一个人去荒郊野外散步时遇见一只鹿。她竟然企图勾引那只鹿,使他爱上自己。谁知道在一般猴子的眼里,鹿是什么样的怪物。但她竟然拐弯抹角地向这头鹿暗示她多么寂寞,多么需要他的爱。而听听鹿怎么说呢——他无疑是我们听说过的最谦虚的鹿,他说:“小姐,尽管你老了,但你各方面仍然胜于我,你是完美的、著名的猴子表姐,富人和国王的前妻,我怎么配得上你?”说完这一番话,他羞愧地逃走了,永远消失在猴子表姐的视线中。
猴子表姐继续她忧伤的散步,每一分每一秒都渴望着被爱。有一天,她鬼迷心窍地看上一头健壮的公猪,试图故伎重演。而这头猪,听听他怎么说——他无疑是我们听说过的最特立独行、冷静的猪,他对猴子表姐说:“我知道你的故事。尽管你各方面都比我完美。可我根本不会爱你,你是个不懂爱情的笨女人。一开始,你千方百计让自己变得可爱,学习一切可笑的装扮。然后,你又以为爱情就是被别人爱,成了无聊的自怜狂。可是,你会爱别人吗?我知道你精于一切伎俩,但你精于去爱吗?”公猪说完这番话,也跑远了。只留下猴子表姐一个人在荒野里哭泣。
乌云的故事讲完了,众人沉默不语。雨声漫无边际,淹没了荒野上可能传来的任何声音。但每个人都在努力倾听,且暗自感到恍惚中听见了那寂寞而荒谬的哭声,自一个丧失了爱情的荒凉世界传来。

7 黑暗中的争执

山洞外的雨一直在下,山洞里没有光,沉浸在完全的黑暗之中。这四个人,不知道自己在这样的漆黑中呆了多久,什么也看不见,只能躺在毯子上,偶而坐起来,伸一伸僵硬的手臂,揉一揉因为长久紧闭而麻木的眼皮。他们睁开眼,却在漆黑中一无所见。他们就像盲人一样转动着脑袋,把耳朵对着一个似乎有声音传来的地方。但是也只有哗然倾泻的雨声。他们猜想,世界,他们曾建起家园的洼地和平原,已经完全地浸泡在水里了,大地已经像一片霉烂透了的树叶,随时会融化。
极度的单调和目盲让人无所适从,他们发现闲聊往往以争论而告终。有一次,他们因为谈论市场上谁卖的菜新鲜而引起了对“标准”的争论。
“怎么辨别你的‘新鲜’和他的‘新鲜’哪一个是真正的新鲜?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了。”乌云故作严肃地说。
“可是,根本不存在什么真正的新鲜,没有人有权利设定这样的标准。当我说‘新鲜’时,对我来说那就是绝对的正确判断,也许你的新鲜到了我的嘴里就成了腐烂。”铃说。
“但是如果不存在一个标准,一个比每个人的标准更高的标准尺度,那世界上的一切事都高低不分、黑白难辨了,这是荒唐的虚无。”乌云不满地说。
“只能说,标准原本是不存在的,但有些标准慢慢地确立起来。例如我说买三片西瓜,我指的就是三,卖瓜的人只能给我三片,不能给我两片。但谁说‘三’一开始就是指它现在所指的概念呢?先辈们说火是红色的,但‘红’,它不过是人发明出来的一种符号而已,谁说火的那种颜色就是‘红’呢?所以,这些标准、这些所谓的客观,不过是人自己发明创造了而已,它慢慢地确立起来,成为一种约定俗成,一种所谓的‘客观’。”爱辩论的铃滔滔不绝地说。
微风有点儿被这种辩论的气氛打动了,飞快地转动脑筋,想参与到这种竭力否定对方、充满火药味的撞击游戏中。但他还没有来得及插嘴,乌云已经开始驳斥铃:“你根本就是偷换概念。‘红’或是‘三’,这确实是语言的问题,这毫无疑问是被人建立起来的符号系统。但那种红的颜色,不管你叫它黄还是绿,在人的眼睛里它就是那个颜色。这个颜色本身,不管它的称呼、符号如何,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某个女人,不管你喜不喜欢她,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女人,她的身体特征和那一群被叫做‘男人’的截然不同,这是无论多么自以为是的人都不能否认的。”
而还未等到乌云的声音消失在山洞里,铃就开始反击:“‘她是个女人’,这就是所谓客观主义者所犯的过于基本的错误。世界万物在他们眼里基础化了,他们只会说:‘这是个女人,这就是泥土,没有土就没有树木,没有土就没有植物,以此类推也没有食草类的动物,因此也就没有人,因此土、植物、肉都比人本身还重要,因为是基础。’这是一个过于基本的、肤浅的看世界的方法。仅仅只能区分确定那些最基本的东西。这有什么意义呢?这是个怎样的女人,这是怎样的土壤,人的思维如何玄妙迥异,人的精神如何能超越易于腐朽的生命,这些问题不才是重要的吗?而上升到这一点上,主观就发挥了绝对的主导性。所以说,哲学、艺术,所有高级的范畴都是主观性的产物。一团火,在你的眼里,它就是那个基本的状态和颜色,而一个伟大的画家可以把它绘制成另一种颜色、另一种状态,可能是绿色、黑色的火焰,这有什么奇怪呢,在他心中,感知从不基本化,而我们也信服他这样画。”
“那不过是因为他是个已经成名的画家,”乌云冷笑了一声,“否则,他将被认为是个色盲,从而被夺去作画的基本资格。”
沙终止了这段争论,他说:“在这种几乎快要睡到坟墓里的时候,还无谓地争论,实在是有点儿糊涂。所有人的观点都不能达到‘全’,总有缝隙和空洞。你非要对着这些缝隙和空洞说话,拿自己对的地方攻击别人错的地方,对方也同样这么做。那么,每个人都只会觉得自己对,对方错。”
铃说:“但思考总没有坏处。”
沙说:“若不只是为了辩论去思考,就没有坏处。”

现在他们渐渐已习惯在黑暗中摸索着生活,从雨声中茫然聆听其他细微的声音,而其实这细微声音可能根本不存在。在每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里,也许有二十个小时是在昏睡和独自发呆中度过的,这样做不仅是因为视觉消逝、时间完全黏连在一起使人昏沉,另一方面是为了在饮食匮乏的情况下保存体力。这一天,他们发现传到自己手中的食物不是一片面包,而是一把零碎的干面包屑。
“我们没有粮食了。”沙嘶哑着嗓子宣布了这个消息。
其他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好像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问:“现在该怎么办?”
他们极为仔细地地咀嚼着最后的食物,从里面辨认着植物、雨水、阳光、河流、土壤、手臂、木板、炉火等各种细微的味道——属于一个健全的、每方面都运行得很好的世界的诸种味道。咀嚼声之后是断然的沉默,但沉默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像爬虫一样缓慢地伸展躯体,它又像一株冰冷的藤蔓,在潮湿的洞穴里悄然蔓延,使每个人不安、疑惑、憋闷。
仿佛为了打破这种不安,他们开始东拉西扯地谈话,但无论他们谈什么,谈话一开始就暗涌着一种激动不安的情绪,一种轻侮无端的态度,甚至一点儿盲目、无端的敌意。后来,他们谈到了“群众”。
微风用了一个比喻来表述自己的看法:在一群羊之中,大部分是独眼的羊,它们或者只有一只左眼,或者只有一只右眼,因此当它们走路时,它们或者只能看到左边的路,又或者只能看到右边的路。在这个视力残缺不全的羊群里,有那么少数的几只羊长了两只眼睛。但两只眼的羊儿反而常常成为被嘲弄的对象,仿佛它们才是畸形的。当选择道路时,双眼羊常常被夹在中间,眼睁睁地看着独眼羊们因为争执不休而不得不用羊角解决问题。左眼羊向左冲去,右眼羊向右扑过来,它们因为相对而抵个正着,僵持不下。最后,在声嘶力竭的羊叫声中,它们靠毫无意义的谈判和多数派的蛮力做出选择,走上一条东歪西扭的道路。有一天,羊群来到了一条两边都是悬崖的山道上。左眼羊惊诧地看到左边险恶的深渊,右眼羊也看到了右边的深渊,只有双眼的羊知道:前进或是后退都能到达安全的草坡,但向左或向右却同样意味着死亡。左眼羊惊恐万分地往右边驱赶羊群,右眼羊拚死抵制,因为它们对右边的险恶一目了然。双眼羊此时大声疾呼,要求羊群跟在它们的后面,因为它们能看到来自各个方向的危险,带领羊群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但它们已经惯常于被忽略了,哪一方也不肯听信几个“畸形儿”。最后,左眼羊和右眼羊各自闪过对方,朝另一个方向疯狂地冲去,一只只掉进深渊。来不及闪避的双眼羊也被它们连累落下深渊。
“有时候,你无法叫庸众放弃自作聪明的做法,他们并没有理性的判断力,也缺乏深谋远虑的能力,就像独眼而又自以为是的羊一样,叫嚣个不停,冲动地跑来跑去,如果他们握有足够的权力,他们就由着自己的性子去和对立的一方对抗,而不问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微风从他的比喻里引申出这个意思。
“的确,人们通常不会考虑得那么周全,有时候会凭冲动行事。但握有权力并不仅仅意味着行使权力,去决定或反对政治上的这个或那个。拥有权力,有时候它仅仅意味着确保自己不被伤害。”乌云说。
铃说:“在很多情况下,群众确实是一群盲动的、充满能量的家伙。他们就像风车,产生巨大的力量,但它的转动方向全靠风来主导。不过,大家也许想听听,那些聪明的羊会怎么干。”
于是,铃引用了另一个羊群的例子:一群杂牌军羊群由聪明的一小群山羊和一大群智力平平、性情顺从的绵羊组成,绵羊们忠厚温驯,从不占着自己是多数而不服管教,相反,它们认为自己理所当然要跟从山羊,因为山羊是更聪明的羊,它们走得更轻快,而且嗅觉听觉都比自己灵敏,更容易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一开始,日子过得不错,聪明的山羊不负众望,果然能够顺利地为羊群找到食物。但慢慢地,它们养成了贪吃、撒谎、骄纵的习惯。在气候转冷之后,鲜美的草越来越难找了。因此,当山羊们找到一片草地时,它们明确要求先由山羊来吃,吃饱后才轮到绵羊吃。绵羊们觉得这也算合理,就答应了。每一次,山羊远远地跑在前面。“你们就在这儿守着。”它们对绵羊说。绵羊们等了很久,那一小群山羊终于回来了,它们打着嗝、嘴角沾着草汁,说“去吧”。绵羊们茫然地往山羊归来的方向走,终于来到有草的地方时,发现草几乎已经被啃光了。于是,大群的绵羊只能吃剩下的一点草皮。山羊变得肥胖、骄纵跋扈,冬天来临了,山羊竟然要求绵羊们把它们围在中间取暖,而不少绵羊却因为饥饿而慢慢死去。
“你认为这些被娇惯坏了的山羊真的还敏捷、聪明吗?或者,你认为绵羊是否应该因为较为愚笨而遭受如此的下场?”铃显然是在质问微风。
乌云不耐烦地插话说:“问题就是:绵羊该怎样确保自己不被饿死?”
微风争辩说:“如果没有山羊,也许找不到水草的绵羊早就饿死了。我并没有说绵羊因为山羊的贪婪而饿死理所应当,我的意思是说一个羊群需要有能力者的领导,而这种能力通常属于少数羊,属于视力健全、动作敏捷的羊。而大部分的羊不过是斜视的、短视的。拥有‘不被饿死’的权利实际上是一个福利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乌云故意响亮地冷笑了一声,说:“我的兄弟,也许你该告诉那些还活着的绵羊:祈求山羊们多留一些草皮给你们吧,一切都得仰仗山羊大爷的仁慈,因为:这不过是个福利问题!过去,我们的祖辈在城市里的地位和绵羊有什么区别,难道现在的一切是靠祈求得来的?多少人在游行时候被敲破了脑袋?而你还要说‘只是福利’……”
微风红了脸,他声音有些发抖地说:“别忘了,有一个城邦的人曾经用百分之九十的选票把一个疯子推上权力的顶端,他发动的战争杀死的人数超过一百年来死于贫困和饥饿的人。”
铃说:“而你提到的这个人正是一只最狡猾的山羊,而导致他得逞的原因只是:那些群众恰好像绵羊一样甘于被奴役、欺骗。”
“他们服从权威……”乌云补充说。
“而我认为这一切不是偶然的,”微风打断他说,“不如说人们迷恋、崇拜权威,不如说他们本身存在着极大的缺陷,使得他们总是把这样的人推上权力的极点。不如说,他就像他们身上的恶一样令他们为之发狂。我不信任群众,他们就像一群疯狗一样,朝着鞭子挥去的地方猛扑、猛咬。只有具有智慧的和伟大人格的人才能控制他们的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路。”
“用什么把他们引向善和美呢?依你的说法,如果群众就像疯狗一样,除了棍子,就没有别的可用,而用棍子统治的人,他自己还有善吗?把别人归类为群狗,而以为自己才是人,正因为这种自作聪明,才会有不尊重、不平等,才以为自己有权利占有更多、奴役他人。”铃激昂地反驳他。
“是领导、而不是奴役。我请求你分清这两个基本的概念。”微风强压住愤愤不平的情绪,用讥讽的腔调说。
“噢,原谅我分不清这两个经常被偷换的概念,就像我分不清你和群狗一般的其他民众一样。”
“就是这样,绵羊总是在和绵羊争吵,而没有谁去刁难贪吃的山羊。”乌云不失时机地讽刺、激怒微风,“不过,你未必是绵羊!我清楚地知道,你的一位祖先曾经是一阵狂风,我们这些风车几乎被他吹垮了。你的先祖,城邦的伟大精英,英雄还是屠夫?”
铃抓住时机虚假地大笑起来,然后说:“是那个伟大的悖论发明者吗?‘羊群必须由我领导,因为我拿着牧人的鞭子’,同时,‘因为我拿着牧人的鞭子,羊群推选了我来领导。’”
他的话之后,出现了难堪的沉默。一直在旁边沉默倾听的沙此刻感到,言辞和概念的争论已经到了利刃伤身的程度。
“不要再争论下去了,毫无意义。”沙试图制止众人,但沉醉在激战中的人谁也不听从他。
“可如果你们的先辈就只配拿鞭子来对待呢?”微风被激怒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他们在鞭子下面是什么样子?他们什么都愿意干,出卖朋友、违背信仰和道德。如果再多给他们一点儿好处,他们就什么尊严都不要了。我的先祖只不过证明了这么一个道理:鞭子和甜头,这就是人们想要的。你们和你们的祖先比,又进化了多少呢?”愤怒已经使他变得冷酷了。
“我知道这不是你想说的。”沙说。
“不,这才是他的真实想法。可他以前对我们说过什么?虚伪的家伙。”铃也愤怒了。
微风声音颤抖地说:“你这个卑鄙的人!如果我们还在山洞外面,我只能用拳头来回答你。”
“即便是现在,我也愿意奉陪。”铃毫不示弱。
气氛骤然变得僵冷了,仿佛浓缩起来、凝固在一起。两个人在黑暗中咬紧牙关,握住拳头,像狗一样试探彼此的气息。
“挡住他们。”乌云向沙说道。同时,他在黑暗中向前摸索着,想抓住某个人的手臂。但他碰到的却是沙的手臂,因为沙也想隔开正在寻找彼此的拳头。山洞里太漆黑了,漆黑中的人又挨得太近,况且,拳头总是比友善的手臂能更快找到自己的目标。他们凶猛地出击了。乌云和沙听到喊叫,两人想分开那纠缠在一起的黑影,但谁也分不清他在拽着谁的袍子,只觉得身上遭受了盲目的打击。
一团沉重含糊的声响中,沙嘶哑地喊起来:“由他们去吧,让他们自相残杀到死吧。”而乌云还在徒劳无力地喊着:“住手吧,不要打了,你们,不要再打了……”
混乱仍持续了一阵子:嚎叫、惊呼、咒骂……纠缠、来回晃动的一团黑影终于分开了,两个身体重重躺倒在地上,喘息着、呻吟着。
“我快要瞎了,我的眼睛……”他们听见铃带着哭腔的声音。乌云朝声音传来的地方摸索过去,想安慰他。但他同时又听见微风的声音,充满绝望:“我宁可死在外头,啊,我真的受不了了。”于是,他停住了。
“是盲目使你们难受吗?”沙悲凉地问道,“我们可能都瞎了。可是,在完全的黑暗里,瞎和不瞎又有什么区别呢?因为无法观看而失去了明镜一样的心,刻薄地中伤自己的兄弟,这才是真正的盲。”
“难道我错了吗?”微风仿佛是在茫然地自问。
但沙没有回答他,反而问:“你所说的真的是你所想吗?当人们因概念而争论不休时,他难道真的完全相信自己、而否定对方吗?难道在这个和那个意识之间,相互抵制的可能总是大于相互弥补的可能吗?几千年来,人们还是争论同样的问题,甚至并非为寻找定论,而是乐于放大斗争,就像让刀刃相互切削。过去,在我们的城邦,曾经因为争论神的胡子的颜色发生过屠杀。后来又因为争论神是否该拥有财产而发生过骚乱,使许多人死于非命。一开始,辩论就像关于菜的新鲜程度或是羊群的领导者一样平和,但结果却是咒骂、拳头和悬在彼此之间的铁幕。人们跳不出论战的圈子、词藻与概念的泥潭,这就像承认自己并非无所不知一样困难,就像承认自己造出了戕害自己的魔鬼一样困难。”
这番话后,众人都沉默了。寂静中,黑暗仿佛更加黏稠。不知道是铃还是微风发出了低微的啜泣声。他们感到饥饿、寒冷,向沙和乌云索取一点儿面包,但被告知连面包屑也没有了。在一无所见的漆黑中,食物没有了,死亡那冰凉的藤蔓已触碰到人的额头。受伤者被给予了一点儿泉水,他们疼痛的身体虚弱得像一片落叶,紧贴着潮湿的山洞。沙劝说大家用深思、睡眠来抵抗眼前的灾难。在众人将沉入绵长的睡眠之前,他主动提出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知”的故事,这就是牧人、羊和索多玛城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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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期 中篇小说 南方有佳人/葛 芳

12月 8th, 2009 by admin

1

母亲火急火燎,屁股一转,回过头跟镇上的几个干部谈花木价钱。
小玉很讨厌她的做作,明明三十元一盆含笑花,她非要说成八十元。母亲两手搭在肥硕的屁股上,唾液像一层白白的肥皂沫荡漾在嘴角,小玉觉得很恶心,也为母亲的毫无知觉而自卑。那个穿着黑色体恤的小伙子一手拎着暖水瓶,给领导泡茶,一边在嘴角暗暗牵出一丝笑容,他定是在讥笑母亲的粗俗。
小玉上去拉母亲的手,母亲的手关节粗壮突出,母亲问:“你干嘛?”小玉说:“我尿憋。”母亲擦了擦嘴角的唾沫,大概也觉得有点疲劳了,她很不心甘地带女儿出门。找厕所的路上,她还在唠叨,指责小玉尿得不是时候。
小玉很生气。她实在不想丢人现眼了。老街上人来客去,几乎都是熟人。母亲的穿着有些奇怪,玫瑰红的上衣,鼓胀的乳房晃荡着,下身却穿着黑色镂空袜子,走起路来大大咧咧,外八字厉害得很。
小玉甩开母亲,憋红了脸,一口气冲到家中,转身就躺在床上,仍旧生着闷气。
过了半天,她才听到母亲推门的声音。母亲手心里抓着手机,一路走着说着,她笑得花枝乱颤,声音暧昧而混浊。小玉仰起头,母亲的脸上涂着厚厚一层白粉,但汗渍很明显,沿着鬓角淌出印迹。母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两只高跟鞋脱得东倒西歪。母亲说:“做生意啊真叫吃力,小玉,你可要好好读书,别跟我一样遭这份罪。”
夜幕低垂,白炽灯雪亮,小玉不忍心多看母亲一眼,她打扮得不伦不类,尤其是两只耳环,颤颤巍巍,一说话就晃荡,一晃荡就扎小玉的心。母亲以前不是这样的,朴实里有丝倔强,当她发现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有染后,坚决要求离婚。那时的母亲,齐耳短发,眼睛透明清亮,她做事说话都显得利索而干净,绝不拖泥带水。十年,她没有再嫁,但长期不在家,培植花木是小玉外公家经济的主要来源,母亲是外公的唯一一个女儿,也只有靠她去冲锋陷阵了。母亲做事是不含糊的,丁是丁,卯是卯,划分得很清楚。这两年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洋起来了,去卷大波浪,买尖头高跟鞋,尤其是那条低腰牛仔裤,把她腰间一圈赘肉暴露无遗。
母亲的手机二十四小时开着。夜间,屏幕一亮一亮的,短信声音像蝈蝈叫,隔一会就响起。母亲的手指并不纤细,有些地方还皲裂开来,缠了风湿膏药布,可是她在手机键盘上称得上健“步”如飞。母亲去洗澡了,手机短信频频而来,小玉随手翻看了一下,恶心得如喉咙口塞了团苍蝇屎。她猜想那人肯定是面目狰狞的,他裸着下身,低声对母亲说:“我要干你。”
小玉惊慌地把手机扔了。她四下寻找母亲,母亲在浴室里。水声哗啦哗啦,盖住了小玉狂躁的心跳声。玻璃门上水汽朦胧,隐约透出母亲肥硕、走形的躯体。
小玉的心很乱,母亲也成了乱搞的人。跟父亲相比,她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样一把年纪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刚离婚的那几年,有很多人踏破门槛来说媒,母亲一脸庄重,抱住小玉说:“男人——我都不相信了,我只有这个丫头,我想给她一个安稳、干净的环境。”母亲的短发拂在小玉脸上,如同杨柳,吹荡着春天柔美的气息。小玉也紧紧返身回抱母亲,母女俩像停栖在岸边的白鹭鸟,恍惚里带着丝忧伤。

2

小玉胡乱塞了几口饭,洗了把脸,换了条黑白圆点套裙。她趁母亲还在厨房里转悠的时候,就轻巧地跳出家门口。她已经想好了,她要单独去找镇上的几个干部,用她的自尊,把母亲丢人现眼的细节扳回来。
镇上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只有那个黑色体恤的小伙子在。就是他,讥笑着母亲的粗俗!小玉鼓足了勇气,一开口就像机关枪,说:“那含笑花三十元一盆,就这个价格,你们要还是不要,都不会变了。”
小玉说得有点激动,胸脯起伏着,她认为自己是个诚实的人,诚实的价格应该把那种虚伪扫光。小伙子笑了,其实他也没多大,最多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他给小玉倒了杯水,跟领导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二十盆花木生意定下来了。
小玉兴奋得开始急促不安了,她理理头发,拉拉袖口。小伙子问她在哪里读书,爱好什么,喜欢听谁的歌。小玉也不拘束,拉拉杂杂讲了一堆,她发现这个大男孩的脸长得很像扮演杨过的古天乐,帅气英俊。小玉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竟一直聊了一个多小时。小玉怕母亲不识时务,会杀过来,匆忙起身告辞。小伙子站起来,说他叫邓明,同时把手机号给了小玉,说有事跟他联系好了。他伸出手,小玉窘了一下,第一次礼节性地和别人握了下手。邓明的手掌很坚定,把小玉的手指头稍稍紧握了下,小玉的心在她黑白圆点套裙里慌乱地跳着。
母亲气急败坏,对小玉的自作主张非常火冒,她拿出计算器,嗒嗒嗒揿给小玉看,说:“这些花木最起码价钱要到六十元一盆,这样就可以赚七八百元,你倒好,顺水人情,做得轻轻巧巧……”
母亲狐疑的目光落在小玉白皙的脸上,她是敏感的,她大约也记起了办公室里有个模样长得挺出众的小伙子,她“嘘”的一声,意味深长笑了,凑近小玉,说:“哎呀,我家的小玉也自己有想法了,也好,也好,找个好女婿,也有个好靠山,倒是最实在,女人,要凭自己的本事去混,那真叫吃力啊!”
小玉脸皮薄,经不起母亲讪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母亲在她雪白粉嫩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笑着骂:“死妮子!”母亲的动作轻佻、粗鲁,让小玉觉得她很像老鸨。小玉皱眉,鞋跟一拔,跑到村外的榆钱树下,看河里的鸭子扑腾。
河水清清亮亮。小玉回想邓明的手白皙、修长,倒像弹钢琴的手,她忍不住有种喜欢。说实话,小玉是个挑剔细节的人,她见不得别人跟她说话时嘴唇上还沾有米粒,她也无法容忍对方的手指甲藏满污垢还不停在她眼前挥舞。最近几个月,她老是莫名其妙失眠,她特别害怕宿舍里女孩子们谈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她们眼神有些毒,也有些毛,尤其是咬着耳朵说悄悄话的时候,小玉就觉得自己像片叶子,在她们不明所以的目光里无力地飘啊,转啊,然后,整个世界就开始崩塌。
小玉知道,这样下去,她会得神经病。她不要做神经病!谁会要一个神经病女人?整天黑着眼圈,头重脚轻,面色黄渍渍。
她已经想到被人要了。这有什么可耻呢?
宿舍里的女孩可能都有这样的想法了。对面床铺的胡晶晶十五岁就被人那个了,据说是镇上修摩托车三十几岁的老男人下手的。胡晶晶并不觉得懊恼,她把老男人送她的蕾丝花边吊带裙常年挂在宿舍蚊帐中。胡晶晶很能畅想,她躺在竹篾席子上娓娓诉说着老男人待她的百般好处,说到得意的时候,还撩起了她的上衣,天哪!她的乳房就像两枚四月的果实,沉甸甸,泛着光泽。
小玉的心紧缩了一下,她想到自己的乳房——可怜地瑟缩在胸罩里,几乎没有。
她的隐秘的心事,她只跟她的同桌赵凤讲。她俩是模具班唯一的两个女生,小玉原以为她们能像姐妹一样去共同迎接生活中的风雨,可是不久,她发现赵凤是个表里很不一的人。她会当着小玉的面嘘寒问暖,暗地里却出卖了小玉无数回。
譬如说,小玉可怜的小乳房,小玉父母离异的细节,小玉想被人要的心态,有时会像一股燠热的风很奇怪地刮在宿舍的上空。女孩子们三五成群哄笑着,一碰上小玉的目光,就突然间停止了。小玉睡上铺,她抓住冰冷的不锈钢床架,一步一步向上爬的时候,感到了孤独而绝望。她望着天花板,那里白色一片,偶尔会看到一只蜘蛛,伸出怪异的细足慢慢向前爬着。她不害怕,她倒希望蜘蛛继续往前爬,爬到赵凤的内裤里,让她尖叫。
小玉跟班主任讲,她不想再寄宿,要改为走读生。费了很大周折,班主任才勉强答应。

小玉的眼睛清如水。
小玉的头弯在公交车玻璃窗上。从那她看见自己的眼睛,像黑水丸,在白瓷盘里一晃一晃的。旁边有一辆中巴车拚命地按着喇叭。小玉探过头,吵什么吵啊!中巴车一扭,直往前窜。小玉发现车厢后部贴着一个美女隆胸的广告。她有点慌张,下意识想多看两眼。中巴车却放了些黑烟,一下子跑得没了个影儿。
窗外下起了雨,雨水像蚯蚓一样在车窗上弯弯扭扭爬开了。小玉托着腮帮子,漫天乱想开去。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专业,都怪那个同村的老师,把模具专业说得天花乱坠。他说:“苏州现在中外合资企业多得很,就是缺少专业型的人才。到毕业时,他们要打着灯笼才能找这方面的人才呢!更何况小玉是个模样长得俏的女生,不知道要怎样抢手呢!”
母亲并无多少主见,她对当今社会发展一向缺少预见性。她汗唧唧捏着一把钞票——入学赞助费要交一万八,侧过头,象征性地问了一下小玉:“定啦?就这个专业!”小玉还在发呆,浑浊的气流,嘈杂的人群,让她感觉是在一条轮船的甲板被人推搡着,她木然点点头。母亲伸出手,很快,就成交了。
小玉又回想起早上在学校的一幕。专业课上她拿起锉刀,齿轮飞快旋转着,像她的头发在空中被猛烈地吹刮着。赵凤说:“你还在做什么白日梦啊,当心你的手指头!”
赵凤将她推了一下。她们前后绕出工场,阳台的两侧趴满了男生,黑压压的一片。小玉看见,忙收敛住自己的手脚,小心翼翼低眉走过。他们已经开始躁动不安了,嘘了好几声,问小玉要去哪里?要不要什么特别的服务?
赵凤撇着嘴巴,大大咧咧,男人婆一样训斥他们。赵凤把小玉的手拉过来,一把攥住,气鼓鼓地跑了起来,害得小玉还差点绊了一跤。赵凤说:“小玉,你是不是心里特爽?”
小玉说:“哪里呀!这群男生讨厌死了!”赵凤撒开小玉的手,说:“哼,我明明听见你嘴角轻笑了声,你就喜欢被人吹着捧着,跟你母亲一个样!”
小玉最恨赵凤提到她母亲了,现在赵凤还把她和她母亲放在一起评价,她一下子来了火气,说:“我母亲怎么了?用的着你来品头论足!”她扭头往操场边走,恰巧一阵风刮来,香樟树上的叶子哗啦哗啦飘了下来。
窗玻璃上雨点汇成一道道的长条,膨胀起来,于是出现了很多处突起,它们又飞速地摔碎、破裂,向四面八方飞溅。小玉还在生气,生赵凤的气。她想赵凤的心理太不正常了,以己度人!
小玉看不顺眼赵凤并非没有缘由,同舍的女孩都在嫌弃她,大概是因为赵凤面相有点恶,一粒黑肉痣不偏不倚生在嘴角下方。可能更关键的是,她居然不爱洗澡!天气那么热,她顶多在宿舍打两盆水,往身上胡乱泼几下,搞得盥洗室经常水漫金山。大家好像都闻到了赵凤身上发出的馊味,那是放了几年烂咸菜的味道。因此没有谁愿意和她扎堆。小玉是个心善的孩子,并不太嫌弃。可偏偏赵凤是个嘴快的人,她可能是无心,也可能是故意,趁小玉不在宿舍的时候,将小玉当作一本书,一页一页翻给别人看。
雨势渐渐小了下来。小玉也到站了,她踮起脚尖像只白鹭轻手轻脚地行走。
推开家门,小玉眉头不自觉拧了起来。屋子里有一种东西被烧焦了的煳味,刺鼻而浑浊。三个女人在麻将桌上阔声大叫,笑起来像芦苇荡边野鸭子发出的嘎嘎声。母亲的边上有个男人,小玉从来没有见过,金鱼水泡眼,镶个鹰钩鼻,看起人来目光冷清,有种阴森森的感觉。母亲的一只牌举到半空,这才发现倚在墙壁上的小玉,她讪讪地搭腔,并随手抽了张一百元的票子,递给小玉示意她随便去买点吃的。
小玉裹了条毛巾被。她睡不着。麻将的洗牌声时断时续,那几个女人的声音沙哑、粗鄙,总是在洗牌时兴奋得忽上忽下。女人是不是到了四十岁这个年纪都会变得臃肿、粗俗、随便?小玉觉得很恐怖。
至于那个男人——小玉想着有点惧色,母亲当时啰唆了一句,要小玉喊他伯伯,小玉只是用余光瞥了过去,并不叫。他也没有用期待的眼光迎接小玉,只抽他的烟,手指蜡黄。小玉把脸埋在枕头上,惶惑而紧张——他是那个发短信的男人吗?“我要干你。”他跟母亲说。他裸着下身,面部窄小无肉,母亲却在咯吱咯吱笑,浑身的肥肉在颤动。天哪,小玉的喉咙口被一口浓痰堵住了,她拚命地咳嗽起来,脸涨得通红。以前只要她想引起母亲注意,就会拚命咳嗽、喘气,虚张声势,不消片刻,母亲就会奔过来把她搂在怀里,唤她心肝宝贝。
可是今晚这招不灵,母亲压根儿听不见小玉的哭泣声。母亲面颊发烫,双手不停地往自己胸前捋钞票。她的左腿,也顺势搭着男人的右腿,一颠一颠,如同行驶在汪洋里的一条船,失去了方向。

早上,小玉到卫生间刷牙时闻到一股尿骚味,她往抽水马桶上一瞧,发现盖板上有几处尿渍,黄豆大小,深深浅浅,很扎眼。小玉火气大了,尖声喊起了母亲的名字——张亚芬!张亚芬!
母亲在房间里并无反应。小玉有点失控,她猛地抓起莲蓬头,将水流拧到最大,“哗哗哗”对着马桶冲——她发现一双男式黑袜蜷作一团,堂而皇之躺在她家的浴室角落里!
小玉不敢再叫张亚芬的名字了。她愣愣地走出来,冲母亲的房门发了很长时间呆。
她的眼睛仿佛穿过那堵暗红色的房门,直扫母亲孤寂了近十年的床铺。她似乎看到了男人和她的母亲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姿势赤身交缠在一起,像两条蟒蛇,伸出细长、尖锐的蛇信子,一伸一缩。
这两条蟒蛇的形象盘踞在小玉脑海里,害得她一整天晕沉沉的。赵凤不停地用胳膊肘推她,提醒老师目光正盯着她呢!小玉打了个哈欠,锁住嘴巴,并不落多少言语。课间,赵凤递给她一只削好的苹果,她好像已经忘记了昨日的不快,轻声低语着,她说:“小玉,我昨天上网认识了两个帅哥。”
小玉并没有听进去。她还在想那个面部窄小无肉的男人,她想,要是她今天放学回去,他还在她家呆着的话,她就和张亚芬脱离母女关系,她说得到做得到!天哪,他晃晃悠悠从母亲房间爬出来,掏出恶心的东西对着她家的马桶乱射一泡,她从此怎么坐上去大小解?那窄小无肉的男人尿完后说不定咂咂嘴,再次趴到母亲肥硕的屁股上。小玉慌乱的心惊飞出来,她差点发出尖叫声,被赵凤一把手揿住了嘴。
赵凤说:“小玉,你有点不对头。你想男人啦?”
小玉对赵凤老气横秋的话置之不理。赵凤也不恼,她说:“他们在视频上给我看了样子,那真叫神气!他们也提出要看我长得什么样,我就蔫了。小玉,你说,我去把这个黑肉痣弄掉,怎么样?”
小玉嘻嘻笑了下,说:“当然好了。”她随便接了句,对待赵凤不用太当真。
小玉把专业书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那些机械图像一张张怪异的面孔对着她挤眉弄眼。她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画图。她无聊地翻着手机上的号码簿,忽然看到邓明两个字。那双白皙的手好像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甚至嗅到了他身上的苹果香味——课堂里小玉她坐立不安,额头沁出细密的汗,她犹豫了片刻,最终给邓明发了条短信:你好吗?小玉。
很快,邓明回复了。邓明说:“挺忙,周末有空我跟你联系。”
小玉因为怀揣了一个甜蜜的心事,心情略略放松了些。傍晚,她穿过母亲种植的花木棚,那里的竹叶修长如剑,周围环绕着几盆银杏、矮梅、小榕树。她用力嗅了嗅,摘了片银杏的叶子。屋子里静悄悄的,母亲的手提包、化妆盒扔在桌子上,还有几张烂灰灰的钞票。卫生间里滚筒洗衣机正“咔啦、咔啦”机械式地转动着。小玉抬头看了下客厅里的挂钟,准六点。她想母亲会怎么跟她解释呢?
小玉一言不发,什么表情也没有,推门进了母亲的卧室。里面整理得很干净,一点皱褶也没有,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风暴。小玉讥诮地笑了声,装吧!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母亲刚洗过澡,头发乱蓬蓬地,她颈部边的肉好像又肥了一圈,她转过头,看见小玉,张开双臂要把小玉搂在怀里,小玉闷声后退了,她凌厉的眼光直射母亲。
母亲变脸了,说:“小孩子家,别来干涉大人的事。好好读你的书。也快期中考试了吧!”
小玉最瞧不起母亲以势欺人、把自己当作小孩骂的那一套,她忽然亢奋起来,拉长了语调,学着港片中小混混的模样,恶毒得吐出几个字:“恶人先告状,那人把你搞了,你舒服透了!”
母亲一怔,躯干晃了晃,她最终没能忍住蹿上心头的火,跨前一步,扬起了巴掌,对着小玉粉嫩的脸拍上去,她可能是气晕了,一掌下去也没个分量。“啪”的一声,五个指头印清清楚楚显现在小玉脸上,小玉只觉辣花花的一阵疼痛。
小玉没哭。小玉捂着肿胀的脸,奔到楼上收拾她的衣服。这个家,她无法再待下去了——那个男人的影子无处不在,他喷出的烟、他射出的尿渍,他阴森森的眼神,还有他粗俗、但直指核心的短信,都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渗透出来。而且,小玉感到他正一步步紧逼小玉,他蜡黄的手指挑开她的胸衣,去摩挲她那对小得可怜的乳房。小玉胀红了脸,汗涔涔。她的内裤竟也在紧张的关头湿了,她更加面红耳赤。她听见母亲在拚命敲她的房门,这种紧张感愈加增添了她反抗的力度。天哪,那个男人伸出他毛糙的舌头,舔她的脸,拱她的胸脯,她要失声尖叫了!
小玉“嘭”果断地拉开门,冲出去,像只惊惧的鸟儿,扑楞楞飞出去很远很远……

3

小玉贴着赵凤的后背,勉强睡了一夜。宿舍的床铺小,赵凤又不善整理,书本、饼干筒、内裤、袜子都堆放在床角,显得零乱而逼仄。赵凤把那些东西往墙边胡乱推了两下,说:“睡吧!”小玉腆着脸,很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她小心翼翼钻到被窝,她闻到赵凤身上散发着桐油味。赵凤的手在窸窸窣窣地动。她翻过身,她的胸脯可真像覆盖着白雪的富士山,浑圆、饱满,怪不得她要拚命往里束。小玉紧急闭眼,假装睡着了,偏偏赵凤去撩她的眼皮,她的嘴里有一股韭菜味——她不喜欢晚间刷牙。她说:“小玉,我明天要请假一天,班主任问起来,就说我痛经,上妇科去看病了!”
小玉点点头,装作很困的样子,她翻身过去,嘴边咂了声,似乎一下子沉沉进入了梦乡。可是,她怎么睡得着呢?她并不喜欢赵凤,甚至可以说,她鄙视嫌恶赵凤,可现在她蜷曲在她的床褥上,卑微地应承着她的话,嗅着她身上怪异的味道。
哎!小玉叹了口气,她想她又能怎样呢?她也似乎只能和赵凤相依为命了。如果再到班主任那儿要求改为住宿生,天知道班主任会怎样批评她,会说她任性、爱耍小脾气,原则性差,也有可能会转过身说她神经病。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玉敛声屏气,走廊的灯透过门上的格子折射进来,模模糊糊一团,落在墙上像一个飘忽不定的影子。小玉紧张地将腿向前伸了伸,她碰到赵凤的屁股,大而圆,弹性十足。小玉慌张地将伸出去的脚缩回来,混混沌沌间,将就了一宿。
隔壁教室的男老师慷慨激昂,他的声音像从纸卷成的喇叭筒状中发出来的,带着粗粝的毛感,他在分析电流、电阻。小玉怎么会被他的声音牵着走?给小玉班级上课的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满脸燥热,正可怜巴巴读着英语单词,没有人应和她,她也语焉不详,纯粹自说自话。没有赵凤在场,小玉更觉孤单。
赵凤捂着嘴巴,猫着腰,爬到床铺上。小玉想明天就是周末了,她懒懒地梳着长发,不知道如何应付。回家?还是留在停水停电的宿舍?夜色很浓,户外的风很大,刮着树枝呼呼作响。赵凤手指在小玉眼前晃了两下,她竟然把下巴上的黑肉痣剜除了!小玉惊愕着,问:“疼吗?”赵凤只是眯着眼睛嗤笑了声,说:“疼也是短短的一刹那,然后是一股烟,一捧灰,就再也没有踪影了。”
小玉这才明白赵凤是去激光去痣的,她看赵凤麻利地脱掉裙子,露出乳罩,那两条赤紫色的痕迹跳出来,小玉有一种被蜇了眼的感觉,慌忙避开。赵凤却压在她耳根边说:“小玉,那个美容院生意不要太好啊!队伍排得老长,一个一个,等得真叫人心焦。”赵凤凑得更近了,仿佛要把那一股咸菜味、桐油味全都吹到小玉的嘴巴里,她神秘兮兮地说:“那家的隆胸术是最有名的,韩国引进的,小玉,我觉得你该去尝试一下。”小玉的脸沉下来,她说:“睡觉。我要睡觉。”
结果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母亲张亚芬来了。她灰头土脸,老远就在宿舍门口张望。等小玉近了,她怯怯地央求小玉回家,小玉面色寡然,但仍乖觉地跟着走了。母女俩像湖中飘荡着的浮漂,轻轻点点,一路无声。小玉心想,倒也奇怪了!平日尽是她的大嗓门,今天却不落一句话。
到了家门,母亲黯淡地说:“小玉,你不要笑话,那人是做公墓生意的。一年要跟我做几万块的花木生意。现在的世道,生意难啊,谁不希望有个长久的客户呢!”
小玉不说话。
母亲叹了口气,又说:“这种话不该跟你讲,你还小。可是你也不能怨我啊!”
小玉还是不说话。
母亲揉了揉发红的眼圈,继续说:“那天我不该动手的,生你养你到这么大,我哪舍得伸出指头来动你。”
小玉回头仔细打量了母亲,好像并不认识眼前这个女人。偏西的一缕阳光恰巧落进来,洒在小玉脸上。她吸了下鼻子,说:“其实我什么也没有看见,也没听见。”说完,她故作成熟、若无其事回到自己的房间。

4

因为和小玉摊了底牌,母亲倒也豁出去了,明目张胆行事,根本不考虑需要遮掩什么。夜里九点钟,男人的面包车“噗噗噗”停在院子里。随后,男人夹着小坤包,甩着汽车钥匙,穿过厅堂,两三步猫进母亲的房间。
小玉躲在阳台的窗帘后面,她的嗅觉灵敏异常——阴湿得使人感觉很不舒服的气息,正在渐渐弥漫开来。她的腹部微微有些痉挛的痛感。她想,母亲正在打开她的子宫,迎接一种来自墓地的气息,还有——可怕的尸味。她紧张得迅速撤离阳台,因为有风刮来,她痉挛的痛感愈加剧烈。她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滴。她仿佛看到母亲膨大的子宫变成了一个破旧衰败的布麻袋,松弛而耷拉着,最后变成了墓地上高高飘扬的幡旗。这样的想像,实在有点残酷,但小玉已完全不能自控,剧痛感越来越强烈,她清楚意识到,她的经血一大团一大团脱落、奋勇冲出子宫,顺着秘密隧道喷薄而出。她已经感到臀部的灼烫感。很可能——内裤湿了,说不定外裤也是殷红一片。
小玉咬着牙齿,忍痛走向卫生间的时候,她听见了母亲的呻吟,低低弱弱,但冷不丁抓狂似地暴喊一声。小玉手中的卫生巾滑到地上,她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可怕的外力以强暴的态度再次袭击她的幻觉:那男人在舔她的小乳头,而她玫瑰色的小乳头很奇怪地坚挺起来,他不说话,只用墓地上特有的阴湿催化着她,他的口腔里喷出腐烂、混浊的溃疡气息。他不说话。他始终不说话,他不叫她甜心,也不唤她宝贝,他只把他粗糙的大手掌翻转过来,非常功利性地,向前将小玉的内裤使劲一扯。
经血滴滴答答,淌在马桶翻盖上,怵目惊惧中混杂着惊艳和时间的推拉感。小玉颓然地收拾着残局,似乎一场战争刚刚结束,泪渍还留在她清秀的脸颊上。她受辱了。她欲哭无泪。她趴到梳妆台前,用清水一点一点收拾自己。
“那个房间动与静,应该与我无关。”小玉对自己说。
第二天早晨,她还蜷缩在被窝昏昏沉沉的时候,手机响了。她盼望许久邓明的电话。这个时候来,她反而有些懒懒的,她的喉咙有些干,说不出话来。邓明约她晚上一起吃饭。
思来想去,她还是去了,稍稍化了些淡妆,来弥补脸色的苍白。她的心惴惴的——如果这也称得上是约会,但这个约会来得很不是时候。她感觉下部仍是月涌大江流,她选择一条黑色长裤,把自己包得紧紧的。
一桌子社会上的男男女女。客套、应酬。小玉想自己混杂在其间本身就是个错误。邓明看她怯怯的,纯静中有点孤郁,不似先前活泼,也留了个心眼,处处照顾她,夹菜、盛汤,生怕冷落了小玉。
小玉抿了几口葡萄酒,脸红扑扑起来,整个身体开始放松。这个热闹的场面,她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她只是很舒服坐在邓明边上,像停留在一个温暖的小港湾里自然而贴切。她又习惯性地吸鼻子,清新的苹果味道,隐隐约约从邓明身上散发开来。她几乎是迷恋似的,瞅着他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它的每个关节都呈一种完美的姿态,流畅、温润,带着暖意和灵气。
她也瞅见了邓明手机上儿子可爱的大头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小玉并不奢望什么,月亮很白,风很轻,她听见虫子的吟唱,像她心里孤独了多年的小羊开始咩咩叫唤。

5

小玉怕撞见公墓男人,三天两头留宿在赵凤床上。赵凤近来行踪不定,有时深夜十二点翻围墙进来,有时干脆彻夜不归。
小玉心里大约有点数,赵凤是跟网上的俩帅哥去约会了。从虚幻的网络到现实世界迈进总需要一点勇气的。小玉曾担心赵凤会被别人骗,赵凤咧开了嘴直笑,一副匪夷所思的模样,说:“谁能骗得了我?只有本小姐骗人家,哪有我被人家哄骗,又不是三岁小孩。”赵凤手捧鲜花,将玫瑰伸到小玉鼻子底下,说:“你闻闻,多香啊!我现在算是明白了,活着一定要尽情享受阳光、雨露和鲜花般的美好!”小玉向后退了一步,她受不了玫瑰花丛中刺鼻的香水味道。看看赵凤,像个激情洋溢的诗人,神采奕奕。小玉想,也许吧!但愿她碰着的也是邓明之类的人物。
反过来,赵凤却是对小玉有点隐隐的担心,她把小玉仔仔细细打量了好几回,还张开手臂抱了她一圈,然后,她一脸凝重地说:“小玉,你倒要好好考虑,去做一下。”“做什么?”小玉很天真地问。
“你的胸啊!那么平,整个儿就是发育不良。告诉你,男人没有一个不喜欢它的。”赵凤坏坏地笑,还不忘奚落一句:“你看你,还像六年级的学生,哪有一点女人的魅力?”
小玉被赵凤呛得哑口无言,心情一下子沮丧起来。那天,唱歌的时候,邓明也轻轻抱了她一下,就像蜻蜓点水一样,漾起了水面一小圈涟漪。小玉窘着脸,但品尝到了苹果肉中脆爽的甜味。邓明并没有喝多,他可能还像第一次见面——礼节性地轻拥了她一下,来表达出他对这个妹妹的喜欢。那个拥抱安全而有质感,也是小玉第一次接受异性的拥抱,她贪恋着那苹果的香味,只嫌时间太过于短暂。
现在,小玉恹恹然,也许男人都是一个样的,喜欢丰乳肥臀的女人,可惜,这两样,她什么都沾不到边。
小玉斜躺着,两腿搭在不锈钢的床栏上,她懒得脱鞋子。赵凤并不计较她的床铺有多乱、多脏。她只在乎把外在的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光鲜夺目。小玉算是看透了她这套鬼把戏。
眼前的赵凤波浪形卷发,浓妆,戴银色环形大耳环,低胸裙子,乳沟若隐若现。“要死了!你就这样去上课?”小玉很是惊诧。
赵凤肩膀耸了耸,讨好式地浮现出一个笑容:“小玉,你得帮我请假,说我外婆病故了,我回去奔丧。要整整三天。”
小玉哈哈笑出声来,外婆病故?整三天?她的胃口越来越大了!睁眼说瞎话,她一点也不害臊!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小玉睡着她的床,一个人舒舒服服睡三天,她觉得很实惠。
小玉也跟她暧昧起来:“他要带着你远游吗?”小玉吃不准是用“他”还是“他们”。赵凤没有明确表态过,她闪烁其词的话语让宿舍人猜疑过很长日子,可她就是不正面交待,——或许她就喜欢这种云遮雾绕的状态,让她们永远猜不透。
“猜!去猜吧!”瞧!赵凤还是落了这样一句高深莫测的话给小玉,顺便还问小玉借了只乳白色背包,说是要和服饰搭配。
小玉撇撇嘴,心想:猜?谁会去猜?你以为人人稀罕听你的破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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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期 短篇小说 快枪手黑胡子/卢一萍

12月 8th, 2009 by admin

由于当时那个叫快枪手黑胡子的土匪还没有被捉住,所以前往索狼荒原的路上还杀机四伏。政治处的姜干事和警卫连的十多个战士全副武装,紧张地注视着公路两边的动静。驾驶室顶上架着一挺机枪,机枪手的食指一直扣着扳机。
他们是护送女兵柳岚到索狼荒原去的。柳岚和姜干事坐在驾驶室里。她看姜干事一直握着那把卡宾枪,忍不住问道:“姜干事,快枪手黑胡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姜干事说:“没有人见过他,只听说他骨子里有白俄的血,骑快马,使双枪,枪使得出神入化,他和他的近百人马在南天山一带的绿洲靠劫掠为生,已经有十三年了。”
“那为什么不给我一支枪?”
姜干事笑了,“有我们这些男人,哪用得着你使枪。”
姜干事不太爱说话,除非一定要让他说。他坐在她身边,像一尊雕像。但不知为什么,柳岚一见他,就喜欢亲近他,觉得他是护花使者。所以,快枪手黑胡子留在那条路上的恐怖感虽然和他们如影随行,但她一点也不害怕。她看着他腰上那把手枪,说:“黑胡子来了,你把你的手枪给我使。”
姜干事笑着答应了。
他们颠簸了九个多小时后,终于靠近了那个叫三棵胡杨的地方。这里沙丘连绵,柳岚很注意地用目光搜寻,但她只看到了两棵胡杨树。有棵胡杨比较年轻,枝繁叶茂;另一棵已快枯死,但有一根枝桠上仍然顽强地撑着伞大的一片绿色。
姜干事对她说:“快到黑胡子的老窝了。”他说完,把头伸出驾驶室,对车厢上的战士喊道:“大家做好准备,保持警惕!”
他重新坐回到驾驶室后,尘土也乘机扑了进来。他把卡宾枪的子弹推上了膛。
“你真会打仗?”柳岚惊讶地问道。
“不会打仗部队要我干什么?”
“我以为你带着枪只是给自己壮胆儿的。”
那个外号叫“刀疤”的驾驶员接过话头,用炫耀的口气对柳岚说:“你不知道,姜干事当干事之前,在七一七团侦察连干过排长、副连长,他当排长的时候,曾带着他那个排端掉过敌第九旅的指挥部。”
听了刀疤的话,柳岚看姜干事的眼神更不一样了。
那辆破烂的“道奇”下了公路,顺着一条模糊的车辙,向金色的大漠开去。车子更加颠簸了。柳岚不时撞到姜干事的身上。她想坐稳一些,但根本做不到。每撞一下,她都觉得很不好意思。
突然,一溜烟尘从远处升腾起来,抹在了蔚蓝色的天幕上。
刀疤说:“那不会是快枪手黑胡子的人马吧?”
“不会。”
“你怎么能看出来?”柳岚好奇地问。
“那片烟尘腾起的速度不快,没有杀气,所以不会是。”
“你竟然能看到烟尘中有没有杀气?”柳岚吃惊极了。
姜干事谦虚地笑了笑。
“听说这帮土匪已经顺着天山、昆仑山逃亡到克什米尔去了。”刀疤说。
“但前几天那家伙还在这里劫了我们往喀什运送粮食的车队!”
柳岚问:“难道我们就剿不了他?”
“这一带沙丘延绵,又靠近天山峡谷,整个就是一个迷宫,那家伙快枪快马,熟悉地形,七一六团派部队来围剿了好几次,他都溜掉了……”
“那是谁?”柳岚突然看到远处的沙丘上立着一个穿着黑衣、骑着白马的人。她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抬起自己的双臂。
姜干事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就听到了两声枪响。
随着两声枪响,姜干事已跳出驾驶室。车上的战士也都跳了下去。
汽车发出两声刺耳的嘶叫,冲到一个沙堆后面,不动了。驾驶员说:“妈的,是快枪手黑胡子!”
柳岚再望那个沙丘,沙丘上什么也没有了,只留下了一溜黄色的烟尘。她看着那溜烟尘,似乎真的看出了一股杀气。
姜干事有些沮丧地回到驾驶室里,说:“那家伙的确是快!”
“我们为什么没有开枪?”柳岚问道。
“我们的枪还没来得及瞄准,那家伙已跑到沙丘下面去了。”
刀疤下了车,看了看车轮胎,回到驾驶室,心有余悸地说,“这家伙打爆了汽车的前轮胎,看来,他只是来和我们打个招呼的,他的枪要是对准我们,我们今天肯定有两个人活不成。”
柳岚不禁打了个寒颤。她看到那溜土黄色的烟尘已经飘散开了,远处的天幕上只留下了一片浅淡的痕迹。

索狼荒原原本是平静的,现在可好,一听说要来女人,整个荒原就变成了一匹发情的种马,骚动起来了。大家虽然还说粗话,但已有些顾忌。有些人已开始刷牙,开始剃胡须,开始对着能照人影子的地方照自己了。
大功营营长王得胜那年三十岁,在当时,这个年龄就算老光棍了。他还没有醒事的时候,就到队伍里讨饭吃。到了队伍里,就是行军打仗打仗行军,连个囫囵觉也很少睡过,根本没有心思想女人。过去经过打仗的地方,碰到中看的女人,大家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在嘴里吧唧几句的。但说过那话,说起那姑娘的家伙可能就在下一场战斗中牺牲了,所以他说的话,见过的姑娘也就扔在了那里,没人再想提起。
仗打完了,这个话题就被大伙说得多了。他对男女之事才醒悟了一些,就觉得自己该有个女人了。没想来到新疆后,一头扎进了石头都长屌的索狼荒原。他就想,女人和他们这帮光棍肯定绝缘了,他戏称自己是光棍营营长。
为了去接这个女兵,王得胜骑着马,一大早就出发了,他从索狼荒原的腹地出发,要穿过一片九十多里路的沙漠去三棵胡杨接她。那时候,汽车只能开到那里。为了防止流匪快枪手黑胡子的袭击,他不得不带着二十多位弟兄们跟着他一起吃苦。
他觉得快枪手黑胡子就在他的周围出没。那家伙显然是想调戏调戏他。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把那家伙给干掉,想和他比试一下谁的枪更快。但黑胡子像一股携带着马汗味的漠风,来去无踪。即使他偶尔在沙漠里留下了蛛丝马迹,但转眼间就被流沙抹得一干二净。
他远远地看见那帮兵蹲在沙包下,袖着手,抱着枪,沉默得像石头。
那些兵看到他们,都站了起来,向他们喊叫。柳岚也跟着姜干事跳下车来。王营长看到姜干事还是那副秀才样子,他和那个女兵站在汽车的背风处,正和她说着什么。他知道,这些娘们儿都喜欢那些干事,他们读过书,能写会画,一张嘴能把活玩意儿说死,死玩意儿说活。她们嫌他们这些营连军官粗糙,除了会打仗,就只会说脏话,他在这种时候,总会骂上一句,“妈的,老子就是为打仗活着的,不会打仗算个屌!”
柳岚没想到这里的风会如此坚硬,它刮过来时带着钢铁的鸣响,像铁棍一样敲打在她娇柔的身上。她感觉自己一从车上跳下来,风就想把她刮走,她的脚一挨地,风就把她刮得往前飞跑了好远,她感觉自己像一只风筝,要被刮到天上去。她把脚使劲往地上扎,同时把身子弓起来,才站住了,但她的脚还是有些发飘,她像一棵漂在水里的植物一样晃荡着。
王营长和他的战士们从马上跳下来时,却能像铁桩一样稳当地站住。有几个战士看她一走路就飘动的样子,咧着大嘴“嘎嘎嘎”地笑了起来,但笑声一出口,就被风像用袖子抹去嘴上的油星子一样抹掉了。
两边的战士都认识,免不了一番推搡拥抱,原来还会叫骂的,可能因为有女兵在场,大家都文明起来了。
年轻的女兵柳岚有些兴奋,她被风刮得在风里打了一个旋,觉得好玩极了,就笑了起来。她的笑声那么动听,那帮男兵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那些开始还袖着手,咧着大嘴“嘎嘎”笑着的士兵,听到她的笑声,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像突然被触动了,他们的笑声戛然而止,眼睛突然有些潮湿。
“怎么啦?都他妈的在死人堆里白爬了?眼睛里进沙子了?”王营长看着他的士兵,大声武气地对他们吼叫道。
那几个士兵不想惹他,背过身去,抬起污脏的袖子,擦了擦眼睛,望着空阔低沉的天空。
王营长看清了她。她长得很是中看,看上去年龄很小,像柳树条子一样柔弱。虽然被一路的风尘吹刮着,但还是很白净。他觉得自己看到她后,心里很是欢喜。
姜干事过来给王营长正儿八经地敬了个军礼。他和姜干事表面上都很客气,但姜干事嫌他粗莽,他嫌姜干事文吊吊的,一副娘们儿样。两人骨子里都有些相互瞧不起,但他毕竟为送这个女兵走了这么远的路,就假装客气地说:“姜大干事辛苦了!
“哪有王营长在这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腹地战天斗地辛苦啊!”他说完,指着王得胜,对那女兵说:“这就是我团战功赫赫的大功营营长王得胜同志!”然后接着说:“王营长,这就是分到您营的女兵柳岚同志。”
柳岚闻到他身上有一股老公羊的气味,忍不住屏住了呼吸。然后,她看到了他那身打着补丁的军装,补丁补得很稀拉,用了各种各样的布片,膝盖处用的竟是帐篷布,一重叠一重的,使他的衣服看上去厚得像一套棉衣。她看了他一眼,她有些怕他。她看清了他的脸。他的脸很黑,很粗糙,像一块生铁;她看到他的右脸上有一道紫红色的伤疤,微微有些发亮(后来柳岚知道,那个伤疤是1938年在三井镇围歼日军千田大队拚刺刀时留下的,那一刀如果稍偏一点,他就成了烈士),加之他胡子拉碴,柳岚觉得这家伙就是那个快枪手黑胡子,但她还是给王营长敬了个好看、但不很标准的军礼。
他很标准地给她还了个军礼,说:“哈哈,还真姓柳啊,难怪长得跟柳条儿似的。什么战功赫赫啊,你别听他瞎吹。”
柳岚看到他的样子,有些害怕,她下意识地往姜干事背后躲了躲。王营长心里很不是滋味,他狠狠地盯了她一眼——这个刚从战场的血火里冲出来的男人,眼睛里还残留着一股杀气,他的眼光锋利得像一把带着血迹的刺刀。他问她:“我的样子是不是把你吓住了?”
她点点头。
“他们都叫我王阎罗,不吓人就不会有这个外号,你多看几眼就顺眼了。”
姜干事转身向道奇车走去,柳岚像个小孤女似的跟着他走了几步,很无助地说:“姜干事,你们这就走啊……”
姜干事说:“车胎还没有补好呢,哪里走得了?”
她像是有了依靠,又变得高兴起来了。

这一路走下来,柳岚觉得嘴里都是泥沙。她冲着那帮男人喊了一声,“给我水!”她刚一张嘴,一股风就把一团沙土塞进了她嘴里。她赶紧背过身去,蹲在地上,“吭吭”地咳起来。她咳了半天,觉得嘴里还是涩得很。
独臂营长回转身,走到她跟前,习惯性地咬了咬右侧的牙根,好像他被刺刀刺中时的疼痛还撕扯着他的神经。他把自己的水壶递给了她。
柳岚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强忍着,站起来,小心地接过他的水壶,有些迟疑地旋开壶盖,闻了闻——那水的味道的确不敢恭维,但她还是强忍着喝了一口,漱了漱口,然后吐了出来。正要喝第二口,那人已把水壶抢了过去,对她大声喊叫道:“这不是在你的老家,水多得成灾。记住,以后所有喝到嘴里的水,即使是马尿,都要吞到肚子里去,不然就不要喝!”
柳岚站起来,想解释几句,她说:“我吐的都是泥沙……”
“泥沙怎么啦?我们五脏六腑填得都是泥沙,我们的血管里流动的都是泥浆!”他那只空袖管被风一会儿刮到胸前,一会儿又刮到背后。他说完,转身就走,他的每一步都很有力。风把他的空袖管刮起来,直直地指向前方,好像在给所有的人指路。
她站在那里,嘀咕了一句:“哼,不就是一口水吗?”
一个绰号叫做“三指”的士兵用充满自豪的口气告诉她,“我们营长就这样。”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不屑地说。
严格地讲,“三指”应该叫做“三趾”,因为他被弹片剁掉的是脚趾而不是手指,但大家故意这么叫,他也没有办法。他笑着对柳岚说:“你不知道,沙漠里水就是命,所以我们营长才那么凶。”
突然,远处传来了一种令人心惊胆战的声音,像有一百万头雄狮在吼叫。天空猛地变得昏暗了。
“跟我走!”不知道他是多久回过身来的。风把他的那只空袖子递过来,柳岚想抓住它。他却用另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他的手很大,像一把铁耙;很硬,像一柄铁钳;很粗糙,像胡杨枝桠。她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像一朵鲜花。她跟着他,这么大的风,他的头虽然向前钻着,背却依然挺得很直,他那只空袖管不时拍打一下女兵的脸,像在抚摸,又像是在扇她的耳光。她看见他留在荒原上的脚印比她的深得多。她在心里想,这个人如果立在一个有水的地方,比如说她的老家湖南,他很快就会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他拉着她,风再也吹不跑她,但好像更容易把她吹起来,她感觉自己就像他拿在手上的一套军装。她跟着他学,想把脚踩得稳实一些,但她做不到。她只有紧紧抓住他的手,他的手把她的手割疼了。
他把柳岚塞进驾驶室。不知道他本来就是这样,还是因为风把他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他紫黑色的脸膛像冰山一样难以接近。
她想说些什么,但他已“哐”地关上了车门。
她发现姜干事也坐在车上。她从已被风沙打磨得模糊的汽车后视镜里看到,他的几名老兵咧着嘴看着他,坏笑着,有两个老兵油子还捶了他一拳。然后他们蹲到了车的一侧,背对着那传来让人心惊胆战的声音的方向,袖着手,望着黄褐色的天空,好像望到了一个迷人的天堂。这一帮家伙像兄弟一样,那些刚刚过去的战斗岁月已使他们血脉相通,即使是一千个人,一万个人,身体里流动的也都是一个人的血。她和姜干事坐在驾驶室里,感觉有些孤单。
穹隆形的天空在黄昏中显得很低,似乎伸手就可以触摸到。由于天空中积满了漠风扬起的沙尘,荒原的边沿与天空的边际一片混沌,天空和荒原是一色的,天空好像不是空的,而是悬着的另一个荒原。
那种吼叫声越来越近。大地开始颤动,道奇车摇晃着,车里发出了“丁丁哐哐”的响声,沙尘像水一样从驾驶室的缝隙中流泻进来。
那两棵孤独的胡杨被风一直按倒在荒原上,被风强暴着,偶尔挣扎着站起来,但很快又被按倒了;那些白色的闪光的碎片是死亡的牲畜的骨架,它们的灵魂不知被大风带到了什么地方;往西边铺陈开去的戈壁石被数十万年的阳光和风打磨得乌黑,像墨玉一样光滑润泽。但这一切很快就看不见了。
王营长带着一把步枪,伏在最高的沙丘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头。
“他要干什么?”柳岚不解地问姜干事。
“他在等待快枪手黑胡子。”
“这样的沙暴,那个土匪还会来吗?”
“你知道冲浪吗?”
柳岚点点头,“在书里看到过。”
“这就像冲浪,只有在有风浪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激流中的狂喜。听说那家伙常在沙暴肆虐的时候,出其不意地袭击他看上的目标。他曾在这种时候袭击过王营长的营地。有一次,掳走了王营长的七匹马。”
柳岚无助地望了一眼低沉的天空,她感到很害怕。
等她再往外面看的时候,只看到了昏黄的一片,沙暴携带来了万钧雷霆。沙尘倾倒下来,正在把他们活埋。

沙丘像是自己长了脚,在沙漠里跑来跑去。柳岚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不可思议的景象。道奇车被大风摇晃着,她好几次差点倒在了姜干事的身上。密集的沙石在敲打着道奇车,敲打掉残存的油漆、铁锈,然后像在琢磨一件艺术品,那么精心、细致。玻璃已不再透明,变成了灰白的颜色,像后来她年岁已大的时候,在她儿子刚装修好的房子里看到的磨砂玻璃(看到那种玻璃时,她有些惊讶,她突然想起了那场留在她记忆深处的沙暴。她的眼睛突然间涌出了泪水)。
突然,姜干事屏住了自己的呼吸,然后使劲推了她一把。就在那个瞬间,柳岚借着微弱的天光,看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出现了一朵菊花似的孔洞。殷红的血迹从姜干事的右臂上渗了出来。他根本没有去管它,而是飞快地把手上的卡宾枪的子弹推上了膛。
“怎么啦?你怎么受伤了?”柳岚用手捂住他的伤口。
“快枪手黑胡子来了。”
“可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他们在沙暴里裹着。”
“我也没有听见枪声。”
“沙暴淹没了所有的声音,包括枪声。”
“他们会不会突然出现在我们跟前?”她盯了一眼他腰间的手枪。
“不要害怕,王营长在沙丘上等着那家伙!”
“可他只有……一只手臂。”她想看见那个独臂营长,但她什么也看不见。
“对王营长来说,一只手臂就足够了!”
“这……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你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危险,我如果不推你一把,那颗子弹就刚好穿过你的喉咙。”
柳岚一听,浑身顿时凉透了,她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不在了。
世界很快就沉浸在了黑暗中。柳岚和姜干事好像呆在沉船里,四周都是浑浊不堪的惊涛骇浪。
姜干事从自己的军装上撕下一块布,布的撕裂声吓了柳岚一跳。
“你在干什么?”
“刚才那颗子弹划伤了我的右臂,我要包扎一下……”
“我帮你!”
“不用,我简单地包扎一下就可以了。”
柳岚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声枪响。她吓得缩了缩自己的脖子。
“那是我们的子弹,王营长好像打中那家伙了。”
“你怎么知道?”
“打仗打多了,自然就知道。”
她不想再去想刚才那粒差点要了她命的子弹。她想和姜干事说话,只有说话能让她少一些恐惧。她说:“我感觉整个沙漠都在跑。”
他说:“沙暴就是这样,你这个季节在塔克拉玛干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景象。天黑了,你休息一会儿吧。”
“我哪能睡得着。”
暮色正在往下沉,自从上路以来,她就不喜欢夜晚,她对路上的夜晚有一种莫明其妙的绝望和恐惧,她觉得路上的夜晚是最折磨人的,觉得那些夜晚自从她上路以后就变长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多久睡着的。她一直在做梦,她梦见自己在沙漠一样黏稠的波涛里没命地奔逃,躲避一颗追击自己的、金黄色的、灼热的子弹,那颗子弹带着尖啸声,有时候无影无踪,有时候又显得格外灼热分明。在这个梦里,这个夜晚过得出奇地快。柳岚醒来时,已有了一丝天光。她发现自己的头靠在姜干事的肩膀上,她的脸顿时红了。
沙暴还没有停下来。被子弹击中的挡风玻璃的孔洞里射进来了一股沙。不久,挡风玻璃就开始像冰一样碎裂。那碎裂的声音被风声掩盖。那无数的裂纹……软得像揉碎的纸。她是第一次见到。
然后,只听“咔嚓”一声,像谁在挡风玻璃上使劲砸了一榔头。玻璃“哗”的一声,全碎了。顷刻之间,风和沙石浇注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像一块钢筋混泥土,猛地砸进驾驶室里。也就在那个瞬间,姜干事喊了一声“蒙住脸,抱住头”,他一边喊叫,一边倾过他有些单薄的身体,挡在了柳岚面前,把那些沙石和风挡住了。这个刚受过伤的军人,虽然看上去有些文弱,动作却快得可以抓住飞到柳岚身上的子弹。
“转过身,背朝风!”他一边喊叫,一边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左臂使劲撑住驾驶室的后壁。
那些沙石携带着浓烈的泥腥味和一种生铁似的寒意猛然间堆进了驾驶室,每一粒沙都像箭一样锋利,好像都可以把人射透。柳岚觉得有一万支箭在瞬间穿透了她和他。她想看一眼他,但她不敢睁开眼睛,她怕自己一睁开眼睛,自己那双黑亮的眼睛就会被沙子啃噬得像那汽车玻璃。她像个听话的孩子,抱着头,转过了身子。而姜干事,就那样用背对着风,左臂用力撑着驾驶室的后壁,挡在柳岚身后,护着她。
沙暴停歇下来的时候,天已亮了。能被风刮跑的东西——包括一些石头——都被刮跑了。
有一小块天空慢慢变蓝了,沉淀在荒原上的晨光越来越浓。柳岚已经麻木了,她耳朵里灌满了那种恐怖的声音。
弧形的荒原袒露在那里,朝霞铺在上面,荒原显出了几分柔和,像是为了安慰柳岚,要把那无边的孤寂和荒凉驱赶走。
“嗨,风停了。”姜干事提醒她。
她回过头,望了一眼他,她看到他的眉毛和露在军帽外的头发都附上了金黄色的沙尘,不禁笑了。“嘻嘻,你看你眉毛头发都变黄了,像个洋人。”
他抹了一把自己的脸,说:“你也把脸上的沙子抹掉吧。”
她看见驾驶室里已经堆了两尺厚的褐黄色沙尘。
柳岚想看到他们。她想他们不是被沙埋掉了,就是被这像英吉沙小刀一样锋利的风挑剔得只剩下发白的骨架。
黄沙已把车门堵住,他没能推开。她跟着他从驾驶室里爬了出来。
汽车的油漆和锈迹已经没有了,好多地方已被风打磨得铮亮。风沙创造了一件特别的艺术品。
“他们呢?”柳岚问姜干事。
“在沙里面。”
柳岚看到了一堆抱着头的军人的轮廓,像一组沙雕作品。他们坐在地上,躲在汽车的一侧,紧紧地靠在一起,虽然这一侧背风,但黄沙还是把他们埋了半截。
她竟然听到了鼾声。
他们在沙暴中睡着了。
柳岚感到很惊奇。“他们可真是风雷不惊,睡得甜美酣畅啊!”
“这都是常年行军打仗练出来的,越是这样的阵势,他们睡得越香。他们都有这个本事。”
“你呢?”柳岚希望姜干事给她一个肯定的回答。
“我也能行,但功夫不如他们老到。”
他走过去,对着他们大声喊叫了一声:“兄弟们,快枪手黑胡子又来了!”他话音刚落,只见一阵沙尘腾起,那些人已直接扑倒在地,出枪,拉开保险,子弹上膛,向前瞄准——,整个动作干净利索,只有三五秒时间。柳岚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姜干事哈哈笑了,“王营长,沙暴停了。”
“哈哈,你个姜秀才!我正梦见自己骑着快马去追那个土匪呢,眼看就要追上了!”
“刚才营长干掉了那家伙的白马,可惜那家伙真像传说的那样,还备着两匹马呢,他骑着一匹枣红马跑了。”说这话的是一个脸像是被烤焦了的老兵,大家叫他“鬼脸”。他把步枪的保险关上,趴在沙漠上,“吧唧”了一下嘴,说:“哎,真他妈的可惜!”
王营长已翻转身,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朝鬼脸的屁股踢了一脚,“快起来吧,有什么可惜的,恶狼再会跑,猎人早晚也会逮着他!”
“真的是那个土匪啊?”柳岚不愿意相信,她觉得自己的脖子又发凉了。“姜干事为了保护我,被他打伤了。”
王营长走过去,看了一眼姜干事的伤口,把一颗子弹的弹头用牙咬开,把子弹里的火药撒在姜干事的伤口上,说:“秀才,你忍着点啊。”说罢掏出腰上的火镰,给他点着了。
姜干事的伤口上“哧”地冒出了一股火焰,他“哟”地叫了一声,然后向王营长道了谢。
王营长说:“看把你的冷汗都烧出来了,谢个鸟啊。走,我们去看看那土匪的马。”
“你的枪那么快,那土匪是怎么跑掉的?”
“妈的,这屌沙暴太猛了,又是晚上,到处黑得连自己的屌都摸不着,我什么也没看见。但我听到了那声射过来的枪声,我只是凭感觉向一团沙暴开了一枪。然后我看到一匹白马从沙暴里窜了出来,但跑了没多远,就一头栽倒了。然后,我看到一溜模糊的人影像鬼魂一样,转眼间消失在了沙暴中。”
那匹白马已被黄沙埋葬了,只剩下了几缕粘着黄沙的白马鬃还露在沙子外,像草一样飘动着。
几个战士过去用手把白马刨了出来。大家看到,王营长那粒子弹是从白马的两眼间穿过的。
“可惜这匹好马了。”王营长蹲下身子,用那双大手抚摸着那匹马,惋惜地说。
三指说:“好久没有闻到肉味了,刚好弄回去,给大家打个牙祭。”
“这么好的马……你他妈的就知道吃,谁都别想,马上给我埋了!”
鬼脸咽了一口唾沫,说:“营长爱马我没有意见,但你爱土匪的死马可不中,你知道的,我们的肚子里半个月没有进过油星子了。”
营长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骂了声:“你们真他娘的是饿痨鬼投胎的。”他说完,转身走了。
他刚转过身,那帮战士就像一群饥饿的土狼,哄地围了上去,很快把那匹白马剥了皮,三下五除二就把它变成了一堆马肉。
姜干事问驾驶员,车胎补好了没有,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招呼自己的人上车,他要返回团部了。柳岚过去,向他道了谢。
鬼脸把一条马腿和几件马杂碎扔到车上,说:“你们也尝尝土匪的马肉吧!”
那帮兵嘻嘻哈哈地喊声谢谢,跳到车上,那辆铮亮的、好像瘦了一大圈的道奇车摇晃着,扬起漫天沙尘,迎着一轮硕大的太阳,颠簸着开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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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期 短篇小说 点 火/孙 未

12月 8th, 2009 by admin

星期二,他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下班高峰已经过去。五个内部会议,两次国际电话,加上跟三个不得力的下属谈话,这些垃圾在他脑袋里晃荡。他的车钥匙在丰田的仪表盘前晃荡。他的胃在空空如也的腹腔里晃荡。
从恒隆回虹桥,遍地是餐厅的霓虹灯,他庆幸可以漠视它们的喧哗,肚子是空的,脑袋里却实在装不下更多东西了。他开进地下停车场,熄了火。在电梯里他听到胃响了一声,很清晰。他抻了一下西装的前襟,略微抬起下巴,然后他扭过头,尽量不看镜子里的自己。
他让自己想那些饺子。她在厨房煮的时候,他有时候会偷偷走进去看。速冻饺子扔进开水里,每个都会引起小小的巨响,她扔一个就缩一下手。这让他想起儿时过春节,点小鞭炮,每扔出一个,就飞快往后躲。也许今晚还有番茄炒蛋,他记得昨晚下楼拿啤酒,看见冰箱里除了新买的牛奶,还有两只番茄,包在贴着标价的保鲜膜里。
推开门,复式公寓。底楼厨房的灯亮着,客厅却暗着,电视也没有开。她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套装别扭地裹在身上,手提包和她挤在一起。
她睁开眼,有些惊恐地辨认他。很快彻底醒了,坐起来,揉着头发说:“煤气灶坏了。”
“怎么会的?”他把肩上的皮包扔在地上,自己也坐到沙发上。
“回来就这样了,光点火,就是烧不起来。”
“怎么会的?”他皱起眉毛,只是皱起眉毛而已。
她推了他一把:“你去看看呀。”
他慢吞吞站起来,左右看了一下,迷失方向一样。她拉着他往厨房走,走到煤气灶边,她往后退,倚在微波炉边看着他。他伸出手指,犹豫地捏住旋钮,没扭动。
“按下去再转,对,就是像这样。”她看着他。
旋钮在他手里发出清脆的一响,火星闪了,又灭了,围着圈的蓝色火苗没有蹿起来。又试了一遍。第三遍时,他用了一点力。还是只有火星。
“哪里出了问题?”她问他。
他忽然有些恼火,为什么要问他?“我怎么知道!”他硬邦邦地说。他还站在煤气灶前,上下打量,沉思了一番。他克制自己没有再试,他觉得在她面前怎么也点不上火,是件丢脸的事情。
他走出厨房,打开客厅的灯,顺着墙在找什么。她跟在他背后。他摸到楼梯下的一个门把手,用力,矮门开了,一股铁锈和灰尘混合的气味。是个储藏柜。柜子里横着煤气开关,紧贴管道,下方是一只新秀丽中号行李箱,墨绿色,顶部都是开关落下的锈屑。他骂骂咧咧,抓起箱子的把手,单手拉出来,面朝下扔在地上。
她忽然觉得,是她被他提起头发,拉出来,扔出门去。而且完全不顾她摔得很难看。
怎么会忘了有这个柜子呢?她问自己,真是件奇怪的事情,何况那还是她的箱子,她自己放进去的。搬来这里的前两个月,这只箱子放在楼上的衣帽间,那里足够大。后来不知怎的就找到这个柜子,放进这里。然后她就忘了,连同这个柜子。她每周还打扫整套公寓来着。
扔出箱子,他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扳动开关了。两手抓住红色圆环,憋足一口气,往左。开关松动了。“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厨房试!”他喊她。
她板着脸走去厨房。
他往左拧到不能再动的位置,说:“好了,点吧。”
“还是不行。”她的声音传过来。
他向右拧到不能再动的位置,说:“再试一下?”
“点不着!”
“好吧。”他在腿上擦了擦手,意识到这是西装裤,低骂一声,往卫生间去。“看来不是总开关的问题。”他自言自语。本来就不可能是总开关的问题,她总不见得每天半夜起床关上那个吧?他只是想显得自己在做什么。
等她从厨房出来,看见柜子的门依然开着,箱子还躺在地上。他从卫生间出来,拿着毛巾擦手。看见她,他耸耸肩说:“我真的没办法了。”
她说:“总得想办法修好吧?”
“我没办法了。”他把脱下的西装外套扔在沙发座椅上,呼出一口气,重重坐下,占了沙发的另一侧。
她饿了,下班前就饿了。靠在沙发上睡着前,她就是打算在厨房弄些什么吃的,结果点不上火,好像这套公寓不再回应她的需要。现在她更强烈地感觉到这一点。她抱着胳膊,叉开两条腿站在他面前,裙子勒着她的大腿,套装外套勒着她的背。她提高嗓门说:“你坐在我的手提包上了。”
他抬了抬眼皮,用一只手把靠在背后的手提包挖出来,没有收起西装,没有给她留出并排坐下的地方。她打算就这么站着,在他没有给她留出地方之前,她不会替他收拾起西装,主动坐在他身边。
“我们得把煤气灶修好!”她这么宣布,站着没动。他拿起遥控器,信号也许是穿过了她的胳肢窝,或者大腿中间,总之,电视在她背后亮起来了。
她又站得离他近了一步:“你听见没有,我们得把煤气灶修好!”她感觉到电视频道在她背后飞快地转换。随着她在他面前移动,他的脖子向左、向右,绕开她的遮挡,只有这些细小的动作证明她不是透明的。
“你不打算修了是不是?让它这么坏着?永远这么坏着?”她觉得脑袋里有个螺丝卡住了,齿轮转不过去,正在一次次撞,朝一个方向撞。
“我说,给我做点吃的好吗?我快饿死了。”他终于说话了。他语气温和而恳切,假装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怎么做?煤气灶坏了!”齿轮还卡在那个地方。
“也许,可以用微波炉什么的?”
“我没这个本事。”
他叹了口气。她看到他叹了口气,抢着说:“所以要把煤气灶修好呀!”
他说:“不谈这个了,我们出去吃吧。我饿得血糖都低了。”他是个离过婚的男人,知道跟女人讨论问题,就等于跟自己过不去。他关上电视,飞快地站起来,穿上西装,从皮包里拿出钱包和钥匙。他看见她还站着不动,两手从背后揽住她僵硬的肩膀,推着她走。
关上客厅的吊灯之前,她指着那盏灯说:“吊灯也坏了,跟你说了不知多少次了,你就是不管。”是一盏花瓣形状的古铜色吊灯,六片花瓣里镶着六个灯泡,两个灯泡不再亮了。
“让它去吧,反正坏了也没什么影响。”
他关上灯,打开房门前,她又抢先说:“门链也坏了。”从几个月前,他们就不用先打开门链,再开房门了。她曾经很喜欢这条黄铜门链,像古老的旅店那样。
“我说过了。让它去,反正没什么影响。”他有些不耐烦。
他让她走在前面,自己走在后面,以免她又生出什么枝节来。在之前很长一段日子里,都是他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典型中国式的老夫老妻。今天这么一来,她感觉好像他正在送她出门,像两个礼貌而生疏的人。

车绕过公寓门前,开上另一条岔路。没等她开口,就选定了一家餐厅,停车。
这是一家新开没多久的餐厅。门口的花篮凋谢了大半。水族箱里没几条鱼。簇新的领位台,四个穿着高领旗袍的年轻女人,开衩到腿根,互相说笑嬉闹着。
他翻了翻菜单,递给她。当班经理马上转到她身边,手上拿着点菜卡纸,问:“今晚想吃点什么,姐?”
她被这甜腻的男声叫得有点难受,手在菜单上翻不动了。经理是个小巧的男人,头发乱蓬蓬的,白衬衣的领子里露出微凸的锁骨。细眉小眼,眼睛不安地左顾右盼,看见她侧过脸来,他刻意摆出一脸热忱。
“你们做的是什么菜式?”她问。
“姐,我们这儿是正宗的本帮菜,不过您爱吃湘菜、川菜、杭州菜、东北菜什么的,我们这儿也都能做。”他的脖子随着说话左右扭动,好像每说一句都是用了真正的力气。
她只能故意不看他,低头看菜单,“太晚了,我们就吃一点点心。”她把菜单翻到最后一页,“菜肉大馄饨……”
“馄饨,今天已经卖完了。”
“雪菜肉丝面……”
“面也没有了,姐,您看要不要来一斤虾?”
她有点恨这个经理,奸诈都写在脸上。她宁愿面对冰冻的饺子,出了办公室,她不再想跟任何人用脑子。她喜欢煤气灶上蓝色火苗的呼之即来,当然这是今天以前的事情。她喜欢饺子扔进开水里那一声热烈的响。她喜欢他埋头吃饺子的样子,她喂饱了他,他满意甚至有点感激地推开盘子,陷进沙发看电视。
他坐在对面打断了他们,“算了,我来点吧。”她看着他把菜单拿过去,经理立刻转到对面去,弯腰躬背地,做好记录的姿势。
他指着菜单一个个往下点:“糟黄鱼、南瓜百合、糖糯莲藕、鸭舌头。”
他停顿了一下。“四个凉菜呐,先生。”经理扭头瞟了她一眼,眉毛动了动。她觉得这是示威的表现。
“红烧肉、油焖笋……”
“我们吃得了那么多吗?”这次是她打断了他。她瞪着他,指甲在桌布上划来划去。
他抬起眼睛,完全不理解她为什么生气。他很温和地对她说:“平时每天饺子饺子的,今天正好有机会吃得好一点。我可是真的饿坏了。”
“你们要不要来条鱼?活的鱼?”
“你刚才说你们还有虾?”他合拢两只手掌,居然也很温和地对经理说话。
“是……当然。”
“可是我看不出来这儿哪里养着虾呀?”他从鼻孔里笑了一声。
“您放心,只要您想吃虾,我们就能办妥,一定是最新鲜的。”
“那好吧,油爆虾,半斤就够了。快点。”
经理走了,桌上忽然静下来。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把手指交叉起来,捏紧,又松开。几分钟后,他站起身朝门口走去。她看着他。他从报架上挑了两本报纸走回来,坐下翻看。她也站起来,朝报架走去,上下打量。小格里插着很多广告明信片,她咬着指甲,随手抽了五六张,走回位子。
她把其中一张一直推到他眼睛下,盖住他正看的某块报纸。明信片上印着四季酒店的标志。“你看,我要不要去上个厨艺班?”她问,她觉得自己的语调听上去像是在挖苦他。
他没抬头,喉咙里发出两个音节:“不用。”
“你刚才不是说,每天饺子饺子的,想吃得好一点?”她压低了声音,弓起背,手指敲了敲他面前的报纸,“你不喜欢吃,完全可以早说!”
“我没说。”他抬起头,目光有点茫然,随即
改口说:“是的,可以吃得好一点。你不用自己做,可以请个保姆嘛。”
“保姆?”她瞪着他,他又把脑袋沉到报纸里。
“嘿!”她说,“你请还是我请?挑一个合适的保姆有多麻烦,管理一个人有多麻烦,尤其是没文化的,你知道吗?”
他知道,可是他说:“有什么麻烦的?你在公司不是管着十几号人吗,你学的又是工商管理,把这套用在保姆身上还不是绰绰有余?”
“买菜你也让她去吗?”
“挺好的。”
“她买了不干净的原料,或者乱算钱呢?”
“你就让她去嘛。”
“保姆什么时候来?我们下班都没个准,至少,谁给她开门?”
“你把钥匙交给她嘛。”他依然在看报,声音轻飘飘的,像梦话。
“把钥匙交给陌生人,你能放心吗?”
“我无所谓。”
她觉得有什么噎在喉咙里,说不出话来。她深吸一口气,他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谈话中止了,或许他根本忘了她坐在对面。她又深吸了一口气,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像在办公室跟下属开会时那样:
“我想过了。我不喜欢保姆。我不喜欢公寓里有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我不喜欢下班了还要跟保姆斗智斗勇。我不喜欢把钥匙交给一个陌生人。”
他没有反应。
“再说,我们怎么请保姆呢?我们的煤气灶是坏的。”
他依然无动于衷。
“你听见没有!我们得先把煤气灶修好!”她觉得那个齿轮在太阳穴上来回敲击,就是转不过去。
“你不要再烦我了好不好!”他猛地一挥手。刚才有什么碰在手背上,他猜想是她拿着明信片敲他的手背,其实只是一本报纸的角落被风吹起来。他的手碰倒了茶水。她抱着手提包跳起来。他也迅速地站起来,拎着湿淋淋的报纸。
这时候,菜上来了。传菜员端着托盘站在一边。经理忙乱地擦着桌椅上的水,敏捷而滑稽。拖把碰到了她的丝袜,她没有生气,还有什么可以让她生气呢。
冷盆看上去蜡块一样,吃到嘴里,她才明白自己饿了。过一会,热腾腾的红烧肉和油焖笋也上来了。他夹给她。他们就埋头吃着。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
他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从北京调任上海。她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同居,一个人住了两年。他们讨厌每天透过霓虹灯和玻璃,判断哪家餐厅美味公道。他们讨厌在饥肠辘辘的时候找车位停车。还有,他们讨厌一个人坐在诺大的餐桌前,接受服务生刻意亲切的眼神。他们也讨厌参加附近办公楼的“饭搭子团”,陌生人,还总得相互说些应酬的话。然而两者他们必选其一。那时候他们还没认识。
“饭搭子团”聚得快,散得更快,人人都找到了一起吃饭的人,最后就剩下他们两个。他上班在恒隆,她在梅龙镇广场。
他们在下班前约好时间一起吃饭,去过锦亭、彩蝶轩、新元素,试过大食代里几乎每家的味道,去过江宁路附近的永和豆浆、桂林米粉、佳比馒头、老鸭粉丝,还在吴江路美食街上排队买过生煎馒头。吃得饱到不担心半夜饿,最后各付各的,分头开车回家。
后来她的办公室搬到了瑞安广场。他不想换人一起吃饭。她也不想。淮海路与南京路之间实在太堵,他建议说,可以到他和她家中间的什么地方吃饭。他住虹桥。她住南丹路。其实不远。
他们在味千拉面固定出入几个月之久。某天她收到一个邮件,她说可以把图片发给他看,太恶心了。她说,总之再也不去那个地方了。他们有过更满意的据点,是一家广式茶餐厅。他们一直吃到它关门歇业的那天。他们有一阵每天到同一家湘菜馆去吃烤鱼。之后不知道是他说吃多了致癌,还是她说,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有那种味道了。他们热爱过本帮菜的红烧肉,入夏的一个阶段,两个人各自发现夏装的裤腰紧了。有家川菜馆搞了三个月的特价,麻辣鱼片三十八元一大盆。他们连吃了两个月,口舌生疮才作罢。他们很偶然地试过一家火锅店,正好是买一百送五十的活动,他们得了五十元券。又得了五十元,每次去都为了前一个五十元。终于他们放弃了第六次获得的券。
他们经常跟服务生和经理什么的吵架。有一次,肥牛锅仔里的金针菇比话梅还酸。有一次,他们眼睁睁看着上错了菜,松仁玉米那桌都吃了两筷子了,服务生又给端过来。有一次,清蒸的  鱼自己改了红烧,而且咸极了,隐隐有变质的气味。每次总是一个人脾气火爆,另一个反常地温和,不是她,就是他。
她嫌他总是点菜过量。眼睛大,肚子小。晚上吃得太多没好处,影响睡眠。桌上吃不完,她又觉得浪费,还是吃得过量。除了某一回,他们去一家泰国餐厅。他点了一份美极大虾,五十八元,结果上来一个大盘子,里面孤零零六只开片油炸的基围虾。
他嫌她吃饭太挑剔。对着灯光看骨瓷碗碟,像个鉴赏家,看到一点沉淀和斑点就要求换。她从不吃起酥的点心和甜品,说是有反式脂肪酸。她总是对服务生反复地强调,你跟厨师说,不要放味精,千万不要放,我吃了以后晚上就一直想喝水,怎么喝都渴。还有,要是有服务生惹她讨厌了,这辈子都别想劝她再进这家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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